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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一法三规”介绍. 上海沪新专业检测管理有限公司 www.cpglabs.com. 一法三规. 一法: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 三规: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规范 》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 起草背景 : ( 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场所室内空气主要污染源。 ( 2 )国内外公共场所人群出现军团菌病症状或军团菌病暴发,北京、上海多家场所集中空调冷却塔(水)中检出军团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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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一法三规”介绍 上海沪新专业检测管理有限公司 www.cpglabs.com
一法三规 一法: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三规: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规范》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起草背景: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场所室内空气主要污染源。 (2)国内外公共场所人群出现军团菌病症状或军团菌病暴发,北京、上海多家场所集中空调冷却塔(水)中检出军团菌。 (3)2003年香港陶大花园“非典”传播途径揭示,北京、广州、天津等地集中空调系统暂停使用。
起草背景 (4)2003年5月16日建设部、卫生部、科技部制定《建筑空调通风系统预防“非典”、确保安全使用的应急管理措施》2003年6月30日发布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2003年8月19日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5)2004年8月卫生部提出并组织制定《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6)2006年3月1日,“一法三规”正式实施。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目的和依据—第1条 适用范围—第2条 卫生要求—第3条~第6条 清洗要求—第8条、第11条 卫生制度—第7条、第9条、第10条、第20条 疾病流行时管理—第12条~第14条 卫生监督职责—第15条~第17条
一、卫生要求 (1)总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不同场所的新风量要求 送风卫生要求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要求
一、卫生要求 (2)新风质量要求:三款要求。 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 新风口应当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 (3)空调机房要求:清洁、干燥,无无关物品存放。
一、卫生要求 (4)空调系统设施要求:应当具备四方面设施。 应急情况下可以关闭回风和新风 可以分区域控制运行 空气净化消毒 风管清洗、消毒使用的可开闭窗口
二、清洗要求 • 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 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 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 风管系统清洗: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执行
二、清洗要求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三、卫生制度 (一)卫生学评价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系统:应当进行卫生学评价, 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系统: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学评 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要求: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 统卫生学评价规范》进行。
三、卫生制度 (二)卫生管理: 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卫生管理专门档案。
三、卫生制度 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 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 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 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 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 空调系统竣工图 •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包括: • 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 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 • 行方案、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方法等; • 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四、疾病流行时的管理 (1)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符合三个条件的空调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 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 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 •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确保每个房间独立通风
四、疾病流行时的管理 (2)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开放式冷却塔 过滤器(网)、净化器、风口 空气处理机组 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3)空调系统导致或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空调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对场所及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处理。
五、卫生监督职责 主体: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 内容: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五、卫生监督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五、卫生监督职责 • 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规范》 一、卫生检测 (1) 抽样 抽样应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和可行性。 a.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原则: 类型相同系统,30套以下的抽样比例为20~30%,30套以上的抽样比例为10~20%。 类型不同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
一、卫生检测 • b. 每套系统抽样量原则: • 冷却水:不少于1个冷却塔; • 冷凝水:不少于1个冷凝部位; • 新风:每个进风管不少于1个部位; • 送风口:抽取风口总数的5~10%,且不少于5个; • 风管:主风管中(如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至少选择3~5个代表性断面。
二、消毒净化装置 卫生安全性要求:
二、消毒净化装置 消毒性能要求:
三、卫生评价 1、设计评价 • 基本情况分析 • 现场调查 • 评价 2、竣工验收评价 • 现场调查 • 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一、工作范围: 1、风管清洗范围: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 2、部件清洗范围: • 空气处理机内表面 • 冷凝水盘 • 加湿和除湿器 • 盘管组件 • 风机 • 过滤器 • 室内送回风口
二、风管清洗 --日本空调风管清洗的技术方法 • 严禁进入风管人工清洗 • 分段、分区 • 有效隔离
三、部件清洗 •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 • 直接清洗或拆卸后清洗 • 清洗后应恢复到原来位置
四、冷却塔清洗与消毒 • 定期清洗:排空冷却水,对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 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先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然后将塔内水排空,并对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五、注意事项 • 作业出入口的密封 • 选用合适的消毒剂,防止消毒溶液残留物对人体与设备的有害影响 • 注意清洗的施工安全与建筑物内其他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 妥善处理废物
效果评价 • 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 积尘量≤1.0 g/m2;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去除率大于90%;致病菌不得检出 • 用影像设备直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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