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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单元 合同的效力

第三分单元 合同的效力. 本分单元内容要点提示: 无效合同的种类 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事由 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 一 ) 成立要件和有效要件 1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就民事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意,合同即为成立。 2 、合同的生效: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 。 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有三项: (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 2 )、意思表示真实; ( 3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二 ) 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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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单元 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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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三分单元 合同的效力 本分单元内容要点提示: 无效合同的种类 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事由 合同履行的原则

  2. 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一)成立要件和有效要件 1、合同的成立:当事人就民事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意,合同即为成立。 2、合同的生效: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 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有三项: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 (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生效,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绝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例分析: 1、甲、乙于6月2日签订一水果买卖合同。问:该合同何时生效? 2、甲、乙于6月4日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甲将位于牡丹江市B区的楼房一幢卖给乙,两人于6月15日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问:该合同何时生效? 3、甲与乙于05年5月1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明年甲出国定居的话,乙可搬进来住。问:该合是是否已经生效? 4、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问该合同是否已经生效?

  4. 二、无效的合同的种类 (一)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追求的效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无效合同的类型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的合同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非处分零花钱的合同; 当事人违反国家限制经济而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违反国家特许经营而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合同; 例:9岁的甲将遥控玩具车以100元卖给了8岁的乙;某建筑公司超越其建筑资质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5.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案例分析:甲乙订立合同,将甲所有的平房两间出售给乙,价款为58万元。为了少缴税费等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定为30万元。随后,双方另外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两间平房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乙应向甲预付购房款30万元,甲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向乙交付房屋钥匙,其余28万元房款在一年内付清。问: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效力如何?为什么?

  6. 3、内容违法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案例分析: 1、甲为某检察院税务检察处处长,正在调查乙某所在公司的涉嫌偷税的案件,某日,甲到乙处称,有个老干部卖建材赔了钱,请乙某帮忙,买点建材。为此,乙某花了18万元,拉回去价值为2万元的塑窗。实际上,甲所称的老干部只是该建材商店的看管员,建材商店实际上是甲某自己的。问:该买卖建材的合同是否有效? 2、张某与情妇李某约定,由张某包养李某三年,到期张某送李某房屋一套。问:二人间的协议是否有效? 3、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各种烟的品质和价格),乙为一小商贩。乙在火车上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问:甲乙间行为如何认定?

  7. (三)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自始无效)(三)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自始无效) 单方返还 返还 双方返还 折价补偿 财产后果的处理 赔偿损失 收归国家所有(仅适用于恶意串通之情形) 返还第三人

  8.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一)概念 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经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的合同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1)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该行为结果与自己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2)构成重大误解的条件。 ①误解与合同成立和合同条件有因果关系。 ②误解应当是重大的。 ③当事人不愿承担对误解的风险。

  9. 2、显失公平 (1)显失公平的含义 显失公平,是指自始(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对价不充分)。这种合同违反了公平原则的要求。 (2)显失公平条件 ①双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 ②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在对价不充分且意思表示有瑕疵时,才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案例分析: 甲继承其父遗留的一幅唐伯虎字画,误认为其是赝品,遂以500元价格出售于乙。乙购得此画后,即以1000元价格转卖于知情的丙。一年后,甲经回家探亲的叔叔谈起,方知该画系真迹,价值50万元。遂找到乙要求返还字画。为此,发生争议。甲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并要求丙返还字画。 问:甲是否有权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为什么?

  10. 3、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1)欺诈的含义。 欺诈,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盖真相,致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2)因欺诈而成立的合同的条件。 ①欺诈一方在主观上是故意。 ②欺诈行为的客观表现是对订立合同的有关事实的虚假介绍和隐瞒。 ③欺诈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欺诈,第三人的欺诈不足以构成导致合同撤销的欺诈。当事人一方利用了第三人的欺诈,则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④被欺诈一方因对方的欺诈陷入错误,因错误而订立合同。也就是说,欺诈实际对订立合同起了作用,欺诈行为与合同成立须有因果关系。

  11. 案例: 1、刘某从甲家具公司购买发票上称为橡木的沙发一组,半年后,经友人告知,该沙发其实为橡胶木,一字之差,价钱相差甚远。经鉴定,果然如此。遂要求甲家具公司退货赔款。因甲家具公司正与乙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合并事宜,无暇顾及此事;而刘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乃至一年半后仍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此时,甲公司已经并人乙公司。刘某遂找到乙公司,要求撤销当初的买卖,并赔偿损失。乙公司认为,这是甲公司的业务,而且,刘某的权利也已经过期了。于是,刘某诉至法院。 问:刘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家具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方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以60万元价格卖给乙方,合同的效力如何?

  12. 4、胁迫 (1)胁迫的含义。 胁迫,是指一方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也有意思表示,因此,被胁迫订立的合同与其他可撤销的合同一样,也是成立的合同。如果采用暴力手段,拿着别人的手指盖章或签字,这种情况称为“绝对强制”或“人身强制”,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不能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绝对强制”和“人身强制”应当认定合同不成立或者按无效处理。 (2)因胁迫成立的合同的条件。 ①胁迫一方出于故意。 ②威胁属于违法的威胁,如用揭露隐私等进行要挟。 ③被胁迫一方因陷入恐惧而订立合同。

  13. 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1)乘人之危的含义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 (2)乘人之危的条件 ①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危难”除了指经济上窘迫或具有某种迫切需要以外,也包括个人及其家人生命危险、健康恶化等危难。 ②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 ③乘人之危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 ④乘人之危订立合同,一般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这种利益称之为“不正当利益”。

  14. 案例分析: 1、郑老汉在老伴亡故后与独生子共同相依为命,近日,因儿子感染疾病,急需治疗费用,苦于爷俩都下岗了,十分着急。邻居王某早就想购买郑老汉家祖传的一幅郑板桥字画,一直因郑老汉不想出卖而不得。这次,王某认为机会来了,遂找到郑老汉,提出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幅实际价值20万元的字画,郑老汉因仓促之间还无法找到买主,不得已答应了这桩买卖。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后郑老汉的儿子终因不治身亡,郑老汉十分痛心,心灰意冷,明确表示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逾半月,郑老汉终因过度思念儿子也亡故了。其弟郑老二继承了郑老汉的遗产,得知郑老汉与王某的买卖后,要求王某补足价款或者返还字画,王某不允,郑老二遂诉至法院。 问:郑老汉与王某之间的字画买卖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2、2004年12月25日,北京大雪之后,天寒地冻,运输困难,送煤者将每块0.50元的蜂窝煤,提价为每块1.20元,理由是下雪,煤运不进来。打工者急需煤取暖、烧饭,一面痛骂,一面少量购买,问:此类提价,是否构成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15. (三)撤销权 (四)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同无效合同)

  16. 四、效力待定合同 1、概念: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2、种类: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四是自己代理和中间代理订立的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的效果

  17. 第四分单元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全面履行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第五分单元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应遵循自愿原则,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单方变更行为属违约行为。

  18. (二)合同的转让 1、权利的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2、义务的转让 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 第六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自修) 第七节 合同担保 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四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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