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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與案例解析

政府採購法與案例解析. 廖深利 0932-698-808 shenliliao@yahoo.com.tw. 壹、政府採購之特質. 一、以使用公部門預算為主 適用範圍: 1.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 2. 法人、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超過 100 萬元者, 且佔採購金額半數以上。 二、機關 ( 或法人、團體 ) 與廠商間之私經濟行為。 三、以公告招標為原則、不經公告程序為例外。 四、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 驗收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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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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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政府採購法與案例解析 廖深利 0932-698-808 shenliliao@yahoo.com.tw

  2. 壹、政府採購之特質 一、以使用公部門預算為主 適用範圍:1.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 2.法人、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超過100 萬元者, 且佔採購金額半數以上。 二、機關(或法人、團體)與廠商間之私經濟行為。 三、以公告招標為原則、不經公告程序為例外。 四、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 驗收爭議處理。 五、政府採購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 如:營造業法、建築法、民法…等。 六、違反法令時可能涉及圖利、收賄、圍標、綁標…等罪。

  3. 貳、政府採購標的 一、工程: 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 二、財務: 各種物品 (生鮮農漁產品除外) 、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財物。 二、勞務: 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

  4. 參、政府採購招標文件 一、投標須知 二、契約條款 三、廠商資格:基本資格、特定資格 四、技術規格/設計圖 五、投標項目/數量/價格清單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標封格式

  5. 肆、政府採購案件金額分類 一、巨額 二、查核金額以上 三、公告金額以上 四、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金額十 分之一 五、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小額採購) 六、條約或協定金額(開放外商參與)

  6. 伍、政府採購招標方式 一、公開招標 二、選擇性招標 三、限制性招標 四、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五、逕洽廠商採購(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

  7. 陸、政府採購決標原則 一、最低標(訂底價、未訂底價) (法52) 二、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取用) (法52) 三、複數決標 (法52) 四、最高標 五、標價偏低廠商之處理 (法58) 六、超底價決標 (法53)

  8. 柒、政府採購作業程序

  9. 限制性招標之作業流程

  10. 選擇性招標之作業流程

  11. 公開招標之作業流程

  12. 最有利標招標之作業流程

  13. 捌、政府採購重點事項 一、電子化採購 二、等標期 三、廠商資格 四、技術規格 五、押標金 六、保證金 七、底價 八、廠商家數 九、爭議處理 十、物價指數調整機制 十一、共同供應契約

  14. 玖、政府採購防弊措施 一、上級機關監辦 二、主會計/政風監辦 三、施工查核小組 四、採購稽核小組 五、審計機關稽察 六、廠商異議申訴制度

  15. 廠商申訴流程

  16. 廠商異議流程

  17. 履約爭議調解流程

  18. 玖、政府採購防弊措施 七、利益迴避 八、刑罰 九、拒絕往來廠商 十、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十一、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 十二、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考試發證及管理

  19. 拾、採購品質管理PQM

  20. 一、公共工程品質的十大殺手(1/3) • 1 決標方式不良,低價搶標結果造成承商降低品質以維持利潤( 80.1 % ) 。 • 2 規劃設計條件(服務費率、工作內容、工作時程、監造責任區分)不合理,造成參與意願低落 ( 73.4 % ) 。 • 3 細部設計時程不足、發包匆促(71.9% )

  21. 一、公共工程品質的十大殺手(2/3) • 4 現行招標制度無法鼓勵營造體系良性發展( 66.7 % ) 。 • 5 先期規劃(包括可行性評估及資料蒐集彙整)不足( 62.3 % ) 。 • 6 預算執行壓力造成執行時不足( 60.0% )

  22. 一、公共工程品質的十大殺手(3/3) • 7 主辦單位工程專業能力不足( 54.9 % ) • 8 外力(如民意代表或官員)不當介入,影響正常採購及營造流程( 53.4 % ) 。 • 9 甄選機制不周延、無法選出良好團隊(51.9%) • 10 營造廠營運管理能力不佳( 51.9 % ) 。

  23. 二、PQM基本觀念

  24. 決策 規設 施工 使用與管理 • 工程生命週期 構想 問題 概 念 P Q M 可 行 性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竣 工 檢 驗 營 運

  25. 費用支出 影響程度 0 施工 規劃 設計 決策 (構想)

  26. (William Edwards Deming , 1950) 實體品管 合約品管 採購品管 • 品管三步曲理論

  27. 供給? 需求? 工?財?勞? 單一? 確定採購標的 瞭解市場現況 確定採購需求 預期採購效益 廠商資格? 公開、選擇、限制? 最低標、最有利標? 定底價、不定底價? 複數、非複數決標? …… 訊息整合與研判 研擬最適採購方式 執行 PQM基本架構 回饋分析 成果檢討

  28. Pure Price Competition 異質品 同質品 同質化過程 0 % 100 % 同質程度 • 基本理論 – 經濟學

  29. Output(同質化) Input(異質) Price Competition 評審標準 標件 評 委 會 Contractor (採購需求) • 同質化概念

  30. 經濟學 VS. 政府採購 • 市場機制、競爭機制(價格) • 資訊不對稱 • — 前、後合約機會主義行為 • 交易成本vs.總成本

  31.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 • 強勢監造等同高品質的省思 • 業主 VS. 廠商 加強監督、步步跟催、相互對立 監造成本高、品質成本大 品質提升 ? • 日本 、施工管理 採購品管 、合約管理 品質佳 監造成本低、品質成本小

  32. 總成本 • 最 低 價 決 標 的 省 思 • 最低價之定義 • 決標成本+ 履約成本+ 使用成本 • 暫時性的VS. 最可靠的 • 無法分辨廠商優劣,無選擇能力 惡性競爭 劣幣驅良幣 • 歐美國家常用其他機制搭配最低價 如保險、廠商記錄、履約能力 ……

