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 likes | 914 Vues
“ 十二五”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要点 核算细则编制组 2011 年 12 月. 主要内容.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强化结构减排,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 “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模 小火电 2000 万千瓦 炼铁 7000 万吨 烧结 5000 平方米 炼钢 3000 万吨 水泥 2.5 亿吨等 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E N D
“十二五”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要点 核算细则编制组 2011年12月
主要内容 •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 强化结构减排,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 • “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模 • 小火电2000万千瓦 • 炼铁7000万吨 • 烧结5000平方米 • 炼钢3000万吨 • 水泥2.5亿吨等 • 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细化工程减排 • 电力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及烟气脱硝工程 NOx 治 理 六 大 工 程 项 目 • 水泥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及烟气脱硝工程 • 钢铁烧结烟气脱硝工程 • 燃煤锅炉低氮燃烧工程 • 机动车淘汰工程 • 机动车油品替代工程
“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总体要求 实化管理减排 燃煤电厂提高脱硝设施 投运率 管理减排 的重点领域 SCR技术增加催化剂层数 燃煤电厂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加强已建脱硝设施 运行管理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 核算范围 • 按照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电力、水泥、交通和其他四部分进行核算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 核算方法 • 区域排放总量 • 宏观核算 • 鼓励全口径 • 重点行业全口径核算 • 电力、水泥 • 鼓励大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
主要内容 •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现有机组排放浓度与新标准要求差距较大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 到2011年上半年,已建成的烟气脱硝装置225台(套),总装机容量为1.05亿千瓦,主要分布在江苏、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主要是SCR,约占93%,SNCR占6%, SCR + SNCR 占1%。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电力行业NOx控制技术 改变燃烧条件(低过量空气燃烧) • 空气分级燃烧; • 燃料分级燃烧; • 浓淡偏差燃烧; • 烟气再循环; • 减少空气预热 燃烧后烟气脱硝技术 • 按反应环境分类可分为两大类:湿法和干法。湿法是指反应剂为液态的工艺技术;干法是指反应剂为气态的工艺技术。湿法工艺包括:水、酸、碱液吸收法;氧化吸收法;还原吸收法等;干法工艺包括: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分子筛、活性炭吸附法等。 • 目前,世界上使用较多的是干法,主要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以及SCR/SNCR联合脱除技术。 机组脱硝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SCR、SNCR、SNCR/SCR三种技术比较
电力行业NOx总量减排核算 产排污系数法 本辖区各电厂分机组NOx排放量之和 过渡 原则上采用全口径核算 在线监测直接测量法 电力行业 宏观方法核算新增排放量 包括常规燃煤(气)电厂、自备电厂、煤矸石电厂和热电联产机组 结构减排 宏观核算 方法 项目累加法核算新增削减量 工程减排 各省(区、市)和电力集团部门公布的数据误差在5%装机容量、发电量与统计以上的,或煤炭消耗量小于统计部门公布数据的 管理减排
电力行业NOx全口径核算 电力行业全口径氮氧化物排放量指核算期本辖区(集团公司)各电厂分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之和。
核算方法 (1)未采取任何措施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核算方法 • 对于2010年底前未安装脱硝设施的机组 • 对于2010年底前已安装脱硝设施的机组
核算方法 (2)采取治理措施的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 治理措施类型:LNB改造、SCR、LNB+SCR等 • 核算方法:按照对应的煤量、氮氧化物去除率、脱硝效率分段核算。
核算方法 (2)采取治理措施的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按照SNCR脱硝设施投运前在线监测浓度平均值取值
核算方法 单台机组配两个脱硝反应器
核算方法 SCR入口、出口浓度
核算方法 案例:根据治理措施改造前后分段核算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
核算方法 案例:根据治理措施改造前后分段核算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 5201
