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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系列讲座.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 年 10 月 23 日.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及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释疑. 办公地址.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 年 10 月 23 日. 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商务 A 座第七层。邮政编码: 300021 。 电话: 86-22-27305678 、 9905 、 9937 、 9965 转 8005 。 传真: 86-22-27309385 。 移动电话: 13032223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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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系列讲座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及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释疑
办公地址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 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商务A座第七层。邮政编码:300021。 • 电话:86-22-27305678、9905、9937、9965转8005。 • 传真:86-22-27309385。 • 移动电话:13032223385。 • 电子邮箱:dengyan@join-highlaw.com
授课人简介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 邓妍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拥有经济、法律的双重教育和工作背景。 • 邓妍律师曾在中石化公司天津分公司营销中心从事多年合同管理和售后服务工作,在合同的起草、修改、审阅、执行、归档管理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在客户服务方面,常年与大型国有、国内大型贸易公司等几十家客户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在维护客户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巧。 • 邓妍律师自从事律师行业以来,运用原行业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和法律专业知识相结合,在合同的起草、审核、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处理以及刑事辩护领域有着独到及专业的办案经验和技巧;邓妍律师在从业几年来为多家大中型国有、外资、私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并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周到的服务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由邓妍律师在天津经济广播电台担任主讲的“三八妇女节系列节目——妇女就业维权法律常识讲座”一经播出后,受到广大妇女同志以及相关劳动者的一致好评。 • 社会职务: • 天津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天津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秘书 • 中世律所联盟劳动法项目组、诉讼仲裁项目组专业律师 • 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节目特邀嘉宾 • 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就业先锋”栏目特邀劳动法问题主讲嘉宾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出台背景: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 2008年《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迅速增长,且呈现出内容复杂化、诉讼群体化、数量膨胀化、难度增大化的特点。
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类型: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 劳动报酬争议,包括支付工资、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争议 • 社会保险、福利争议 •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包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支付 • 未签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迅速增长的原因: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立法方面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企业用工方面 企业违法用工、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宏观经济背景 2008年开始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现象普遍,携款逃匿事件时有发生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仲裁诉讼成本 自2007年4月1起,劳动争议案件案件收费,每件10元,调解结案或简易程序审理的减半; 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主要内容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 1.明确界定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第一条) • 2.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第二条) • 3.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及出资人要承担责任;(第四条) • 4.以挂靠形式借用资质的,出借方要承担责任;(第五条) • 5.仲裁遗漏当事人的不必重新仲裁;(第六条) • 6.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等可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第七条)
主要内容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 7.加班费举证责任劳动者承担;(第九条) • 8.加付赔偿金可由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第八十五条) • 9.仲裁机构有正当理由逾期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 10.一裁终局的认定标准更加明确;(第十三条) • 11.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的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第十四条) • 12.起诉与撤销裁决发生矛盾时优先适用起诉程序。(第十五条)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逐条讲解和企业应对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 协商条例
出台背景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 1.一些企业相继出现职工因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罢工、聚集、上访; • 2.企业侵犯劳动者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 • 3.劳动者的权利尤其是中低收入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护; • 4.为劳动者开辟一个向企业有序地表达合理工资诉求的新渠道,促进劳资和谐。
主要内容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1.该条例制定的依据和背景;(第一条) 2.工资集体协商适用的范围;(第二条) 3.工资集体协商适用的前提条件;(第十七条) 4.工资集体协商的形式;(第十六条) 5.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第二十三条) 6.工资集体协议有效期限;(第二十六条)
主要内容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 7.双方协商代表产生的方法;(第二十六条) • 8.协商代表的人数;(第九条) • 9.协商代表的任期;(第九条) • 10.履行工资集体协议发生争议的救济途径;(第二十八条) • 11.违反该条例应承担的责任。(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逐条讲解和企业应对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邓妍 2010年10月23日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