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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僑光技術學院

九十四學年度 中區五專聯合甄選入學作業說明.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僑光技術學院. 一、五專甄選入學作業流程圖. 北、中、南三區各區成立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各五專校院訂定甄選基本條件與甄選標準. 各國中依據甄選簡章所定之甄選條件輔導辦理甄選報名. 各區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彙編制訂聯合甄選招生簡章. 各區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受理各國中報名作業. 各五專校院 辦理甄選作業. 錄取之甄選生向錄取五專校院辦理報到. 五專校院公告錄取名單或現場分發名單. 4 月. 4 月. 4 月. 5 月. 5 月. 6 月. 6 月. 6 月.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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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僑光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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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九十四學年度 中區五專聯合甄選入學作業說明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僑光技術學院

  2. 一、五專甄選入學作業流程圖 北、中、南三區各區成立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各五專校院訂定甄選基本條件與甄選標準 各國中依據甄選簡章所定之甄選條件輔導辦理甄選報名 各區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彙編制訂聯合甄選招生簡章 各區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受理各國中報名作業 各五專校院 辦理甄選作業 錄取之甄選生向錄取五專校院辦理報到 五專校院公告錄取名單或現場分發名單

  3. 4月 4月 4月 5月 5月 6月 6月 6月 6月 6月 6月 6月 16日 4日 5日 6日 28日 29日 9日 10日 14日 17日 20日 19日 四 三 ㄧ 二 六 日 四 五 二 五 日 ㄧ 二、五專甄選入學重要時程 採 現場 登記 學校 辦理 現場 登記 五專 甄選 入學 報名 郵寄 甄選 成績 第一次學力測 驗報 名 第一次 學力測驗 採 放榜 學校 放榜 採 放榜 學校 報到 受理 甄選成績覆查

  4. 三、94學年度五專甄選入學重大變革(一) 北中南三區五專甄選統一招生辦法。 增加同等學力報名資格: 1、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校結業, 持有結業證明書者。 2、曾在國民中學三年級下學期肄 業,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 證明書者。

  5. 三、94學年度五專甄選入學重大變革(二) 本年度因應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國中應屆畢業生成績計算方式不再使用五等第九分制。為彰顯五專甄選之特色,甄選條件之在校成績仍以五等第量化紀錄評量。非應屆畢業生在校成績仍採先前之五等第九分制評量。 建立與各國中E-mail連絡管道與網站公告機制。 三區聯合宣導作業,由三區聯合會依三區統一日程製作海報及聯合電台廣播。

  6. 三、94學年度五專甄選入學重大變革(三) 增加非學科測驗成績的特別加分。特殊身份甄選生(如原住民生、蒙藏生)以基測成績加權後分數(依各甄選學校所定各科之加權倍率),加上特別加分後之甄選總成績,乘以成績優待之百分比例,做為成績計算方式。 取消報名表第四聯的甄選證,改由現場分發通知單或錄取通知書做甄選憑證。現場集體報名各國中老師不需等待領取甄選證。

  7. 三、94學年度五專甄選入學重大變革(四) 統一條碼讀取並產生索引檔,減少各甄選學校建檔負擔。基測成績單影本務必清晰。 增加原住民與蒙藏生成績計算範例。 統一複查/放棄申請書,訂定統一複查/放棄期限。 六月九日現場集體報名地點和中區高 中職甄選報名地點相同。

  8. 游步上組長 主辦學校 區域 德霖技術學院TEL:02-22733567-696http://www.dlit.edu.tw 北區(台北市、台北縣、基 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 姚啟明組長 僑光技術學院 TEL:04-27016855-1202 http://www.ocit.edu.tw 中區(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苗栗縣) 陳耀漢組長 吳鳳技術學院 TEL:05-2267125-23121 http://www.wfc.edu.tw 南區(高雄市、屏東縣、高雄縣、台南市、台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四、各招生主辦學校

