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N D
说说明清会馆 人文学院历史研究所教授 王日根
会馆的界定 • 首先,会馆是明清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变迁的特定产物,它不仅是明清时期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必然,亦与明清科举制度、人口流动相伴随。明清时期交通的便捷、生产力的发展为贩运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南来北往的商人推进了国内物资的流通,可是由地域文化熏染出的不同语言、文化习俗又构成了商人们谋求发展的障碍,同籍商人的会馆由此有了内驱力,他们起而模仿官绅会馆并发扬光大之。科举制度的发展助长了地方主义观念的盛行,人们为谋求本地入官数的增多,不惜由官捐、商捐来建立会馆为本籍应试子弟提供尽量周全的服务,如闽中会馆甚至为试子提供考前辅导和考后打通关节的服务[1]。在移民集中的区域,会馆则成为克服土客矛盾、客客矛盾的场所。[1]王民、林国平:《明清两代北京闽中会馆的教育职能及其演变》,《教育评论》1991年第2期。
其次,在社会功能上,会馆最初是作为同籍在京之人聚集之所而出现的,其后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功能日益增加并规范化,“祀神、合乐、义举、公约”[1]是其基本功能。神灵崇拜为会馆树立了集体象征和精神纽带,合乐为流寓人士提供了聚会与娱乐的空间,人们会在节日期间“一堂谈笑,皆作乡音,雍雍如也”[2]。义举则不仅为生者在身处逆境时由此解脱,更注重给死者创造暂居、归葬的条件。而公约则要求会员遵循规章制度,维护集体利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有的人于会馆创建之初便要求会馆能发挥编户齐民、辅助治化的功能。立足于此,会馆有时还可以在解决内外纠纷,以至反抗外国资本主义的压迫方面发挥作用。其次,在社会功能上,会馆最初是作为同籍在京之人聚集之所而出现的,其后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功能日益增加并规范化,“祀神、合乐、义举、公约”[1]是其基本功能。神灵崇拜为会馆树立了集体象征和精神纽带,合乐为流寓人士提供了聚会与娱乐的空间,人们会在节日期间“一堂谈笑,皆作乡音,雍雍如也”[2]。义举则不仅为生者在身处逆境时由此解脱,更注重给死者创造暂居、归葬的条件。而公约则要求会员遵循规章制度,维护集体利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有的人于会馆创建之初便要求会馆能发挥编户齐民、辅助治化的功能。立足于此,会馆有时还可以在解决内外纠纷,以至反抗外国资本主义的压迫方面发挥作用。 • [1] 《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9页。 • [2]李景铭:《闽中会馆志·郭则云序》。
再者,会馆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范围看,除了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外,还有因经商的地区相同而建的会馆,如泉郊会馆,厦郊会馆;又有同业组织为应付当地土著的压迫和保护自己利益而组合的会馆,如颜料行会馆,药行会馆等;从建置看,有的会馆规模宏大,有正殿、附殿、戏台、看楼、义家、义田、议事厅,有的会馆仅为一小室,以供一神或数神为满足;从经费来源看,有官捐、商捐、喜金、租金、抽厘、放债生息等名目,各个会馆又各有侧重;再从内部管理看,有的官绅掌印,有的是商人主管,有的还可能是手工业者或农民自理。再者,会馆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范围看,除了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外,还有因经商的地区相同而建的会馆,如泉郊会馆,厦郊会馆;又有同业组织为应付当地土著的压迫和保护自己利益而组合的会馆,如颜料行会馆,药行会馆等;从建置看,有的会馆规模宏大,有正殿、附殿、戏台、看楼、义家、义田、议事厅,有的会馆仅为一小室,以供一神或数神为满足;从经费来源看,有官捐、商捐、喜金、租金、抽厘、放债生息等名目,各个会馆又各有侧重;再从内部管理看,有的官绅掌印,有的是商人主管,有的还可能是手工业者或农民自理。
