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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对企业经营战略的贡献

专利对企业经营战略的贡献. 博一专利事务所 花玉俊. 一、什么是专利战略 二、专利战略的主要类型 三、专利维权的典型案例 四、专利在现代资本运作中的作用 五、专利融资的典型案例. 一、什么是专利战略. 1 、专利战略的概念 2 、专利战略的特征 3 、专利战略的作用. 1 、专利战略的概念. 企业专利战略 是指企业运用专利法律制度,以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以专利的取得与运用为核心而进行的整体性、长远性的筹划以及为此采取的一系列策略与手段的总称。. 2 、专利战略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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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对企业经营战略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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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专利对企业经营战略的贡献 博一专利事务所 花玉俊

  2. 一、什么是专利战略 二、专利战略的主要类型 三、专利维权的典型案例 四、专利在现代资本运作中的作用 五、专利融资的典型案例

  3. 一、什么是专利战略 1、专利战略的概念 2、专利战略的特征 3、专利战略的作用

  4. 1、专利战略的概念 企业专利战略是指企业运用专利法律制度,以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以专利的取得与运用为核心而进行的整体性、长远性的筹划以及为此采取的一系列策略与手段的总称。

  5. 2、专利战略的特征 (1)保密性:企业相关人员对有关专利等事务都要保密。 (2)目的性:专利战略是关于企业专利经营长远发展的纲领,是为企业适应未来环境变化具有革新性质的对策。 (3)风险性:专利战略是确定未来企业竞争行动的,具有高收益和高失败率的风险性。 (4)法律性:专利战略所应用的专利保护,以专利法为主要依据。 (5)特殊性:专利战略不同于具体管理方法和手段,没有一个固定不变、通用的模式。 (6)综合性:专利战略还要与企业经营的其他战略综合运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6. 3、专利战略的作用 (1)有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 (2)有利于推进技术创新。 (3)有利于企业进行现代资本运作。

  7. 二、专利战略的主要类型 1、专利情报战略 2、专利获得战略 3、专利实施战略 4、专利维权战略 5、专利融资战略

  8. 1、专利情报战略 专利文献的特点 (1)反映技术系统全面 (2)集技术、法律、经济情报于一身 (3)重复性强、便于检索、翻译 (4)公开技术详尽 (5)对新技术反应灵敏 (6)独家报道,包罗万象 (7)统一格式,便于查找

  9. 专利情报的作用 (1)申请专利前,检索已有技术 (2)避免重复,提高科研起点 (3)无偿使用外国技术、失效的中国专利 (4)在技术贸易、产品出口中摸清对方底牌 (5)了解竞争对手科研、市场动向 (6)反击专利纠纷中的原告

  10. 专利情报在技术研发、产品营销中的运用 (1)开发研究前的专利检索 (2)竞争对手专利情报跟踪与分析 (3)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保护 (4)专利产品的市场侵权监督 (5)建立预警机制避免侵权风险

  11. 2、专利获得战略 (1)是否申请专利:保护形式的选择 产品上市后容易被模仿 的情形应申请专利,产品上市后不容易被模仿的情形则可考虑作为技术秘密来保护 (2)何时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时机的选择 A、提前申请:仅有创意时就进行申请 B、适时申请:产品研发完成时进行申请 C、推迟申请:产品上市一段时间后进行申请 D、为不丧失新颖性的申请:产品在特定展会上公开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申请

  12. (3)申请何种专利:专利类型的选择 1)如何在三种专利类型中选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A、选择单一的专利类型 B、同时选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2)基础专利和外围专利的选择 3)进攻型专利和防御型专利的选择 4)中国专利和外国专利、PCT专利的选择

  13. 3、专利实施战略---进攻型战略 • 专利独占战略,对任何国家的企业都不授予许可实施权,只追求专利权企业独家利益。但该企业要能承担开拓市场的风险和具有投资的条件。 • 许可实施战略,许可其他企业实施本企业专利,收取一定的费用,该战略在本企业无条件实施的情况下采用。 • 专利协作战略,各企业将相互拥有的专利权拿出来合作,是一种协同合作的战略。多以生产合作的形式出现,以防止出现专利纠纷。 • 引进专利战略,本企业自身不进行技术开发,专门引进其他企业优秀专利技术的战略。

