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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 與保險監理措施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 與保險監理措施. 報告人:吳崇權 現任: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 報告日期: 99 年 12 月 10 日. 目的 一、費率自由化目的係在提供公平合理 競爭環境,並維持產險市場秩序。 二、產險業者應重視核保、對價之原則 釐訂費率,並共同遵守紀律。.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之推動. 一 、 實施時程 : 自 98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 二 、實施內容 : 除政策性保險商品仍依核定之危險保費 簽單外,其他保險商品定價及承保內容 概由業者自行釐訂費率。其中新型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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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 與保險監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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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與保險監理措施 報告人:吳崇權 現任: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 報告日期:99年12月10日

  2. 目的 一、費率自由化目的係在提供公平合理 競爭環境,並維持產險市場秩序。 二、產險業者應重視核保、對價之原則 釐訂費率,並共同遵守紀律。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之推動

  3. 一、實施時程:自98年4月1日起實施 二、實施內容: 除政策性保險商品仍依核定之危險保費 簽單外,其他保險商品定價及承保內容 概由業者自行釐訂費率。其中新型態之 個人保險採核准制,商業保險採備查 制。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

  4. 三、配合條件: 已符合建置統計資料庫之認定標準之產險業者,於98年3月31日前配合監理配套措施,完成檢討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提報董事會通過,以及完成保險商品送審程序,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全業界自98年4月1日同時實施費率自由化。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

  5. 一、配套措施 (一)任意汽車保險及火災保險採備查制,任意汽 車保險及火災保險,應將純保險費率及附加 費用率皆採固定值方式,並依行銷通路,分 列其總保險費率,載明於計算說明書。 (二)商業火災保險之巨大保額(含在台跨國外資 企業)依現行簡易備查方式辦理 。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監理措施

  6. 二、費率檢測調整機制 產險公司應於每年6月底前,檢視任意汽車保 險、商業火災保險最近3個曆年平均實際損失 率(係指滿期損失率) 減除預期損失率大於 ±15% 時,住宅火災保險大於±30%(至100 年)或15%時(101年以後),應檢討、調整 費率及完成法定程序。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監理措施

  7. 三、訂定費率適足預警指標 為強化保險業清償能力之控管,除依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規定外, 任意汽車保險或住宅火災保險(依監理報表會計險別分)最近2個連續曆年直接業務綜合率或自留業務綜合率大於110% ,商業火災保險大於130%者,公司應於4月底前敘明原因及具體改善計畫報主管機關。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監理措施

  8. 四、同業應加強自律 (一)產險業應依自律監控組織及作業準則將任意車險及 火災保險個別保單行銷通路之直接招攬費用率(含 佣金)、未確實依據報送保險商品精算費率內容予 以評估承保等同業自律項目納入查核範圍。 (二)產險業經由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招攬之業務, 應落實自律規範並每季檢討成效,如有違反自律規 範情事,應提檢討改進措施並提報董事會。 (三)稽核部門至少每季稽核相關部門執行情形及自律成 效,並提報董事會報告。 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監理措施

  9. 議題: 一、佣金上限之規範,即產險公司支付行銷通 路之佣金不得逾預定附加費用率減除非直 接招攬費用率,是否造成部分通路行銷困 難? 二、商業火險保險費率出現調降現象,是否導 致費率不足,危害產險業之清償能力? 費率自由化之實施與檢討

  10. 議題: 三、鑒於天災發生頻繁,費率自由化後天災險 之規章費率改為參考危險費率,為反映國 際現況,遏阻削價競爭,建置國內天災 模型及危險費率之適足性是否已然迫切? 費率自由化之實施與檢討

  11. 解決之道 一、個人任意汽車保險及住宅火災保險,其純保險費 率及附加費用率仍皆採固定值方式,並依行銷通 路,分列其總保險費率,載明於計算說明書。至 於非個人任意汽車保險,其純保費率得採區間及 附加費用率採固定值方式訂定。而商業火災保 險,其純保費率及附加費用率皆採得採區間方式 訂定,並依行銷通路,採區間方式分列其總保險 費率。 費率自由化之實施與檢討

  12. 解決之道 二、天然災害保險商品費率如採保發中心之參考 危險費率(含核保技術調整係數)者,得採 備查制;如保險公司擬自行釐定危險費率 者,並採用電腦模型為費率定價基礎,則應 採核准方式送審。原則上適用火災保險中小 保額商品,至於巨大保額件或亦一致?實施 時程? 費率自由化之實施與檢討

  13. 一、加強行銷通路之合作,建立產險輔助人資 訊揭露機制。 二、應拓展業務來源及市場,提升自身承保業 務之品質與能量。 三、在妥適再保安排及建置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下提升自留保費收入。 四、加強向民眾推廣與宣導住宅火險或天災保 險之功能及重要性。 未來產險業發展之建議

  14. 五、建置完整經營配套措施,爭取主管機關開 放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業務。 未來產險業發展之建議

  15. 報告結束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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