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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填报和软件操作说明

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填报和软件操作说明. 主讲人 : 丁红军. 讲解提纲. 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填报方法 指标解释 统计要求 统计工作考评工作 考评办法 评分标准 考评要点 统计软件操作说明 安装登录与系统设置 数据录入、接收、汇总及上报 报表打印 常见问题 报表表式修改建议. 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方法. (一)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的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农牧场管理)、农业机械化管理厅(局、委、办、中心、总公司)分别布置所属省级单位和所辖地(州、市)、县(市)有关部门及国有单位填报,并负责审核、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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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填报和软件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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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填报和软件操作说明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填报和软件操作说明 主讲人:丁红军

  2. 讲解提纲 • 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 填报方法 • 指标解释 • 统计要求 • 统计工作考评工作 • 考评办法 • 评分标准 • 考评要点 • 统计软件操作说明 • 安装登录与系统设置 • 数据录入、接收、汇总及上报 • 报表打印 • 常见问题 • 报表表式修改建议

  3. 报表填报说明

  4. 一、填报方法 • (一)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的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农牧场管理)、农业机械化管理厅(局、委、办、中心、总公司)分别布置所属省级单位和所辖地(州、市)、县(市)有关部门及国有单位填报,并负责审核、汇总。 • (二)统计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市)、县(市)、乡(镇)农业系统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国有事企业单位。 • (三)本报表中的工资总额与平均人数,均取整数,实行四舍五入。

  5. 二、指标解释 • (一)机构编制 • 1、机构数:即单位数,是指期末实有的各级各类企业、事业、机关的个数,原则上以独立核算单位为基础计算。包括期末已停产的单位。 • 独立核算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从事经济活动,拥有和使用资产、能够承担负债,能与其他经济单位进行交易的经济和社会实体。 • 2、编制数:指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的独立组织机构的人员数量的定额。

  6. 二、指标解释 • (二)从业人员 • 1、从业人员:指在单位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 2、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 “在岗职工”包含于“从业人员”。 • “在岗职工”在本统计报表中体现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三部分。“在岗职工”的分项统计,只出现后两项指标。

  7. 二、指标解释 • (二)从业人员 • 3、年末从业人数:指报告期最后一天实际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总数。已经招用但报告期最后一天尚未报到的人员,不计入年末人数。 • 4、年平均从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平均拥有的人数。 • 计算方法:以一年中每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12,或以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 • 5、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8. 二、指标解释 • (二)从业人员 • 6、技术工人:指在国家机关中执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在事业单位中执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和在企业单位从事国家颁布的《工种分类目录》上规定的工种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 “技术工人”中的“其他”项,是指在技术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学徒工或未定级工人。

  9. 二、指标解释 • (二)从业人员 • 7、学历:指一个人在学校中接受正规教育的学习经历。 • 学历统计,按所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 • 凡在国家各类非正规学校学习的,都应有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做为学历统计的依据。 • 具有学籍、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的大中专结业生,在学历上与同届毕业生一样具有同等“学历”。

  10. 二、指标解释 • (二)从业人员 下列情况不应作为“学历”统计的依据,仍按原学历统计: • (1)未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备案认可的部门、单位发给的“学历证明”、“学历证书”; •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中等专业学校考试未毕业的; • (3)非学历教育的单科“专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11. 二、指标解释 • (三)劳动报酬 • 1、劳动报酬: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 • “劳动报酬”的统计对象必须与“从业人员”的统计对象一致。 • 2、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 “工资总额”的统计对象必须与“在岗职工”的统计对象一致。 • 在本统计表中,“工资总额”也体现为某一特定人员群体的工资总额,如“专业技术人员年工资总额”。工资的分项统计按照国家统计局国统字[1994]3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

  12. 二、指标解释 • (三)劳动报酬 • (1)基本工资 • 机关的基本工资包括:实行职级工资制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实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岗位工资。 • 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包括: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和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实行职员职务工资制的职员职务工资;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的技术等级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的等级工资。