总之,会馆是明清时期易籍同乡人士在客地设立的一种社会组织,它适应社会的变迁而产生,又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在对内实行有效整合的同时,又不断谋求与外部世界的整合。在会馆的演进过程中,不仅存在着时代发展的阶段性,而且又包含了地域发展的差异性。总之,会馆是明清时期易籍同乡人士在客地设立的一种社会组织,它适应社会的变迁而产生,又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在对内实行有效整合的同时,又不断谋求与外部世界的整合。在会馆的演进过程中,不仅存在着时代发展的阶段性,而且又包含了地域发展的差异性。
会馆的类型 • 官僚试子会馆 • 官僚会馆 • 试子会馆 • 工商会馆 • 移民会馆 • 国内移民会馆 • 海外移民会馆
福州会馆 燕誉堂 榕荫堂 • 一堂谈笑,皆作乡音,雍雍如也。 • 福州老馆:麦饭亭 • 楹联:满目蓬蒿孤客泪,一盂麦饭故乡情 • 李景铭:一盂麦饭,故乡之情犹敦; • 满目蓬蒿,孤客之泪犹湿。
会馆兴盛的背景 • 明清市场机制与会馆 • 明清交通的便捷与贩运商业的发展 • 明清商人与会馆的兴办 • 商业性会馆的内部运作 • 明清人口迁移与会馆 • 人口迁移新特点 • 政府鼓励与移民自愿相结合 • 经济利益与商业利润各注重 • 多向性与延续性互呈现
人口流动与会馆的建设 • 四川 • 湖北 • 湖南 • 台湾 • 海外 • 明清科举制度与会馆 • 地域政治观念与会馆 • 科举制度与会馆的互动
“聚乡人,联旧谊”——明清会馆的社会功能 • 明清阶级关系的变化 • “四民”观念的模糊化 • 贫富贵贱的急速转变 • 阶级利益的明朗化 • 明清会馆与社会整合 • 会馆内部整合 • 会馆与地方社会的整合 • 会馆与中外文化的整合
会馆与政府的关系 • 社会学认为:权力可分为强制的(以力制人的)、利禄的(以利诱人的)、名分的(以义服人的)权力三种,第一种权力经常会使其实施的对象面服而心不服,第二种权力会随利害的变化而变化,第三种权力则追求心说诚服。而这名分的权力能容许社会变迁,能使社会组织在社会变迁中不断地由不均衡走向新的均衡。笔者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一向是依靠名分的权力凭藉中央集权与基层的自治相辅而行来实现其统治的,会馆主要成为流动人员中的一种有效的社会整合工具,因而为政府所支持,这是大批官僚介入兴办会馆行列的政策原因。官僚的介入保证了会馆的封建性,而商人的投入则代表了明清社会的变迁趋向。会馆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变迁中既保存了传统,又容纳了社会变迁,因而在保持社会的平稳转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以为:会馆作为一种民间社会组织,最初存在于封建行政体系的视野之外,但因为儒士商人化和商人儒士化而造就的庞大士绅队伍程度不同地干预了会馆的建设和发展,从而使会馆自发地演化为一种官方机构之外的补充机构,这种机构既为官方所不能为,又颇能补官方统治的不足。这实际上也意味着中央集权政治的局限性。表面的中央集权必须依靠众多的间接途径才能达到,这些间接途径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延续的基本方面,但这些间接途径(或称为“私”的系统)固有的两面性时常使传统社会更替上演着治与乱的活剧,显示出传统社会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力量的相互消长。我们以为:会馆作为一种民间社会组织,最初存在于封建行政体系的视野之外,但因为儒士商人化和商人儒士化而造就的庞大士绅队伍程度不同地干预了会馆的建设和发展,从而使会馆自发地演化为一种官方机构之外的补充机构,这种机构既为官方所不能为,又颇能补官方统治的不足。这实际上也意味着中央集权政治的局限性。表面的中央集权必须依靠众多的间接途径才能达到,这些间接途径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延续的基本方面,但这些间接途径(或称为“私”的系统)固有的两面性时常使传统社会更替上演着治与乱的活剧,显示出传统社会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力量的相互消长。
