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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兩岸自由經濟特區論壇. 自由 經濟示範 區政策 及產業發展. 陳建良 副 主任委員 行政院 經濟建設 委員會 2013. 11. 26. 大 綱. 一、 示範 區的理念與意涵 二、示範區的推動策略 三、示範產業發展 四、示範區設置區位及預期效益 五、 第一階段推動進度 六、結語. 前言. 通常 經濟自由度愈高 ,經濟發展程度也就愈 好. 前言. 我國在經濟成長的歷程中,有過幾次不同程度的自由化;而自由化帶來的改變,都為臺灣下一階段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全球化趨勢下,我國製造業和服務業都已面臨嚴峻挑戰,實有必要推動進一步的自由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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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兩岸自由經濟特區論壇 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及產業發展 陳建良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2013.11.26
大 綱 一、示範區的理念與意涵 二、示範區的推動策略 三、示範產業發展 四、示範區設置區位及預期效益 五、第一階段推動進度 六、結語
前言 • 通常經濟自由度愈高,經濟發展程度也就愈好
前言 • 我國在經濟成長的歷程中,有過幾次不同程度的自由化;而自由化帶來的改變,都為臺灣下一階段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 在全球化趨勢下,我國製造業和服務業都已面臨嚴峻挑戰,實有必要推動進一步的自由開放 • 總統基於此一想法,於「黃金十年」願景中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江院長上任後亦將此列為首要推動工作
示範區核心理念 • 自由化 • 市場開放 • 法規鬆綁 • 國際化 • 制度改革 • 國際接軌 • 前瞻性 • 選擇具發展潛力、示範功能,並能創造更多經濟效益的產業活動
示範的意涵 • 示範產業自由化的效果 • 若產生正面綜效,則可推廣全國,擴大適用 • 若產生負面效果,可瞭解相關衝擊並做調整 • 示範新型態經濟活動 • 示範具有前瞻性的產業活動,引導產業的發展方向 • 示範外界仍存疑慮的產業活動,用結果釋群疑 • 最終目標:由區而全國,臺灣成為自由經濟島 • (與國外許多經濟特區的最大不同)
分階段推動 為掌握辦理時效、提升行政效率,示範區分為兩階段推動 第一階段 • 已於102年8月8日正式啟動: • 以增修訂行政法規即可推動之措施為主,此階段需修訂 13 項行政法規 • 由現行自由貿易港區結合鄰近園區同步推動 • 研訂「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本會已於102年10月14日陳報行政院 第二階段 • 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立法通過後正式啟動 • 由中央劃設或由地方政府申設 • 民間土地亦可透過與政府合作開發的方式,申設為示範區
實體和虛擬並行 • 主管機關提出產業示範模式 • 不適合實體區域試行 • 審核認定示範事業 • 分級管理 實體區域 (前店) 虛擬區域 • 地理區位明確 • 審核認定示範事業(前店) • 分級管理 • 不限區域 • 委外加工 後廠
推動策略 (1/3) 促進人員、商品與資金自由流動 • 人員進出自由化:放寬白領專業人士來臺工作(居留)限制、大陸人士來臺商務活動進出規定比照外人(均不涉藍領外勞) • 商品流動自由化:農工原料及貨品免稅並自由輸入 • 資金流動自由化:提供區內事業必需之金融服務 開放市場接軌國際 • 放寬外籍白領專業人士提供服務之限制 • 在國家安全無虞下,放寬投資限制