  13. 二、指标解释 • (三)劳动报酬 • (2)津贴和补贴 • 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实行职级工资制的工龄工资;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的津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的岗位津贴;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的岗位目标管理津贴;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的岗位津贴;实行等级工资制的作业津贴。 • 此外,还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其他新建的各种津贴以及国务院文件明确保留的现行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津贴,如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教龄津贴,以及为特殊行业设立的津贴等。

  14. 二、指标解释 • 企业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第1号令)及《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规定进行统计。 • (3)农业行业特有津贴:指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人员卫生津贴,两项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 (4)奖金:包括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一次性重奖等。

  15. 三、统计要求 • (一)划分行业方法 • 基层单位原则上按照“行政隶属”划分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农垦等五行业。 • 在业务和机构交叉时,一定要做好机构和人员的行业划分和统计工作,不能重复统计,也不能遗漏。 • (二)各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按“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进行统计。 • 新增从业人员从其报到参加工作之日起,即作为本单位的从业人员统计。 • 对自然减员、参军、不带工资上学的人员,从其离开之日起,即不作为本单位人员统计。 • 调到其他单位的人员,如果还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由原单位进行统计;调入单位从发放工资之日起进行统计。

  16. 三、统计要求 • (三)在有关劳动报酬的统计中,不管支付的形式如何、经费来源如何,只要是工资总额组成范围的内容,均应进行统计,不得遗漏。如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以下属单位的名义发放的现金或实物等,均应计入本单位职工的工资。 • 一次性买断工龄所支付给职工的费用,以工会名义发放的劳保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等不计为职工工资。

  17. 三、统计要求 • (四)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部、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统制字(1990)304号]执行。 • “农场”指“农事三场”,其范围主要包括国有良(原)种繁殖场,国有园艺(果、茶、药)场,种畜(禽、蜂)、水产养殖(育苗)场和事业性质的其他农场如农业系统科研、教学单位的实验(实习)场,农机试验场等。

  18. 三、统计要求 • (五)在干部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和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干部均按执行工的工资标准统计。 • (六)各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均按其经济上具有法人资格,行政上有独立组织的形式,作为划分基本统计总体单位的依据。 •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单位只统计一次;县级及以下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是独立行政、技术业务单位的,按独立单位统计。

  19. 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20. 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充分调动统计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人事劳动统计工作的质量,更好地为农业宏观经济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农业部制定的《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年报制度》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农牧场管理)、农业机械化管理厅(局、委、办、中心、总公司)及农业(农林)科学院负责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的部门。 • 第三条 考评内容包括: • 1、统计报表(含软盘); • 2、统计分析; • 3、统计工作的组织情况。

  21. 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 第四条 考评采取分项计分、累计总评的办法。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统计报表满分为50分,统计分析满分为30分,统计组织工作满分为20分。 • ㈠统计报表评分标准(满分50分)。 • 1、统计报表报送及时(5分); • 2、统计报表整洁程度(5分); • 3、报表数字准确、符合逻辑(20分); • 4、软盘接收顺利(20分)。

  22. 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 ㈡统计分析评分标准(满分30分)。 • 1、有无分析材料(5分); • 2、分析材料内容翔实、结合实际(5分); • 3、分析合理、观点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10分); • 4、分析中能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10分)。 • ㈢统计组织工作评分标准(满分20分)。 • 1、领导重视,有具体指示(5分); • 2、及时开会布置、印发文件、组织培训、指导下一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工作(5分); • 3、组织本地区或本行业统计会审、汇总情况(5分); • 4、统计工作基础建设情况(5分)。

  23. 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 第五条 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组织,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参与实施,时间安排在每年的统计年报会审会期间。 • 第六条 每年统计会审期间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对各统计单位上报的报表、软盘和分析材料进行评比打分,并按得分情况提出每年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的初步意见,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审批。 • 第七条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将考评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并为先进单位颁发奖状或证书。 • 第八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解释。 •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1年度起开始实行。