由于一般的会馆多以同乡或同行为纽带,它就包容了社会上的多种阶层,这又使得会馆成了一种类科层化的层级结构,它与政府的关系十分密切,成员分布广,数量多,且管理职能、经济职能以及为会馆成员切身利益服务的职能都十分突出。加上会馆多贯彻自愿原则,有的也有强制性,上至中央官员,下至一般商民,形成了多种成分并存、颇类似家族制度的结构形式。正是由于这些特征,使它们能或多或少地推动本集团的正常发展以至与整个社会相整合,从而保持基层社会秩序不至因社会变迁的加剧而发生大的震荡。因而它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扶助其发展的措施,给予更多的支持与关注,从而使会馆这一民间自设组织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社会的稳步发展发挥了作用,所以它实际上成了明清政府与重要的新型社会成分建立互动关系的联结纽带和沟通的桥梁。由于一般的会馆多以同乡或同行为纽带,它就包容了社会上的多种阶层,这又使得会馆成了一种类科层化的层级结构,它与政府的关系十分密切,成员分布广,数量多,且管理职能、经济职能以及为会馆成员切身利益服务的职能都十分突出。加上会馆多贯彻自愿原则,有的也有强制性,上至中央官员,下至一般商民,形成了多种成分并存、颇类似家族制度的结构形式。正是由于这些特征,使它们能或多或少地推动本集团的正常发展以至与整个社会相整合,从而保持基层社会秩序不至因社会变迁的加剧而发生大的震荡。因而它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扶助其发展的措施,给予更多的支持与关注,从而使会馆这一民间自设组织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社会的稳步发展发挥了作用,所以它实际上成了明清政府与重要的新型社会成分建立互动关系的联结纽带和沟通的桥梁。
会馆是明清时期异乡人在客地建立的同籍人的一种社会组织,它不同于一般官方的公馆或宾馆,它是私立的,属于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故在“正史”中无人论及,即使是明清地方志也都多有缺略。民国《上海县续志》说:“会馆公所前志从略。因思贸易于斯,侨居于斯,或联同业之情,或叙同乡之谊,其集合团体之行为,与社会甚有关系,似未可阙而不书。至于或称会馆,或称公所,名虽异而义则不甚相悬,故不强为区分。”[1]该志的编纂者正是看到了会馆的社会整合作用,才执意要将其列入地方志之中。在四川、湖南、江西、东北、新疆等地的地方志中经常也有会馆的记载,虽语焉不详,但其社会整合功能却是显而易见的。[1]民国《上海县续志》卷3《建置下》。会馆是明清时期异乡人在客地建立的同籍人的一种社会组织,它不同于一般官方的公馆或宾馆,它是私立的,属于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故在“正史”中无人论及,即使是明清地方志也都多有缺略。民国《上海县续志》说:“会馆公所前志从略。因思贸易于斯,侨居于斯,或联同业之情,或叙同乡之谊,其集合团体之行为,与社会甚有关系,似未可阙而不书。至于或称会馆,或称公所,名虽异而义则不甚相悬,故不强为区分。”[1]该志的编纂者正是看到了会馆的社会整合作用,才执意要将其列入地方志之中。在四川、湖南、江西、东北、新疆等地的地方志中经常也有会馆的记载,虽语焉不详,但其社会整合功能却是显而易见的。[1]民国《上海县续志》卷3《建置下》。
会馆作为民间自发性组织能够有效地执行社会整合功能是由会馆本身与封建政府两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从会馆本身言,会馆的设置者们多把建立有序的社会状态作为自己的追求,他们竭力创造这样的环境:既为自己的经济政治活动提供良好条件,同时也切合了政府对社会稳定的愿望,因而,会馆的自发设立既有内驱力,又有合法性。从封建政府看,传统的封建管理体制仅适用于管辖安土重迁户籍严明土农工商各安其业的社会格局,行政体制仅设至县,县以下的基层社会则通过乡党乡族等势力来执行管理功能,因为堪称“熟人社会”,故这种管理一般还能收效。可是,士、农、工、商的阶层界限不仅多有变化且显得模糊的明清社会却使固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出现危机,而社会流动的经常化又逼着封建政府不得不绞尽脑汁来思考管理社会的新途径。会馆作为民间自发性组织能够有效地执行社会整合功能是由会馆本身与封建政府两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从会馆本身言,会馆的设置者们多把建立有序的社会状态作为自己的追求,他们竭力创造这样的环境:既为自己的经济政治活动提供良好条件,同时也切合了政府对社会稳定的愿望,因而,会馆的自发设立既有内驱力,又有合法性。从封建政府看,传统的封建管理体制仅适用于管辖安土重迁户籍严明土农工商各安其业的社会格局,行政体制仅设至县,县以下的基层社会则通过乡党乡族等势力来执行管理功能,因为堪称“熟人社会”,故这种管理一般还能收效。可是,士、农、工、商的阶层界限不仅多有变化且显得模糊的明清社会却使固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出现危机,而社会流动的经常化又逼着封建政府不得不绞尽脑汁来思考管理社会的新途径。
