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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青年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 欢迎您!

石家庄市青年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 欢迎您!. 1. 什么是社保卡?. 答:社保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 IC )卡。社保卡是公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具有业务经办、信息记录、信息查询等功能,我省发行的社保卡加载有金融功能。 按照全省社保卡建设统一规划,今年我市将发放 100 万张社保卡,“十二五”期间完成参保人员全覆盖。. 2. 现行的医保卡和社保卡之间的关系? 原医保卡还能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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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石家庄市青年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 欢迎您!

  2. 1.什么是社保卡? 答:社保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保卡是公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具有业务经办、信息记录、信息查询等功能,我省发行的社保卡加载有金融功能。 按照全省社保卡建设统一规划,今年我市将发放100万张社保卡,“十二五”期间完成参保人员全覆盖。

  3. 2.现行的医保卡和社保卡之间的关系?原医保卡还能使用吗?2.现行的医保卡和社保卡之间的关系?原医保卡还能使用吗? 答:现行的医保卡由市医保中心发行,用于参保人员就医或购药时身份确认及医保账户支付使用,也就是说只用于医保业务中。社保卡由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组织发行,应用更为广泛,不仅用于医保业务中,还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各个业务中,如养老保险、就业服务、人事人才等业务领域,此外社保卡还加载了金融功能。按照我市社会保障建设规划,社保卡发行后将首先应用于医保业务中,并逐步取代现行的医保卡。具体替换时间和办法,我们将在市社保卡网站和媒体上发布公告。 新社保卡替换旧医保卡会有一个过渡期,过渡期间旧医保卡和社保卡同时使用。目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仍须按照市医保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医保卡。对持有市医保卡的参保人员,我们将统一组织免费换发社保卡,不会重复收取办卡费用。

  4. 1.正常退休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男性参保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参保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干部为55周岁,企业工人为50周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55周岁。

  5. 2.补缴养老保险后累计缴费不够十五年如何缴费?2.补缴养老保险后累计缴费不够十五年如何缴费? 答: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由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从达到退休年龄时起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缴费或补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还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6. 3.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3.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 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7.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遗属抚恤金标准?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遗属抚恤金标准? 答: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8. 石家庄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问答 • 一、职工医保新政策的缴费有何变化? • 新政策的缴费较旧政策无变化,用人单位仍按8%缴纳;在岗职工个人仍按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仍按8%缴纳。 • 二、职工医保新政策是否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 • 新政策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具体政策是:1.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900元,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2.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3.年度限额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

  9. 三、职工医保慢性病政策有何变化? • 新政策规定慢性病(15种)和普通病共设一个起付标准;慢性病门诊支付比例按普通病门诊医疗费的支付比例执行;慢性病种门诊医疗费的年度限额按病种分两类,分别为1500元和2500元;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就高计算,限额不累计。 • 四、职工如何选择普通病和慢性病门诊定点? • 普通病种、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由参保职工自主选择同一家基本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自然年度一定一年不变。因病情需转诊的,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应予以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由转诊协议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

  10. 五、职工医保的住院待遇有何变化? (一)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6.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二)统筹基金支付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的比例变化如下表: 退休职工新旧政策都是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上增加3个百分点。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最高比例为92%。

  11. (三)《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中肾透析个人先自付10%降低为5%;使用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医疗费个人先自付由原来的30%减低为20%。(三)《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中肾透析个人先自付10%降低为5%;使用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医疗费个人先自付由原来的30%减低为20%。 • 六、职工医保大额医疗保险有何变化? • 职工医疗费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赔付由原来的85%提高到9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赔付医疗费的限额由原来的14万元提高到20万元。

  12. 1.哪些情况应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3. 2.“上下班途中”和“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怎样理解?2.“上下班途中”和“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怎样理解? 答: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14. 3.哪些情况应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5. 4.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死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5.申报时间 单位应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电话通知工伤科并登录桥东社保局政务网站,填报工伤事故快报,保存打印后送桥东社会保障局劳动科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发生后30日内)。 6.本地工伤后就医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职工应当到签署了服务协议的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治疗。病情危机时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往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向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关和辖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17. 7.统筹地区以外工伤后就医 • 在石家庄市以外发生工伤的职工,可在事故发生地择优选择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选定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应自伤害之日起7日内向辖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的情况,待伤情稳定后转回石家庄市的协议医疗机构。

  18. 8.转诊转院、异地治疗 • 需要转诊、转院的,县级医院机构应逐级转往市级、省级协议医疗机构。需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的,应由省级(三甲)医院提出意见。转诊转院应由接诊协议医院在《石家庄市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上填写意见,经参保单位报辖区、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经市社保局批准后,方可转院或异地治疗。

  19. 一、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在申请贷款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三)申请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主要产权人;已付购房款符合规定比例:(四)申请人所购住房须为石家庄辖区范围内,与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商品房楼盘项目,或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五)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并且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0. 二、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 贷款期限限一般不超过过借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且最长不超过30年。

  21.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确定? •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价值、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及抵押房产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购买首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的80%且不超过40万;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的70%且不超过40万。购买二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的40%且不超过40万。

  22. 户籍政策 • 1、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切实解决当前户口迁移、登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3. 年审是做什么? 一、档案审查 1.单位花名册人员和存档人员是否一致 2.确认档案人数和参保人数是否一致 3.身份证号的再确认 4.单位人员离职后是否及时转出 5.单位名称变更 二、户口审查 1.确认单位人员在集体户口人数 2.确认已提交材料的人员户口是否落好 3.档案已转出户口还在青年人才中心的人员人数 (准生证、婚育证明不给予办理)

  24. 三、保险审查 1.确认各单位及每个人的参保险种 • 四、党员关系 1.单位存档人员在我中心有组织关系的人数 2.确认档案已转出组织关系还在人才中心的人员人数(政审材料不予提供) 3.单位预备党员是否按时提交转正材料、是否及时缴纳党费 需单位及时核实我们填写好的年审表。如有不符的标注。确认无误的盖章给予我们回复。 (盖章的年审表返还我们原件)

  25. 提前预祝大家新年快乐 石家庄市青年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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