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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 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介紹.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周 天 所長 crv7187fn@yahoo.com.tw. 簡 報 大 綱. 一、域名註冊發生爭議之原因 二、域名爭議解決之國際規範 三、 <.tw> 域名爭議解決之國內規範 四、 <.tw> 域名爭議處理機制介紹 五、 <.tw> 域名爭議處理機制成效 六、分享與討論. 一、域名註冊發生爭議之原因. (一)網路時代新的 企業識別系統 ( CIS ) ( 二)既有企業希望沿用原有 公司名稱 或 註冊商標 (三)新興企業希望使用 民眾熟悉的名稱或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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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介紹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周 天 所長 crv7187fn@yahoo.com.tw
簡 報 大 綱 一、域名註冊發生爭議之原因 二、域名爭議解決之國際規範 三、<.tw>域名爭議解決之國內規範 四、<.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介紹 五、<.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成效 六、分享與討論
一、域名註冊發生爭議之原因 (一)網路時代新的企業識別系統(CIS) (二)既有企業希望沿用原有公司名稱或註冊商標 (三)新興企業希望使用民眾熟悉的名稱或數字 (四)網域名稱註冊制度與相關技術的限制 (五)網路蟑螂的惡意註冊以便待價而沽
二、域名爭議解決之國際規範 (一)註冊管理機構 ICANN於1999年8月26日制訂公布 1.統一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政策(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簡稱UDRP) 2.上述政策之實施辦法(Rules of UDRP) (二)爭議處理機構 ICANN指定數個國際組織,做為其爭議處理機構,例 如WIPO所轄之爭議處理機構。
三、<.tw>域名爭議解決之國內規範 1.行政救濟: (1)案例:公平交易委員會(89)公訴決096號訴願決定 (carrefour.com.tw 案) (2)法源:公平交易法第24條 (3)缺失:當時TWNIC尚未制訂域名爭議處理機制,公 平會只能命註冊人停止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 公平行為,但無法解決域名歸屬問題。
三、<.tw>域名爭議解決之國內規範(續) 2.司法救濟: (1)案例:台北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5864號判決 (bosch.com.tw 案) (2)法源:採認TWNIC域名爭議處理機制對於域名歸 屬認定之要件與程序。 (3)優點:承認本案專家小組之決定,終局解決域名 歸屬問題。
三、<.tw>域名爭議解決之國內規範(續) 3.立法修正: (1)商標法於2002年5月28日完成修正第62條之規定。 (2)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或註冊商標,而以該 商標中之文字做為自己之網域名稱,致減損其識 別性或信譽,或致消費者混淆者,視為侵害商標 權。
四、<.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介紹 (一)法源依據 1. 立法院:於2002年7月10日修正電信法第20條之一第七項 及第八項,成為TWNIC之法源 2. 交通部:於2003年2月11日公布實施「網際網路位址及網域 名稱註冊管理業務監督及輔導辦法」 3. 註冊管理機構:TWNIC於2001年3月8日制訂公布 (1)「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 (2)「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實施要點」 4. 爭議處理機構: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或台北律師公會制 訂公布各自之「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實行 細則」
四、<.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介紹(續) (二)處理機制 通知 註冊管理機構 爭議處理機構 法院 註冊資料 受理註冊機構 專家小組 法官 :決定書 :判決書 答 辯 註冊使用契約 應 訴 起 訴 申 訴 註冊人 申訴人 被告 原告
四、<.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介紹(續) (三)申訴要件 1. 與申訴人之商標、標章、姓名、事業名稱或其他標 識相同或近似而產生混淆者。 2. 註冊人就其域名無權利或正當利益。 3. 註冊人惡意註冊或使用其域名。
四、<.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介紹(續) (四)法律效果 1. 申訴人無利用此機制之義務,但註冊人有接受此 機制之義務。 2. 申訴人得請求該域名註冊之取消或移轉給自己。 3. 專家小組之決定僅對TWNIC有拘束力,對法院或 行政機 關無拘束力。 4. 不服決定而向法院或行政機關請求救濟者,TWNIC 應暫停執行該決定。
五、<.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成效 (一)2001年 1. 統計數據: 科法中心受理13件,台北律師公會受理1件, 當事人不服決定而向法院起訴者1件,信服率 為93%。 2. 案例介紹:
五、<.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成效(續) (二)2002年 1. 統計數據: 科法中心受理11件,台北律師公會受理0件, 當事人不服決定而向法院起訴者1件,信服率 為91%。 2. 案例介紹:
五、<.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成效(續) (三)2003年 1. 統計數據: 科法中心受理8件,台北律師公會受理0件,當 事人不服決定而向法院起訴者0件,信服率為 100%。 2. 案例介紹:
五、<.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成效(續) (四)2004年 1. 統計數據: 科法中心受理6件,台北律師公會受理0件,當 事人不服決定而向法院起訴者0件,信服率為 100%。 2. 案例介紹:
五、<.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成效(續) (五)2005年 1. 統計數據: 科法中心受理5件,台北律師公會受理0件,當 事人不服決定而向法院起訴者0件,信服率為 100%。 2. 案例介紹:
五、<.tw>域名爭議處理機制成效(續) (六)2006年 1. 統計數據: 科法中心受理21件,台北律師公會受理0件, 當事人不服決定而向法院起訴者0件,信服率 為100%。 2. 案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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