此时,地域性会馆成为对流寓人员实行有效管理的最佳社会组织。面对经常性的社会成员的阶层流动与区域流动,传统的户籍制度已无法胜任其管理户籍的职能,流动人员无法在户籍中准确得到体现,相对于不同区域的不同时期,同籍人的流动又不断变幻,时有涨落,唯有用地域性的会馆才能有效把握其变化。建立会馆的乡土范围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伸或缩,有的以两省为单位,有的则小到以一镇一乡为单位,这正如窦季良先生所说,乡土从来就没有一个绝对的界线[1]。[1]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正中书局1946年版。此时,地域性会馆成为对流寓人员实行有效管理的最佳社会组织。面对经常性的社会成员的阶层流动与区域流动,传统的户籍制度已无法胜任其管理户籍的职能,流动人员无法在户籍中准确得到体现,相对于不同区域的不同时期,同籍人的流动又不断变幻,时有涨落,唯有用地域性的会馆才能有效把握其变化。建立会馆的乡土范围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伸或缩,有的以两省为单位,有的则小到以一镇一乡为单位,这正如窦季良先生所说,乡土从来就没有一个绝对的界线[1]。[1]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正中书局1946年版。
当政府看到会馆这一自发性社会组织刚好能执行这一功能时,它又不便于像支持家族制度那样大张旗鼓地宣扬鼓励,因为人口流动虽为封建统治所需求,但又是侵蚀封建统治的力量。在清初的广东、湖南等地,许多鼓励移民的优惠政策竟引起移民移出地的土地抛荒现象,这简直是对当地农业的摧残。而且,移民群的混杂又可能在新移民聚集地形成一支反政府的力量,这些都是封建统治者稍一思及便会毛骨悚然的问题。明中叶在闽浙赣边界、在湖北郧阳山区、在陕西巴山老林地区的移民都曾掀起过反抗官府的巨浪,统治者们都对此刻骨铭心。但是,这流动着的人口又必须有所约束,有所统属。在京师、工商都会、移民区域,有了会馆这种既谋求自我发展又谋图自我约束的社会组织,确实是政府本意想为而又力所不及的事情。鉴于这一情况,政府与会馆的关系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从观望到默认到支持到保护的发展阶段。这其中既包含了会馆与封建政府日见接近的过程,同时也包含了封建政府对会馆这一社会组织的接受的过程,实际上体现了二者的相互调适。当政府看到会馆这一自发性社会组织刚好能执行这一功能时,它又不便于像支持家族制度那样大张旗鼓地宣扬鼓励,因为人口流动虽为封建统治所需求,但又是侵蚀封建统治的力量。在清初的广东、湖南等地,许多鼓励移民的优惠政策竟引起移民移出地的土地抛荒现象,这简直是对当地农业的摧残。而且,移民群的混杂又可能在新移民聚集地形成一支反政府的力量,这些都是封建统治者稍一思及便会毛骨悚然的问题。明中叶在闽浙赣边界、在湖北郧阳山区、在陕西巴山老林地区的移民都曾掀起过反抗官府的巨浪,统治者们都对此刻骨铭心。但是,这流动着的人口又必须有所约束,有所统属。在京师、工商都会、移民区域,有了会馆这种既谋求自我发展又谋图自我约束的社会组织,确实是政府本意想为而又力所不及的事情。鉴于这一情况,政府与会馆的关系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从观望到默认到支持到保护的发展阶段。这其中既包含了会馆与封建政府日见接近的过程,同时也包含了封建政府对会馆这一社会组织的接受的过程,实际上体现了二者的相互调适。
刘侗、于奕正曾考究会馆来历,认为: • “尝考会馆之设于都中,古未有也,始嘉、隆间,盖都中流寓十(倍)土著,游间屣士绅,爰隶城坊而五之,台五差,卫五缉,兵马五司,所听治详焉,惟是四方日至,不可以户编而数凡之也。用建会馆,士绅是主。凡入出都门者,籍有稽,游有业,困有为也。不至作奸,作奸未形,责让先及;不至抵罪,低于罪则籍得之耳,无迟于补。”
同治时潮州《汀龙会馆志·馆志序》中说: • “或曰会馆非古制也,而王律不之禁者何耶?予日:圣人治天下,使民兴于善而已。会馆之设,有四善焉:以联乡谊明有亲也,以崇神把明有敬也,往来有主以明礼也,期会有时以明信也。使天下人相亲相敬而持之礼信,天下可大治,如之何其禁耳?”
