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第八章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

第八章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 一、立法背景 近年来,国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减刑、假释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办结了一大批减刑、假释案件,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稳定监管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此规定是司法部在总结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而制定的部门规章。. 二、体例结构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第八章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八章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2. 一、立法背景 • 近年来,国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减刑、假释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办结了一大批减刑、假释案件,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稳定监管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此规定是司法部在总结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而制定的部门规章。

  3. 二、体例结构 • 本规定共四章21条。第一章总则,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原则、管辖等等做了总则性规定。第二章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程序,具体规定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第三章是监狱管理局审核减刑、假释建议的程序。第四章附则规定了解释权与生效时间等事项。

  4. 三、内容特点 • 本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现分章予以说明: •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提请减刑、假释的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定了提请减刑、假释的工作制度,即集体评议制、首长负责制(第2条);规定了提请减刑、假释的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了提请了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人数(第5条);原则性地规定了提请减刑、假释的评议、评审、审核、决定程序(第6条)。

  5. 第二章共9条是本规定的主体,详细地 规定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从程序 性的规定来看,提请减刑、假释的流程,首 先是分监区、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 监区的集体评议,报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 意,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 查;

  6. 其次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 审查后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 评审;接着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 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 内公示;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以后,将拟 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 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最后,监狱长 办公会议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依法提 请人民法院裁定。

  7. 第三章是针对第4条被判处死缓罪犯的减 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需经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所做的有 关程序规定。

  8. 第四章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司法 部直属监狱遵照此规定的规定等。

  9. 四、本规定的特点: • 1.规定操作性很强,是对刑罚执行实际工作的总结。 • 2.规定体现了对减刑、假释程序从严掌握的精神;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原则,将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和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分为两类程序处理。

  10. 3.规定体现了民主与公正、公开、公平 原则,是依法治监在提请减刑、假释程序 方面的体现。 4.规定突出规定了评议制度与公示制度。

  11. 五、补充说明 1.本命令可与以下法律的相关部分及有关 法规构成减刑、假释规范体系:刑法总则之 刑罚及其具体运用,《关于办理减刑、假释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 一部法令,它不得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监狱 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注意这一点。

  12. 2.分析本命令可以得出:减刑、假释的发动 机构是分监区、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 的监区,不是囚犯的申请启动了整个程序, 所以,减刑、假释权力是属于行政机关的, 罪犯的减刑、假释权利有赖于监狱积极正确 履行其职权。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