  14. 专利收买战略,将竞争对手的专利全部买下,从而达到独占市场的战略,与引进专利战略不同,收买专利的目的不限于引进技术,最终是为了独占市场,专利收买战略要适可而止,否则就可能违反“反垄断法“。 • 专利出售战略,当本企业专利闲置,成为虚价值或者低价值资产存量时,可将专利权当作普通商品出售,达到盘活企业资本的目的。

  15. 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策略,“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条件下国际竞争的新游戏规则。标准的实质和特征就是技术体系中对于技术的知识产权,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一旦这种标准得到普及,会形成一定形式的垄断,尤其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它会排斥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只将符合自己标准的产品奉为嫡传,从而达到排斥异己的目的。

  16. 专利与产品相结合的战略,持有基本专利的企业,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专利,但作为交换的条件,把本企业的产品强加给对方以提高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专利与产品相结合的战略,持有基本专利的企业,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专利,但作为交换的条件,把本企业的产品强加给对方以提高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 专利与商标相结合的战略,商品投放市场后,为了更大利益,可以将专利权和相关商标权捆绑在一起出让或者许可。商标的作用很大,可为了商标在市场上站住脚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资。为了减少商标的广告投资,可以采用强制使用商标作为使用专利权交换条件的战略。

  17. 3、专利实施战略---防御型战略 • 专利地图战略,在选定专利技术开发目标阶段,应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成专利地图等工具,分析、了解其他企业的专利情况,将产品开发引导到不侵犯他人专利的方向上,然后,还要密切注意其他企业专利的动向和最近进展,将此工作作为日常工作; • 文献公开战略,当没有必要取得独占权但若被其他企业抢占在先申请专利又不妥当时,可抢先将技术内容在杂志上公开,虽然自己未能取得专利,但也达到了防止其他企业取得专利的目的;

  18. 外围专利战略,在竞争对手已经获得授权的基本专利的基础上开发质量更好的改进专利,或者申请大量的外围专利。 • 绕开权项战略,绕过对方专利权项,开发不相抵触的技术。 • 先使用权战略,若本企业的产品在对方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时,可提出自己的先使用权。 • 引进、收买、取得实施许可专利战略,引进、收买对方的专利,或取得对方的专利实施许可。

  19. 利用失效专利战略,有些基本专利无法突破,该基本专利若很快到期,可等到期满后再使用。 • 交叉许可战略,随着技术的复杂化、复合化发展趋势的加强,即使是大企业,也不可能独占技术,于是出现将各自拥有的技术互相靠拢,签订以相互的专利权交叉实施许可合同的战略,从而形成联合技术优势。另外,在与同行也的其他企业的技术十分接近、甚至权力归属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混乱,也可采用交叉许可战略。可以是同类技术交换,也可以是不同的技术相互交换来弥补自身的薄弱环节。

  20. 4、专利维权战略 1、选择维权途径的原则 (1)以协商方式优先 (2)以案情复杂程度为依据 2、行政途径维权 就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专利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处 3、司法途径维权 (1)专利侵权民事诉讼; (2)专利行政诉讼; (3)专利刑事诉讼。

  21. 5、专利融资战略

  22. 三、专利维权的典型案例 1、案例名称:侵害“手动出液壶”(专利号ZL200520071455.9)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本案原告:林奕文、福建省德化县卓越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 代理人:泉州市博一专利事务所,洪渊源 本案被告:德化县祥越陶瓷研究所(以下简称祥越公司)、陈杨忠、福建省德化县雅园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园公司)

  23. 3、本案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实物图

  24. 4、涉案实用新型专利的基本情况 根据判决书,经法庭认定的专利号为ZL200520071455.9的实用新型专利合法有效,其持有人为林奕文,现为卓越陶瓷技术总监,在2006年7月19日将该专利以独占实施许可的方式授权给卓越陶瓷,许可使用费每年48万元。简单地说,这个专利的独到之处,在于水壶的内、外壁设立进、出液口,通过阀塞和阀杆的控制,只要手指轻轻一按就能泡茶。该项实用新型专利在陶瓷工艺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获得“巴黎国际发明银奖”“第16届全国发明金奖”“福建省6.18科技创新成果金奖”“泉州市科技创新成果奖”等多项荣誉奖章。

