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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 研究發展處 建教合作組 工作簡報

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研究發展會議 (95.12.26). 國立成功大學 研究發展處 建教合作組 工作簡報. 建教合作組長 許泰文教授. 研究計畫管理 ( 國科會及建教計畫 ). 推展研究計畫申請. 計畫統計資料. 國科會 96 年度專題計畫申請. 校內截止日期: 95 年 12 月 26 日 12 時止 請申請人於系所收件截止日前線上申請 持續以 E-mail 通知各系所 國科會鼓勵申請人研提多年期計畫 專案計畫人員申請計畫檢附文件:. 教學人員-聘書、契約書及三級三審通過之會議紀錄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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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 研究發展處 建教合作組 工作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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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研究發展會議 (95.12.26) 國立成功大學 研究發展處建教合作組 工作簡報 建教合作組長 許泰文教授

  2. 研究計畫管理(國科會及建教計畫) 推展研究計畫申請 計畫統計資料

  3. 國科會96年度專題計畫申請 • 校內截止日期:95年12月26日12時止 • 請申請人於系所收件截止日前線上申請 • 持續以E-mail通知各系所 • 國科會鼓勵申請人研提多年期計畫 • 專案計畫人員申請計畫檢附文件: • 教學人員-聘書、契約書及三級三審通過之會議紀錄影本各1份。 • 研究人員-契約書及三級三審通過之會議紀錄影本各1份。

  4.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一) (95年12月7日舉辦,約180人參加) • 規範多年期計畫之辦理事宜(一) • 新制多年期計畫 • 核定清單全程執行期間僅核給一個計畫編號 • 補助總經費於第一年一次辦理簽約及簽署執行同意書,分期撥款 • 適用自95年8月1日以後開始執行之多年期計畫 • 舊制多年期計畫 • 核定清單全程執行期間各年度核給計畫編號 • 第一年為經費核定清單,其餘年度經費為預核清單 • 逐年簽約及簽署執行同意書

  5.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二) • 規範多年期計畫之辦理事宜(二) • 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之提送 • 鼓勵個別型或整合型研究計畫均得申請多年期計畫 •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生物醫農等領域,自96年度起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案以多年期計畫為原則 • 人文、社會及科教領域積極鼓勵,但不強制提送 • 計畫執行年限之核給 • 依審核結果,核給執行年限及研究經費

  6.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三) • 規範多年期計畫之辦理事宜(三) • 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之執行 • 執行多年期研究計畫者,應按核定執行期限執行,並於其中各年計畫執行期滿前二個月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進度報告 • 新制多年期經費只核給一計畫編號,未結案前之各年經費,均得於執行期限屆滿前繼續使用 • 舊制(採預核者)多年期計畫則須逐年結案 • 多年期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除特殊情形外,不得於執行期中申請註銷計畫,並應將執行中之多年期研究計畫列為第一優先執行

  7.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四) • 規範多年期計畫之辦理事宜(四) • 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之經費變更 • 新制多年期計畫:於執行期間如需辦理經費變更,應於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之規定辦理 • 舊制多年期計畫:預核經費如需辦理變更,應於繳交進度報告時,一併至本會網站線上製作經費變更申請表,以憑核定經費 • 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之結案及經費核銷 • 研究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向本會辦理經費結案,結案方式同現行專題研究計畫

  8.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五) • 新舊傑出研究獎之比較

  9.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六) • 不當支用補助經費之權責 • 計畫主持人之權責 • 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應對各項支出所提出支出憑證之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國科會按情節輕重,停止受理計畫主持人所有補助申請案若干年 • 計畫執行機構之權責(學校) • 申請機構應確實審核研究計畫補助經費之各項支出憑證,如發現計畫主持人有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應不得報銷,並責成計畫主持人改進 • 申請機構執行研究計畫之各項支出憑證,經國科會查核,如發現有未依補助用途支用者,應追繳該項支出款

  10.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七) • 新進人員申請計畫 • 隨到隨審資格 • 本校新聘任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申請,並以申請一件為限。 • 檢附文件 • 聘書影本1份。 • 國科會之個人基本資料表(C301)1份 。 • 契約書、三級三審通過之會議紀錄影本各1份(此為專案計畫教學(研究)人員另行檢附之文件) 。

  11.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八) • 申請計畫繳交時間(校內) • 國科會公告之計畫 • 須先提送計畫構想書者:大部份構想書為逕寄國科會,獲通過後再經由學校提出申請計畫。 • 有公文到校者:欲申請者,於本校收件截止日前線上作業。 • 無公文到校者:欲申請者,於國科會收件截止日之前2日,通知研發處辦理。 • 國科會未公告之計畫 • 直接通知計畫主持人者:於國科會收件截止日之前2日,通知研發處辦理。

  12.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九) • 博士後研究人員之申請 • 經費核於計畫內 • 適用於卓越延續計畫、國家型計畫、跨領域計畫。 • 填寫本校申請書,送至研發處辦理製作博士後研究人員核定清單事宜 • 名額核於計畫內 • 適用於一般專題計畫。 • 至國科會網頁線上作業。 • 經由教務處學服組向國科會申請 。

  13. 國科會業務變革說明會(十) •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下非專任人力費申請 • 工讀生:大學部學生為主。 • 經由「本校臨工管理系統」登入申請(檢附學生證) 通過後再核銷。 • 日間部學生:76元*40小時=3,040元(最高申請時數)。 • 夜間部學生:76元*80小時=6,080元(最高申請時數)。 • 臨時工:非學生為主。 • 經由「本校臨工管理系統」登入申請(檢附身份證) 通過後再核銷。 • 每日最高700元。 • 單月累積不得超過15,000元。 • 兼任助理:研究生為主,洽本校人事室。 (上述資料公佈於本組網頁,以利未能參加說明會者參考。)

  14. 提供最新計畫資訊

  15. 修擬相關條文 • 分配予本校教師使用之各建教計畫案節餘款,支應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且發表論文之相關費用 • 第619次主管會報決議 • 適用對象:1.教師本人 2.其指導之研究生(包括博士後        研究員與住院醫師)

  16. 94年度各學院 未申請及未獲核定 國科會計畫之各單位教師統計圖

  17. 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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