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7

第三十四课

第三十四课. 顶礼 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 传承大恩上师. 顶礼 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造论究竟之事宜. 观察相违. 观察相属. 从总反体抉择所知. 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 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 第五品 观所诠能诠. 第七品 观相违. 第六品 观相属. 第三品 观总别. 第十一品 观他利比量. 第九品 观现量. 第二品 观识. 入论分支. 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真实论义. 彼识知境之方式. 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khanh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第三十四课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三十四课

  2. 顶礼 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 传承大恩上师 顶礼 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3. 造论究竟之事宜 观察相违 观察相属 从总反体抉择所知 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 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 第五品 观所诠能诠 第七品 观相违 第六品 观相属 第三品 观总别 第十一品 观他利比量 第九品 观现量 第二品 观识 入论分支 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真实论义 彼识知境之方式 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所知境 法相之安立 所诠与能诠之证知方式 显现及遣余之证知方式 总及别之证知方式 比量 现量 相属及相违之证知方式 总说 别说 自利比量 他利比量 第六品 观相属 能知识 第一品 观境

  4. 相属及相违之证知 总 结 偈 总 说 能立同性相属 第六品 观相属 前面曾说过:凡是存在的东西,必定是毁灭的,就像瓶子一样,声音也是如此。 有些人认为:这种推理不一定正确,因为三相不齐全,或者属不定的因或不成的因等等。 破境之相属 建立法相 观察相属 证成名言相属 别说 能立彼生相属 证成义理相属 建立心前相属 运用因 认识事相 无观待因 已生之法决定灭,无需其余之灭因。 真实无观待因 遣诤 宣说建立相属之量 遣除彼不定 确定此等之方式 有害因 首先我们说,这是以无观待因来成立的。 我们可以通过无观待因来了知万法无常 彼二因之必要 观察相违

  5. 已生之法决定灭,无需其余之灭因。 真实无观待因 凡是已生之法绝对要毁灭,因为到达第二刹那时第一刹那已经灭亡,而它的毁灭无需观待任何其余能灭因。 我们可以建立这样的论式: 凡是存在的万法,它决定会灭,因为不需要其他的灭因。 不管是我们眼睛看见的东西也好,或者心里所想的东西,或者说轮涅所摄的一切万法,此中即使有胜过涅槃之法,它也是如幻如梦,也是显而无自性的。 因此,轮涅所摄的全部会灭。 因为它不需要其他的因。

  6. 已生之法决定灭,无需其余之灭因。 真实无观待因 凡是已生之法绝对要毁灭,因为到达第二刹那时第一刹那已经灭亡,而它的毁灭无需观待任何其余能灭因。 • 如果需要其他的因,恐怕很有可能: • 灭因没有遇到它,或者灭因接触到它之前,它一直存在; • 或者灭因没有碰上它,它永远都存在下去。 但万法并不是这样,而决定是,只要它存在就会灭的。

  7. 相属及相违之证知 总 结 偈 真实无观待因 总 说 能立同性相属 无观待因 第六品 观相属 证成名言相属 运用因 破境之相属 谓灭观待他因故,此无观待不成立。所毁灭事有实法,灭法无实此二者,皆牵涉灭之名义,然二者悉无需因。瓶灭无实不待因,有实自成何需因?他因所作彼不灭,是故成立灭无因。谓灭无实因所作,若尔自成无观待。无实法由因所造,及因何者皆未作,彼二意义实相同,如见无与无所见。 建立法相 观察相属 遣此因不成之过 别说 遣除彼不定 有害因 能立彼生相属 遣诤 证成义理相属 建立心前相属 认识事相 彼二因之必要 遣此因不定之过 宣说建立相属之量 确定此等之方式 遣太过 观察相违

  8. 对方辩 谓灭观待他因故,此无观待不成立。 遣此因不成之过 有些论师辩论道:瓶子、树木的毁灭观待“锤子”与“火”的他因,故而此无观待因不成立。 对方说:这个灭法,实际上要观待其他的因。 有一部分没有遇到灭因之前,它一直是存在的,它们必须依靠其他的法来进行摧毁。 • 比如说,树木是依靠火的焚烧才灭亡的; • 如瓶子:陶师做→安住→因铁锤或其他东西的摧毁才灭亡; • 还有牦牛:开始的出生→中间的存在阶段→屠夫把它杀了。

  9. 谓灭观待他因故,此无观待不成立。 遣此因不成之过 有些世间人,他们始终都这样认为: “我去年过这条河,明年还会过这条河。” “我去年来的时候,就是这一条路。” 他们一直把这种相同的相续,执著为一体。 世间当中,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观念。 但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10. 所毁灭事有实法,灭法无实此二者, 皆牵涉灭之名义,然二者悉无需因。 我方破 遣此因不成之过 驳:此处,所灭事物瓶子一样的有实法与已灭的无实法都涉及灭的概念。但是这两者均不需要其他灭因: 1 2 所谓的灭法有两种, 所毁灭的灭法和已经毁灭的灭法 比如说瓶子、树木、牦牛等还没有灭完的有实法。世间的人们都经常这样称谓:所毁灭的柱子、所毁灭的树木等。 ① 所毁灭的灭法 ② 已经毁灭的灭法 已经毁灭的柱子,已经杀完了的牦牛等 这两者都不需要依靠其他的法来毁灭,都不需要灭因。

