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8

上市 ( 櫃 ) 公司股東 ( 臨時 ) 會及除權 ( 息 ) 等公告宣導說明會 證交所上市部朱專員家琰

上市 ( 櫃 ) 公司股東 ( 臨時 ) 會及除權 ( 息 ) 等公告宣導說明會 證交所上市部朱專員家琰. 說明大綱. 應辦公告之法令依據。 目前 公告 之作業方式 。 改進 方式與法規修改。 新 公告申報 制度 種類。 作業程序與注意事項。 簡化公告作業之優點。. 法令依據. 召開股東常 ( 臨時 ) 會前公告部分 :  公司法第 165 條。 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46 、 47 條規定。 ( 櫃買業務規則第 10 、 11 條規定、興櫃審查準則第 25 、 27 條。 )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上市 ( 櫃 ) 公司股東 ( 臨時 ) 會及除權 ( 息 ) 等公告宣導說明會 證交所上市部朱專員家琰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上市(櫃)公司股東(臨時)會及除權(息)等公告宣導說明會證交所上市部朱專員家琰上市(櫃)公司股東(臨時)會及除權(息)等公告宣導說明會證交所上市部朱專員家琰

  2. 說明大綱 • 應辦公告之法令依據。 • 目前公告之作業方式。 • 改進方式與法規修改。 • 新公告申報制度種類。 • 作業程序與注意事項。 • 簡化公告作業之優點。

  3. 法令依據 • 召開股東常(臨時)會前公告部分 :公司法第165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6、47條規定。 (櫃買業務規則第10、11條規定、興櫃審查準則第25、27條。) • 除權、除息停止過戶公告部分: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6第2項規定 。 (櫃買業務規則第10條第7項、興櫃審查準則第25條第4項)

  4. 目前公告作業方式 • 召開股東常(臨時)會前洽辦公告:預定停止股票過戶開始日期前至少十二個營業日將 其事由、期日及發放股息、紅利金額或權利分配之 內容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之申報系統,並檢附 下載資料、申報書及董事會編造之資產負債表、損 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盈餘分派或 虧損撥補議案及董事會議事錄等送予本公司。

  5. 目前公告作業方式 未及一併公告盈虧撥補者,經函知原因,得僅先公告股東會之召開事由、期日,有關盈虧撥補情形,可於開會日至少四十日前上網公告,並另以簡函向本公司申報。

  6. 目前公告作業方式 • 洽辦除權(息)或現金增資停止過戶公告部分:配合股務作業需要,公司應於預定停止股票 過戶開始日期前至少十二個營業日,檢送除 權(息)申報書及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紀錄或 主管機關核准函等附件予本公司,並將資料 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之申報系統。

  7. 目前公告作業方式 • TDR召開股東會及洽辦除權(息)公告部分:臺灣存託憑證之外國發行人暨其存託機構決定特 定期間或期日以確定其股東身份,俾享股利分派、 新股認購權及其他權利時,應於該期間開始日或 期日前十二個營業日將其事由及具體內容一併函 知本公司 。

  8. 目前公告作業方式 • 召開受益人大會前公告:適用封閉式、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不動產投資 信託受益證券。 預定停止受益人名簿變更十二個營業日前, 將載有受益人名簿停止變更事由、起訖日期 、開會通知書之寄發、表決票寄還日期及開、 驗票程序等有關事項之函送予本公司。

  9. 目前公告作業方式 • 分配現金收益之公告:適用封閉式、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不動產投資 信託受益證券。停止受益人名簿變更日或發放基準日十二 個營業日前,將載有受益人名簿停止變更事 由、起訖日期、發放基準日期及發放收益金 額等有關事項之函送予本公司。

  10. 改進方式與法規修改 • 新公告申報作業方式:公司直接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固定格式之申報畫面 向本公司或櫃檯買賣中心申報相關公告資料。 免再下載及檢送申報書、資產負債表、董事會議事 錄等書面文件予本公司和櫃檯買賣中心。 經本公司確認後,即自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揭露, 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給證券市場相關單位(即本 公司和櫃檯買賣中心不再發文通告)。

  11. 法規修改 • 營業細則:第46條、第47條、第47條之1、第 47條之2、第47條之4、第47條之5。 • 「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 條第2項第8、第9款。 • 「上市有價證券發行人應辦業務事項一覽表」。

  12. 法規修改 • 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0、11條。 • 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5、27條。 • 「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

  13. 新公告申報制度之種類 • 1.召開股東常會、2.召開股東臨時會、3.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4.TDR股東會、5.TDR除權(息)、6.召集受益人大會、7.分配收益、8.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9.附認股權公司債停止認購、10.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11.附認股權公司債停止過戶、12.轉換公司債開始轉換、13.轉換公司債首次轉換、14.附認股權公司債開始認購、15.附認股權公司債首次認購等15種。

  14. 申報端 作業程序 新增且 確認完成 登入 系統 選擇 申報種類 資料庫 上市(櫃)公司或 股務代理商

  15. 公告申報應注意事項 • 時效性:請確實依規定時限完成申報。 • 正確性:請按規定格式內容逐項申報。 輸入年度、金額股數,及輸入後未按 確認鍵(視同未申報)…等。 • 完整性:注意所輸入資料內容是否與董事會 、股東會等有關紀錄相一致。

  16. 簡化公告作業之優點 • 可大幅減少上市(櫃)、興櫃公司與本公司及櫃檯買賣中心之作業時間及節省彼此所負擔之成本。 • 符合公開資訊申報單軌化之發展趨勢,提昇我國證券市場資訊公開之效率。 • 有利於申報資訊後續再加利用之便利性。

  17. 測試網站及測試時間 • 測試網站:http://203.74.228.99 • 測試時間:94年4月26日至5月3日 • 聯絡電話:(02)2348-5458 陳瑞德 或2348-5613 朱家琰 或2348-5662賴威舜 或各公司之負責人員

  18. 說明完畢,歡迎指教 請多配合,謝謝參加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