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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預防與復學輔導工作

中輟預防與復學輔導工作. 資源整合同關懷,每個孩子帶上來. 大 綱. 壹、依據 貳、方案目標 參、具體措施 肆、實施方式 伍、現況統計說明 陸、預期效益. 壹、依據. 一、法源 為保障國民受教權,於「憲法」、「國民教育法」中明訂 6 歲至 15 歲之國民應接受國民教育,亦訂定「強迫入學條例」,明訂強迫入學規定。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目的在促進教學正常化、提昇整體人才素質,中輟生復學與輔導工作重點在於穩定學生就學機制,有效輔導高關懷學生,推動成效良窳攸關整體教育品質。. 貳、方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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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預防與復學輔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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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中輟預防與復學輔導工作 資源整合同關懷,每個孩子帶上來

  2. 大 綱 壹、依據 貳、方案目標 參、具體措施 肆、實施方式 伍、現況統計說明 陸、預期效益

  3. 壹、依據 一、法源 為保障國民受教權,於「憲法」、「國民教育法」中明訂6歲至15歲之國民應接受國民教育,亦訂定「強迫入學條例」,明訂強迫入學規定。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目的在促進教學正常化、提昇整體人才素質,中輟生復學與輔導工作重點在於穩定學生就學機制,有效輔導高關懷學生,推動成效良窳攸關整體教育品質。

  4. 貳、方案目標 • 穩定學生就學機制,有效輔導高關懷學生,促進教學正常化。 • 了解中輟預防與復學輔導工作執行困境,做為政策規劃之參考。 • 推動中輟預防工作,早期發現與介入降低尚輟人數。 • 強化中輟生通報協尋及復學輔導工作,提升復學率。

  5. 整合資源共同關懷 貫徹零拒絕教育目標 建構完善通報系統 協尋輔導中輟生復學 規劃中介教育 提供適宜復學就讀措施 國中小學生輟學預防與復學輔導方案推動架構 資源整合同關懷,每個孩子帶上來 推動彈性教育課程 激發學生多元智慧

  6. 參、具體措施 • 推動中輟預防工作,建立資源整合運作模式。 • 強化中輟生通報機制,建立協尋資源(支援)網絡。 • 強化中輟生復學輔導就讀機制,推動中輟高關懷課程計畫及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並落實學校三級輔導機能。

  7. 肆、實施方式(一) 一、推動中輟預防工作,建立資源整合運作模式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結合警政、社政等單位,定期召開中輟專案會議 ,建立資源整合運作機制。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規劃辦理高關懷班及彈性輔導課程,以協助時輟時學或全學期缺課累積達7天以上之高關懷學生,或中輟復學生返校後之學習及生活適應。

  8. 肆、實施方式(二) 二、強化中輟生通報機制,建立協尋資源(支援)網絡 (一)落實輟學通報的規定及程序    學生中輟後需至「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進行通報 ,並透過系統將行蹤不明學生資料傳輸警政署協尋。

  9. 肆、實施方式(三) (二)善用中輟追蹤協尋機制 • 學校教育人員家庭訪問。 • 民間團體與專業輔導人力協助追蹤輔導。 • 警政單位協尋行蹤不明中輟生。 • 鄉(鎮)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宜。 • 校外會、教育服務替代役男(中輟輔導)協助。 • 戶政單位協助確認中輟生及其家庭之戶籍移轉情形 • 出入境狀態之確認

  10. 肆、實施方式(四) (三)行政督導 1.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中輟學生復學輔導強化策略」辦理。 2.教育部層級  (1)定期每6個月召開「推動中輟業務聯繫會議」  ,以確保中央與地方政府合力推動,共同協助  中輟生復學。  (2)透過「中途輟學學生通報系統」確實掌握全國   學生中輟狀況,並逐月檢視地方政府尚輟率消  長狀況,落實追蹤管考。

