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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形态

第二章 公司形态. 本章大纲. 第一节 公司形态概述 第二节 公司形态的法定分类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分类. 第一节 公司形态概述. 一、公司形态的多样性 自然界物种纷繁芜杂,公司形态纷繁多样 二、公司形态的选择,取决于投资者的需求 三、公司形态的两种分类 (一)法定分类 (二)学理分类. 第二节 公司形态的法定分类.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形态 (一)根据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之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 2. 无限责任公司(相当于我国独资、合伙企业) 3. 普通两合公司 4. 股份有限公司 5. 股份两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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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二章 公司形态

  2. 本章大纲 • 第一节 公司形态概述 • 第二节 公司形态的法定分类 •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分类

  3. 第一节 公司形态概述 • 一、公司形态的多样性 自然界物种纷繁芜杂,公司形态纷繁多样 • 二、公司形态的选择,取决于投资者的需求 • 三、公司形态的两种分类 (一)法定分类 (二)学理分类

  4. 第二节 公司形态的法定分类 •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形态 • (一)根据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之不同 • 1.有限责任公司 • 2.无限责任公司(相当于我国独资、合伙企业) • 3.普通两合公司 • 4.股份有限公司 • 5.股份两合公司 • (二)各国只是部分采取上述公司形态,而且会因时而变。

  5. 第二节 公司形态的法定分类 •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形态 • (一)英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 1.按照设立公司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可分为非注册公司和注册公司 • 2.注册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 • 3.有限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证有限公司 • 4.股份有限公司分为私人公司和公众公司

  6. 第二节 公司形态的法定分类 • (二)美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 1.封闭公司与公众公司 • 美国ALI公司治理指南: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公司总资产500万美元以上,即可以称为“公众公司”。 • 2.有限责任公司:兼有合伙与封闭公司的特点 • 《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 (Unifor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ct,ULLCA,1994)

  7.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 一、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 • (一)分类标准: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作为划分标准 • (一)公司类型: • 1.人合公司:以股东个人地位、声望和资财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无限公司 • 2.资合公司:以公司自身资产作为其信用基础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3.人合兼资合公司:两合公司(普通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 问:1.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哪类公司? • 2.公司类型与资信之间,是否存在绝对等同的标准?

  8.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 二、一般法上的公司与特别法上的公司 • (一)分类标准:根据公司除公司法之外是否还受其他特别法的管辖 • (二)两类公司的区别 1. 设立要求不同 2.运行与内控的要求不同 3.终止程序不同 4.适用法律不同

  9.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 • (一)分类标准:是否存在控制与依附关系 • (二)母公司:通过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者通过协议安排等方式 • (三)子公司:在生产和经营方面居于被控制地位的公司 • 问题:1.控股公司与母公司有什么区别? • 2.母公司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潜在危害(示例)

  10. 春兰股份关联交易案例 • 春兰集团下辖42个子公司,包括春兰股份,春兰集团通过输送资金和隐形资金链条,在错综的众公司中进行关联交易。随着空调市场的技术更新,春兰集团的利润仍产生于索取型关联交易,虚增利润,导致其春兰股份于2007年因报亏3.15亿元并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从1998年的60多元股价跌到停市前的6元。 • 参见:“经常性关联交易从‘送’到‘偷’ 莱钢春兰案例剖析”,http://anyue.net/article/knowledge/Case/3873.htm

  11. www,378700000.com 潜在危害 对公司自身的风险 损害非关联方利益 对证券市场(如上市) 政府:避税 银行:骗贷 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受损 独立经营能力降低; 易造成资金短缺和财务危机 扰乱市场信息; 损害小股东

  12.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 四、总公司与分公司 • (一)分类标准:是否具有内部统辖管理关系 • (二)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管辖其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 • (三)分公司,是指在总公司设立后设立、或者与总公司同时设立的受总公司统辖的分支机构。 • (四) 营业执照的差别 • (五)责任的承担 • 萍乡市华鹏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诉上海变压器厂拒还贷款一案中,上海电气集团是被告的总公司,经过法庭审理和证据查明,判决被告偿还贷款并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付,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参见:原告萍乡市华鹏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变压器厂、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揽电瓷合同货款纠纷一案文号:(2007)芦民一初字第11号

  13.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 五、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 • (一)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之间的特殊关系,可以将一些公司称为关联公司,将一些公司组成的公司群体称为公司集团。 • (二)关联公司(affiliate company)是指两个以上的、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 • 1.纵向关联公司:母子公司 • 2.横向关联公司:共同受到第三方(母公司)的控制 • (三)公司集团又称为企业集团,是指在母公司的统一管理之下,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或企业联合而成的团体。

  14.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 五、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跨国公司 • (一)分类标准:根据公司的国籍不同,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 (二)本国公司:“国”字的理解 • 1.公司设立行为地说 • 2.公司设立准据法说 • 3.主要股东国籍说 • 4.公司住所地说 • 5.复合标准说 • 问题:我国采取了哪种学说?三资企业属于哪国公司?

  15. 第三节 公司形态的学理分类 • (三)外国公司 • 1.相对于本国公司而言 • 2.双重监管问题 • 3.美国法上的外国公司(foreign corporations) • (四)跨国公司 • 1.三种英文表达 • 2.它是指在一国设立控制性机构,并以该国为基础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投资性企业的公司组织形式。 • 3.双重监管问题

  16.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17.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 一、有限责任公司 •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50个以下股东 •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 1.股东人数最多为50人 • 关于股东人数上限的规定,各国不尽一致 • 问题:(1)是否可以一个股东? (2)“股东”对自然人与法人有无限定? • (3)“娃娃股东”是否成为法律问题? • 2010年8月16日,向日葵、万讯自控、顺网科技、中航电测等四家创业板新股公开发行申购。其中位于浙江绍兴的向日葵发行价16.80元/股,刷新了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没有创业板公司的纪录。而另一条被公众关注的纪录也产生于这家公司—— 一名年龄仅6岁的“娃娃股东”出现在公司73名自然人名单之中,并顺利进入“百万富豪”行列。 • (4)外国人股东的问题 • (5)员工持股会是一个股东吗?

  18.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 2.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3条第2款:区分“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 • 示例分析 • 3. 公司治理结构简单而灵活 • (1)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 (2)股东可自行议定分红规则 • (3)股东可自行议定表决权规则 • 4. 股权转让受到一定限制 • (1)股权转让规则(第72条) • (2)股东资格继承规则(第76条)

  19.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一)概念:《公司法》第58条规定 • (二)特征 • 1.设立标准特殊:一次用尽原则 • 2.治理结构特殊:明示股东身份 • 3.股东责任特殊:过错推定责任

  20.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 三、国有独资公司 • (一)概念:《公司法》第65条第2款 • (二)设立和组织结构 • 1.国家是唯一的股东 • 2. 不设股东会,股东会职权由董事会和国资监管机构行使 • 3. 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拥有职工代表 • 4.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5.严格的竞业禁止规定 • 6.监事会主席由国资监管机构指定

  21.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 四、股份有限公司 • (一)概念 • (二)特征 • 1.股东人数相对较多 • 2.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 • 3.公司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 • 4.股东权益可自由转让。 • 5.治理结构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

  22. 第四节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 • 五、外商投资企业(公司) •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类型 •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3.外资企业:“单独投资”的理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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