  24. 统计工作评比计分表

  25. 统计报表考评要点 • 在报表填报中,应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 一、总体概况: • 报表格式与纸样是否标准,是否缺页,页面是否整洁;是否由汇总软件输出打印;领导签字与盖章是否清楚;数字取整是否符合要求。

  26. 统计报表考评要点 • 二、分表审核 • 第一表:1、编制(定员数):机关单位编制应与机关财政补贴编制分项相等;省、地、县、乡编制数应为正金字塔结构。机关、事业与企业单位的分项、分行业的分项比例均应符合逻辑。2、人员数:从业人员数应大于在岗职工数;省、地、县、乡人员数应为正金字塔结构。年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除以年平均在岗职工数)应符合逻辑。机关、事业与企业单位的分项与分行业的分项比例均应符合逻辑。3、劳动报酬:各项以“千元”为单位,数值四舍五入到个位。经计算得出的“年平均工资”应符合逻辑(由劳动报酬总额除以年平均从业人员数和工资总额除以年平均在岗职工数得出);工资总额中,基本工资与工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逻辑。 4、分行业数据中,一般不能有其他行业的数值。例如,渔业行业的统计表中,在其他如种植业、畜牧业的分项中应无数值。

  27. 统计报表考评要点 • 二、分表审核 • 第二表:1、工资总额应四舍五入取整。2、经计算得出的“年平均工资”(由工资总额除以年平均在岗职工数得出)应符合逻辑。3、专业技术人员中,高、中、初级的比例应符合逻辑,一般正高级较少,尤其是县、乡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4、各分机构的分项统计中,省、地、县、乡的机构、编制与人员数应是由少到多的金字塔型结构。

  28. 统计报表考评要点 • 二、分表审核 • 第三表:1、本表中技术推广分项的专业技术人员数应等于第二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职称情况中,高、中、初级的比例应符合逻辑,一般正高级较少,尤其是县、乡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3、学历情况中,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分项应与省、地、县、乡分项数的比例应符合逻辑。一般是县、乡级的较高学历较少。4、各分机构的分项统计中,省、地、县、乡的机构、编制与人员数应是由少到多的金字塔型结构。

  29. 统计报表考评要点 • 二、分表审核 • 第四表:1、本表中技术推广分项的工人数应等于第二表中的工人总数。2、技术工人分等级情况中,高、中、初级的比例应符合逻辑,一般高级技师极少或基本没有,尤其是县、乡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分等级情况应与省、地、县、乡分项比例应符合逻辑。

  30. 统计报表考评要点 • 三、分析材料 • 1、完整的分析材料应该包括统计情况分析、组织工作和工作建议等几个方面,内容丰满。2、分析内容方面应紧紧围绕当前人事劳动管理工作和人事劳动统计工作的重点、焦点和难点,分析深入,有针对性,有独特的思考和观点,有实际的工作对策和建议。3、了解各单位工作组织是否精心准备,布置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得力,工作是否深入。

  31. 本次会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没有分析材料 • 牵头组织单位没有做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 • 签字盖章不符合统计报送制度要求 • 对一些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送数据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 • 数据报送介质存在不安全因素

  32. 统计汇总软件操作说明

  33. 一、安装登录 • 1.安装。双击光盘中或下载获得的“人事劳动统计”文件(扩展名为exe),运行安装文件(图1),按照安装向导操作,默认安装在D:\RSTL路径下(图2)。 图1:安装Ⅰ 图2:安装Ⅱ

  34. 一、安装登录 • 2.登录。点击“桌面”或“开始\所有程序\人事劳动统计”中的“人事劳动统计”图标(图3),弹出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启动软件(默认用户名和密码都是“ny”)。 • 3.修改用户名和密码。在登录界面的右下方点击“修改”进入修改密码界面(图4)。 图3:登录 图4:修改用户名和密码

  35. 二、系统设置 • 1.在程序主界面的左上方点击“初始设置”中的“系统选项”(图5),确认数据路径和处理年度后,点击“确定”按钮退出(图6)。 • 2.一般不需要更改“系统选项”中的默认设置。 图5:系统选项 图6:默认设置

