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6

卷 四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卷 四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大綱: 一 參考資料 二 觀課安排及程序 三 「課堂語言運用」 ─ 評估範疇. 一 參 考 資 料. (1)《 教師語文能力評核(普通話) 評核綱要》 (20 10 年 9 月) 卷四課堂語言運用 1 1 頁: 試卷說明 39 頁: 評核範疇及等級描述. 一 參 考 資 料. (2)《 20 10 年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普通話科試題 卷四課堂語言運用 評核報告 http://www.edb.gov.hk > 教師發展 >  培訓與學歷  >  語文能力要求 > 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 附錄 O2.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卷 四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卷四 課堂語言運用 大綱: 一 參考資料 二 觀課安排及程序 三「課堂語言運用」─評估範疇

  2. 一參考資料 (1)《教師語文能力評核(普通話) 評核綱要》 (2010年9月) • 卷四課堂語言運用 • 11頁:試卷說明 • 39頁:評核範疇及等級描述

  3. 一參考資料 (2)《2010年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普通話科試題 • 卷四課堂語言運用 評核報告 http://www.edb.gov.hk>教師發展 >  培訓與學歷 > 語文能力要求 >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附錄 O2

  4. 二觀課安排及程序 一、觀課前: • 校曆和時間表: 報名時遞交。 請遞交完整的時間表。 尚未遞交或遞交後有任何修改,請傳真至:2123 1229 (語文教師資歷小組)。

  5. 觀課安排: 每位參加評核者由一位評核員觀課一次。 為檢視不同等級的評分水平,有部分參加評核者會獲安排第二次觀課,由不同評核員進行。 為了監察評核員的評分水平,在評核初期,少數參加評核者會由兩位評核員同時觀課一教節。

  6. 通知: 最少五天前通知教師有關觀課的日期、時間、班別。

  7. 二觀課安排及程序 • 傳真: 跟教師聯絡後,評核員再發傳真通知。如傳真上的資料有錯漏,請即通知評核員。 請保存傳真文件作備忘。 • 通知校方。 • 更改觀課時間: 觀課時間不能隨意更改。如因病或突發事情影響觀課,須立即通知本組。

  8. 二觀課安排及程序 二、觀課: • 到校: 評核員會先到校務處,然後再到教室觀課,如當天上課地點有變,請通知校務處有關人員。 • 教學計劃: 應考教師不需要向評核員提供任何教學計劃、教材或課本。

  9. 二觀課安排及程序 • 評核時間: 每次觀課時間為一教節,約三十分鐘。 教師須確保最少有持續二十分鐘的教學時間。 評核員在學生安頓後才開始評分。 • 教學內容: 語音、朗讀、說話、聆聽、核對考卷…. 運用錄音,應以輔助教學為原則,不應完全以錄音中的範讀代替教學。 • 不能錄音或錄影。

  10. 二觀課安排及程序 • 評核員座位: 應與學生稍保持距離。 請別安排太小的卓椅給評核員。 • 不設旁聽。 • 勿影響評核員評分: 觀課過程中,教師不能邀請評核員參與任何教學活動,或與評核員作不必要的交流。

  11. (二)觀課安排及程序 三、觀課後: • 不需討論: 觀課後,評核員不能與教師作任何有關評核的討論。 • 另行觀課: 如觀課受突發事情影響而未能完成,評核員將視情況要求另行觀課。

  12. 三課堂語言運 用 |評 估 範 疇 一、語音 二、  語言表達 三、  教學用語 四、  辨析及糾誤 達到要求: 四個範疇均達第3等或以上水平; 有一個範疇只達2.5等,其餘範疇達3等或以上。

  13. 範疇一語音 • 不能超過兩類發音錯誤

  14. 範疇一語音 聲母 • n- l- 混淆 • zh- ch- sh-發不好 • r-發不好 • z- c- s- 或 j- q- x- 發不好 韻母 • 介母 -i-或 / 和 -u-丟失 • -n 和 -ng混淆 • e, er或兒化韻發不好

  15. 範疇一語音 聲調 • 第一和第四聲分不清; • 第二和第三聲分不清;有的調值不準 變調 • 不依規律變調:一、不變調;三聲連讀 輕聲 • 輕聲發不好或說話中忽略輕聲詞

  16. 範疇一語音 字音錯讀 • 如有過多未歸納為系統性的字音錯誤則算作「字音錯讀」一類。

  17. 範疇二語言表達 • 細目一:詞句 (1) 能用恰當、規範的詞句說話。 (2) 話語生動。 • 組織 (1) 能清晰、有層次地說話。

  18. 範疇二語言表達 • 細目二:語氣 (1) 音量適中 (2) 吐字清楚。 (3) 節奏緩急有致。 (4) 能避免方言語調、語氣。

  19. 範疇二語言表達 • 體態語 (1) 神態自然得體。 (2) 眼神變化適度。 (3) 動作目的鮮明、適度。

  20. 範疇三教學用語 細目一:講授  • 指教師較系統、完整的講解教學內容的教學用語。 (1)能準確、清楚、有條理地講解。 (2)用語適合學生程度。 指示 • 指教師對學生提出要求、指導學生進行課堂活動的用語。 (1)能清楚地對學生提出要求及指導學生進行課堂活動。 (2)用語適合學生程度。

  21. 範疇三教學用語 細目二:提問 • 指教師依據教材和學生的提問而提出的詢問。 (1)提問能適時、適度、適量。 (2)能配合學生程度。

  22. 範疇三教學用語 細目三:交流  • 指教師與學生在課堂上進行種種交流活動時所說的話。 (1)能給予學生適當的反饋。 (2)對課堂教學情境中發生的變化,能自然地進行語言應對。 回應 (1)能對學生提問、答話、意見作出適當回應。

  23. 範疇三教學用語 細目四:導入 • 指教師上課開始時對學生講的與教學目標有關、能調動學生興趣的用語。 (1)能用適當、清析的話語導入教學。

  24. 範疇三教學用語 過渡 • 指在教學從一個環節到另一個環節的過渡用語。 (1)能引導學生轉移學習重點。 結語 • 指教師講完一部分內容(小結)或課堂結束時所說的話(總結)。 (1)能概括教學重點。

  25. 範疇四辨析與糾誤 細目一:辨析 細目二:糾誤 (1)能指出學生的語音/詞句/拼寫錯誤。 (2)能糾正學生的語音/詞句/拼寫錯誤,並加說明。

  26. 語文教師資歷小組 電話:2186 8749 傳真:2123 1229 電郵:ltq@edb.gov.hk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