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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作業說明會

二代健保作業說明會. 總務處出納組 日期 :102 年 1 月 24 日. 大綱. 所得概念說明. 1. 補充保險費計算與扣繳. 2. 網路請購說明. 3. 薪資所得.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規定 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 :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    為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紅    利及各種補助費。     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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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作業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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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二代健保作業說明會 總務處出納組 日期:102年1月24日

  2. 大綱 所得概念說明 1 補充保險費計算與扣繳 2 網路請購說明 3

  3. 薪資所得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 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    為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紅    利及各種補助費。     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   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4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     在此限。

  4. 薪資所得扣繳率

  5. 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

  6. 保險對象收取保險費項目

  7. 被保險人區分為下列六類:

  8. 保險對象免扣補充保險費之範圍

  9. 弱勢族群兼職所得免予扣取補充保險費

  10. 保險對象計收補充保險費共同原則

  11. 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項目及上、下限

  12. 哪些證明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所得給付時,民眾如有下列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13. 哪些證明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續) 所得給付時,民眾如有下列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14. 「補充保險費-獎金」之定義

  15. 「補充保險費-獎金」之內涵

  16. 「補充保險費-兼職薪資所得」之定義

  17. 二代健保之「薪資所得」定義 全民健保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5條 1.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定薪資所得規定之所得合計額。 2.凡依所得稅法規定認定為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所得格式代號50),均應列入計算,且不扣除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金。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 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金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不在此限。

  18. 扣取「補充保險費-兼職薪資所得」規定

  19. 補充保險費-兼職薪資所得(案例一)

  20. 補充保險費-兼職薪資所得(案例二)

  21. 補充保險費-執行業務收入

  22. 雇主的二代健保保險費計算方式 ※一般保險費率目前為5.17% 25

  23. 雇主的補充保險費收繳 (案例一)

  24. 雇主的補充保險費收繳 (案例二)

  25. 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計收方式

  26. 「扣費義務人」須辦理事項

  27. 各類補充保險費相關資料檢簡表

  28. 免扣取身分確認作業原則

  29. 「補充保險費」之扣取及繳納時點

  30. 補充保險費扣繳作業

  31. 正職老師設計費、研究收入經費算不算獎勵性質?正職老師設計費、研究收入經費算不算獎勵性質?

  32. 加入職業工會的會員,兼職所得不用繳交補充保險費?加入職業工會的會員,兼職所得不用繳交補充保險費?

  33. 專任教授在其專任之大學演講的演講費,是否要扣補充保險費?專任教授在其專任之大學演講的演講費,是否要扣補充保險費?

  34. 醫師、會計師、律師不需繳補充保險費嗎? 如是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職業身分參加健保,因為是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其執行業務收入就不必再重複計收補充保險費。如果有兼職薪資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或租金收入時,仍應依規定扣取2%之補充保險費。 如是以受雇者身分於受雇單位參加健保,因為是以該單位領取的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所以在其他地方獲得的執行業務收入、兼職薪資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或租金收入時,都要依規定扣取2%的補充保險費。

  35. 就源扣繳-網路請購(購案類別) • 【以網路請購造冊時】 • 原先請購清冊類別下增加『補充保費』選項 ,申請人於請購系統網頁造冊時,系統透過所得金額與保費身分別提供自動計算補充保費功能。

  36. 就源扣繳-網路請購(身份別1、3) • 【選擇 (1)校內教職員工 及 (3)兼任教師(已加保) 者】 • (A)所得代碼為50者: •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系統先自動帶算2%。 • 『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將不會計算出補充保費。獎金的部份因請購端無法得知是否超過4倍投保金額,故系統不自動計算。 • (B)所得代碼非50者: •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不需扣繳,故系統不自動帶算。 • 『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金額5,000以上,最高上限1,000萬元,系統先自動計算2%。

  37. 就源扣繳-網路請購(身份別2、4、6) • 【選擇 (2)校外人士、(4)兼任教師(未加保)及 (6)研究生(校內、外) 者】 • (A)所得代碼為50者: •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無投保金額可扣底,故不論金額多寡,系統先自動帶算2%。 • 『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金額5,000以上,最高上限1,000萬元,系統先自動帶算2%。 • (B)所得代碼非50者: •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不需扣繳,故系統不自動帶算。 • 『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金額5,000以上,最高上限1,000萬元,系統先自動帶算2%。

  38. 就源扣繳-網路請購(身份別5) • 【選擇 (5)大專生(校內、外) 者】 • (A)所得代碼為50者: •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無投保金額可扣底,故不論金額多寡,系統先自動帶算2%。 • 『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超過基本工資者才需扣繳,系統才會帶算2%。 • (B)所得代碼非50者 (PS:應該無此支付項): •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不需扣繳,故系統不自動帶算。 • 『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金額5,000以上,最高上限1,000萬元,系統先自動帶算2%。

  39. 就源扣繳-網路請購(身份別9) • 【選擇 (9)特殊身份免繳者(ex.低收入戶者...)】 • (A)所得代碼為50者: •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無投保金額可扣底,故不論金額多寡,系統先自動帶算2%。 • 『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可免繳但需附證明,系統不自動帶算,但會提示填寫說明。 • (B)所得代碼非50者: •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不需扣繳,故系統不自動帶算。 • 『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可免繳但需附證明,系統不自動帶算,但會提示填寫說明。

  40. 就源扣繳-網路請購(簡表) • 【網路請購計算規則簡表】

  41. 扣費義務人(機關)須辦理事項 • 【須辦理事項】 • 扣取補充保險費 • 給付日之次月底前繳納補充保險費 • 扣費義務人於扣取補充保險費後,應通知保險對象 • 溢繳退費、短繳補扣 • 向保險人(健保局)申報扣費明細 • 提供保險對象扣費憑單 • 【申報方式】 • 網際網路:扣費義務人連結至健保局網站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使用單位電子憑證,辦理申報。 • 媒體:透過健保局網站下載審核程式檢核檔案格式無誤後,再將檔案錄製於光碟片或其它,郵寄或親送至健保局所屬分區業務組。 • 人工書面:檢附『全民健康保險各類所得扣繳補充保險費申報書』或『各類所得補充保險費扣費憑單』報核聯。 • ※可選擇按月申報與年度申報

  42. THE END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敬請至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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