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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

太平天国. 以洪秀全和曾国藩为中心. 一、洪秀全走上起义道路. 1. 洪秀全( 1814-1864 ),广东花县人。出身中农家庭。做过十年塾师。多次考秀才,名落孙山。 2.1843 年第三次考试失败,得一场热病,呓语:“我的日子短了,我命不久了。父母啊!我不能报答大恩,不能一举成名以及显扬父母了。” 3.1847 年再次赴广州考试失败。阅读 《 劝世良言 》 (作者梁发)。对洪秀全发生影响的是这些内容:上帝是独一真神,其他崇拜的对象都是妖魔。一切人都是上帝的子女,是平等的。上帝差遣他的儿子下凡,替世人赎罪。人人要遵守十诫。. 4. 洪秀全自行洗礼(洗除罪恶,去旧从新)。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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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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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平天国 以洪秀全和曾国藩为中心

  2. 一、洪秀全走上起义道路 • 1.洪秀全(1814-1864),广东花县人。出身中农家庭。做过十年塾师。多次考秀才,名落孙山。 • 2.1843年第三次考试失败,得一场热病,呓语:“我的日子短了,我命不久了。父母啊!我不能报答大恩,不能一举成名以及显扬父母了。” • 3.1847年再次赴广州考试失败。阅读《劝世良言》(作者梁发)。对洪秀全发生影响的是这些内容:上帝是独一真神,其他崇拜的对象都是妖魔。一切人都是上帝的子女,是平等的。上帝差遣他的儿子下凡,替世人赎罪。人人要遵守十诫。

  3. 4.洪秀全自行洗礼(洗除罪恶,去旧从新)。赋诗:4.洪秀全自行洗礼(洗除罪恶,去旧从新)。赋诗: • 吾侪罪恶实滔天,幸赖耶稣代赎全。 • 勿信邪魔遵圣诫,惟从上帝力心田。 • 天堂荣显人宜慕,地狱幽沉我亦怜。 • 及早回头归正果,免将方寸俗情牵。 • 5.发展成员有族弟洪仁玕(1822-1864)、同学冯云山。均屡试不第者。 • 6.1844年4月离家传教。圣经“先知在故乡本家没有得人敬重的”。到广西贵县赐谷村。

  4. 7.1845-1846年洪秀全返回家乡执教,写出《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百正歌》、《改邪归正》等著作。将儒家思想与基督教教义、农民的要求结合起来。要点是:由上帝主宰之天下为一家,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何得起尔吞我并之念。他号召:“于今夜退而日升矣!惟愿天下凡间我们兄弟姊妹跳出邪魔之鬼门,循行上帝之真道,时凛天威,力遵天诫,相与淑身淑世,相与正己正人,相与作中流砥柱,相与挽已倒之狂澜。行见天下一家,共享太平。几何乖漓浇薄之世,其不一旦变而为公平正直之世也!”7.1845-1846年洪秀全返回家乡执教,写出《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百正歌》、《改邪归正》等著作。将儒家思想与基督教教义、农民的要求结合起来。要点是:由上帝主宰之天下为一家,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何得起尔吞我并之念。他号召:“于今夜退而日升矣!惟愿天下凡间我们兄弟姊妹跳出邪魔之鬼门,循行上帝之真道,时凛天威,力遵天诫,相与淑身淑世,相与正己正人,相与作中流砥柱,相与挽已倒之狂澜。行见天下一家,共享太平。几何乖漓浇薄之世,其不一旦变而为公平正直之世也!”