推動策略 (2/3) • 吸引臺商及外商加強投資,海外盈餘匯入投資免稅 • 協助企業取得專利及技術,專利及技術授權免稅 • 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外、陸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海外所得,前 3 年薪資以半數課稅 • 鼓勵企業投入研發,研發抵減延長為 3 年 • 鼓勵跨國企業來臺設立區域營運總部,設立 3 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收益匯入投資享營所稅 10% 之優惠 打造友善租稅環境 所有租稅優惠均需特別條例立法通過後方能實施,且有落日期限
推動策略 (3/3) 提供便捷土地取得 • 加強土地取得時效:公有土地採撥用,私有土地得採協議價購、徵收、租用、設定地上權或合作開發等方式 • 彈性土地使用管制並提供優惠 建置優質營運環境 • 提供高效率單一窗口 • 完善基礎設施:建置產業發展所需公共建設、提供完備資通訊基礎設施
推動重點產業活動 智慧運籌 (智慧物流) 發展重點 • 高附加價值的高端服務業為主 • 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製造業為輔 國際醫療 農業加值 產業合作 4+N 在特別條例立法通過前,均為示範區第一階段,經檢討後具發展潛力之產業,可隨時納入,如金融服務業
智慧運籌(智慧物流) • 意涵:透過創新關務機制及雲平臺等資訊服務,提供最佳物流服務,增加商品流通自由及附加價值 • 推動做法 • 創新關務機制:運用電子化技術,整合產業鏈資訊及關務平臺;簡化委外加工與檢測維修之審驗機制,大幅放寬關務限制;開放承攬業者從事多國拆併櫃業務 • 提供最佳物流服務:建置共享雲平臺,整合產業鏈資訊 (B2B),提供業者效益最大之物流方案 • 預期效益 • 海空港貨量及貿易值自 102 年起連續 3 年每年成長 30%,預計 104 年貨量達到 2,200 萬噸、貿易值突破新臺幣 1 兆元
前店後廠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30% 進口, 70%附加價值由國內企業提供
國際醫療 • 意涵:吸引國際人士來臺接受健檢、醫美或重症治療等醫療服務,並透過觀光等異業結合擴大效益 • 推動做法 • 簡化來臺手續:放寬外(陸)籍人士入臺簽(許可)證申辦手續及對象;結合政府部門多元行銷管道(電視、網路、廣告等)強化品牌 • 營造友善環境:於國際機場或港埠內設置國際醫療服務中心,鼓勵國內醫療、旅行社等業者與商務中心合作 • 預期效益 • 國際醫療服務人次於 104 年突破 30 萬人,產值突破新臺幣 150 億元
農業加值 • 意涵:將農業從「農產品」擴大為「價值鏈」,善用國內農業技術,致力產品創新加值,MIT 行銷國際 • 推動做法 • 建立契作關係:輔導區內業者與區外生產者建立契作關係,提高農民收益 • 完善基礎建設:擴大農業生技園區面積,放寬進駐業別 • 推動農技商品化:協助業者整合境外原料品種、栽培(養殖)技術、資材設備,以臺灣品牌行銷農業產品 • 預期效益 • 屏東農業園區產值由 102 年 40 億元提高至 106 年 180 億元 • 農業機械及觀賞魚產值於 105 年均較 101 年成長 50%
產業合作 • 意涵:藉由示範區良好環境,鼓勵企業引進先進國家之關鍵技術、智財或資金,促成跨國合作 • 推動做法 • 發展整合型產業:吸引國際智財管理公司、國際系統整合服務公司投資或合資,協助企業取得前瞻技術或訂定智財營運策略;建立「新興產品檢測驗證平臺」 • 建立跨國產業合作:運用國發基金與技術先進國創投業者籌設產業合作基金;運用優惠措施鼓勵跨國合作 • 預期效益 • 107 年底投資技術先進國創投基金 5-10 家、帶動民間投資 60-110 億
新增產業:以金融服務業為例 • 規劃內容 金管會已陳報行政院「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方案」(草案),將以「虛擬概念、法規鬆綁、全區開放、人財兩留」之原則,透過業務分級與差異化管理方式,放寬金融機構業務範圍,對非居住民及本國專業投資人提供各項金融服務,並鼓勵國內金融機構研發創新金融商品,培育金融專業人才,積極發展我國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 • 目標 • 透過金融法規鬆綁,促進金融業務發展 • 培養及吸引金融專業人才,創造就業機會
示範區設置區位及 預期效益
設置區位 • 自由貿易港區 6 海 1 空共 7 處 • 屏東農業生技園區 1 處 • 優先於國際機場及港埠設置國際醫療服務中心 • 主管機關如有新設區位規劃,經行政院核定後,即可新設 臺北港 自由貿易港區 基隆港 自由貿易港區 桃園航空 自由貿易港區 臺中港 自由貿易港區 蘇澳港 自由貿易港區 安平港 自由貿易港區 屏東農業 生技園區 高雄港 自由貿易港區
