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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倫理期中報告

企業倫理期中報告. 第三組 49980011  楊惟婷 49980059  洪雅慈 49980080  伍書毅 49980101  丁靖芬 49980125  賴達昌 49980130 陳思穎. 工作分配. 個案 介紹 + 製作 簡報:洪雅慈 搜 集 資料 :楊惟婷、丁靖芬、陳思穎 心得 + 報告 :伍書毅、賴達昌. 個案介紹. 理律法律事務所- 30 億元的 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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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倫理期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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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企業倫理期中報告 第三組 49980011 楊惟婷 49980059 洪雅慈 49980080 伍書毅 49980101 丁靖芬 49980125 賴達昌 49980130陳思穎

  2. 工作分配 個案介紹+製作簡報:洪雅慈 搜集資料:楊惟婷、丁靖芬、陳思穎 心得+報告:伍書毅、賴達昌

  3. 個案介紹 理律法律事務所-30億元的信任 理律是台灣一個純本土的法律事務所,從1953年在台北創立,1970年正式將事務所定名為「理律」,代表依「理」守「律」,為永續存續之基礎。理律的經營理念是「以人為本」,而「信任」文化是理律經營理念中最重要的一個元素,包括對人的信任、對同事的信任、對事務所永續經營的信任及對社會的信任。 2002年初,外商新帝公司考慮出脫約1億2780萬股的聯電股票,市值約30億台幣。逐來台委託國際知名、信譽卓著的理律事務所,伺機從公開市場出售。理律於2002年4月指派法務專員劉偉杰依據合約為新帝公司開設專戶並由劉偉杰保管存摺。

  4. 個案介紹(續) 劉偉杰利用其所保管的存摺與私自取得的印章以及理律的信譽和信任,在2002年9月偽造文書取得全權處理新帝公司在中信證券股票事宜的身分,並在亞洲證券及世華銀行私設帳戶。 2003年7月新帝公司決定出脫除股。劉偉杰看機會來了,在香港虛設「新帝投資公司」及香港世華銀行虛設新帝帳戶。當新帝公司在8月1日將股票依約匯入指定的中國信託證券公司帳戶後,劉偉杰馬上以現股提領轉存入亞洲證券,隨即將所以股票全部出脫獲得新台幣30億9000萬元,並分次匯往海外,隨即潛逃到香港。劉偉杰離職前想交接員工刻意隱藏資料。10月9日才由接辦業務的員工發現新帝公司的股票不翼而飛,在寧靜中投下一枚震撼彈,震驚了台灣社會。

  5. 劉偉杰,關於他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畢業     (今國立臺北大學)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律研究所肄業  經歷:前理律法律事務所法務專員 在2003年10月於台灣任職理律法律事務所專員時,利用職務涉嫌侵佔。其利用職務之便盜賣客戶(美商新帝公司)寄存的十二萬餘張聯華電子股票,賣得金額高達新台幣三十億元,全遭其侵佔,並將贓款轉賣為高價值的鑽石。

  6. 劉偉杰,目前 劉偉杰繁複高竿的洗錢程序相當罕見,而當理律發現客戶股票遭盜賣時,劉已利用其友人黃室華的身份潛逃出國。這個案件震驚台灣社會,劉偉杰也成為台灣的十大通緝犯,目前仍未到案。

  7. 問題討論(一) Q:如果你是理律的負責人,你會如何做? 你覺得一項決策應考慮哪些面向及利害關係人的權利,才稱得上是倫理決策?

  8. A:會選擇面對並且去承擔這筆30億元的債務,堅持理律「依理守律」的經營理念,如果因為員工造成的舞弊行為而逃避選擇破產,反而讓人更覺得無法信任,反之你成功的解決更能讓大眾更信任此事務所。 假如選擇宣告破產,不僅僅是將建立超過35年的信譽化作灰燼,也讓事務所在大眾社會中成為一個負面的形象。   決策應該要考慮個人、組織、環境這三個面向,而利害關係人的權益要先考慮到,如果沒有考慮好可能會影響決策。然後再去考慮是否違反倫理,是否能讓人信任,如果不違反倫理也能讓人信任,這就是好的倫理決策了。

  9. 問題討論(二) Q:理律因為信任員工,而遭逢此重大危機,理律是否應調整其對信任的經營理念?應如何調整?

  10. A:要做調整。   雖然信任是好的方向,但是也不能只交給一個人全權處理,就算只交給一個人處理,也要有其他人在旁邊檢查監督,或定期查一次帳務,而不是等到下一人接辦才發現如此重大的弊案,要彌補早已來不及。如此一來也能防止再有類似的舞弊行為發生。

  11. 問題討論(三) Q:預防重於治療,企業營運係由一系列決策所構成,企業應善盡職責確保顧客的權益,除了劉偉杰之外,你認為理律其他主管在這起弊案中應負何種責任?其決策機制符合倫理嗎?

  12. A:「預防重於治療」,是在一個企業裡需具備的,以避免有漏洞或弊端發生。理律因為太過信任員工,也未做好預防的準備而造成此重大危機。當然其他主管也未盡到督導之責任,全權交由一人處理,所以主管也應負起相當的責任。A:「預防重於治療」,是在一個企業裡需具備的,以避免有漏洞或弊端發生。理律因為太過信任員工,也未做好預防的準備而造成此重大危機。當然其他主管也未盡到督導之責任,全權交由一人處理,所以主管也應負起相當的責任。 其他主管應一起面對30億的債務,而不是臨陣脫逃,這麼一來不但能替公司解決債務問題,也能保住長久以來顧客對理律的信任,事情過了,顧客還願意找理律處理業務。

  13. 心得感想 理律以信任為出發點,作為企業的宗旨,雖贏得客戶的信任在短短數十年創造了大量的客源,但內部也產生了漏洞,疏於對員工職權的分散,容易造成一個人就可以掌握整件事情,因而衍生出把新帝股票偷偷賣出事件,讓理律幾十年的成功經營,敗在一個小小的缺失上。

  14. 心得感想(續) 事後理律處理態度也一貫堅持以「信任」為出發點,跟新帝談賠償事宜,藉由分期賠償的方式及教育回饋於社會,讓整件事劃下完美的句點。正因如此,長久配合下來的客戶沒有離開,反而都留下來繼續讓理律來服務,使整件事當初看來是危機,最後反成了轉機。

  15. 心得感想(續) 凸顯了企業內部控制重要性,各單位部門的人員,要分散職權不能讓一個人從頭到尾處理,像銀行內部有內控監督機制,也是為了防止員工的舞弊,良好的內控制度對任何企業來說,是一項必要的措施。

  16. 資料來源 http://imil.au.edu.tw/~tfchiu/Pro_ch02(20121001).pdf http://www.wretch.cc/blog/mar3claire/24962574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A%89%E5%81%89%E6%9D%B0

  17. 報告結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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