“亲”、“敬”、“礼”、“信”等等规范的建立实际上奠定了封建统治长期维持的基础。因而统治者不但不禁止,反而形成依恃之势。延至近代,在上海的宁波会馆、徽州会馆与重庆的八省会馆则更是与封建官吏一道共同参与地方社会事务的管理,更包含了会馆与封建官府的相互依存关系。应该说,封建政府能容纳会馆组织的发展以及会馆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本身已意味着封建政府已作出了对社会形势变迁的新适应。有人说,雍乾时期,中国社会体制的诸多变革日渐适应中国社会的变迁,成为中国近代化的基础。笔者认为:从会馆这种社会组织看,它几乎成为中国社会从传统过渡到近代的中介和桥梁。“亲”、“敬”、“礼”、“信”等等规范的建立实际上奠定了封建统治长期维持的基础。因而统治者不但不禁止,反而形成依恃之势。延至近代,在上海的宁波会馆、徽州会馆与重庆的八省会馆则更是与封建官吏一道共同参与地方社会事务的管理,更包含了会馆与封建官府的相互依存关系。应该说,封建政府能容纳会馆组织的发展以及会馆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本身已意味着封建政府已作出了对社会形势变迁的新适应。有人说,雍乾时期,中国社会体制的诸多变革日渐适应中国社会的变迁,成为中国近代化的基础。笔者认为:从会馆这种社会组织看,它几乎成为中国社会从传统过渡到近代的中介和桥梁。 • 正因为会馆体现了较多的与封建政治相同的目标追求,封建政治也逐渐地竭力调解会馆的纠纷,维护会馆的利益。
有的会馆纷纷向官府申请立案,更表明会馆在竭力谋求封建官府的承认,同时亦希求得到官府的保护。在谋求承认时,它的宗旨就必须是合法的;要得到保护,则是希望以官府的政治强力来压服那些企图侵害自己的势力。这正如“梅园公所”董事所说:“公议规条,捐资董办。惟虞私约无常,客居招侮,业经具禀常宪,蒙批准勒石示禁遵守等谕”[1]。人们想通过向官府立案确立其规条的权威性,避免“私约无常”,同时又要谋求发展,并避免“客居招侮”。有的会馆纷纷向官府申请立案,更表明会馆在竭力谋求封建官府的承认,同时亦希求得到官府的保护。在谋求承认时,它的宗旨就必须是合法的;要得到保护,则是希望以官府的政治强力来压服那些企图侵害自己的势力。这正如“梅园公所”董事所说:“公议规条,捐资董办。惟虞私约无常,客居招侮,业经具禀常宪,蒙批准勒石示禁遵守等谕”[1]。人们想通过向官府立案确立其规条的权威性,避免“私约无常”,同时又要谋求发展,并避免“客居招侮”。 • 在申请立案的会馆中,封建政府一般都承认了各会馆规条的合法性,并且因为这些规条多把“赈贫恤弱”等放在显目的位置,所以政府经常自然而然地把会馆议定的“规条簿”保存在官府的公文档案中[1]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49页,《昭文县为梅园公所卜建存仁堂给示勒石碑》。
会馆作为客籍人的经济象征有时会引起土著中的恶人的觊觎,起而滋事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也是驱使会馆申请立案的重要因素。会馆作为客籍人的经济象征有时会引起土著中的恶人的觊觎,起而滋事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也是驱使会馆申请立案的重要因素。
“敦厚仁恕,保全信义” ——明清会馆的文化内涵 • 对于会馆这样一种社会现象,过去论者已屈指不胜,许多认识已成公论。譬如,有的从政治角度出发,认为会馆类似于同乡会,会馆是地域政治观念的产物,由于会馆的存在,地域政治观念愈加发展,以致互成壁垒,各不相融,可是我们说这种会馆也曾推进着科举的发展和人才的成长。有的从经济角度出发,认为会馆就是行会,可是会馆追求相互济助,鼓励同乡同行发展,而行会则更多致力于相互利益的平衡,不惜以限制竞争为代价。有人认为会馆、公所各不相同,前者是地域性组织,后者是行业性组织,可验之史实,却非尽如此。有的认为会馆和公所皆以同乡关系为纽带,而进入“商会”阶段,就彻底消除了地域观念;
