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5

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 e 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

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 e 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 主讲人:孙公俊 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电话: 86988472.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当您刚刚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可能您对于如何在地税机关办理各类涉税业务流程比较陌生 , 下面对于如何办理纳税申报、如何领购发票、发票如何使用、如何代开发票、如何办理减免税、如果获取税收最新咨询等基本办税事项 , 给与一些期望能够在您办税过程中给您带来帮助。. 一、如何与您的税收管理部门取得联系 ?.

britain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 e 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e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e税通”新办企业纳税辅导手册 • 主讲人:孙公俊 • 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 电话:86988472

  2. 尊敬的纳税人 • 您好,当您刚刚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可能您对于如何在地税机关办理各类涉税业务流程比较陌生,下面对于如何办理纳税申报、如何领购发票、发票如何使用、如何代开发票、如何办理减免税、如果获取税收最新咨询等基本办税事项,给与一些期望能够在您办税过程中给您带来帮助。

  3. 一、如何与您的税收管理部门取得联系? • 我们地税黄岛分局的管理处室共有3个,管理范围是按照您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注册地址位于哪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进行划分的。您可以到您所属的管理处室取得联系后,请提供正确的电话联系方式(要求有能接收短信的手机或小灵通,以便于税务机关用短信发送通知或提示)、如有变动,请及时与管理部门联系并到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4. 管理处室划分 • 1、重点税源管理处---负责年纳税人4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三楼) • 2、中小税源管理一处负责管理薛家岛办事处、黄岛办事处、辛安办事处所辖纳税人,以及除重点税源管理所管辖外的所有涉外纳税人。(二楼) • 3、中小税源管理二处负责管理长江路办事处、灵珠山办事处、红石崖办事处所辖纳税人(涉外纳税人除外)。(三楼)

  5. 我局税务管理方式简介 • 1、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就是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企业涉税信息,和我局纳税评估库中征管信息预警指标进行比对,发现有明显异常的,采取电话、信函、当面约谈等方式提出纳税疑点,纳税人做出合理解释的一种管理方式。结果:一般分为正常和补税两种。

  6. 我局税务管理方式简介 • 2、日常税务管理 • 管理部门除了纳税评估这种管理方式,还进行一些日常涉税管理,包括新办企业实地核实、进行各类税收调查、审查核实各类减免税、退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注销企业税务检查、进行税收政策培训等,税收管理部门是我局办理由税务局发起的事项的发起者,而由纳税人申请发起的事项,一般在办税服务厅进行。

  7. 二、新办登记后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办理登记后15天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备案。(建议登记时办理对您更加便利)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 新办登记后务必在次月起开始每月通过网上或者到大厅进行纳税申报。(即使没有收入也需要申报)

  8. 三、如何向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您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窗口给您的税种鉴定表上鉴定的税种按期申报. • 通常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每月十五号前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季度后15日内申报。 • 逾期申报按照每天5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进行处罚。(但是首次逾期,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建议您选择远程申报,网上每个税种有申报日期提示。 • 特别注意:如果是定期鉴定的税种,即使您的当期没有任何收入,您也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 (一)办理远程申报具体程序 • 远程网上申报流程:在办理开通缴费时领取网上远程申报使用手册,使用手册中或网上有详细操作说明;也可参加电脑公司每月7日和12号上午9:00至10:30在地税六楼会议室办理的培训进行办理,培训日期节假日顺延。 • 银行协议签订:纳税人办理缴费开通后,尽快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或缴税专户签订《委托银行税款代扣协议书》,后将银行协议书送回至大厅窗口。 • 远程申报申报纳税网址http://www.qdds.gov.cn/ ----纳税申报

  10. (二)其他申报方式 • 直接申报方式:如果您确实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远程申报,也可以选择每个月来地税服务大厅上门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填写规定格式的纳税申报表(在纳税大厅免费领取)。 • 邮寄申报方式:在获得税务机关许可后,异地申报纳税人也可以每个月通过邮局将纳税申报表邮寄到税务机关。

  11. 四、如何在地税机关领取发票 • 在地税机关你可以申请您税务登记证内记载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的发票,例如:税务登记内有餐饮服务字样,你就可以申请餐饮业发票,您在纳税服务南厅3-4号发票窗口提交资料后我们会尽快为您审批办理,获得批准,您将取得一本发票领购本,以后凭此本办理领购。第二次领购,税务机关可能会进行实地核实,核实实际业务与领购发票是否相符,核实后予以继续发售。(注意准备新的发票专用章,网站有式样公布)