  9. 五、中區各委員學校 4. 僑光技術學院 1. 弘光科技大學 2. 國立臺中技術學院 3. 中臺醫護技術學院 5. 南開技術學院 6. 國立臺中護理專科學校 7.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 六、九十四學年度五專甄選入學重要事項 國中學生於報考第一次基本學力測驗時,無論何種分發區,皆可參加九十四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甄選入學。 第 1 點 國中學生參加九十四年第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可以參加五專甄選入學或登記分發入學。 第 2 點

  11. 第 3 點 報名資格 公私立國民中學畢業生(含同等學力) 同等學力報名資格: 1、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校結業, 持有結業證明書者。 2、曾在國民中學三年級下學期肄 業,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 業證明書者。 持有「94年第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者 。

  12. 第 4點 報名資格 專科學校五年制之入學年齡限制,自九十一學年度入學招生起廢除,凡報名並經錄取入學五專者,其服兵役之義務,悉依兵役法等法令規定辦理。

  13. 第 5 點 甄選生身份類別區分 1.ㄧ般甄選生(五專校院招生名額的七成為上限) 2.原住民甄選生(五專校院招生名額的百分之ㄧ為原則) 報名時須繳戶口名簿影本 3.蒙藏生甄選生 報名時須繳戶籍謄本、蒙藏語甄試合格證明。

  14. 第 6 點 原住民、蒙藏甄選生優待規定 原住民甄選生優待: 降低錄取標準百分之二十五。 依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一為原則。 蒙藏甄選生優待: 甄選總成績加總百分之二十五 於學校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核定名額分別外加

  15. 第 7 點 簡章(含報名表件)公告於本會網站提供查閱及下載報名使用。 簡章與報名表件(含報名表、報名甄選資格證明書及甄選證),每份酌收工本費新台幣伍拾元。 簡章購買:由各國中統計需求數量洽「九十四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16. 第 8 點 報名費用 五專甄選 400元 內含50元國 中作業費

  17. 第 9 點 報名費優待:符合下列規定之國中甄選生,報名費全免優待。 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請出具於報名期間內有效之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失業戶子女(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8. 第10點 報名方式(一) 現場集體報名日期 六月九日(星期四) 8:30~16:30 雲林區(西螺農工) 中投區(草屯商工) 苗栗區(竹北高中) 彰化區(北斗家商) 六月十日(星期五) 9:00~11:00 其他縣市(僑光技術學院)

  19. 第10點 報名方式(二) 通訊報名 所有報名資料以「國內快捷郵件」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九日(星期四)前寄達(以郵戳為憑)本會辦理報名, 並完成確認,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20. 第11點 退費及更改報名學校 本會受理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報名費並且報名資料不得要求修改、補件或替換。

  21. 第12點 成績採計 一、甄選條件成績採計: 七大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等各項成績之五等第平均成績,採計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一位 二、甄選方式成績採計: • 94年第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 • 依本簡章各甄選五專校院甄選方式欄及「原 住民、蒙藏生甄選生」優待辦法欄之規定

  22. 第13點 甄選錄取方式 本學年度甄選錄取方式 。 放 榜 現場登 記分發

  23. (1)本學年度採用「放榜」之學校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 (2)本學年度採用「現場登記分發」之學校 弘光科技大學 中臺醫護技術學院 僑光技術學院 南開技術學院 國立台中護理專科學校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4. 第14點 九十四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五)採電腦放榜甄選學校放榜。 九十四年六月十九日(星期日)採現場登記分發甄選學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經甄選錄取之甄選生,應依規定時間到其錄取五專校院完成錄取報到。 九十四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一)採放榜甄選學校辦理報到。。 經甄選錄取之甄選生,應依規定時間到其錄取五專校院完成錄取報到。

  25. 第15點 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凡經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其後當年度高中、高職及五專之新生入學。 逾期未完成錄取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26. 七、甄選條件與方式 (一)參考例1-1 甄選學校資料

  27. 原住民甄選名額以各甄選委員學校提供甄選名額之百分之一外加為原則,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原住民甄選名額以各甄選委員學校提供甄選名額之百分之一外加為原則,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二)參考例1-2 五專校院招生名額的七成為上限

  28. (三)參考例1-3 在校成績

  29. (四)參考例1-4 基測成績與特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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