还有人认为会馆、公所在“商会”出现之后就自然消失,可事实上不仅在商会出现之后,会馆公所继续存在,而且会馆、公所有时以团体会员的名义加入商会,地域观念也时常在商会的权利分配中显示出来。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仅仅从政治或经济层面去认识会馆,无法切实把握会馆的全部意义,必然是各执一端,聚讼不下。而当我们把会馆的研究引向深层的文化领域时,便觉得别有洞天,无论是会馆的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或合并,或分立,或孤室衰颓,或高屋华构,或此起彼落,或兴衰无定,姿态各异,情景万端,然而,它们几乎都有着相近的文化内涵,即“敦厚仁恕,保全信义”。这一文化内涵像来自高山峻岭的涓涓细流汩汩流淌,从而流人会馆的江、河、湖、泊,乃至奔腾入海。由此,在会馆文化中蕴涵着我们民族积极进取的入世精神,它带动了社会的向前发展,亦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地实现自我更新。当然,在会馆的发展过程中,有的会馆仅把“敦厚仁恕,保全信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实际行动却并不依循,甚至多有悖逆,笔者认为这多半成为其必然走向衰落的潜在基因。因此,会馆文化内涵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其真正发挥作用时,既可能被传承更新,亦可能遭到践踏废弃。从历史事实看,前一方面是主要的。还有人认为会馆、公所在“商会”出现之后就自然消失,可事实上不仅在商会出现之后,会馆公所继续存在,而且会馆、公所有时以团体会员的名义加入商会,地域观念也时常在商会的权利分配中显示出来。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仅仅从政治或经济层面去认识会馆,无法切实把握会馆的全部意义,必然是各执一端,聚讼不下。而当我们把会馆的研究引向深层的文化领域时,便觉得别有洞天,无论是会馆的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或合并,或分立,或孤室衰颓,或高屋华构,或此起彼落,或兴衰无定,姿态各异,情景万端,然而,它们几乎都有着相近的文化内涵,即“敦厚仁恕,保全信义”。这一文化内涵像来自高山峻岭的涓涓细流汩汩流淌,从而流人会馆的江、河、湖、泊,乃至奔腾入海。由此,在会馆文化中蕴涵着我们民族积极进取的入世精神,它带动了社会的向前发展,亦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地实现自我更新。当然,在会馆的发展过程中,有的会馆仅把“敦厚仁恕,保全信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实际行动却并不依循,甚至多有悖逆,笔者认为这多半成为其必然走向衰落的潜在基因。因此,会馆文化内涵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其真正发挥作用时,既可能被传承更新,亦可能遭到践踏废弃。从历史事实看,前一方面是主要的。
会馆的建筑设置与区位分布 • 建筑设置 • 区位分布 • 明清会馆的神灵崇拜 • 会馆的神灵设置 • 会馆神灵脸谱 • 会馆神灵崇拜的文化内涵 • 明清会馆文化的取向 • 沿海文化与内陆文化的互渗 • 士绅文化与庶民文化的交融 • 文化继承与文化更新
会馆与明清诸种社会组织 • 官设机构 • 农村 • 城镇 • 民间组织 • 家族 • 乡族 • 会社
会馆与明清文化交流文化融合 • 会馆促进了不同地域间文化的交流 • 会馆作为客居同籍人的社会组织,它容纳了不同的社会阶层,有官僚士绅、应试举子,也有工农商贾,这种具有等级特征的结构形式不仅保持了其自身较强的稳定性,同时也为士绅文化与庶民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基地。 • 会馆还在明清城乡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方面发挥作用。
