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2

耐震 「 詳細評估」及 「 補強設計 」 勞務採購契約要項

耐震 「 詳細評估」及 「 補強設計 」 勞務採購契約要項. 2009 年 8 月 10 日 簡報人:邱聰智. 簡報大綱. 前言 耐震詳細評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耐震補強設計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補充投標須知 ( 範本 )- 後續擴充 結論. 前言. 台國 ( 一 ) 字第 0980111014A 號函 補強設計作業規範 : 依規定配合辦理。. 依據. 台國 ( 一 ) 字第 0980116388 號函 詳細評估作業規範 : 依規定配合辦理。

cybele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耐震 「 詳細評估」及 「 補強設計 」 勞務採購契約要項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耐震「詳細評估」及「補強設計」勞務採購契約要項耐震「詳細評估」及「補強設計」勞務採購契約要項 • 2009年8月10日 • 簡報人:邱聰智

  2. 簡報大綱 • 前言 • 耐震詳細評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耐震補強設計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補充投標須知(範本)-後續擴充 • 結論

  3. 前言

  4. 台國(一)字第0980111014A號函 • 補強設計作業規範:依規定配合辦理。 依據 • 台國(一)字第0980116388號函 • 詳細評估作業規範:依規定配合辦理。 • 詳評契約範本、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契約範本、耐震詳評及補強設計監造委託服務補充投標須知:參考使用,但應符合相關作業規範。

  5. 執行程序

  6. 一次發包二階段執行 詳評、補強作業規範應公告為招標文件 • 採購程序: • 詳細評估招標時,採後續擴充補強設計及監造服務。 • 不需辦理補強設計發包,節省時效。 • 責任歸屬一致,廠商投標意願高。

  7. 一次發包二階段執行 詳評、補強作業規範應公告為招標文件 • 詳評審查:(甲方辦理) • 期初期末二次審查 • 審查委員至少1名人力庫學者 • 補強設計審查:(國震) • 若詳評審查委員皆由人力庫選聘,則期初審查得簡化為書面。 • 期末審查依規定辦理, 審查委員3名人力庫專家學者。

  8. 二次發包二階段執行(甲方案) 詳評、補強作業規範應公告為招標文件 • 採購程序: • 詳細評估單獨招標。 • 補強設計單獨招標。 • 缺點: • 若詳評為須補強,評估者責任輕,補強建議方案不易落實。 • 耐震能力責任歸屬補強設計者,不易發包。

  9. 二次發包二階段執行(甲方案) 詳評、補強作業規範應公告為招標文件 • 詳評審查: (甲方辦理) • 期初期末二次審查 • 審查委員至少1名人力庫學者 • 補強設計審查: (國震) • 期初審查依規定辦理 • 期末審查依規定辦理

  10. 二次發包二階段執行(乙方案) 詳評、補強作業規範應公告為招標文件 • 採購程序: • 詳細評估採用共同供應契約。惟補充文件應包含詳評作業規範。 • 補強設計單獨招標。 • 缺點: • 若詳評為須補強,評估者責任輕,補強建議方案不易落實。 • 耐震能力責任歸屬補強設計者,不易發包。

  11. 二次發包二階段執行(乙方案) 詳評、補強作業規範應公告為招標文件 • 詳評審查: (甲方辦理) • 期初期末二次審查 • 審查委員至少1名人力庫學者 • 補強設計審查: (國震) • 期初審查依規定辦理 • 期末審查依規定辦理

  12. 耐震詳細評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13. 第 六 條 (委託範圍及項目) 詳評結果及審查意見上傳至校舍耐震資訊網 第七條 (專業審查) 期初期末審查 第八條(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分析方法與標準) 採用經認證之非線性靜力側推分析法Push-Over Method。 契約主要精神

  14. 採總包價法。服務費用為新台幣____元。 第 十 條  (服務費用) 以某筆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7000㎡為例 1.包含審查費用,總服務費用=588,000+2000*15=618,000元。 2. 總服務費用之15%為甲方辦理審查(自辦或委辦)之費用。 3.甲方支付乙方之評估服務費用=618,000*0.85=525,300元。

  15. 第十二條 (履約期限及成果提送) • 耐震能力詳細評估服務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日曆天內完成 • 完成履約:乙方應依甲方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修正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報告書 份送交甲方審核。逾期未修正改善或修正改善不完全均以逾期論處,但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16. 乙方執行本案業務主要人員應親自到現場執行現況調查,並應於完成之報告書上簽證。乙方執行本案業務主要人員應親自到現場執行現況調查,並應於完成之報告書上簽證。 • 其他未盡事項,依「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結構耐震能力詳細評估作業規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作業規定) 作業規範應公告作為招標文件