  5. 8.冯云山在广西桂平紫荆山传教(1845 .1) • 当地状况:“佃众田稀,供不及求,谋耕急切,则租约必重,晚岁供所获之半于田主……又山中距江既远,故佃租必每担加十斤或二十斤,以作田主运销之费。租或短供,则易佃之声立至。处舟舶不通之地,力穑而外,谋生之路少……故乞田而耕,辄暗滋争竞,匪为租不敢负,且或先期而缴,或奉钱作质。因是鬻及儿女者,往往有之。斯山居之农所常见也。” • 9.冯云山门上贴一幅对联:暂借荆山栖彩凤,聊将紫水活蛟龙。至1847年上半年发展信徒2000多人。据说建立了拜上帝会。尊洪秀全为教主。

  6. 10.1847年洪秀全到广州向美国传教士学习圣经和宗教知识。他第一次读到《旧约》和《新约》。当时广州人民反对英人进城的斗争正如火如荼。10.1847年洪秀全到广州向美国传教士学习圣经和宗教知识。他第一次读到《旧约》和《新约》。当时广州人民反对英人进城的斗争正如火如荼。 • 11.1847年秋天,洪秀全到紫荆山,与冯云山会合。1848年写出《原道觉世训》、 《太平天日》。 • 《原道觉世训》 :皇上帝的子女与不信上帝的阎罗妖、妖徒鬼卒对立。“阎罗妖乃是老蛇妖鬼也,最作怪多变,迷惑缠捉凡间人灵魂。天下凡间我们兄弟姊妹所当共击灭之惟恐不速者也。” 。

  7. 《太平天日》记述洪秀全异梦的故事: • 1843年洪秀全病中被天父皇上帝派天使接到天上,天母为他在河边洗净身秽,圣贤为他剖腹,出旧换新。天父带他(皇上帝的次子)俯瞰全世,观看凡间妖魔迷害人情状。天兄耶稣帮助他战逐混入高天的妖魔。天父命令他下凡做太平天王,诛妖救世,并赐他一把宝刀和一颗金玺,宝刀用以斩除鬼魔,金玺用以治服邪神,要他以此建立地上天国。 • 天父的形象是:头戴高边帽,身穿黑龙袍,满口金须拖在腹上,像貌最魁梧,身体最高大,坐装最严肃,衣袍最端正,两手扶在膝上。

  8. 12.起义领导集团的形成: • 杨秀清(?-1856)以种山烧炭为业。取得代天父传言的身份。 • 萧朝贵(?-1852)自耕而食。取得代天兄耶稣传言的身份。 • 韦昌辉(?-1856)出身地主兼典当商,“颇知文义,阴柔奸险”。 • 石达开(1831-1863)“自幼读书未成,耕种为业”。

  9. 13.1850年6月金田团营。 • 洪秀全赋诗: • 近世烟氛大不同,知天有意启英雄。 • 神州被陷从难陷,上帝当崇毕竟崇。 • 明主敲诗曾咏菊,汉皇置酒尚歌风。 • 古来事业由人做,黑雾收殘一鉴中。 • “开炉火打刀枪,共除妖魔。” • 男女别营。圣库制度。

  10. 二、太平天国的制度和政策

  11. (一)政体—君主制 • 天王是太平天国的最高主宰者。“天生真主,命作君王”。“真主做事即是天做事,其诏书即天书。”“天下万国朕无二。”“天下万郭[国]人民归朕管,天下钱粮归朕食。” • 一姓一系,嫡长承袭。封其子洪天贵为幼主。 • “贵贱宜分上下,制度必判尊卑。” • 因王设府。天王、东王、北王、翼王分别开府设殿,各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但无常设的总理国务机关,也无丞相、宰相之职。

  12. (二)《天朝田亩制度》 • 1853年以天王洪秀全的名义在天京发布的一个以土地问题为核心的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13. 平分土地 • 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把土地按亩产多少分为上中下三级九等,“好丑各半”,互相搭配,按人口平均分配。凡十六岁以上的男女每人一份,数量相同。十五岁以下的减半。 • 又有调剂之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丰荒相通”,“以丰赈荒”。 • “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也。”

  14. 以国库制为中心的农村公社组织 • 以二十五家为一两,设两司马,管理行政、生产、分配、宗教、司法、教育、赏罚、保举、警卫等事。 • “凡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 • “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 • “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 • “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 • “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

  15. 每户农民要将每年收获所得的农产品,除留够全家所食可接新谷外,其余一律缴归国库,不得私人所有,“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凡鳏寡孤独废疾者,均由国库供养。每户农民要将每年收获所得的农产品,除留够全家所食可接新谷外,其余一律缴归国库,不得私人所有,“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凡鳏寡孤独废疾者,均由国库供养。 • “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