核算方法 (3)燃气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1、电厂燃煤消耗量包括发电煤炭消耗量和供热煤炭消耗量,采用电厂生产报表数据,并根据核算期机组发电量、供热量数据进行校核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2、烟气进出口氮氧化物浓度均以二氧化氮计。若企业监测的氮氧化物浓度以一氧化氮计,则用一氧化氮浓度乘以1.53折算成二氧化氮浓度。一氧化氮体积浓度(ppm)折算成二氧化氮质量浓度(mg/Nm3)需乘以折算系数2.05(如果仅仅乘以1.34,则表明是折算的一氧化氮质量浓度) 3、对于仅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的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前氮氧化物浓度取值不得高于按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填报的排污系数折算出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得高于锅炉出厂时设计最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并以锅炉性能考核报告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作为参考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4、效率认定
核算方法 • 5、无实质性治理工程措施,仅改变锅炉燃烧状态(降低过剩空气系数、降低炉膛温度)和燃煤品质(如挥发分)的,不核算氮氧化物减排量。 • 6、对于采取SCR脱硝设施的机组,氮氧化物综合脱硝效率需要根据还原剂(液氨、氨水、尿素)的消耗量进行校核。
核算方法 具体校核步骤
核算方法 具体校核步骤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案例:根据还原剂(液氨)消耗量校核脱硝效率 33.7%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 7、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 • 全口径核算中,必须明确每台机组2010年NOx排放量,作为“十二五”全口径核算的排放基数。分机组排放基数即为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中上报的每台机组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必须明确每台机组2010年氮氧化物的产生系数、排污系数和综合脱硝效率及其他相关参数。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 7、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 • 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无法提供的需进行拆分, • 拆分原则 • 行业总量保持恒定、企业基数基本不变、机组排放合理分解 • 拆分类型: • 采用排污系数法填报的 • 所有机组均未安装脱硝设施 • 部分机组安装脱硝设施 • 全部机组上脱硝设施 • 采用浓度法填报的 • 排放基数明显虚高的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案例: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拆分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中,采用排污系数法填报氮氧化物排放量的企业, 部分机组安装脱硝设施基数拆分方法: 等于企业污谱排放总量减去其它三台机组排放量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案例:2010年分机组NOx排放量拆分 对于2010年机组氮氧化物排放基数明显虚高的(测算的排污系数与《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系数相比明显虚高),在拆分时应根据实际的产排污系数进行调整,虚高部分在本企业内平衡,无法平衡的可调剂到排放量偏低的其他电厂机组。 对于排放基数虚高的机组,该机组新建脱硝设施、停产或关停时,氮氧化物削减量为核算期实际排放量与上年同期采用《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的排污系数测算的排放量之差。 系数明显偏高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宏观核算方法是指采用宏观方法核算新增排放量,采用项目累加法核算新增削减量。 核算期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核算公式为: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新增削减量是指核算期与上年同期相比,通过实施治理工程、加强管理和结构调整新增的连续长期稳定的氮氧化物削减量。 合理认定工程减排,含新建机组同步建成的脱硝设施。主要包括三类:新建、改建治理工程氮氧化物削减量和实施煤改气工程。 鼓励结构减排。结构调整新增削减量一次性结清。 严格核定管理减排。通过增加催化剂层数、提高设施投运率和氮氧化物去除效率等措施增加的削减量。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 1、工程减排包括:新建机组同步建成的脱硝设施,现有机组新建、改建脱硝设施,现有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和实施煤改气工程 • 新建、改建治理工程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方法 对于现役机组“十二五”期间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且低氮燃烧效果发生显著变化的,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公式为: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既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又实施烟气脱硝改造的,氮氧化物削减量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 煤改气机组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方法 2、管理减排
电力行业NOx宏观核算 3、结构减排 • 在2010年基数中的,削减量根据上一年环境统计排放量一次性结清 • 永久性关闭的火电机组( 不论是否在发改委关停名录),且落入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库中的,原则上削减量根据上一年环境统计排放量认定,且在核算期一次性结清 • 2015年关停的机组按照实际关停时间,从次月起核算减排量 • 上一年环境统计排放量与排放基数或前几年排放量明显偏大的,且排放量与产品产量逻辑关系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应根据排放基数核算削减量
参数选取原则及有关说明 1、无实质性治理工程措施,仅改变锅炉燃烧状态(降低过剩空气系数、降低炉膛温度)和燃煤品质(如挥发分)的,不核算氮氧化物减排量。 2、各减排措施新增减排量不能大于该机组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库中氮氧化物排放基数; 3、综合脱硝效率等参数取值方法及还原剂校核脱硝效率方法参照全口径核算要求。
主要内容 • “十二五”氮氧化物核算总体要求 • 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 •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