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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促进可持续发展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工具和手段. 内容提要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手段 1、可持续发展与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针政策 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规划环评制定和批准发展规划 2、环评要求业主在开发建设活动中遵循的原则 3、法律规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 4、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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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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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工具和手段

  2. 内容提要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手段 1、可持续发展与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针政策 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规划环评制定和批准发展规划 2、环评要求业主在开发建设活动中遵循的原则 3、法律规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 4、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5、环境影响评价的替代方案给决策者提供了选择机会 6、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可以减少和避免决策者的失误 三、决策应注意的问题 1、真正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2、严格守法和合理维权

  3.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手段 1-1、可持续发展与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1-1、可持续发展的由来 1972年联合国召开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提出了“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 1980年3月5日联合国向全世界发出呼吁:“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持续发展。” 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该委员会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了长达4年研究的论证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1992年6月,联合国召开环境与发展“世界首脑会议”,通过了《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与会各国一致承诺,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作为未来的长期共同的发展战略。

  4.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1、可持续发展与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1-2、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确立 1992年6月,中国政府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世界首脑会议签署了环境与发展宣言 1994年3月国务院批准《中国21世纪议程》,这是全球第一部国家级的21世纪议程 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的基本发展战略

  5.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1、可持续发展与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1-3、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科技和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不懈地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竞争力,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摘自《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6.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1、可持续发展与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1-3、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本原则中第一条原则: ——持续发展,重视协调的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 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重视解决人 口、资源和环境问题,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 调发展。

  7.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2、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针政策 1-2-1、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源于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和逐步形成:一是人类文明发展;二是环境问题伴随工业化不断显现;三是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带来巨大的损失 。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源于环境保护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前提;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 正确的人口政策、经济政策和环境政策对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2、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针政策 1-2-1、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与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一致 18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的“全面规划,合理布局”32字环境保护方针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确定了中国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发展和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起来。 随后陆续提出的“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的三同步”方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三统一”原则, 与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是完全一致的。 环境规划,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是通过环境管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实施手段

  9.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3-1、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在大气、水体、土壤中的迁移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学科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门科学技术方法。 环境影响 评价的含义:对拟议中的人们的重要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物理性、化学性或生物性的作用,造成环境变化和对人类健康、社会发展或生活福利的可能影响,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减少这些影响的对策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可分为: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环境影响后评价

  10.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3-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正确认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发展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方法和技术。环境影响评价被国家认可,用法律固定下来,具有强制性,就成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使之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用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就能根据地区的环境、社会、资源综合能力的分析,使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限制到最小。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施预防为主方针的得力工具和手段。

  11.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3-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69年,美国通过《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人类环境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建议或立法建议和其他重大联邦行动,负责官员均应提供拟议中的行动将会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资源损失及拟议行动的各种选择方案内容的详细说明: 制作详细说明前,应取得有管辖权或特殊专门知识联邦官员对可能引起的任何环境影响做的评价;有关文件向公众宣布,并按规定审查通过。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是世界上第一次用法律把环境影响评价确立为一项制度。

  12.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3-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中: 1970年 瑞典 1973年 新西兰 加拿大 1974年 澳大利亚 马来西亚 1976年 德国 1978年 印度 1979年 泰国 菲律宾 中国 印度尼西亚 斯里兰卡

  13.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3-4、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历程 1973-1978年 全国陆续开展环境质量评价 197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98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法》 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都有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

  14. 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判断人为活动是否符合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技术 1-3、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3-4、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历程 1998年国务院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用国务院行政规章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 200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执行。把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扩大到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法律解释: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15.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规划环评制定和批准发展规划 2-1-1、法律约束规划的编制机关与审批机关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规划的编制要做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的编制机关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规划的审批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需进行审查,并要求规划审批机构或部门在审批规划或规划草案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决策的依据

  16.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规划环评制定和批准发展规划 2-1-2、需要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17.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规划环评制定和批准发展规划 2-1-3、需要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及其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1、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18.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规划环评制定和批准发展规划 2-1-4、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专家,从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19.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规划环评制定和批准发展规划 2-1-5、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作用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法律强制要求规划编制要做环境影响评价,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提供了保障

  20.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规划环评制定和批准发展规划 2-1-6、规划编制机关和规划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规划审批机关对依法应当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而未编写的规划草案,依法应当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未附送的专项规划草案,违法予以批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责任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21.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2、环评要求业主在开发建设活动中遵循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判断开发建设活动的六条标准: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城市(区域、流域)整体发展规划和布局;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 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符合环境功能区或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要求。 开发建设活动符合上述六条标准,就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2.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3、法律规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 2-3-1、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3.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3、法律规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 2-3-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24.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3、法律规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 2-3-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批时段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25.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3、法律规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 2-3-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6.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3、法律规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 2-3-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责任 1、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法重新报批、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有权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有权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有违法责任才能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

  27.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4、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分析 区域整体发展规划的协调 功能区划分的合理性 环境容量计算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实 采取调整布局和区域污染物削减等措施,妥善解决发展和维护环境质量的矛盾。

  28.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 5、环境影响评价的替代方案给决策者提供了选择机会 替代方案(包括不行动方案)的比选: 厂址 规模 产品 工艺(清洁生产水平) 环境保护设施和治理技术 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9.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6、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可以减少和避免决策者的失误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除外。 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30. 二、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协助正确决策 2-6、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可以减少和避免决策者的失误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31. 三、决策应注意的问题 3-1、真正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3-1-1、科学分析:环境影响性质,大小,范围,迁移转化,生态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3-1-2、全面分析:国家利益,发展的需要, 3-1-3、历史分析: 不以损害环境为代价发展生产,也不以环境至上限制发展, 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32. 三、决策应注意的问题 3-2、严格守法和合理维权 3-2-1、学习法律、懂得法律才能很好地遵守法律,科学决策。 3-2-2、学习法律、懂得法律才能利用法律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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