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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贸易实务 》. 贸 易 系 杨 芳. 一、课程性质 二、课程重要性 三、 课程内容 四、考核要求. 《 国际贸易实务 》. 一、课程性质. 学习目的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与国之间 有形商品即货物买卖 的有关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 通过学习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初步掌握进行国际货物买卖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在进出口贸易活动中,既能结合我国国情,切实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经营意图;又符合法律规范和国际贸易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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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贸 易 系 杨 芳
一、课程性质 二、课程重要性 三、课程内容 四、考核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
一、课程性质 • 学习目的: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与国之间有形商品即货物买卖的有关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 • 通过学习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初步掌握进行国际货物买卖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在进出口贸易活动中,既能结合我国国情,切实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经营意图;又符合法律规范和国际贸易惯例。
(一)国际贸易的含义和特点 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1、比国内贸易困难多 • 语言文字不同、数字文化东西的差异、风俗习惯不同、贸易障碍多、市场调查不易 2、比国内贸易复杂 • 交接货物手续繁多、收付货款的手续繁多 3、比国内贸易风险大 • 信用风险、商业风险、汇率风险、运输风险、价格风险、政治风险、贸易商具备的条件
(二)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和惯例 1、国际条约 2、国内法 3、国际贸易惯例
三、课程的主要内容 本教程以国际货物买卖为对象,以交易条件和合同条款为重点,以国际贸易惯例和法律为依据,并联系我国外贸实际,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及订立和履行的基本环节。 (一)贸易术语(Trade terms) (二)合同条款(Contract clauses) 国际货物买卖是以合同为中心的,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依据。估计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 (三)合同的商订和履行(Negotiation and Performance) 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好似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签订时交易磋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结果。交易磋商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四)贸易方式(Modes of trade)
本课程的章节安排 1 绪论 2 国际贸易术语 3 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4 国际货物运输 5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6 商品的价格 7 货款的收付 8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9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 10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四、考核要求: 迟到/早退(-1) 出席情况20分 旷课及其他不符合课堂行为(-2) 平时100分 课堂表现 回答问题情况(-5/+1/+2/+5) 课堂操作及作业60分 + 课后练习10分 期末考试卷面100分
对课堂表现的说明(50%): (1)出勤:本学期约17周上课,每周二次,每次二节课,视情况点一至两次名,每位同学考勤分在学期初全部记20分,在此基础上迟到/早退-1分,旷课及其他不符合课堂行为-2,直到扣至0分为止。 (2)回答问题情况:不回答-5分;回答错误+1 ;客观或简单回答+2 或+3分;回答全面、有分析+5,每位同学至少三次回答的机会。 (3)课堂操作及作业:当堂完成,课后不补,分值=累计作业总分。 (4)课后练习完成率在80%以上计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