  11. 肆、實施方式(五) 3.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層級 (1)每月提報檢視各縣市中輟人數,請尚輟人數增   加縣市召「中輟人數消長圖」、「國民中小   學中輟生比率消長表」報部,人數上升即需   召開專案檢討會議。 (2)中輟生專案檢討會議,需邀請警政、社政、民   政等相關局室、強迫入學委員會、學生輔導諮商   中心共同參與。 (3)列管所屬輟學人數多、輟學率高之學校 。

  12. 肆、實施方式(六) 4.學校層級 (1)學生無故未到校的第一時間點,即時到家中訪問。 (2)中輟行蹤不明學生,透過系統傳送警政署送請,由全國   警察局協尋。 (3)將中輟通報單傳送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宜。 (4)透過通報系統確實掌握中輟生現況。 (5)校長室應設置校內中輟學生現況圖表(含名單及執行現   況),隨時掌握學校中輟生之復學輔導事宜。

  13. 肆、實施方式(七) 三、強化中輟生復學輔導就讀機制,推動中輟高關懷課程計  畫及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並落實學校三級輔導機能。 (一)落實學校三級輔導機制 • 推動認輔制度:鼓勵教師、退休教師、志工、家長,志願輔導適應困難、行為偏差及中輟復學生,並將中輟復學生列為優先認輔對象。 • 增置專任輔導教師:自101年8月起,教育部5年內補助各地方政府所轄24班以上國民小學、各國民中學均需設專任輔導教師,全國預計增加2,156名 。 • 增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教育部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依法補助各地方政府及55班以上之國民中小學增置約579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 教育部補助全國各縣市成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4. 肆、實施方式(八) (二)中輟輔導資源的連結與運用-輔導資源網絡

  15. 肆、實施方式(九) (三)規劃多元彈性課程,進行學生適性輔導 規劃高關懷課程,1人以上即可開辦彈性、適性化之教育或輔導課程,另3人即可開設高關懷班。

  16. 肆、實施方式(十) (四)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 1.執行方式 (1)慈輝班-輔導對象為國民中小學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  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 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者(視各慈輝班性質 提供住宿)。 (2)合作式中途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轄區內已立案及經 法人登記之民間團體或企業資源,由民間團體提供適宜場所,提  供中輟生專業輔導資源及中介措施,學校教師提供課程者。 (3)資源式中途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遴選有熱誠有意願之國 中小學校,分區設置資源式中途班(鄰近學區教學資源共享), 提供中輟生多元另類適性課程及輔導措施者(不提供住宿)。

  17. 肆、實施方式(十一) • 評估:辦理中介教育措施之學校應成立復學輔導就讀小組,且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評估學生轉介及回歸事宜。 • 轉介:中輟生復學後,如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原就學環境,經家長同意,可由學校轉介就讀中介教育措施。再經縣市(學校)復學輔導就讀小組評估通過,安排就讀中介教育措施(如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合作式中途班)。 • 課程規劃: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基礎,得依學生特性及需求施以適性課程。 • 回歸:學生就讀中介教育措施原因消失,則回歸原班原校。

  18. 伍、現況統計說明(一) 復學率則從93學年70.84%穩定上升,近4學年均維持於8成,99學年復學率為84.54% 【註】復學率:(該學年中輟生復學數)÷(中輟學生數)×100%

  19. 伍、現況統計說明(二) 中輟生尚輟人數從93學年4,156人(尚輟率0.145%),下降到99學年1,057人(尚輟率0.043%) 【註】尚輟率:(學年結束時仍在輟的學生)÷(國民中小學學生總數)×100%

  20. 伍、現況統計說明(三) ◎ 全國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辦理情形

  21. 陸、預期效益 • 透過本方案之實施,可鼓勵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學校發展多元適性課程、高關懷課程及三級輔導機制,有效協助學生在校學習,預防學生輟學,並積極協助中輟學生之復學與輔導,提供多元另類教育課程。達成「資源整合同關懷,每個孩子帶上來」之目標。 一、自99學年度起,每學年尚輟率較上學年持續降低。 二、自99學年度起,每學年復學率均維持80%以上。

  22. 簡報結束謝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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