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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學生團體保險開辦說明. 國泰人壽團險部. 保單號碼 & 保障期間. 【G000970555】 : 台閩地區學生團體保險→國小 ~ 高中職 ( 含台北市、高雄市國立學校附設中、小學 ) 【G000970666】 : 台閩地區學生團體保險→幼稚園 ( 含台北市、高雄市國立學校附幼 ) 【G000970777】 : 台北市學生團體保險→國小 ~ 高中職 【G000970888】 : 台北市學生團體保險→幼稚園 【G000970999】 : 台閩地區托兒所幼童團體保險 ( 含台北市、高雄市托兒所 ) 保障期間:一律為 970801~980731. 保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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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生團體保險開辦說明 國泰人壽團險部
保單號碼&保障期間 【G000970555】: 台閩地區學生團體保險→國小~高中職 (含台北市、高雄市國立學校附設中、小學) 【G000970666】: 台閩地區學生團體保險→幼稚園 (含台北市、高雄市國立學校附幼) 【G000970777】: 台北市學生團體保險→國小~高中職 【G000970888】: 台北市學生團體保險→幼稚園 【G000970999】: 台閩地區托兒所幼童團體保險 (含台北市、高雄市托兒所) 保障期間:一律為970801~980731
保障內容 ◎身故-疾病、意外 ◎殘廢-疾病、意外、生活補助費 ◎醫療-住院保險金 傷害門診 重大手術專案補助 燒燙傷暨須重建手術保險金 集體中毒慰問金
理賠作業--注意事項 1.申請理賠時,可以副本收據申請,但掛號費及診斷證明書費用不給付。 ※副本收據--係指以正本收據影印後加蓋醫院關防。 2.國術館及接骨所非合格醫院不予採認。 3.理賠申請時效: 依保險條款第二十二條約定;由本契約所生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即發生事故須理賠時收據二年有效。
給付項目 殘廢等級 給付金額 100萬 殘廢 第一級 75萬 第二級 50萬 第三級 30萬 第四級 15萬 第五級 10萬 第六級 保障內容--殘廢
第一級殘廢 第二級殘廢 滿第一年15萬元 滿第二年20萬元 滿第三年25萬元 滿第四年30萬元 滿一年11.25萬元 滿二年15.00萬元 滿三年18.75萬元 滿四年22.50萬元 保障內容--生活補助費
理賠作業-- 97學年度修訂之除外事項 • 流產或分娩。但遭受強暴脅迫致流產或分娩及剖腹生產手術或子宮外孕手術不在此限。 • 牙科鑲補或裝設義齒、眼鏡或其他附屬品。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且其裝設以一次為限,上述給付以回復或輔助其功能,且其裝置之費用必須為醫院或診所開立之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