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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

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 英語教師定義 ( 四類專長 ). 通過本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畢業於英文 ( 語 ) 相關系所者 達到 CEF 架構之 B2 級 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者 (20 學分班 ). 6 學分班招生對象. 年資達 1 年 ( 含 ) 以上未滿 5 年者 且有加註意願 現職 國民小學英語教師 符合國教司認定之 4 類國小英語文教師資格 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 每週至少 4 節. 26 學分班招生對象. 具有合格教師證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 代理、代課或兼任 之 未 具備英語專長之英語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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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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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

  2. 英語教師定義(四類專長) • 通過本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 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 • 達到CEF架構之B2級 • 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者(20學分班)

  3. 6學分班招生對象 • 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且有加註意願 • 現職國民小學英語教師 • 符合國教司認定之4類國小英語文教師資格 • 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4節

  4. 26學分班招生對象 • 具有合格教師證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之未具備英語專長之英語代課教師。 • 具有合格教師證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之具備英語專長之英語代課教師(可能涉及學分抵免問題)。

  5. 26學分班招生對象 • 編制內英語教學年資未達1年之現職國民小學英語教師。 • 編制內但未具備英語專長之國小教師。(一般教師)

  6. 加註專長學分班比較 英語教師(符合四類之一) 一般教師(26學分)

  7. 加註英語專長的關鍵

  8. 教育部認可之開設學校

  9. 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需求填報 府教學字第1020040796 線上填報2021

  10. 若達需求人數,預訂今年暑假開班 • 教育部補助6學分班費用

  11. 花蓮縣國中小教師提升英語專業能力具體措施 處務公告:19888 101.12.28府教學字第1010243439號函

  12. 參加6學分班或26學分班 • 予以嘉獎1次。 • 惟參加與資格身分不符之學分班者不得敘獎,並以最後核發之學分證明為準。

  13. 補助英檢報名費用 • 無論是否達到5年年資、參加6學分班或26學分班,都需檢附B2級以上之英語檢定測驗證明 • 全額補助正式編制內英語教師報名費用(不含資料處理之相關手續費用)

  14. 通過英檢 • 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CEF架構B2級以上(含B2級,以下簡稱英檢)取得合格證書者,予以嘉獎1次。 • 全民英檢中高級通過、新制多益測驗、托福網路測驗、雅思、劍橋主流英語認證及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測。 • 分上下半期補助,請學校函報教育處。

  15. 加註英語專長證明書 • 申請通過臺中教育大學核發之加註英語專長證明書者,予以嘉獎2次

  16. 花蓮縣提升國民中小學英文教學成效計畫

  17. 提升國中小英語成效教學計畫

  18. 相關資訊(一) • 主旨: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制度配套措施後續推動事宜  (處務公告:14509號) (電子發文:文號1010057273)

  19. 相關資訊(一) • 主旨:「本縣國中小教師提升英語專業能力具體措施」及「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1份 (處務公告:19888) (電子發文:文號1010243439 )

  20. 英語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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