  36. 三、填报单位登记 • (一)进入登记界面 • 必须在完成“系统选项”设置后才能进行“填报单位登记”(图7),点击“初始设置”中的“填报单位登记”进入登记界面(图8)。 • 图7:填报单位登记Ⅰ 图8:填报单位登记Ⅱ

  37. 三、填报单位登记 • (二)“基层单位”登记 • “基层单位”是指只需要填报本单位数据,没有汇总下级单位任务的单位。 • 在“填报单位登记”表中(图9),直接将“单位名”改为本单位名称,“单位属性”默认为“基层”不变,“汇总范围”默认为空不变,填入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制表人、上报时间等信息,保存退出即可。

  38. 三、填报单位登记 图9:“基层单位”登记

  39. 三、填报单位登记 • (三)“汇总单位”登记 • “汇总单位”是指不但要上报本单位数据,而且要负责汇总下一级单位数据的单位。 • 1.追加单位。点击“单位处理”中的“追加单位”(图9),填入追加单位数,点击“确定”退出(图10)。 图10:追加单位Ⅰ 图11:追加单位Ⅱ

  40. 三、填报单位登记 • 2.录入单位信息。在表中相关信息栏修改、填写。 • 3.确定汇总范围。设置汇总单位的“单位属性”为“汇总”(图12),并编写汇总范围:在“汇总范围”中填入参加汇总的基层单位的“行号”,如8~16或8,9,10,11或9,12~16。注意:逗号(,)和波浪号(~)应使用半角字符。

  41. 三、填报单位登记 图12:“汇总单位”登记

  42. 四、数据录入 • 1.进入数据录入界面。点击程序主界面中的“数据处理”进入(图13)。 • 2.确定单位及表名。在“数据录入”界面的左边点击选择单位和表名(图14)。 图13:数据处理 图14:“数据录入”界面

  43. 四、数据录入 • 3.数据录入。确认选中单位和表名正确后,在右边的“数据录入”界面中录入数据。绿色方格为自动计算项目(图15)。 图15:数据录入

  44. 四、数据录入 • 4.数据计算及审核。点开“数据录入”界面上方菜单栏中的“数据”,点击其中的“表内计算”进行数据自动计算;点击其中的“表内审核”、“表间审核”进行数据的校验(图16)。 • 5.审核结果。查看完“审核结果”,点击“退出”即可(图17)。 图16:审核计算 图17:审核结果

  45. 五、数据上报 • 1.进入。点击软件主界面“报表处理”中的“生成上报文件”(图18)。 • 2.数据校验。在“生成上报文件”对话框中,点击“全部审核”进行最后的数据校验(图19)。 图18:“生成上报文件” 图19:全部审核

  46. 五、数据上报 • 3.数据上报。数据校验通过后,点击“上报”生成上报文件(图20)。如果数据校验未通过则数据不能上报。 图20:上报

  47. 五、数据上报 • 4.保存上报文件。在“另存为”对话框中确定文件名,并选择保存路径后按“保存”退出(图21)。 图21:保存上报文件

  48. 六、打印 • 1.数据页打印。在数据处理界面中点击右上方文件菜单中的“打印”即可(图22)。注意:每张表格需单独打印。 • 2.封面打印。在软件主界面的“报表处理”中点击打印封面即可进行打印操作(图23)。注意:封面信息需要手工填写并加盖公章。 图22:打印报表 图23:打印封面

  49. 七、数据接收与汇总 • (一)数据接收 • 1.点击软件主界面上方“报表处理”中的“接收报送文件”。 • 2.在“报表数据接收”对话框中点击“添加”。在数据“打开”对话框中找到上报文件的路径,选中文件后“打开”,再点击“数据接收”。(图24) 图24:添加上报文件

  50. 七、数据接收与汇总 • 3.“指定单位”接收数据。在“指定单位”对话框中选择相应的单位名,点击“确定”按钮(图25)。接收数据后再点击“完成”即可(图26)。 图25:接收数据 图26:完成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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