單一窗口服務 • 將投資申請、工商登記、土地使用管制、建築管理、稅務行政,以及地方政府橫向聯繫…等事務整合,由專人專責服務 洽詢專線與聯絡地址
預期效益 • 量化指標 • 促進民間投資:103 年民間投資增加新臺幣 200 億元 • 增加國內生產總額:103 年增加新臺幣 300 億元 • 創造國內就業機會:103 年創造 13,000 人就業 • 自由港區貿易值倍增:104 年將可倍增,突破新臺幣 1 兆元 • 提升產業技術水準、創新經營模式:如海運快遞專區、醫療機構多元經營、農業 MIT 品牌、國外新興產品檢測驗證等創新營運模式 • 自由化措施帶動的無形效益:例如透過雲端服務及「前店後廠」委外加工模式,有助於引入原本不會在臺灣發生的產業活動,擴大企業營運利基及事業規模,帶動區外產業共同發展 • 創造融入區域經濟整合條件:有助未來加入 TPP、RCEP • 長期而言,經濟全面自由化,可對臺灣長期經濟成長注入新一波成長動能
示範區第一階段 推動進度
整體推動進度(1/2) • 行政法規增修 • 今年底前總計需增修 13 項行政法規,截至今年 11 月 19日止,已增修完成 8 項,如免除外籍白領專業人士來臺工作經驗及事業營業額限制、簡化示範區企業委外加工審查機制等 • 另 5 項預計於今年底前可全部修正完成 • 示範區特別條例研訂進度 •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已於今年 10 月 14 日陳報行政院,刻正由行政院審議中 • 立法通過後,除可由中央劃設示範區外,亦將開放地方政府申設
整體推動進度(2/2) • 自 102 年 8 月正式啟動示範區第一階段迄 11 月上旬,已有 7 家企業進駐示範區(包括桃園航空港 2 家物流業,基隆港及高雄港各 1 家,農業生技園區 3 家),總投資金額近新臺幣 6 億元 • 依交通部統計,六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今年 1 至 9 月進出口貨物量及貿易值分別為 1,038 萬噸及 5,019 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 55.5%及 48.4%,遠超過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成長 30%之績效指標
智慧運籌推動進度 • 設置專案經理人協助企業進駐自由港區 • 開放多國拆併櫃業務(MCC)辦理對象 • 研擬「關稅法」修正草案,開放承攬業者得申報分艙單,降低業者轉運與轉口成本;研擬MCC便捷的通關作業程序、MCC平臺作業內容及訊息傳輸海關格式、人工申請作業表單格式等相關草案 • 訂定「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草案)」、「海運快遞貨物通關作業規定(草案)」,刻正辦理預告程序 • 輔導業者建置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與JIT(Just in Time)系統,並協助客戶利用存貨向銀行申請融資
國際醫療推動進度 • 擴大外籍人士來臺接受疾病治療 • 開放僑安專案得以醫療為事由申請入台簽證,並放寬申請團員人數為每團5至40人(原為10至40人) • 推動「前櫃檯後醫院」之國際醫療模式 • 於臺北松山、桃園、臺中清泉崗、高雄小港等空港,設置「國際醫療服務中心」,並將顧客轉介或協助聯繫至合適醫院進行醫療服務
農業加值推動進度 • 規劃擴充屏東農業生技園區 • 規劃擴充基地面積167公頃,並辦理相關可行性評估 • 建置共構平臺 • 建置電子帳冊系統,提供園區廠商、海關、防檢疫及園區管理機關使用及稽核,並整合至農科園區廠商服務e網通作業平臺 • 企業招商 • 與觀賞魚、茶葉、農漁畜產加工、動物疫苗及農業機械等計 41 家業者洽談,有關進駐自由經濟示範區或採前店後廠操作之營運模式
產業合作推動進度 • 招商說明會 • 10 月及 11 月於北、中、南舉辦 3 場招商說明會 • 強化技術能量 • 偕同工研院等組成「下世代通訊系統策略規劃小組」,對下世代通訊系統發展藍圖進行整體規劃 • 參與國際標準及人才交流活動 • 針對示範區製造與服務整合型產業所需標準,推動國家標準與國際接軌,並促進標準制定及設計驗證等跨國專業人才交流 • 強化企業智財經營的運籌能量 • 已輔導 1 家生技公司建立智財管理示範案例
結語 • 示範區開創經濟的新模式,將有助於吸引國內外投資,帶動經濟成長,並使臺灣接軌國際,經濟向上升級 • 示範區亦可視作「藥引」,使我們得以推動不同產業的法規鬆綁與制度創新,並為經濟自由化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