  33. 採購品管之基本觀念(1/4) W.Edwards Deming管理十四要點 (M.I.T高等工程研究中心,1982) • 停止僅依賴檢驗以獲得品質(3/14) • 以「一開始就製造出高品質的方式, • 來取代大量的檢驗

  34. 檢驗 找出壞品質,不能靠檢驗追求好品質 • 改善流程 建立好品質 改善勝於防堵 • 品質必須由管理階層帶頭 PDCA • 採購品管之基本觀念(2/4) • 停止僅依賴檢驗以獲得品質(3/14) • 品質非來自檢驗, • 而是來自於不斷的改善流程 • 檢驗是必要的,專業執行,瞭解現況

  35. 採購品管之基本觀念(4/4) W.Edwards Deming管理十四要點 (M.I.T高等工程研究中心,1982) • 停止僅以價格作為考量交易的基礎(4/14) 應以最低總成本來考量

  36. 決策、規設、施工品管 介面成本極小化 健全市場競爭環境 • 採購品管之涵義 • 從上游到下游 PQM TQM • 垂直整合 變更設計、工程爭議… • 良幣驅劣幣 創造最大公共利益

  37. 採購品管涵義圖 P Q M 規劃設計品管 承先啟後 垂直整合 施工品管 介面成本極小化

  38. 採購品管理念 P Q M 優 質 廠 商 優 質 廠 商 劣 質 廠 商 設計 規劃 監造 公共工程市場 統包 施工 專案管理

  39. 勾結誘因 勾結成本 勾結行為 市場失靈 • 採購市場管理機制 • 勾結成本<<勾結利益 × P C C = Penalty Cheat Cheat >>勾結利益

  40. 公共工程生命週期 一、可行性研究及規劃階段 二、基 本 設 計 階 段 三、細 部 設 計 階 段 四、工程採購發包階段 五、施 工 與 驗 收 階 段 六、工 程 接 管 階 段 七、拆除或報廢

  41. 政府採購法中採購之公正原則(法6) • 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 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 • 司法、監察或其他機關對於採購機關或人員之調查、起訴、審判、彈劾或糾舉等,得洽請主管機關協助、鑑定或提供專業意見。

  42. 工程採購依金額分類之招標方式

  43. 壹、小額採購:新台幣十萬元以下可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壹、小額採購:新台幣十萬元以下可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 1.公開招標。(中央主計處規定民意代表所提工程建議案應公開招標) • 2.公開取得企劃書,評選之。 • 3.限制性招標: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 • 4.逕洽廠商採購,免提供報價或企劃書。 • 5.異質性質採購最低標。 • 以上五項均得不訂底價,但應於招標文件敘明理由及決標條件與原則。

  44. 貳、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公告金額以下。(即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貳、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公告金額以下。(即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 1.公開招標 • 2.公開取得企劃書,由評選小組之內部委員評定符合需要者議價。 • 3.符合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 4.符合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二款,敘明不採公告方式辦理之適當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得採限制性招標。 • 5.依前開辦法第二條第三款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單或企劃書,得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未取得三家廠商投標是先經首長獲授權人員核准得採限制性招標。(免報上級核准) • 6.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一項各款之規定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 7.異質採購最低標。

  45. 參、公告金額以上,(即100萬元以上)可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參、公告金額以上,(即100萬元以上)可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 1.公開招標,最低標得標。 • 2.符合本法22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五款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 3.符合本法第22條第一項第十六款,敘明不採公告方式辦理之適當理由簽報主管機關核准,得採限制性招標。 • 4.公開取得企劃書,由評選委員會評定最有利標,簽請首長核定。(經上級機關核准) • 5.異質採購最低標。 • 6.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一項各款之規定者得採限制性招標,並依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46. 招標等標期限標準 • 1.公開招標等標期限 • 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七日 • 2.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十四日 • 3.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二十一日 • 4.巨額金額之採購:二十八日 • 2.選擇性招標等標期限 • 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七日 • 2.公告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十日 • 3.巨額金額之採購:十四日 • 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五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47. 工程及非以現貨供應之財物 採購 政府採購決標方式1 同質採購 異質採購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11款 未達公告金額擇符合需要者議比價 大 小 差異性 異質項目 多 少 最低標決標 公開評選 公開取得 參 考 yes 最有利標決標 限制性招標 最低標決標 準用 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

  48. 異質採購 同質採購 最低標決標 最有利標決標 最低標決標 1.採分段開標,資格、規格符合者,再開價格標,最低標決標。 2.資格、規格標之訂定及審查,借重專家學者之專業審查機制。 採購法第56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等。 採購標的物明確者,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以最低標決標。 對於標價偏低廠商,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程序處理 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 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政府採購決標方式2

  49. 同質/異質 採購 同質採購 政府採購決標方式認定原則 採購之標的物明確,例如工程採購之施工圖說及規範明確,按圖施工者;財物採購之功能、性能或效益明確者,均屬同質採購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6條 指不同廠商所供應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於技術、品質、功能、效益、特性或商業條款等,有差異者 異質採購 工程會95.5.23函說明二 不同廠商所供應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於技術、品質、功能、效益、特性、實績經驗、財務狀況、如期履約紀錄或價格等,有差異者

  50. 適用 異質項目較多或差異情形較大之異質採購 1.已訂有明確規格 2.訂定規格並無困難之採購 3.不熟悉最有利標作業規定之機關 →均不宜採最有利標決標 不宜用 1.適用最有利標: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 2.準用最有利標: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11款→限制性招標→評選優勝廠商 3.參考最有利標:「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採用情形 參、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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