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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

信用狀. 授課教師:張丞良 老師 教學科目:國際貿易實務 Ⅰ 教學單元:信用狀. 一、信用狀主要關係人. 信用狀申請人 受益人 開狀銀行. 二、信用狀的作業流程. 1. 信用狀. 開狀銀行. 2. 通知銀行. 3. 信用狀申請書. 信用狀. 1. 信用狀申請人. 受益人. ( 進口商扮演 ). ( 出口商扮演 ). 三、信用狀概念. 意義 特質 功能 信用狀統一慣例:法規 關係人. ( 一 ) 信用狀意義. 1 . 開狀銀行 (Opening Bank) 應進口商的 要求開立給出口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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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信用狀 授課教師:張丞良 老師 教學科目:國際貿易實務Ⅰ 教學單元:信用狀

  2. 一、信用狀主要關係人 • 信用狀申請人 • 受益人 • 開狀銀行

  3. 二、信用狀的作業流程 1 信用狀 開狀銀行 2 通知銀行 3 信用狀申請書 信用狀 1 信用狀申請人 受益人 (進口商扮演) (出口商扮演)

  4. 三、信用狀概念 • 意義 • 特質 • 功能 • 信用狀統一慣例:法規 • 關係人

  5. (一)信用狀意義 1.開狀銀行(Opening Bank)應進口商的 要求開立給出口商的文件。 2.文件內容:開狀銀行保證支付貨款給出 口商。 3.承諾付款的條件:出口商須照L/C的規 定將貨物裝運。

  6. (二)信用狀的特質 1.信用狀的付款人是銀行。 (1)付款人不是銀行,原則上不認定是信用 狀。 (2)銀行信用擔保,所以他是付款人,出口 商安全。

  7. 2.信用狀是直接而且獨立的保證 (1)直接保證:L/C是開狀銀行給出口商的條件。 (2)獨立的保證 a.L/C一旦開出後,即與買賣契約分離, 而成為另一個完全獨立的L/C交易。 b.因此賣方只要符合L/C的要求,即能獲 得開狀銀行付款的保證。

  8. 3.信用狀是雙重確認交易的保證 (1)第一層保證 買賣契約:進口商與出口商。 (2)第二層保證 L/C:開狀銀行與出口商 (3)結論 進口商與開狀銀行有付款的責任

  9. 4.信用狀交易,銀行不負責任的範圍 (1)賣方不履約交貨 a.賣方不履行契約交貨:不是開狀銀行 的責任。 b.L/C有效期限到期:開狀銀行對L/C就 不負責任。

  10. (2)商品不符合買方要求 a.UCP的規定:銀行必須以合理的注意 來審核單據。 b.因此,出口商只要提示的貨運單據無 瑕疵,即可得到貨款。 c.所以,銀行不管出口商所提示的商品 是否符合買方要求。

  11. (3)未符合買賣契約規定 a.L/C是獨立的。 b.開狀銀行只對L/C上的條款與規定負 責。 c.不管買賣契約是如何規定 (4)不管單據的真假 UCP的規定,對任何單據的格式、充份 性、正確性、真實性、虛偽或法律效力、 或對單據上所規定或加註一般或特別條 款,銀行均不負義務或責任。

  12. (三)信用狀的功能

  13. (四)信用狀統一慣例 1.英文名稱:簡稱UCP Uniform Custom&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2.制定者:國際商會(ICC)

  14. 3.制定時間

  15. 4.制定目的 (1)為統一國際間的信用狀處理方法、習慣、 術語解釋及各當事人權利、義務、責任範 圍。 (2)便利以L/C交易的當事人遵循。

  16. 5.制定內容

  17. (五)信用狀的關係人 1.主要關係人

  18. 2.其他關係人

  19. 四、信用狀實務 • L/C流程 • L/C開發 • L/C通知、接受與轉讓 • L/C的修改與補發

  20. (一)信用狀流程 運輸公司、保險公司 視貿易條件決定 3 1 5 買賣契約 我國出口商(L/C受益人) 外國進口商(L/C申請人) 6 10 2 領取貨運單據 貨物裝運後備齊單據押匯 付清貨款或承兌匯票 同意押匯代付 款人墊付貨款 通知、交遞L/C 填具信用狀申請書申請開發信用狀 9 7 4 傳遞L/C 我國外匯銀行 押匯銀行 通知銀行 銀行 付款銀行 開狀銀行 8 匯票及貨運單據傳遞

  21. (二)信用狀的格式 1.電報式信用狀 (C able L/C) (1)利用電報方式透過Cable Telegramp或 Telex,由開狀銀行直接開狀給通知銀 行。 (2)通知銀行核對押密碼。 (3)核對無誤,去除押密碼通知受益人。

  22. 2.郵遞式信用狀(Mail L/C) (1)開狀銀行的任務 a.L/C的製作: L/C申請書 L/C b.L/C的通知: (2)實務上用此L/C較多。 開狀銀行 郵遞L/C 通知L/C 通知銀行 出口商

  23.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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