  16. 拜上帝 • “其二十五家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及《真命诏书》焉。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妇行,听讲道理,颂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

  17. 乡兵制 • 凡设军,每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先设一军帅,下设五师帅,每师帅下设五旅帅,每旅帅下设五卒长,每卒长下设四两司马,每司马下设五伍长,每伍长下领四伍卒。通一军人数共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人。凡设军后,人家添多,添多五家,另设一伍长…… • 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

  18. 《天朝田亩制度》评价 • 《天朝田亩制度》反映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和对平等的渴望,具有反对封建制度的意义。 • 唐代王仙芝起义提出“均平”,北宋王小波、李顺提出“均贫富”,南宋钟相、杨么提出“等贵贱,均贫富”,明末李自成提出“均田免粮”。 • 但是《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分配土地和通天下皆一式的社会经济生活方案是一种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是一种空想。这种方案把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理想化,固定化,它不能使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相反它使社会生产力停滞在分散的小农经济的水平上,因此它具有反社会发展规律的落后性和反动性。 • 这一制度所表现出的进步性和落后性的矛盾,是由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造成的。

  19. 实际执行交粮纳税政策 • 《百姓条例》规定:“不要钱漕,但百姓之田,皆系天王之田,收取子粒,全归天王,每年大口给米一石,小口减半,以作养生。” • 《东王杨秀清等奏请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本章》:“……弟等细思安徽、江西米粮广有,宜令镇守佐将在彼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如蒙恩准,弟等即行颁行诰谕,令该等遵办,解回天京圣仓堆积。”

  20. 实际执行交粮纳税政策 • 《前玖圣粮刘晓谕粮户早完国课告示》:“兹本大臣恭奉王命,莅临斯土,催办钱漕,兼收贡税。田赋虽未奉其定制,尔粮户等亦宜谨遵天定,暂依旧例章程,扫数如期完纳。为此特行晓谕尔粮户人等知悉:今值三月之期,正为应完地丁之候,所有一切应完地丁,以及芦课、鱼课等项,无论富户、贫户,务宜一体完纳,不得迟延拖欠。现门[闻]头班东乡地方,粮户顽梗,本大臣即着头班军、师、旅、卒、司等,在于三汊港设局征收,倘有不遵,查出定必禀报,按以天法治罪,决不姑宽。”

  21. 城市政策 • 根据“天下农民米谷、商贾赀本,皆天父所有,全应解归圣库”的原则,在天京废除私有财产,居民的土地、房屋归公,财物归圣库,生活必须品由圣库按定额分给。

  22. 城市政策 • 在天京取消家庭,将全城男女分别男行、妇行,分别住在男馆、女馆,每馆大约二十五人。十六岁至五十岁男子住在牌面馆,除参军者外,其余负担拆房屋、筑土城、挖濠、抬炮等工作。老幼男人住牌尾馆,担任司炊、寻菜、削竹、觅薪、扫街、拾字纸等工作。妇女住女馆,从事挑砖、抬瓦、运米、割麦、寻柴、掘濠等工作。 • 除诸王外,暂停婚娶,虽夫妇不得聚首。

  23. 废除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有手艺的男子分配到诸匠营、百工衙中工作,如土营、木营、造箭衙、豆腐衙等。女红编入锦绣营。产品全部交公,不进行市场交换。生产者除吃穿外,别无报酬。废除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有手艺的男子分配到诸匠营、百工衙中工作,如土营、木营、造箭衙、豆腐衙等。女红编入锦绣营。产品全部交公,不进行市场交换。生产者除吃穿外,别无报酬。 • 结果匠人多逃亡,甚至叛乱。一封信中说:“惟机营三千余人,木营七百余人,瓦匠营九百余人,无长发管领,且皆江南人,可以说通,以备内应。”