  11. 瓶灭无实不待因,有实自成何需因? 我方破 遣此因不成之过 如果瓶子的灭法是无实法,那就是一无所有而灭亡,因为无实法以因产生是完全相违的,并且此灭法不观待任何法。 • 瓶子的灭法如果是无实法,那无实法根本不需要观待其他的毁灭瓶子的因。 瓶子的灭法是无实法的灭法 • 无实法没有本体,跟石女的儿子、兔角、龟毛等没有任何差别,它们的本体不能依靠另一个法产生; • 任何一个因不可能让它产生; • 如果可以,那石女的儿子在因缘具足的时候,就可以起现了。

  12. 瓶灭无实不待因,有实自成何需因? 我方破 遣此因不成之过 即便灭法需要是有实法,但它是瓶子自身还是自身以外的一个有实法?如果是瓶子本身,那么它已经成立又怎么需要因呢? • 瓶子的灭法如果是有实法的灭法,那它 要么是自体的有实法 要么是他体的有实法 →即瓶子自体是灭法 此灭法是有实法,且与瓶子自体无二无别 (有实自成) →灭因自然而存在 瓶子自体成立时,它的灭法也已经成立 →不需要其他的灭因 (何需因) 除了瓶子以外其他的铁锤或者说其他的兵器等灭因,就根本不需要。

  13. 他因所作彼不灭, 我方破 遣此因不成之过 倘若是瓶子之外的他法,则尽管它是依因所造,但瓶子却应该永不毁灭而一直住留。 • 瓶子的灭法如果是有实法的灭法,那它 要么是自体的有实法 要么是他体的有实法 →尽管它是依因所造,但瓶子自己的本体就永远不会灭亡 (彼不灭) 这个灭法跟瓶子的本体是他体之故 虽然瓶子以外的他体已经灭了,但是,瓶子它自己的本体,却变成了恒常不变的东西 (他因所作)

  14. 是故成立灭无因。 我方破 遣此因不成之过 所以,除瓶子之因以外另行毁灭的因不存在这一点完全成立。 结论:瓶子不需要观待任何其他东西来进行摧毁,不需要观待其他灭因,它自己也会灭亡的。 (成立灭无因) 无实法 ——不可能由因缘而产生,故不成立 灭法 自体的有实法 他体的有实法 ——不需要观待其他的因,直接已经灭完了 有实法 ——虽然他体的灭法已经成立,但是瓶子自己的本体,就永远也不会灭了 依靠这种推理,完全能了知,一切万法的的确确无常,是毁灭的本体。

  15. 遣此因不成之过 其他观察方式: ① 比如说,树木的灭法跟树木是一体还是他体? 一体——树木自然而然会灭的 灭法跟树木 ——虽然他体的灭法已经灭了,但有树木永远不灭的过失 他体 ② 树木的本体是无常还是常有? 无常——不用其他的灭因也会自己灭 ——虽然遇到了其他灭因,像铁锤等,但是瓶子的本体永远也不能灭。 常有

  16. 遣此因不成之过 有些人认为: 如果用铁锤把瓶子摧毁成一片一片的碎片,这就是毁灭瓶子。 比如灯火,它燃烧灯芯的同时,能遣除一些黑暗,一个灯火可以作两个事情。 同样的道理,铁锤摧毁瓶子的同时,可以产生瓶子的碎片,一个铁锤可以作两件事情。

  17. 遣此因不成之过 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 铁锤和瓶子是同时还是非同时? 同时 则成他体而无法摧毁瓶子 不同时 因为铁锤已经到了第二刹那,而瓶子还停留在第一刹那,如果铁锤还能遇到瓶子,应成铁锤能遇到过去法,或者下午能见到早晨的太阳,今天能吃到昨晚开锅的米饭。

  18. 遣此因不成之过 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 瓶子的整体本来都是不成立的,不可能有它的毁灭。 • 如果一个法把一个东西毁灭,然后另一个东西产生,这个叫做毁灭的话;那么陶师也成了摧毁泥土者,而不会成为造瓦罐者。

  19. 瓶子毁灭的近取因,是刹那刹那毁灭的本性; • 我们面前的粗大部分,是依靠俱有缘——铁锤而变成碎片的。 遣此因不成之过 世间很多人都认为:瓶子是依靠铁锤来打烂、摧毁的。 用火来烧木材,或屠夫把牦牛杀了等,这些都与俱有缘有关。 但这是由于人们没有分清近取因和俱有缘之间的关系而导致的。 本来它们都是刹那刹那无常的本性,但我们面前的粗大现象——原来的形状,是以它的俱有缘来改变的。