会馆与明清道德建设道德维护 • 明清时期市场经济决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它仍然受到各种非市场因素的掣肘,如主客之间的矛盾,交通掣肘下的地区差价,商品买卖过程中的垄断,实质上即存在着不正当的竞争。于是,有的人为了追求厚利,不惜舍弃礼义道德。有的人为了高档次的生活,不惜肆意践踏他人的利益,社会风气趋向奢靡,许多士大夫深感“人心不古,江河日下”,道德的保持与重振迫在眉睫。 [1] 《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第78页,《参药行碑记》。
我们认为,明清会馆在推进明清市场经济走向规范化的过程中,又特别注重了市场经济建立中的道德建设与道德完善。像佛山《参药行碑记》说:“顾从前未建有会馆,窃恐众志或有不齐,久口变不如今也,兹乃佥谋卜地,协力筑宇,堂寝轩宏,木石坚致,把祖师列圣以辑众心,昭忠信也,洵长远之规模,垂诸后而不弊欤!……诸肆既同会馆,盖矢慎矢诚,吾知仁术永流,食报当亦有在。”[1]像正乙祠公议条规也说“吾行公所,敬神以聚桑梓,有联络异姓以为同气之义,故人有患难,理直相恤,事逢横逆,更当相扶”。正是由于会馆积极致力于这方面的事务,才使明清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克服了许多消极的因素,从而树立了中国近代商人“义利兼顾”的良好形象。我们认为,明清会馆在推进明清市场经济走向规范化的过程中,又特别注重了市场经济建立中的道德建设与道德完善。像佛山《参药行碑记》说:“顾从前未建有会馆,窃恐众志或有不齐,久口变不如今也,兹乃佥谋卜地,协力筑宇,堂寝轩宏,木石坚致,把祖师列圣以辑众心,昭忠信也,洵长远之规模,垂诸后而不弊欤!……诸肆既同会馆,盖矢慎矢诚,吾知仁术永流,食报当亦有在。”[1]像正乙祠公议条规也说“吾行公所,敬神以聚桑梓,有联络异姓以为同气之义,故人有患难,理直相恤,事逢横逆,更当相扶”。正是由于会馆积极致力于这方面的事务,才使明清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克服了许多消极的因素,从而树立了中国近代商人“义利兼顾”的良好形象。
竹枝词 • 远别家山趁估船, • 家乡终绝异风烟。 • 年年报赛春秋社, • 醉话桑榆共促筵。
码头大小各分班, • 划界分疆不放宽。 • 喜轿丧舆争重价, • 人家红白事为难。
汉皋风月羡南城,最好时光是夕曛。忙煞许多轻薄子,街头凝眺不胜情。 娓娓清谈坐绿窗,有时北调或南腔。要郎替我光场面,摆罢单台又摆双。 • 当时的妓女竟尚小调,如满江红、打牙牌、麻城歌、十杯酒、哭五更、白牡丹、八仙头、四季相思、十八摸等类的小调,你唱我和,听之令人肉麻。
竹枝词 • 四坊为界市廛稠, • 生意都为获利谋。 • 只为工商帮口异, • 强分上下八行头。 • 当时汉口镇设二分司,自桥口至金庭公店,立居仁、由义二坊,属仁义司。自此以下至茶庵,立循礼、大智二坊,属礼智司。银钱、典当、铜铅、油烛、绸缎布匹、杂货、药材、纸张为上八行头,齐行敬神在沈家庙;手艺作坊为下八行头,齐行敬神在三义殿。
有的会馆因为所择位置不好,却始终处于被动落后的状态,如“咸宁会馆后湖头,局面恢宏愿莫酬。每日人捐钱一个,一回大水一回丢。”各地风俗习惯亦在这里出现,“徽客爱缠红白线,镇商喜捻旱烟筒。西人不说楚人话,三处从来习土风。”[1]有的会馆因为所择位置不好,却始终处于被动落后的状态,如“咸宁会馆后湖头,局面恢宏愿莫酬。每日人捐钱一个,一回大水一回丢。”各地风俗习惯亦在这里出现,“徽客爱缠红白线,镇商喜捻旱烟筒。西人不说楚人话,三处从来习土风。”[1] • [1]徐明庭辑校《武汉竹枝词》引叶调元《汉口竹枝词》,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80页。
汉皋商会设多年, • 办事诸多要贴钱。 • 莫听旁人讥腐败, • 请君入瓮恐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