  24. 天京太平军初期的生活情景 • 《贼情汇纂》:“伪官虽贵为王侯,并无常俸,惟食肉有制,伪天王日给肉十斤,以次递减,至总制半斤,以下无与焉。其伪朝内各官一切衣食,皆向各典官衙取给,军中亦然。……礼拜钱及粮米、油、盐一律皆有定制:伪官每人每七日给钱百文,散卒半之;每二十五人每七日给米二百斤,油七斤,盐七斤。” • 但有些官员有贪污。“诸剧贼莫不私藏秘积,足以自奉。”六合守将“积钱至万贯,将据而有焉。”

  25. 文化政策 • 站在天主独一真神的立场,捣毁庙宇和偶像,特别打击孔孟,将儒家经典斥为妖书,严禁诵读和收藏,宣布:“凡一切孔孟诸子百家妖书邪说者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也,否则问罪也。”在天京设立删书衙,删改四书五经。 • 但是太平天国并不能对儒家思想进行实质性批判,对四书五经也只是删去鬼神祭祖之类的字句,或者改个别字句,如将“国”改成“郭”。不久又宣布“孔孟非妖书”。

  26. 三、太平天国失败的原因 • 1.清朝尚未腐败到可以被推翻的程度。与太平军作战的将领和官员,或被杀,或自尽,或逃跑,但却不投降。曾国藩等起于民间,组织武装,不乘机推翻清朝,却与太平军为敌。士人几乎没有投奔太平军的。这种情景与秦末、隋末、清朝武昌起义之后的情景完全不同。这说明统治集团尚未分化,官员和士子并不认为清朝可以被推翻,相反他们认为太平天国不能成事。这是当时人的观察和选择。

  27. 2.太平天国未能提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政治纲领和主张。2.太平天国未能提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政治纲领和主张。 • 3.太平军前期是流动作战,仅以偏师北伐,后期则以巩固天京为主的保卫战,始终没有以夺取全国政权为目的的军事战略,也没有取得战略决战的胜利,即是说在军事力量上清军始终处于优势。

  28. 4.缺乏一个有能力的、稳定的领导集团,缺乏知识分子出身的领导人物。相反领导集团过早地腐化和分裂。4.缺乏一个有能力的、稳定的领导集团,缺乏知识分子出身的领导人物。相反领导集团过早地腐化和分裂。 • 清方记载:太平天国领导人“为繁华迷惑,养尊处优,专务于声色货利”。 • 在天京修天王府,有上万男女劳力,历时半载修成。火焚后重建,周围十余里,宫殿林苑,雕琢精巧,金碧辉煌,五色缤纷,侈丽无匹。 • 天王大量挑选民女入宫

  29. 5.洪秀全缺乏一个开国之君的品格,他尤其不善于用人。5.洪秀全缺乏一个开国之君的品格,他尤其不善于用人。 • 后期,洪秀全用人唯亲已达登峰造极。他最信任和重用的有四等人。第一是幼西王萧有和,十二岁,他的外甥。他曾对李秀成说:“政事不由你相干,王次兄勇王执政,幼西王出令,有不尊幼西王者,合朝诛之。”第二重用的是长兄信王洪仁发、次兄勇王洪仁达。第三重用的是族弟干王洪仁玕。第四重用的是女婿金王钟万信,还有凯王黄栋梁、捷王黄文胜,后两人是小孩子。 • 洪秀全为了防止将军拥兵自重,封了2700多个王。李鸿章说:“乃增封多王,以间其党,而内乱猜忌之萌,愈散漫不可制。”

  30. 四、曾国藩编练湘军

  31. 曾国藩家世 • 曾国藩(嘉庆十六年-同治十一年, 1811-1872)出生于湖南湘乡白杨坪。白杨坪位于湘乡、衡阳两县之间的高嵋山下,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读书识字的人很少。

  32. 中进士 • 曾家世代务农,到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时,方才因读书而成为县学中的一名“生员”(秀才)。曾国藩在六岁时从师入学,十四岁开始到长沙省城应童子试,先后考过七次,直到道光十三年(1833)即曾国藩二十三岁的那一年,方才成为生员。翌年,中式湖南乡试第三十六名举人。道光十八年(1838),即曾国藩二十八岁的那一年,会试亦捷,中第三甲第四十二名进士。

