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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经费的动态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经费的动态管理. 叶少霞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相关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研究目标; 重大技术路线; 主要研究内容;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较大地影响预算的进行。.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预算总额调整、承担单位变更,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预算总额不变,增减合作单位、合作单位预算调整,报科技部批准; 预算总额不变,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出版 / 文献 / 信息传播 / 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调整,报承担单位批准; 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只能调减; 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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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经费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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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经费的动态管理 叶少霞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2. 相关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项目研究目标; • 重大技术路线; • 主要研究内容; •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较大地影响预算的进行。

  4.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 预算总额调整、承担单位变更,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 预算总额不变,增减合作单位、合作单位预算调整,报科技部批准; • 预算总额不变,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调整,报承担单位批准; • 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只能调减; • 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5. 国自然开支内容 • 研究经费——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 实验室改专装费、协作费; •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 劳务费; • 管理费。

  6. 国家科技计划开支内容 • 设备费; • 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 • 燃料动力费; • 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 •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其他支出; • 间接费用。

  7.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以项目任务目标为依据,概算总量、强度、结构等要符合项目任务的规律和特点,项目内各任务之间经费分配合理,符合各项任务的性质、工作量等特点。 • 概算应与同类科研活动的支出水平相匹配,在考虑创新风险和不影响项目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 概算和项目支出要符合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要详细说明各承担单位分别承担的任务、预算和安排理由。

  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专项项目等。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两种资助方式。对于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式资助方式;对于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

  9. 资助方式定义 • 成本补偿式是指对受资助课题的成本费用进行补偿的资助方式,最高为全额。由归口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此类课题预算建议书进行审查并批复,课题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 定额补助式是指对受资助课题提供固定数额经费的资助方式,资助额度依据评议专家的意见和相关的财政、财务政策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资助额度一经确定,不能调整。

  10.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面上项目研究周期4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5年,要根据主要研究任务,考虑预算批复后,实际经费支出与经费预算的吻合程度,即预算可执行、可操作,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 • 编写预算说明书时,说明书中的数据要与预算表中的数据保持一致;测算依据尽可能准确可靠,预算理由充分合理,即可在同行业、同领域公允的范围内据实编报。

  11.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自筹经费指专项资金以外的各种渠道来源的货币资金,包括其他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渠道货币资金。自筹经费应真实配套,单独核算。 • 预算申报书中的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开支标准或单价与“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

  12.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测试、计算、分析费: 要有清单,在预算说明书详细说明其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选择委托单位的理由、次数、价格等测算依据。 • 动力、能源费: 研究开发过程中所用到的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且运行时发生的水电、燃料消耗能单独计量。

  13.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差旅费和调研: (1)差旅费开支标准应按《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的规定执行; (2)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发生的费用,要详细说明差旅费具体测算依据; (3)任务书有科学考察内容的,要详细说明和列示考察任务地点、标准等测算依据。

  14.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学术会议费: (1)会议费标准按《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以及《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国管财【2008】3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说明拟举办会议的主要内容、规模、开支标准等测算依据; (3)与研究任务有关的咨询会、交流会、验收会等支出可在会议费中开支,但应合理安排会议内容与数量; (4)一般性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能列支,但与研究任务密切相关的,可酌情列支,但必须详细说明理由。

  15.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1)说明每项开支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测算依据; (2)原则上不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不能开支日常手机和办公固定电话通讯费。

  16.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实验材料费: (1)详细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测算依据; (2)原则上不能列支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 (3)原则上不能列支普通办公材料,如确有心要购买,数量不宜过大,并须详细说明。

  17.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仪器设备费 : (1)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购买时注重选择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并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现有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2)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要说明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并提供3家以上的代理商的报价单及联系电话; (3)原则上不宜购置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设备和办公设备。如确实必要,数量不宜过大,且须详细说明理由; (4)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

  18.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实验室改装费 : 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 协作费 : 要有清单,在预算说明书详细说明其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选择委托单位的理由、次数、价格等测算依据。

  19.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 (1)出国标准按《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开支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关于短期邀请的国外专家生活待遇的规定》外专发【1987】第146号;外专局、国家科委、国家教委、财政部、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短期邀请的国外专家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外专发【1988】85号) ; (2)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拟开展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情况,包括类型、必要性,合作交流可能的目的地和人员规模; (3)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20.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劳务费 : (1)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组成员不得发放劳务费,长期聘用或签定长期劳务合同的人员不得在此列支; (2)要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没有工资收入的相关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课题中承担的任务、投入本课题中的工作时间和发放标准; (3)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21. 编报预算注意事项 • 管理费用: 管理费的提取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 专家咨询费:

  22. 审计监督重点内容 • 设备费: 关注设备费支出的相关性和真实性,是否列支预算外设备,是否存在大额设备费调整等情况;检查设备费的支出时间和到货时间,是否列支研究周期以外发生的设备费;有无用其他指出购买的设备来顶替、挤占项目经费等行为。

  23. 审计监督重点内容 • 差旅费: 关注出差目的、事由、出差人数、出差审批表、报销单等信息。差旅费报销凭证是否形成闭环,是否存在不同批次差旅混同报销;列支的差旅费是否有非课题组人员等。

  24. 审计监督重点内容 • 会议费: 关注会议费支出手续的完备性,预算审批单,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纪要、会议通知等信息。关注会议费中是否包含专家咨询费、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用等不合理开支;对于仅发生餐费的会议费支出应从严把握,审核时要关注记账凭证后有无相关依据等。

  25. 审计监督重点内容 • 国际合作与交流: 关注出国有关手续,含邀请函、批件、出国行程表、出国调研报告等信息。是否存在因私出国,公费出国旅游的现象;审核出国人员中是否有非课题成员;关注目的地、国别、天数次数和人员规模是否与预算相符,变更是否合理等。

  26. 审计监督重点内容 • 劳务费: 关注原始凭证上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身份证号、主要负责工作、劳务时间、领取签字等信息。劳务费支付范畴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课题周期和劳务人员投入的时间统计数,审计劳务费发放工作的规范性和相关性;是否存在劳务费计提现象。

  27. 审计监督重点内容 • 专家咨询费: 关注原始凭证上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身份证号、主要负责工作、劳务时间、领取签字等信息。专家咨询费支付范畴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放手续是否齐全,有无专家签字;是否存在支付给企业的咨询费等。

  28. 审计监督重点内容 • 材料费: 关注材料的出入库手续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以购代耗”等情况;大宗材料采购是否签订合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 测试化验加工费: 关注测试内容、单价、测试数量、相关业务合同、结果报告等信息;要多方验证测试化验加工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测试化验加工的名义对外转拨经费的现象等。

  29. 审计监督重点内容 • 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关注大宗专业资料的相关性,是否有预算批复;检查专著出版等大额支出合同,专利权、论文等受理函件或检索信息等。

  30. 财务验收事项 • 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基准日: 以项目预算书中载明的项目截止日期为准,如项目结题前申请验收的,以申请日为审计基准日;如项目申请延期验收的,以批准延期的时点作为审计基准日。 • 结余经费的认定: 已购买并使用的新设备或材料但尚未支付的货款或质保金;测试化验结果已被项目采用但尚未支付费用;项目验收必须指出的费用、与项目任务相关的且已签定出版合同的专著、文章或专利申请等不属于净结余经费。

  31. 财务验收事项 • 对项目依托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等处理措施。 • 项目依托单位应对情节严重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

  32. 经费支出的要求 • 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 • 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 • 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 项目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 研究周期内发生的费用。

  33. 经费支出的要求 • 设备费: (1)原则上不得列支预算外设备和办公通用设备; (2)完备的设备验收入库手续,包括合同、发票、进出库凭据、验收报告等资料。 • 材料费: (1)单次购买1万元及以上的,要签订合同;5万元及以上的,纳入学校招标程序; (2)完整的出入库手续,包括合同、发票、验收手续、进出库凭据等资料; (3)原则上不开支通用办公用品。

  34. 经费支出的要求 • 测试化验费: (1)委托外单位进行测试化验加工的,要签订委托合同; (2)提供测试化验加工费用清单和测试报告; (3)学校内部机构提供服务的,结算价不能超过市场公充价。 • 差旅费: 出差人员为课题组成员,有出差审批手续和报销凭据。

  35. 经费支出的要求 • 会议费: (1)委托外单位办会的,要签订委托合同; (2)有会议审批手续、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纪要、会议通知; (3)不得开支专家咨询费、礼品费、招待费和旅游费。

  36. 经费支出的要求 • 国际合作与交流: (1)须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同意; (2)出国人员为课题组成员,出访目的地、国别、天数次数和人员规模要与预算相符; (3)有相关邀请函、批件、出国行程表、出国调研报告。

  37. 经费支出的要求 •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1)按现行管理办法的支付范畴据实列支; (2)支取凭证上要有领取劳务费人员姓名、单位、职称、身份证号、主要负责工作、劳务时间、本人签名; (3)专家咨询费不得列支研究生答辩所发生的专家评审费。

  38. 谢谢! 财务处网址 http://cwc.gz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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