  17. 乙方未依第七條、第十二條約定期限完成作業時,應按逾期之日數,每日給付按服務費用千分之一計算之懲罰性違約金,甲方得於乙方尚未支領之服務費中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追繳;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服務費百分之二十。乙方未依第七條、第十二條約定期限完成作業時,應按逾期之日數,每日給付按服務費用千分之一計算之懲罰性違約金,甲方得於乙方尚未支領之服務費中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追繳;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服務費百分之二十。 第三十四條(逾期之懲罰性違約金) 注意審查作業規定

  18. 耐震補強設計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19. 第二條 履約標的 • 原則上以側推分析為基礎之方法確認補強後結構之耐震能力。 • 彙整耐震詳評結果上傳校舍耐震資訊網 • 耐震補強設計結果上傳校舍耐震資訊網 • 竣工報告結果上傳校舍耐震資訊網 契約主要精神 • 第二條之ㄧ 專業審查 • 期初期末審查

  20. (1) 建築物之耐震能力以其能抵抗之最大地表加速度表示,其耐震能力應達94年7月1日實施「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中所規定工址回歸期475年之設計地震地表加速度乘以用途係數I。 (2) 建築物亦得以性能目標作為耐震能力之檢核標準,確保該建物在工址回歸期475年之設計地震力下所需達到之性能水準。 第二條之二 補強後耐震能力合格標準

  21. 補強工法應注重功能及效益,並兼顧經濟、安全與美觀,亦應避免過度補強。補強工法之選擇應於期初審查時,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 補強工法應注重功能及效益,並兼顧經濟、安全與美觀,亦應避免過度補強。補強工法之選擇應於期初審查時,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 第二條之三 補強工法

  22. 二、乙方辦理之規劃、設計,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得使用特定之規範、規格或施工方式,以造成圖利特定對象之可能性或結果,甲方因乙方以上行為所造成之任何相關損害及費用支出,乙方應負完全之賠償責任;乙方因指定廠牌或規格造成綁標等情況,甲方得依採購法第一O一條至一O三條之規定辦理。 二、乙方辦理之規劃、設計,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得使用特定之規範、規格或施工方式,以造成圖利特定對象之可能性或結果,甲方因乙方以上行為所造成之任何相關損害及費用支出,乙方應負完全之賠償責任;乙方因指定廠牌或規格造成綁標等情況,甲方得依採購法第一O一條至一O三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之四 設計規範及材料規格

  23. 八、乙方執行本案業務之主要人員(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或建築師),應於簽約後依甲方通知,到指定地點參加「校舍結構耐震能力補強設計作業講習會」之研習並取得研習證書後,方可執行本案業務。八、乙方執行本案業務之主要人員(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或建築師),應於簽約後依甲方通知,到指定地點參加「校舍結構耐震能力補強設計作業講習會」之研習並取得研習證書後,方可執行本案業務。 九、其他未善盡事項,依「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結構耐震能力補強設計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之五 作業規定 作業規範應公告作為招標文件

  24. ■總包價法 第三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 依據98年4月24日「研商校舍詳細評估及補強設計參考單價第2次會議紀錄 」: 「補強設計及監造服務」之採購建議採總包價法辦理。 補強工程建造費用 服務費用百分比 總服務費 × = 2,100元/㎡ 乘以 校舍總樓地板面積

  25. 補充投標須知(範本)-後續擴充

  26. (1) 建築師事務所 (2) 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3) 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4) 技術顧問機構 參、投標廠商資格條件

  27. 98年6月29日 「相關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得單獨執行『建築物時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之補強設計業務,若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辦理前開業務,仍準依建築法第13條規定,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負連帶責任」;惟為避免違反採購法第65條主要部份不得轉包規定,工程會建議招標機關採建築師及合法專業技師共同承攬方式辦理。 八、結論: 行政院秘書處院臺工字第0980088150號函

  28. 二、委託服務案契約內容及服務費: (一)本委託技術服務案分為兩階段執行 • 第一階段耐震能力詳細評估 • 第二階段補強設計、監造工作 • 第二階段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 • 但經詳細評估後,結果確定不需進行補強或需拆除者,則第二階段補強設計監造作業不再辦理。 伍、注意事項

  29. 二、委託服務案契約內容及服務費: (四) 本案委託服務預估經費 1、耐震詳細評估服務費以總包價法○○元整議價。 2、後續擴充校舍結構修復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費以總包價法新臺幣○○元整議價。 伍、注意事項

  30. 結論

  31. 依作業規範規定辦理 • 契約主要精神 • 採側推分析評估方法 • 專業審查 • 成果上傳 • 詳細評估與補強設計監造合併辦理 • 節省時效,提升採購效益 • 評估與設計責任一貫 結論

  32.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