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9

103 年青年志工自組團隊

103 年青年志工自組團隊. 「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說明. 依據「 103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辦理. ( 一 ) 補助對象. 年齡範圍 12 歲以上、 30 歲以下 團隊人數 6 ~ 30 人。. ( 二 ) 補助範圍. 運用或媒合青年志工人力資源,辦理下列青年志工服務方案者: 社區面向 : 協助社區營造、弱勢關懷、社區輔導 環境面向 : 協助環境人文、生態保育、節能減碳 文化面向 : 協助文史調查、古蹟保存、導覽解說 科技面向 : 協助資訊輔導、數位科技、科技能力 健康面向 : 協助健康促進、衛生醫療、休閒旅遊

giona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103 年青年志工自組團隊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103年青年志工自組團隊 「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說明 依據「103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辦理

  2. (一)補助對象 • 年齡範圍12歲以上、30歲以下 • 團隊人數6~30人。

  3. (二)補助範圍 運用或媒合青年志工人力資源,辦理下列青年志工服務方案者: • 社區面向:協助社區營造、弱勢關懷、社區輔導 • 環境面向:協助環境人文、生態保育、節能減碳 • 文化面向:協助文史調查、古蹟保存、導覽解說 • 科技面向:協助資訊輔導、數位科技、科技能力 • 健康面向:協助健康促進、衛生醫療、休閒旅遊 • 教育面向:協助教育輔導、語言教學、閱讀推廣 • 其他面向:協助跨上述二個以上服務面向或其他符合本要點目的之相關青年服務

  4. (三)補助原則 • 本方案屬「部分補助」,故申請單位應自籌活動總經費20%以上 例如:總經費8000元,至少需自籌1600元 • 補助項目包括:志工教育訓練經費(場地費、講師費、平安保險費、交通費、誤餐費、印刷費、事務機器租用、文具耗材等)及其他服務方案執行必要費用 • 活動之財產購置、設備維護、雜支及行政管理費等經費不予補助。 • 同一申請單位每年以補助一案為原則。 • 核給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三萬元為上限,每案補助額度不得超過申請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八十。

  5. (四)申請程序及時間 1.上網報名: • 3月1日起至4月15日 • 服務活動時間以6月~9月為原則 2.參加培訓: • 各團隊須派至少1~2名代表參加 3.提出修正案: • 課程結束後一週內上網提出服務修正案

  6. (五)審查作業 • 審查標準: 1.服務企畫創意及規劃執行能力 2.社區資源整合運用能力 3.團隊合作與運作 4.服務之學習效益 5.接受服務對象之改變與影響 6.服務延續與發展性 • 青年署於受理申請截止後,集中審查,審查結果公布於網站上。

  7. (六)核銷與結案 • 活動結束後30日檢送領據、總經費支出明細表及補助經費額度之原始憑證(分項整理粘貼)等三項資料送交青年志工中心審核彙整。 • 將活動成果報告上傳至「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

  8. (七)注意事項 • 本會核處受補助單位請款時,發現有自籌款項未達活動總經費20%以上者,得酌減補助額度。 • 同一活動企劃案,如已獲得本會其他專案經費補助,不得再行申請本案補助,重複申請案件經本會查證屬實,取消其補助資格,原補助經費應繳回撤案,且兩年內不得再向本會提出其他補助申請案件。

  9. 103年青年志工自組團隊 線上申請提案教學 開放申請時間:3月1日至 4月15日 依據「103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辦理

  10. 1. 進入區域和平志工團【http://gysd.yda.gov.tw/】

  11. 2.如已註冊過會員,請用之前的帳號、密碼登入!(接第6點,完成團隊資料)新會員請將滑鼠移至左側點選【 加入會員】!2.如已註冊過會員,請用之前的帳號、密碼登入!(接第6點,完成團隊資料)新會員請將滑鼠移至左側點選【 加入會員】! 點選:加入會員

  12. 3.選擇【自組團隊會員】 選擇會員類別 【自組團隊會員】

  13. 4.閱讀區域和平志工團 會員服務規章選擇【我同意】 閱讀區域和平志工團 會員服務規章,同意後點選【我同意】

  14. 5.填寫報名資料後,按【送出】,完成加入會員!*為必填欄位請再次登入,填寫【團隊資料】!

  15. 6.再次登入後,點選【功能管理】,填寫【團隊資料】!6.再次登入後,點選【功能管理】,填寫【團隊資料】!

  16. 7. 【團隊資料】填寫注意事項 ※因應資安需求,特殊字元[;‘--||<>()?*:%#&+“]均不允許輸入,請切勿輸入! ※團隊成員為12歲以上、30歲以上之青年及青少年。隊長必須符合此一條件,且協助團隊辦理結案核銷請款作業! ※每隊人數為6至30人! ※所屬青年志工中心請團隊自行選擇後續配合之志工中心! ※本補助款為部分補助,申請補助應自籌活動總經費20%以上。 ※最高補助以新臺幣15,000元為上限! ※同一申請團隊每年以補助一案為原則! ※如有18歲以下未成年者,必須有學校老師、立案非營利組織機構人員或青年志工家長擔任團隊指導者!

  17. 8.報名成功後,所屬青年志工中心將通知參加行前講習8.報名成功後,所屬青年志工中心將通知參加行前講習 ※各團隊須派員(至少1名)參加行前講習課程 ※時間預訂為 4月下旬至5月中旬 9.相關配合事項 ※參加完行前講習,請於7日內上網登入填寫計畫書!7日後將關閉計畫書修改功能! ※計畫書由青年志工中心初審,再由青年署進行複審,審查結果預訂於6月中旬公布於網站! ※補助公告後14日內、服務開始前,如有18歲以下未成年者,請填寫家長同意書並交給所屬青年志工中心! ※完成服務30日內,上網填寫成果資料,並辦理補助核銷結案作業! ※如計畫因特殊原因必須變更,應於事前7日內通知所屬青年志工中心!

  18. 10.【我的行動專區】各項目出現時機點說明 團隊資料:加入會員後,完成! 計畫書:參加完行前講習後, 7日內完成! 活動相簿、活動影音、成果分享:核定補助公告後,活動結束30日內完成!

  19. 區域和平志工團 網站 http://gysd.yda.gov.tw/ 區域和平志工團 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GYSD.NYC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官方網站 http://www.yda.gov.tw/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所屬青年志工中心! 請確實掌握相關時程,以維護自身權益喔!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