  12.   新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刻章需经过公安机关核准单位刻章

  13. 五、如何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 如果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的项目,必须按规定领购发票,不能代开发票,如果发生了超经营范围的业务,您可以到地税机关缴纳相关税款,由我们为您代开发票. • 1、普通发票提供以下资料: • 1、《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上面需要单位盖公章) • 2、劳务合同、租赁合同或接受劳务方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 3、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 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 5、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 6、外来施工企业需出具由其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14. 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 1、《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上面加盖单位公章) • 2、接受劳务方的证明材料。 • 3、运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4、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5、《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只能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 6、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办证单位) • 7、缴纳税款的税票及其复印件。 • 8、提供发货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收货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单位运价×计费里程=金额;抵扣方。 • 以上资料需用A4纸复印。

  15. 个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所需资料 1、出租房屋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2、出租房屋的房产证及复印件 • 3、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注:如果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或者租金低于黄岛区出租房屋参照价格最低标准,则需要到核实租金额。

  16. 税款计算说明: • 纳税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月5000元:下同)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4%;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68%。纳税人出租其他房屋,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2%;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8.7%。

  17. 六、青岛市地税局外部网站 • 2012年新改版的青岛市地税局网站(http://qdds.gov.cn/),强化了咨询、查询、宣传等功能,注重建设互动、交流性栏目,并提供个性化服务,并受到了纳税人及社会公众一致好评。

  18. 推荐的网站特色栏目 • 1、场景式办税指南,如同身临其境,轻松的了解办税知识。 • 2、在线访谈,网站不定期有各分局局长、税政专业人士为大家在线解答问题。 • 3、税法网上学校,纳税人可以方便的进行网上税法学习。 • 4、地税之声、税讯播报,每月数期税收最新政策和新闻,供您随时收听。 • 5、法规查询,可以查询国家和青岛地税近十几年来发布的税收政策。

  19. 黄岛分局网站 • 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互联网网站网址http://hd.qdds.gov.cn/ • 内容包含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公众服务、税收宣传等内容。 • 如果您想了解最新的办税信息,通知公告 • 请登陆黄岛分局网站

  20. 七、手机短信平台 • 一、概述 • 青岛地税与青岛移动、联通联合开发了12366纳税服务短信平台,以短信息单向传递和双向信息互动两种方式为用户提供具有短信特色的贴身服务。 • 二、功能简介 • 1、税收法规发布: • 2、涉税通告发布: • 3、纳税提醒服务: • 4、纳税催报服务: • 5、纳税催缴服务: • 6、扣款失败通知: • 7、发票真伪查询: • 8、发送节日问候: • 三、服务对象 • 青岛市地税管辖的纳税人,主要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办税人员。

  21. 手机短信平台 • 四、资费方式 • 采取双向收发、单项收费的形式。即纳税人收取青岛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短信平台发出的短信息是免费的,当纳税人向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息时,由移动、联通公司分别按其普通短信收费标准计费,由纳税人自行支付,青岛地税局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此项服务无月租费用)。 • 五、开通方式 • 1、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 您可以要求由各基层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为您开通短信平台服务。 • 2、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 (1)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登陆青岛地税网站(www.qdds.gov.cn)点击“短信平台”,进行手机号码录入;或者登陆青岛地税网站点击“纳税申报” http://etax.qdds.gov.cn/下“用户维护”,进行手机号码录入。

  22. 八、网上征纳互动平台介绍 • 一、概述 • 网上征纳互动平台是青岛地税局2009年在地税网站新推出了集咨询、举报、投诉、建议于一体的网上征纳互动服务平台,是为纳税人搭建新型“零距离、一对一”服务平台。 • 二、主要特点 • 1、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只需登录1个平台,无需注册即可方便地提交纳税咨询、涉税举报、廉政投诉、建议留言、依申请公开、局长信箱、网上报名7大类互动服务内容。 • 2、纳税人有问题可以自行选择处理部门,各基层局通过此平台直接纳税人提交问题,纳税人在网站不仅可以看到自己提交问题的处理情况,还可以全面了解整个青岛地税系统各基层局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回复问题的情况。

  23. 征纳互动平台(即留言咨询) • 二、公开透明、限时办理。一是提高问题回复效率。设立包含市局及15个基层局共计16名征纳互动平台专职管理员,纳税人有问题可以自行选择处理部门,各基层局通过此平台直接纳税人提交问题,纳税人在网站不仅可以看到自己提交问题的处理情况,还可以全面了解整个青岛地税系统各基层局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回复问题的情况。

  24. 培训到此结束 • 谢谢大家,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