  25. 5、本案一审、二审判决 本案一审判决被告侵权事实成立,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销毁模具,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该赔偿数额创下了德化陶瓷产业官司赔偿数额第一高。 6、本案对原、被告双方的影响 本案涉案专利产品在德化的市场总产值大约为1000万元。本案之前,原告产值为500万元左右,市场占有率大约50%,售价为每套产品600元,被告及其他40-50家同类企业售价为每套产品150元;本案之后,被告取得该产品的市场垄断地位,售价每套提高至900元,每年利润比原来提高约600万元,被告停产并歇业,其他40-50家同类企业基本也都停产同类产品。

  26. 7、本案引发的思考 (1)一个看似简单的茶具实用新型专利,竟能产生这么大的价值,日用陶瓷的低门槛将成为过去。 (2)也许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尚未遇到专利侵权诉讼,但是一旦遇上,对企业的打击可能是致命的,是否注重专利保护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7. 四、专利在现代资本运作中的作用 • 专利应用于现代资本运作的法律依据 • 专利应用于现代资本运作的常见情形 • 专利应用于现代资本运作的部分案例

  28. 专利应用于现代资本运作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9.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0. 2、《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十七章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作出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1.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2. 专利应用于现代资本运作的政策依据 • 1、国家层面: • 1)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版权局 • 财企[2010]199号: •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33. 2)2013年2月21日,中国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银监发2013 6号文: 《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作用 (一)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境内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以本人或他人合法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做质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信贷政策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授信。 (二)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促进政策.根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业务特点,完善业务流程,加强风险管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条件成熟的,可以将知识产权质贷款作为专门的贷款产品管理。

  34. 3)2014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 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知识产权局 银发〔2014〕9号《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 (七)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能力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价值分析和评估标准,简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积极推进专利保险工作,有效保障企业、行业、地区的创新发展。

  35. 各地政策 • 《江苏省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关于促进湖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 • 《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 • 《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 《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铜陵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全椒县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36. 专利应用于现代资本运作的常见情形 • 1、出资、增资、融资。根据《公司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以出资设立新公司、增加企业注册资本、质押贷款。 • 2、对外投资,实现低成本扩张。在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经济活动中,以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可以减少货币的投入,实现低成本扩张;评估的结果既是双方谈判的重要依据,也是被投资单位进行无形资产财务处理的客观标准。

  37. 3、资产交易的需要。在转让、拍卖、许可使用等情况下应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为交易双方提供客观、公正的价值依据。3、资产交易的需要。在转让、拍卖、许可使用等情况下应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为交易双方提供客观、公正的价值依据。 4、经济谈判的需要。合作方看中的往往不是机器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而是技术、商标、资源等无形资产。全面了解无形资产价值,可以为谈判增加砝码,从而占据有力地位。 5、为侵权赔偿提供价值依据。在维权诉讼中,商标权、专利权评估后可以为权利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从而更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8. 专利权质押融资常见的情形 • 1 、银行+专利权担保(+其他资产) • 这套模式是政府部门倡导和推行的一种标准模式,特别在物权法出台后,应当首推这个模式,它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模式。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这一模式的推行还要作进一步努力。 • 2、银行+知识产权担保+担保公司 • 这套模式比较重视知识产权的品质,引入担保公司主要是为降低银行风险提供了分担机制,一旦企业出现贷款逾期问题,由担保公司先垫付银行的资金,再来处置专利权。这套模式目前正由北京交通银行推行,从前期推行的效果来看,各方反应十分积极,效果十分明显。

  39. 3、银行+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   目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质押合同较多的是这种形式,这种形式下,担保公司对专利权人的要求比较苛刻,而且贷款额度一般不是很大。 4、投资公司+专利权担保   这种模式是由投资人与专利权人达成合作的一种促进专利技术实施的模式。一方出资,一方出专利权,达成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用专利权作为合作的担保条件,一旦投资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按照协议约定处置专利权,或者专利权归投资人所有,或者出让或拍卖专利权,所得按双方约定分成。这种模式是外国投资公司比较青睐的一种模式,其优点是降低了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收益。其缺点是双方的诚信度很难保证,容易产生纠纷。