  33. 点翰林 • 中了进士,不一定能做大官,点了翰林,那才真正具备了做大官的资格——不但是资格好,而且升迁也快。但点翰林必须是进士的名次考得高。一甲进士三名,俗称状元、榜眼、探花,榜发之后即授职翰林院的修撰、编修等官,立刻成为名实相符的“翰林”。至于二、三甲的进士要想成为翰林,还得经过一次朝考,被取中庶吉士之后在翰林院教习三年,期满后再经过一次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二甲进士授编修,三甲进士授检讨,正式成为翰林院中的一员,其他或改官部属,或授职知县,从此与翰林绝缘。而进士参加朝考,取中的又以二甲为多,三甲寥寥无几。

  34. 曾国藩在取中进士之后参加朝考,成绩非常好,列一等第三名,试卷进呈御览之后,道光皇帝又特别将他拔置为一等第二名。于是,曾国藩成为庶吉士。到了道光二十年(1840)庶吉士散馆,曾国藩考列二等第十九名,名次仍然很高。因此他被授职检讨,留在翰林院供职。曾国藩能够先中进士再成翰林,对于他的一生事业前途,关系甚大。

  35. 升迁 • 曾国藩在中进士之后的第二年,还不过只是一个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三年之后就升为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二年后又升从四品的翰林院侍讲学士,又过二年,再升为从二品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了。像这样每隔二、三年就超升一、二阶的情形,在翰林中虽是常有的事,若是翰林院以外的一般京官,就没有这么好的机遇了。 • 清制,官员三年一考绩,决定升降。翰林除考绩外,还有不定时的“大考”,也决定升降。因此用功读书、善于考试的翰林升迁就快些。

  36. 不信书,信运气 • 清人朱克敬所撰写的《瞑庵杂识》中有一条说:“曾文正公偿语吴敏树、郭嵩焘曰:我身后碑铭,必属两君。他任君饰,铭辞结句,吾自有之。曰:不信书,信运气。公之言,千万世。”

  37. 京师大开眼界 • 曾国藩家书卷二,收有道光二十三年(1843)正月十七日致弟书,云: • “兄少年天分不甚低,厥后日与庸鄙者处,全无所闻,穷被茅塞久矣。及乙未到京后,始有志学诗古文并作字之法,亦苦无良友。近年得一二良友,知有所谓经学者、经济者,有所谓躬行实践者,始知范(仲淹)、韩(琦)可学而至也,马迁、韩愈亦可学而至也。既然思尽涤前日之污,以为更生之人,以为父母之肖子,以为诸弟之先导。”

  38. 交往与学问 • 他在此一时期内所交的朋友,计有倭仁、吴廷栋、何桂珍、宝鋆、邵懿辰、陈源锐等,逐日相与讨论问难,得益极多。至于他在治学方法上的导师,则是时任太常寺卿的唐鉴。由于唐鉴邃于义理之学,亦即宋史所谓之道学,曾国藩常向请益,遂以朱子之近思录及濂洛关闽诸子之书为日课,肆力于宋儒之学。这对于他的伦理道德思想及克己省复功夫,影响尤大。

  39. 修养 • 曾国藩家书卷一,道光二十年九月十八日致诸弟书云: “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以图无忝所生。一者修业之事,操习乎记诵词章之术,以图自卫其身。”

  40. 忧患意识 • “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故其为忧也,以不如舜不如周公为忧也,以德不修学不讲为忧也。是故顽民梗化则忧之,蛮夷猾夏则忧之,小人在位、贤才否闭则忧之,匹夫匹妇不被己泽则忧之,所谓悲天命而悯人穷,此君子之所忧也。若夫一身之屈伸,一家之饥饱,世俗之荣辱、得失、贵贱、毁誉,君子固不暇忧及此也。”(曾国藩家书卷一,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致弟)

