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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风险防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风险防范. 主讲 : 魏其斌. 一、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面临的税务环境和风险: (二)税务管理 “ 新思路 ” 、 “ 新模式 ” :. (三)税务认识误区与税务风险: (四)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准备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应纳税所得额 (一) 、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二) 、 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 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税务机关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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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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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风险防范 主讲: 魏其斌

  2. 一、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 • (一)企业面临的税务环境和风险: • (二)税务管理“新思路”、“新模式”:

  3. (三)税务认识误区与税务风险: • (四)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准备工作:

  4.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应纳税所得额 • (一)、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二)、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税务机关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 应税所得: 1、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境内、境外所得判断的原则: 二、收入 • (一)收入形式 • 包括: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 • 公允价值确定: • (二)收入包括内容

  6. (三)收入的确定 • 1、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1)、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7.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注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8. (2)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2)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 销售购物卡? 分期收款的?有奖销售?

  9. 例:2008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大型设备一套,合同约定售价1亿,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2000万,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售价8000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例:2008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大型设备一套,合同约定售价1亿,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2000万,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售价8000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 • 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计算出折现率为7.93%,每期冲减财务费用如下:

  10.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明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明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采用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原计税基础的差额,应当采用合理方式分摊,调整折旧或租金费用。有确凿证明认定属于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应按售价确认收入。

  11. (4)、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4)、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5)、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12. 2、关于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收入。2、关于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收入。 • ①.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 ②.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②.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14. 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15.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16.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 撤回或减少投资?

  17.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对外借款,不收利息?

  18. 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提前一次收款? •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9. 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 递延收入? • 注意涉税风险

  20. 10、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1. 非货币性交换: • 【例】甲上市公司以账面价值为36万元,公允价值为40万元的A材料,换入乙公司的账面价值为44万元,公允价值为40万元的B产品,甲支付运费5000元,乙支付运费3000元,假设增值税税率均为17%,(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 • 1、假设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均为可靠,采用公允价值计价。 • 甲公司: • 乙公司:

  22. 2、假设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采用账面价值计价。2、假设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采用账面价值计价。 • 甲公司: • 乙公司:

  23. 货物、财产、劳务: • 【例】某企业将自产的C产品用于抵偿甲公司的货款,市场价为100000元,成本为80000元。债务账面价值120000元。 • 会计处理: • 税务处理:

  24. 【例】某企业将自产的C产品通过教育局用于对希望工程的捐赠,市场价为100000元,成本为80000元。【例】某企业将自产的C产品通过教育局用于对希望工程的捐赠,市场价为100000元,成本为80000元。 • 会计处理: • 税务处理:

  25. (四)关于内部处置资产 • 1、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精神,企业内部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历史成本)延续计算。 • 2、内部处置资产是指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26. 3、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资产处置:(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3、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资产处置:(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 以上行为应视同销售。 • 处置资产收入确认: • 企业领用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属于将资产移送他人不视同销售。

  27. (五)财政性资金 不征税收入 • 一、财政性资金 •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28.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   (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9. 3、 20X8年12月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150 贷:在建工程 150 4、每月份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1.25 贷:累计折旧 1.25 同时摊销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1.25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1.25 • 关于政府补助举例: 20X8年9月,ABC公司接受一项政府补助150万元,用于环保技术研发设备支出,设备期限10年,残值0。 1、20X8年9月接受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150 贷:递延收益 150 2、购置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150 贷:银行存款 150

  30. 政策性搬迁收入 • 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31.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五)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企业所得税处理: • 会计处理:

  32. 三、税前扣除 • (一)、税前扣除原则: • 1、实际发生原则 • 2、相关原则 • 3、合理原则 • 4、划分收益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33. 5、权责发生制原则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 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是所得税的灵魂? • 6、除税法规定外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 应计未计费用税收处理?

  34. 关于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讨论稿)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必须真实、合法。真实是指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白条、假票一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跨年度取得发票?

  35. (讨论稿)a.企业发生的支出,如果不需要或客观上无法取得发票的,应提供证明业务或事项确实已经实际发生的充分适当的凭据及实施证据,才能在税前扣除;(讨论稿)a.企业发生的支出,如果不需要或客观上无法取得发票的,应提供证明业务或事项确实已经实际发生的充分适当的凭据及实施证据,才能在税前扣除; • b.企业发生的支出,按照发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该取得发票而未能取得发票,或取得的发票不真实、不规范,税务机关可以在企业提供的相关凭据和实施证据基础上,对各项支出从严合理核实扣除额。

  36. C.企业发生的与其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 d.企业的各种非法支出不得扣除。

  37. (二)、具体扣除项目的规定: • 1、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8. 税法与会计差异? • 一次性补偿金? • 股份支付? • 向退休人员发放补助? • 双薪制、年终一次性奖金? • 注意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 :

  39. 2、职工福利费。 •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40. 3、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 强调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41. 4、教育经费。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许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 范围 ? • 特殊规定?

  42. 5、业务招待费。 •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注意: • ①只要有业务招待费,就要纳税调整。 • ②业务招待费内容。 •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 • 招待费用于在建工程?

  43. 6、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殊规定?

  44. 7、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7、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计算基数:年度利润总额指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扣除比例: 12%。 3)受赠对象: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性捐赠. 4)扣除范围包括:(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企业发生与生产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支出的赞助支出不允许扣除.

  45. 8、企业缴纳的各类保险税前扣除 • 1)、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税前扣除。 •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 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财产保险?

  46. 9、准备金支出 • 1)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 、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 • 2)企业应在实际发生资产损失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47. 【例】AC电子有限公司2008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权。该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2011年末预计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00万元。该企业按年摊销无形资产,分别计算2011年和2012年专利权的摊销金额。 • 2011年计提专利权的摊销金额=300÷10=30(万元) 借:管理费用 300 000 贷:累计摊销 300 000 • 2011年计提摊销额后,专利权的账面价值=300-30×4=18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8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800 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800 000 • 税法差异处理:

  48. 2012年计提专利权摊销的金额=100÷6=16.67(万元)2012年计提专利权摊销的金额=100÷6=16.67(万元) 借:管理费用 166 700 贷:累计摊销 166 700 • 税法差异处理: • 2013年1月1日将该专利权转让,价款80万元已经入账,营业税税率5%。 • 会计处理: • 税法差异处理:

  49. 10、管理费的扣除 •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 特许权使用费?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50. 11、借款费用扣除的规定 • 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 ②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 注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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