  40. 专利权质押及质押登记的有关事项 • 1、对借款人(即出质方)的要求(以农行为例) • 第七条申请办理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成立3 年以上,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充足,最近2 年连续盈利; • (二)符合支持和维持类客户条件; • (三)信用等级在A+ 级(含)以上; • (四)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2、对质押物的要求(以农行为例 ) 第十一条 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合法、完整、有效,不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和固有资产管理规定; (二)权属清晰,取得由国家相关机构依法正式授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书,不存在商业纠纷; (三)处于法定有效期或保护期内,且剩余有效期或保护期长于信贷业务期限;出质人承诺按时缴纳年费等相关费用,并及时办理相关权利续展手续; (四)能够办理有效质权登记手续,依法可以转让,变现能力较强。

  42. 第十三条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还应满足下列条件:第十三条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专利应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农业银行不接受外观设计专利提供的质押担保。 (二)专利权处于有效期内,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 年。 (三)专利应为出质人核心技术,用于出质人主营产品或主营业务,处于实质性实施阶段满2 年,相关产品或业务已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并已实现盈利。 (四)出质专利的实施涉及出质人其他专利的,应将相关专利一并质押。出质人应承诺在将专利质押给农业银行后又申请新的专利,且新专利属于质押专利的改进型或需与质押专利配套使用的,应将新专利一并质押给农业银行;以实用新型专利质押的,若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将取得的发明专利质押给农业银行。 (五)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3. 贷款额度及期限 • 第十九条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发明专利权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50% ,非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著作权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40% 。拟超过上述最高质押率办理信贷业务的,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发明专利权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60% ,非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著作权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50% ,应经一级分行批准。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信贷业务提供补充担保的,可不受上述最高质押率限制。 • 第二十条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 年。 • 以专利权、著作权质押的,信贷业务到期日应早于专利权有效期或著作权保护期的到期日至少2 年。

  44. 借款人提交资料的要求 •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 (二)拟出质的知识产权相关注册证及复印件; • (三)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 (四)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资料、企业贷款卡及复印件; • (五)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5. 质押操作流程 • 1、由主管机关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质押需求调研,并拟定名单提交有关银行; • 2、银行责成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对相关企业做贷前调查; • 3、银行上会讨论,对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的企业是否授信 • 4、实施知识产权评估; • 5、落实有关借款法律手续; • 6、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另件); • 7、实施放款; • 8、关注企业日常经营状况,做好贷后管理;

  46. 专利权质押登记要点 •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 专利权质押合同(需提交原件),贷款金额、质押期限合同中必须体现出来,合同最后附质押财产清单(清单上需要加盖公章),整份合同盖骑缝章; • 出质人、质权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出质人、质押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7. 五、专利融资的典型案例 德化卓越陶瓷泉州中行500万 安溪宏源工艺品 泉州民生 500万 锦龙陶瓷 泉州中行 1700万 荣华木业 龙岩农行 2000万 侨龙专用汽车 龙岩招行 1200万 鹰卫安防设备2000万云南华夏银行 龙鑫洋(塑料防腐设备) 1000万云南华夏银行 江苏吉瑞达电子500万苏州商业银行 云南群之英科技3000万云南交通银行

  48. 美国亚威朗集团技术投资 • ABB(中国)并购厦门振威 • 永济新时速非专利诉讼 • 广州蓝月亮诉宝洁专利侵权 • 天津裕川集团专利权质押 • 山东瑞帆果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800万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5000万 • 滨州市良友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正在授信 • 山东美罗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正在授信 • 山东威斯特车业有限公司枣庄银行薛城支行500万 • 山东侨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济南分行2000万 • 天津市立鑫晟精细铸造有限公司上海银行天津分行900万

  49. 博一专利事务所 地址:泉州市丰泽商城综合大楼512-513 电话:0595-28063518 28063618 传真:0595-28063718 网址:http://www.boyizl.com 邮箱:boyicn@188.com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科技大楼207 电话:0598-8288201 传真:0598-8288201 手机:1802082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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