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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邮政体制改革 目标、主要内容和现状. 约格 • 莱因伯特博士 Dr. Jörg Reinbothe 司长 欧洲委员会 2009 年 2 月 12 日 • 北京.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概要. 欧盟邮政部门 —— 事实与数据 欧盟邮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欧盟邮政体制改革的步伐 监管体制的主要内容 接下来的步骤 —— 挑战 总结.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欧盟邮政服务 —— 事实与数据. 对欧盟成员国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服务于整体经济利益) 欧洲邮政经营者每年处理 1350 亿个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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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邮政体制改革目标、主要内容和现状 约格•莱因伯特博士 Dr. Jörg Reinbothe 司长 欧洲委员会 2009年2月12日•北京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概要 • 欧盟邮政部门——事实与数据 • 欧盟邮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 欧盟邮政体制改革的步伐 • 监管体制的主要内容 • 接下来的步骤——挑战 • 总结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欧盟邮政服务——事实与数据 • 对欧盟成员国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服务于整体经济利益) • 欧洲邮政经营者每年处理1350亿个物品 • 邮政部门年营业额为900亿欧元,约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 • 邮政部门雇员总数为500万(170万为直接雇员)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1992年的情况……以及改革目标 • 邮政服务质量较低 • 并非以顾客为中心 • 国家邮政经营者效率低下 • 普遍邮政服务发展不均衡 • 需要更高的服务质量 • 需要创造更多选择(顾客导向) • 需要确保提供普遍邮政服务——价格适宜且易于获得 • (妥善处理)合理化问题 • 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建立邮政服务的欧盟内部市场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监管工具 经营许可 投诉程序 市场自由化 国家监管机构 • 可靠性 • 可能性 • 保障普遍服务义务 • 基本要求 • 独立性 • 能力 • 监督 • 速度 • 辅助措施 • 为普遍服务义务提供资金 价格控制 • 水平 • 覆盖范围 服务质量 普遍服务义务 分离成本核算 标准化 • 统一资费 • 价格适中 • 投递 • 大宗邮件 • 可靠性 • 责任 • 交叉补贴 • 成本导向 • 自愿 • 强制 服务导向 公平竞争 顾客导向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欧盟邮政体制改革的步伐 1992 - 1997 1997 - 2002 2002 - 2008 2008 - 绿皮书 第1邮政指令 第2邮政指令 第3邮政指令 关于实施竞争法的通知 第4实施报告 欧洲理事会决议 第2和第3实施报告 行业研究 影响分析 行业研究 市场完全开放 行业研究 完全开放市场的提议 第1实施报告 2011 2013 1999 2002 2006 无限制 350 克 100 克 50 克 逐步市场开放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欧盟邮政体制改革——监管时间表 • 1992年:关于发展邮政服务单一市场的绿皮书 • 1994年:欧洲理事会决议确定欧洲委员会政策目标 • 1997年: 《第1邮政指令》(97/67/EC) • 2002年: 《第2邮政指令》(2002/39/EC) • 2006年: - 针对完全市场开放对普遍服务的影响的前瞻性调查 - 《第3实施报告》- 对新指令的委员会提案 • 2008年:《第3邮政指令》(2008/6/EC) • 2011年:针对16个欧盟成员国的完全市场开放 • 2013年:针对所有(余下的)欧盟成员国的完全市场开放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监管工具——普遍服务义务 • 普遍服务要求 • 提供高质量的邮政服务 • (至少)每周5次 • 范围涉及整个区域 • 价格适宜 • 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 • 关注普遍服务本身而非某个服务提供者 • 通过不同的解决方案来提供普遍服务(例如:指定服务商,公共部门采购等)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监管工具——许可制度及获许条件 • 指定一家或多家普遍服务提供商 • 针对属于普遍服务范畴内服务的特殊经营许可(相互交换性概念) • 保证其符合基本要求 • 保证提供普遍服务 • 针对属于普遍服务范畴外服务的一般经营许可 • 保证其符合基本要求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监管工具——许可原则 • 需对许可条件进行限制以避免市场准入壁垒 • 保护既得权利 • 对基本要求的明确界定 • 任何许可要求和许可条件都应当遵循欧共体法规的普遍原则 • 透明性 • 必须性 • 非歧视性 • 适当性 • 客观公正性 邮政指令 欧共体条约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监管工具——公共邮政网络的使用权 《邮政指令》交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采用何种体系 成员国的不同解决方案——从事前强制使用到自由议定条款 国家监管机构在两种情况下均扮演重要角色: (i) 事前体制– 决定使用条件;(ii) 强制体制– 产生争端时做出裁决决定 即使监管框架中并未规定任何事前义务——对市场中居主导地位的竞争者实施竞争法规(例如:拒绝进行交易)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监管工具——资费与成本核算原则 • 在定价方面实行成本导向以防止对重大市场支配力的滥用 • 提供高效服务的激励机制——以高质量的邮政服务为目标 • 统一资费的可能性 公共利益 • 内部成本核算的分离(普遍服务与其他服务)——防止非法的交叉补贴 • 终端费用– (i) 成本导向, (ii) 与服务质量挂钩 (iii) 贯彻透明性和非歧视性原则 – 保证高质量的跨境邮政服务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监管工具——国家监管机构(能力) • 在落实监管框架方面广泛的能力和职责 • 保证高质量的邮政服务——监督与管理 • 在采用许可制度时发放许可——市场监管 • 处理投诉的程序——监督 • 监督资费的成本导向——监督 • 促进竞争–——一种手段 • 统计数据搜集–——市场监管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国家管理机构与市场开放 • 国家管理机构是欧盟邮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独立的国家管理机构是必要条件 应当鼓励和发展最佳实践的交流 • 国家管理机构审查现有邮政法规体制下各项主要义务的贯彻执行——对分配必要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监管工具——投诉程序和市场监管 • 所有邮政服务提供者都有处理顾客投诉的义务 向独立监管机构提出申诉的可能 • 所有邮政服务提供者都有向国家监管机构提供统计数据信息的义务(市场监管的基础) • 市场监管是发展行之有效的政策解决方案和管理措施的重要工具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挑战 • 有效地处理现有的监管“问题” 服务质量 国家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职责 • 保证国家邮政经营者能跟上现代化进程,适应新变化 • 建立充分竞争的内部邮政市场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欧盟邮政服务质量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挑战——提高服务质量 • 高质量的普遍邮政服务——所有成员国的目标 • 针对国家和欧共体内部提供的邮政服务的邮政体制改革已带来明显进步 • 一些普遍服务提供商未能到达质量要求 • 国家监管机构需提供辅助措施并有效执行(例如:补救办法,罚款) • 国家和共同体内邮政服务质量的联系(事实上也包括国际邮政服务质量)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挑战——国家监管机构的建立和运作 职责 • 在法律上和运作上均独立于邮政经营者 • 监管职能和与控制所有权有关活动有效的结构性分离 • 这一问题在某些成员国有待进一步解决,以确保国家监管机构的良好运转和充分独立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挑战——普遍服务提供者的现代化 • 普遍服务提供者的不同发展阶段和效率(传统意义上的国家邮政经营者) • 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 比以往更需要: 提高效率 以顾客为中心 根据(顾客)需要量身定制/整合的解决方案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未来的行动(1) 2008 2009 - 2011 2011 - 2013 2013 - 第4实施报告 市场开放日程 第5实施报告 实施报告 中期会议 完全市场开放会议 行业研究 在贯彻实施方面为成员国提供援助 市场监管和立法审查 邮政政策议程 2011 2013 50 克 逐步开放市场 内部邮政市场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未来的行动(2) • 积极致力于推进完全市场开放 • 《第3邮政指令》的贯彻实施 • 确保提供普遍邮政服务 • 保证适宜的监管和运行环境 独立且运转良好的国家监管机构 促使国家邮政经营者成为有效市场竞争者的激励机制 邮政市场的激励机制(无进入壁垒)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
总结 • 只有市场的力量才能带来邮政部门的繁荣并确保其在日常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 逐步市场开放以及向竞争性市场结构转变是对国家邮政经营者的重要效率激励措施 • 任何监管机制改革的首要原则应当是:(i) 消费者导向以及(ii) 服务导向 • 任何监管框架都应为商业提供机会并为顾客提供保障措施 • 监管框架内不应引入过多行政性要求和进入壁垒 欧洲委员会 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