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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解读

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解读. 2011 年 8 月 15 日. 常州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常州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 高企管理中心,包括技术开发费 ) 科技政策服务呼叫中心 高企管理中心网站服务邮箱 czgqgl@126.cn. 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经信). 科技政策辅导员制度. 辖市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经信). 科技企业. 两大科技创新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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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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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解读 2011年8月15日

  2. 常州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常州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高企管理中心,包括技术开发费) 科技政策服务呼叫中心 高企管理中心网站服务邮箱 czgqgl@126.cn 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经信) 科技政策辅导员制度 辖市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经信) 科技企业

  3. 两大科技创新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 1、 2012年对2009年认定高企复核工作 2、今年国家、省财政部门将开展高企检查 3、2012年高企申报组织工作设想

  5. 高新技术企业 1、2009年认定高企2012年将复核 1、2009年全市认定157家(钟楼19、天宁6、戚区3家)。 2、2008年认定的高企已进行了复审(198家应复审高企,17家放弃,实际复审181家)。 3、根据今年复审工作情况,做好准备(专利、开发费备案、核定征收企业)

  6. 高新技术企业 2、今年财政部对所有认定的高企进行核查 1、检查对象:全市2008年、2009、2010年认定的高企。 2、检查内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确认、大专以上人员和研发人员的比例、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等情况的真实性。 3、工作步骤:自查阶段:(2011年6月上旬-7月上旬);抽查阶段:(2011年7月中旬-8月底);整改和总结阶段(2011年9月上旬-9月底) 4、应对策略:(1)完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2)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梳理自主知识产权

  7. 高新技术企业 2、今年财政部对所有认定的高企进行核查 8月8日-16日,省财政厅委派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市2008年以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15家 。 主要问题: 1、研发人员方面:企业对研发人员的界定概念不清,有单位定的研发人员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中的岗位是销售、财务、管理等,不是研发岗位;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公司多个人的学历证书编号一样,盖章位置一样;研发人员中的学历结构不高,有大量的研发人员没有大专学历。

  8. 高新技术企业 2、今年财政部对所有认定的高企进行核查 主要问题: 2、研发机构方面:企业没有独立的研发部门,研发部门与销售部门、生产部门、质保部门等合署办公。 3、项目外包过程中,外包的合同不规范,外包专家不应该作为本单位的研发人员。 4、核心技术方面:部分2008年从高校以五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引进单位的专利(成果)没有转化为企业产品。

  9. 高新技术企业 2、今年财政部对所有认定的高企进行核查 主要问题: 5、研发费用核算方面:主要检查研发费用形成的依据是否真实,检查中有2-3家企业没有形成研发费用核算的台帐;人员工资等费用没有依据,如岗位为销售等就无法将工资列入研发费用;没有分配表,材料、水、电的分配也没有依据。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要规范。 6、高新技术产品方面:有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归集中有大量的非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在内,达不到60%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发票不清楚的要有出库单。

  10. 高新技术企业 2、今年财政部对所有认定的高企进行核查 主要问题: 7、高新技术企业应关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关注产品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关注盈利能力。 8、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科技专项资金应用于设备、仪器、研发、试制等方面,不能用于房屋、道路等基建方面。 9、高新技术企业突出的是高新,管理要规范,注重流程、制度的建设,要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研发人员职责,明确合同、岗位、工资、奖罚等;研发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高新产品收入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核查的制度等

  11. 高新技术企业 3、明年高企申报的组织 1、按照高企培育计划,对照条件有针对性服务。 2、申报企业的征税方式必须是查帐征收。 3、加强企业科技研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4、做好企业技术开发费备案。上级税务部门对研发费用情况,要比照技术开发费备案情况。 5、中介机构选择,建议请市财政局推荐的机构。

  12. 高新技术企业 1、抓好高新技术产品申报 (国家中重点新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江苏省高新技术技术产品、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 2、抓好技术开发费备案 3、抓好研发项目企业立项及实施 4、抓好专利方面准备 5、对照高企申报条件,完善企业基础

  13.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116号)(2008年12月10日发)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9]41号)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6号)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苏国税[2010]107号)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苏地税规[2010]5号)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苏科政[2010]172号)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经信科技[2010]395号)

  14.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苏国税[2010]107号)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苏地税规[2010]5号)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苏科政[2010]172号)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经信科技[2010]39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企业研发费归集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常国税发[2010]169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科技局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概 要 1、增加部门:经信委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备案和确认的内容一致 3、企业为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4、项目分自主研发类、委托开发类、合作开发类和集中开发类 5、操作环节:项目确认(科技和经信出具确认书)、项目登记(税务出具告知书)、加计扣除

  15. 2010企业研发费备案情况 2010年全市备案企业745家,备案2863个项目,技术开发投入81.81亿元,当年享受户数517户,认定的研发费用34.76亿元,加计扣除额17.57亿元。五年累计减免所得税8.8亿元。

  16. 2011年研发费备案工作特点 1、登陆常州市企业亚久开发项目确认管理平台新域名http://apply.czgq.net/ ,进行注册和填报。

  17. 2011年研发费备案工作特点 2、企业注册信息中完善2009-2010年每年的销售及资产以及2011年的预计数 ,主要为高企申报和复审,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成长性指标。 3、100家企业进行调查问卷填报,配合做好2010年研发费落实情况分析。 4、企业需上传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必选); (2)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设计书(必选)(有空白模板下载); (3)立项决议文件(必选); (4)产学研合作协议; (5)其他。

  18. 2011年研发费备案工作特点 5、企业完成项目填报并上传附件,递交科技部门确认后,若发现需要修改的,可进行撤回操作,企业自行修改。6、科技部门确认后,企业将确认书、情况表、项目任务设计书、立项文件、其他文件(委托开发协议或者合同、合作开发协议或合同 )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交辖市区科技局。

  19. 2011年研发费备案工作具体要求 1、常年受理、集中办理 确认操作安排:按照“常年受理,集中办理”的原则,时间设定为9月底、12月底。企业将材料交给辖区后,统一交由高企中心负责盖章,盖章后由辖区返还企业。 2、现有高企,尤其是2009年认定高企,2012年将复审,必须进行研发费备案。 3、2012年拟申报高企的企业,必须进行研发费备案。 4、企业投入了研发经费,如拟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必须进行研发费备案。

  20. 科技部门业务工作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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