  41. 谕令曾国藩办团练 • 清咸丰二年(1852)三月,赛尚阿在广西讨剿太平军失利,大股太平军由永安扑攻桂林,旋陷全州,由此入湖南省境,大掠民船,将浮湘江而北出长江。其时曾国藩被派充江西乡试正考官,七月二十五日行至安徽太和县境,接得家中讣闻,知生母江太夫人已于六月十二日病逝,立即改服奔丧,由黄梅县渡江至九江,雇船至湖南。尚未到达长沙,得知太平军已至长沙城外,遂由岳州取道湘阴抵家。十月,太平军以长沙无法攻克,解围北去,陷岳州,陷汉阳,从此日见其燎原莫救。就在这年的十一月,湖南巡抚张亮基奉到皇帝的上谕: • “前任丁忧侍郎曾国藩籍隶湘乡,闻其在籍,其于湖南地方人情,自必熟悉。著该抚传旨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伊必尽力不负委任。”

  42. 朋友劝说办团练 • 咸丰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致欧阳牧云:“闻讣到家,仅满四月。葬母之事,草草权厝,尚思寻地改葬。家中诸事,尚未料理。此时若遽出而办理官事,则不孝之罪滋大。且所办之事,亦难寻头绪。若其认真督办,必须遍走各县,号召绅耆,劝共捐资集事;恐为益仅十之二,而扰累者十之八。若不甚认真,不过安坐省城,使军需局多一项供应,各官多一处应酬而己。” • 曾国藩的朋友罗泽南、郭嵩焘等劝他乘时而起。郭嵩焘说:“君素具澄清之报,今不乘时自效,如君王何?且墨绖从戎,古制也。”

  43. 区分团与练 • 曾国藩认为“团练”二字,当分为两层:“团,即保甲之法;清查户口,不许容留匪人,一言尽之矣。练,则养丁、请师、制旗、造械,为费较多,乡人往往疑畏不行。今练或择人而举,团则宜遍地兴办,总以清查本境土匪以绝勾引为先务,遂设一审案局。"(《曾国藩名言类钞》)

  44. 创立一支善战之湘军 • 曾国藩目击绿营之弊,所以他心目中的军队,一方面固然要战斗力强韧,二方面更需要团结一心,万众一志。他在写给王璞山的信中说: • “璞之愚见,以为今日将欲灭贼,必先诸将一心,万象一气,而后可以言战。而以今日营伍之习气,与今日调遣之成法,虽圣者不能使之一心一气。自非别树一帜,改弦更张,断不能办此贼也。鄙意欲练乡勇万人,概求吾党质直而晓军事之君子将之,以忠义之气为主,而补之以训练之勤,相激相剧,以庶几于所谓诸将一心,万众一气者。或可驰骋中原,渐望澄清。”

  45. 湘军营制 • 曾国藩所规定的湘军营制大致仿效明朝平倭名将戚继光的成法,募兵必须挑选朴实诚笃的乡农,不用市井浮滑之人。凡大帅欲新立一军,则先拣定统领数人,檄令自行如募若干营。其营官即由统领挑选,一营以五百人为额,营分四哨,哨官由营官挑补。哨辖八队,每队十人,其队长亦即由哨官挑补。在这种制度之下,勇丁由队长挑选,队长由哨官挑选,哨官由营官挑选,营官由统领挑选,兵由将招,彼此之间都有同乡同里或相同的宗族关系,自必能团结一致,乐于接受其主将之领导统驭,临敌争先,虽死不相弃。

  46. 选将 • 曾国藩书札卷三,与曾香海、彭筱房书云: • “带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汲汲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治民之才,不外公明勤三字。不公不明,则诸勇必不悦服。不勤则营务细钜,皆废弛不治。故第一要务在此。不怕死则临阵当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为名利而出者,保举稍迟则怨,稍不如意则怨,与同辈争薪水,与士卒争毫厘,故又次之。身体羸弱者,过劳则病,精神乏短者,久用则散,故又次之。四者似过于求备……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

  47. 带兵 • 曾国藩日记咸丰九年八月初三日云: • “带勇之法,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即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也。待弁勇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成立,望其发达,则人知恩矣。礼者,即所谓无众寡,无小大,无怠慢,泰而不骄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视,偶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区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凛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守斯二者,虽蛮貊之邦行矣,何兵勇之不可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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