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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业务培训. 养老保险:缴费 28% 单位缴费 20% ,个人缴费 8% 失业保险:缴费 1.2% 单位缴费 1% ,个人缴费 0.2% 工伤保险:行业费率 0.5%-2% 之间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0.8% 医疗保险:缴费 12%+3 元 单位缴费 10% ,个人缴费 2%+3 元. 五险缴费比例. 缴费计算: 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乘各险 种的缴费比例。 新入职员工的缴费基数可以按第一个月的工资 计算。. 计算方法. 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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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28% 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失业保险:缴费1.2% 单位缴费1%,个人缴费0.2% 工伤保险:行业费率 0.5%-2%之间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8% 医疗保险:缴费12%+3元 单位缴费10%,个人缴费2%+3元 五险缴费比例
缴费计算: 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乘各险 种的缴费比例。 新入职员工的缴费基数可以按第一个月的工资 计算。 计算方法
基数上下限 养老保险:社平工资40%-300% 失业保险:社平工资40%-300% 工伤保险:社平工资60%-300% 生育保险:社平工资60%-300% 医疗保险:社平工资60%-300%
办理业务的方法有两种: 1、网上申报办理 2、网上申报无法完成的业务再通过企业版软 件配合办理 业务办理途径
社保缴费的业务种类: 1、增员业务 2、减员业务 3、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 4、补缴业务 5、保险转移接续 6、社保卡业务
新参保人员业务 网上申报新参统时间为每月5-22日 企业版申报新参统时间为每月5-25日 增员业务
通过“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录入职工信息并上传电子版照通过“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录入职工信息并上传电子版照 片,保存提交后依据反馈的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 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主表、附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 员增加表》。 同时将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登记表(表和复印件均 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当月25日前报送到收缴部窗口审核。 网上申报办理新参保
调入人员业务 当月5-25日之间办理此项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完毕后不用交表格,企业版申报完毕需要交增加表和报盘文件。 增员业务
减员办理时间 公司当月发生员工离职或者调出时,需要于当月5-25日之间办理此项业务 减员业务
进入系统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点击“普通减员”进入减员模块进入系统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点击“普通减员”进入减员模块 网上申报办理减员
网上申报办理减员 录入“身份证号”“员工姓名”后,选择终止缴费险种(正常情况下需要医疗和四险全都勾选),“个人停止缴费原因”应当选择转往他区。
增员和减员业务是参保单位办理的最多的社保业务。 均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 比如:单位欠费、转外省减员、失业转街道减员、退休减员、人员险种不全等 问题无法通过网上申报办理的,可以申请通过企业版软件办理。 注意事项
密码为:1 企业版软件下载
五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 新参保职工录入界面
职工新参保: 通过采集软件录入职工信息,生成职工登记数据文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附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带齐材料到中心柜台申报。 五合一企业版软件
普通增员: 企业通过采集软件录入职工信息,生成职工登记数据文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五合一企业版软件
五合一企业版软件 职工减员:通过使用采集软件办理减员业务,报完盘 后,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公章)
通过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普通增员和减员业务时,无需向社保中心打印和报送任何材料 通过企业版采集软件办理完业务,需要携带报盘文件及相关报表到社保中心审核。
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办理途径 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办理途径 信息变更
姓名、民族、性别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 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号码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派出所出具的号码变更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以上材料各一份并 加盖公章; 户口性质、缴费人员类别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以上材料 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职工身份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行政部 门盖章的《职工基本信息表》,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视同工龄年限、参加工作日期变更: 行政部门盖章的《职工基本信息表》 个人信息变更通过企业版在社保窗口办理项目及所需材料
居住地地址 居住地邮政编码 参保人联系电话 定点医疗机构 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 文化程度等非基本项目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网上申报服务平台办理项目
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 件,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法人信息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册地址、单位类型、经济类型、行业性质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复印件、《同城委托收款付款协议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单位账户信息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复 印件、《同城委托收款付款协议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 章; 经办人手机号码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单位信息变更社保经办窗口办理项目及所需材料
单位简称 单位电话 单位经营(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 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 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法人联系电话 单位信息变更网上申报服务平台办理项目
补缴业务的分类 单位申报月报补缴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 补缴业务
概念描述: 月报补缴是指对已经生成月报的单位未按足额缴纳保险 费用并形成欠费的,通过补缴方式还欠的。 如何确认单位托收退票: 1)社保中心短信提醒:每月15日左右我中心会短信通知单位退票信息。 2)社保中心网上发布:每月我中心会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网站上公布退票单位名单。 3)单位自行确认:请单位社保经办或财务人员每月15日到开户银行领取社保托收单。(四险、医疗共两张,缺一不可) 发生了退票的单位请于当月持银行卡到社保柜台缴费,跨月将形成滞纳金。 单位申报月报补缴
概念描述: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是指因参保单位未按时足 额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进行的补缴。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
补缴近三个月内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 《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 报盘文件 报表均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盘文件通过 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导出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所需材料
补缴三个月外所需材料(不跨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补缴日期内的工资明细复印件; 补缴日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两份) (开发区社保中心网站下载); 表四、表十(各一式两份) 报盘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每页盖公章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所需材料
补缴历年保险所需材料: 劳动局审批表;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两份)加 盖公章(开发区社保 中心网站下载); 表四、表十(各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报盘文件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所需材料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操作界面步骤演示 • 企业版中“个人补缴”模块
点击“个人补缴申请”进入“单位申报补缴人员数据”模块点击“个人补缴申请”进入“单位申报补缴人员数据”模块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操作界面步骤演示
补缴必须当日缴费,否则视为未缴 补缴缴费方式:每月15日之前可以支持支票及刷卡方式; 每月15日后只支持刷卡方式。 补缴2011年7月之后的社会保险需要按天加收万 分之五滞纳金。 补缴注意事项
转移接续知识点 转移接续操作流程 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
转入条件为: 从外埠来京有接收单位的在职职工(注:养老转入时若为新参统人员男须满足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条件) 转移接续业务知识点
转出流程: 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办理减员,减少原因:四险原因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医疗为“转往外埠” ,操作完毕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及报盘文件到收缴部办理。收缴部办理完毕后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办理转入手续。 转移接续业务操作流程
转入流程及转入时需携带的材料: 1.《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审批表》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申请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7.异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8.异地出具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如不能出具《参保凭证》,需提供异地医保中心的办公地址,以便我中心能将申请人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准确寄到) 转移接续业务操作流程
办理转外省减少时进行欠费告知,如要还欠须先办理还欠后再转移 转入时职工必须已在北京建立账户并有实际缴费 职工本人提出转出、转入申请后,后续的手续全部为社保经办办理,相关表格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邮寄,无需参保职工或单位两地跑 转移接续业务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