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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貞節觀

婚姻與貞節觀. 婦女生命的完成 ? 嫁 = 女 + 家. 一 婚姻的定義. 1. 男女兩性的合法結合 2. 家庭的生產基礎 3. 終身大事 4. 擴展人際關係的重要網絡. 婚姻一詞的解釋. 1. 嫁娶的儀式 2. 夫妻的稱謂 3. 姻親的關係. .婚嫁喜慶用的六禮與十二禮. .親迎. 婚姻的形式. ( 一 ) 掠奪婚 ( 二 ) 買賣婚 ( 三 ) 交換婚 ( 四 ) 服役婚 ( 五 ) 聘娶婚 ( 六 ) 其嫁娶他形式. ( 一 ) 掠奪婚. 男子未得女子及其親屬的同意,用掠奪的方法強娶女子為妻。 中國上古時代相當普遍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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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婚姻與貞節觀 婦女生命的完成? 嫁=女+家

  2. 一 婚姻的定義 1.男女兩性的合法結合 2.家庭的生產基礎 3.終身大事 4.擴展人際關係的重要網絡

  3. 婚姻一詞的解釋 1.嫁娶的儀式 2.夫妻的稱謂 3.姻親的關係 .婚嫁喜慶用的六禮與十二禮 .親迎

  4. 婚姻的形式 (一)掠奪婚 (二)買賣婚 (三)交換婚 (四)服役婚 (五)聘娶婚 (六)其嫁娶他形式

  5. (一)掠奪婚 男子未得女子及其親屬的同意,用掠奪的方法強娶女子為妻。 中國上古時代相當普遍的現象。 類似的有「師婚,利用戰爭的手段來掠奪 妻妾。民間也有劫婚的。

  6. (二)買賣婚 1.以財物作為價金購買妻妾的婚姻方式。 2.禮記 曲禮:女子許嫁,纓。 3.儀禮 士婚禮:主人入,親脫婦之纓。 4.後代法律禁止買賣婦女。 5.唐律:略賣人為妻妾者,徒三年。 .柯爾克孜族普遍流行買賣婚

  7. (三)交換婚 1.兩家互以其異性家屬交換婚配。 2.雙方父母各以其子女交換為夫婦。 3.皇室常如此,上行下效,高門大姓世代交換婚姻。 4.鞏固政治和擴大勢力的手段。

  8. (四)服役婚 1.男子於婚前或婚後在妻的母家服勞役若干時間。 2.買賣婚的變形,在少數民族的歷史中經常出現。 3.漢族男方入贅妻家的婚姻形式近似之。 .新疆的塔吉克族實行服役婚

  9. (五)聘娶婚 1.男子依聘的程序娶女子為妻,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 2.關鍵是:受幣而交親,仍有買賣婚的影子。 3.增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繁文縟節的形式。 4.周代奠定禮制基礎,成為二千年來婚姻的主要形式。 .送定-食甜茶

  10. (六)其他嫁娶形式 1.選婚與罰婚 2.贈婚與賜婚 3.收繼婚與續婚 4.贅婚與養媳 5.虛合與姘度

  11. 二 再嫁與守節 1.傳統社會靠家法、禮教來維繫。 2.男性支配社會的一切。 3.衍生壓抑婦女、束縛女性,對女子能力貶抑的思想與風俗習慣。 4.最嚴重者,莫過於要求婦女守節。 5.再嫁與守節標誌著社會文化的變遷。

  12. (一)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 1.秦代開始重視貞節。 2.漢朝政府多次詔賜貞婦順女布帛穀物與甄表門閭。 3.女訓範本出現:劉向列女傳、班昭女誡。 4.女誡強調:男尊女卑、夫為妻綱和三從四德。 5.女誡表揚: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 6.漢代婦女,(寡婦)再嫁之風頗盛。

  13. (一)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 7.漢代是貞節觀念由寬鬆向嚴格的一個過渡時代。 8.東漢安帝有旌表貞婦門閭之令。 9.仲長統譏再嫁:朝哭良人,暮通他士。 10.劉向列女傳:不專重貞節,重德行各方面。「貞」,「守禮、守信」。「節」,節義之行。 11.後漢書列女傳:多強調「節烈」行為。 12.魏晉南北朝以後動亂頻仍,儒學衰落,禮法受到摧殘,貞節觀念相當淡薄,世人並不輕視再嫁的寡婦。

  14. (二)隋唐時期 1.隋唐以來,兩性關係相對開放,貞節觀念比較淡薄。 2.未婚少女私結情好,有夫之婦另覓情侶,離婚改嫁蔚成風氣,夫死改嫁亦不少。 3.中唐以後,朝廷扭轉此一現象,轉而提倡禮教、貞節。 4.官府常旌表貞女節婦,士大夫鼓吹節行。 5.女論語:「夫妻結髮,義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領,三年重服,守志堅心。」

  15. (三)宋代時期 1.一般以為婦女地位改變,強調守節貞操的時代。 2.來自理學家「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說法。 3.事實上,法律允許寡婦改嫁或招進後夫。 4.社會普遍不以婦女改嫁或接納後夫為恥,也不從道德上給予太多非難,反而把改嫁看作是對婦女的一種同情。 5.理學家雖強調守節,但理學不是政府的官方哲學與正統思想。 6.宋代守節觀念比唐代強,但並沒有明顯改變。

  16. (四)元明清時期 1.元朝是節烈觀念由弱轉強的關鍵時代。 2.政府限制寡婦再嫁,旌表節烈婦女,。 3.明代在政府、學界與社會經濟多方影響下,守寡觀念一再被強化。 4.刊佈徐皇后的內訓、解縉的古今列女傳與呂坤的列女傳,使貞節觀念滲入中下階層。 5.明太祖褒揚貞節,旌表節婦,免本家差役 6.法律上婦女不能繼承財產,再嫁也不能保有原來的嫁妝,不受娘家歡迎,減低美滿再婚的可能。 7.翁姑貪財逼寡婦再婚,對抗逼婚方式:自殺。

  17. (四)元明清時期 8.清朝朝廷與士人競相提倡貞節觀念。 9.女教科書出現:藍鼎元的女學、李晚芳的女學言行錄、陳弘謀的教女遺規等。 10.王相的女四書影響最大,將貞節觀念宗教化,使貞節觀念達到極點。 11.出現同情女性的言論: 毛奇齡批評未婚配女子殉死或合葬。 李汝珍反對男女不同道德標準,反對纏足, 反對算命合婚,提倡女子教育,更主張女子 參政。 俞正燮反對多妻、強迫守節、保護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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