  20. 谓灭无实因所作,若尔/自成无观待。 遣此因不成之过 再者,如果一口咬定说毁灭的无实法是以因所造, 其实这种观点间接已证实了毁灭不观待因, 驳 驳 • 对方:刚才瓶子的灭法,是通过因缘而造成的。 • 比如瓶子最后已经灭了,它是旁边的人用铁锤来摧毁的,那瓶子的灭法, • 实际上是依靠其他的因缘造成的, • 而且这个灭法是无实法。 既然依靠因缘而产生,那么,间接地、自然而然地成立了无观待因。 驳 为什么呢?原因如下:

  21. = = = 无实法由因所造,及因何者皆未作, 彼二意义实相同,如见无与无所见。 石女的儿子依靠因缘而造 我心里什么都没有观想 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什么都没有作意 因缘什么东西都没有做 我看见虚空 遣此因不成之过 因为说“无实法以因所作”与所谓“因一无所作”这两者意义一模一样的缘故。比如说,见无所有与一无所见两种说法同样是没有看见的意思。 对我们的无观待因是更好证实的原因是这样的: 无实法用因缘来造(无实法由因所造)和因缘什么都没有造(因何者皆未作),这两个意思完全相同(彼二意义实相同)。 (无所见) (见无) 因此灭法依靠因缘而产生的说法,已经间接成立了无观待因。

  22. 能立同性相属 无观待因 真实无观待因 证成名言相属 第六品 观相属 运用因 对方 谓聚齐全然如芽,此无观待不一定。 此等聚合皆变迁,观待之故非不定。谓所作亦观待时。若观待时所作变, 则成毁灭无观待,不变如前无损住。 谓聚无变之一体,是故此因不成立。 聚合犹如后萌生,一体之故初应成。 谓纵一体有障碍,是故生芽不决定。 有障无障异体故,虽许一体已成二。 谓青稞因相聚合,待生稻芽无观待, 然由稻芽不出生,是故此因不一定。 稻芽观待自种故,是无观待因不成。 谓作有非刹那灭,观待毁灭之因也。 苗芽观待各自因,有实灭非待他因, 灭法无实无需因,是故不需他灭因。 我方 建立法相 对方 遣此因不成之过 我方 遣除彼不定 有害因 对方 我方 能立彼生相属 遣诤 证成义理相属 认识事相 彼二因之必要 遣此因不定之过 宣说建立相属之量 确定此等之方式 遣太过

  23. 对方辩 谓聚齐全然如芽,此无观待不一定。 此等聚合皆变迁,观待之故非不定。 遣此因不定之过 种子 (近取因) 地、水、火、风等(俱有缘) 个别论师又辩道:即便种子、水、肥料样样齐全,但不观待其他因也不会长出苗芽,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由此也能证明此无观待因也不一定。 因为起现之后就马上灭了。 对方:有个别的法(快速灭亡的东西)不需要观待其他的因,像天空中的云、闪电,还有瀑布等。 但因缘全部具足,但不一定产生。不观待不会产生,比如: 因缘全部已经集聚了,但是不观待其他的因也不会长出苗芽。 因此,柱子是存在的,但它不一定是毁灭的。

  24. 谓聚齐全然如芽,此无观待不一定。 此等聚合皆变迁,观待之故非不定。 我方破 遣此因不定之过 种子 (近取因) 地、水、火、风等(俱有缘) 驳:我们也不承认只是外缘聚合苗芽就会萌发这一点,因为这些要观待整个过程变迁的缘故,而此因并非不一定。 我们也如此承许:地水火风等因缘虽然全部具足,但是还要观待变迁,观待时间。 所以,我们这种推理并非不定,而是完全合理。 没有经历一段时间,没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种子不会发芽。

  25. 对方辩 谓所作亦观待时。 遣此因不定之过 对方接着辩论:那么,所作也并不是立即就毁灭的,它要观待毁灭的时间。 对方:种子不能马上发芽,因为要观待时间。同理,瓶子不一定刹那刹那无常,它必须观待时间。 产生 毁灭 故无观待之故的推理就有不遍的过失。 有些可能不观待而灭,但是有些,像世间当中的瓶子等,它们必须到了灭因出现(到了时间)才会灭的。 第1天 第100天 不一定刹那无常 就像种子要到春天才发芽一样,到了一百天的时候,杯子才可以毁灭。

  26. 我们很多人认为: 一个人活在世间的时候,是不会灭的,只有到了灭因出现的时候才会毁灭。 任何一个东西都有形成、存在、毁灭的过程。 遣此因不定之过 下面,我们给他们再进行回答。 • 这个回答,实际上是不观待因当中的,最主要、最尖锐、最犀利的一个理证,大家千万不能忘。 • 我们要把这样的邪知邪见彻底摧毁,必须要运用这种推理。 • 弥勒菩萨的《经庄严论》中,对这种推理有非常广的论述。 • 《量理宝藏论自释》里面,也用了一点点。 • 《中观庄严论释》对不观待因也讲得比较清楚。

  27. 遣此因不定之过 驳:如果观待时间的话,那请问所作在毁灭的时间尚未出现之前到底变化还是不变化? 如果观待时间,那请问:所作的毁灭时间还没有出现之前,它会不会灭? 这个瓶子从形成的那一天开始,到最后毁灭的第一百天之间,它自己的本体有没有毁灭,有没有变化?

  28. 产生 毁灭 若观待时所作变,则成毁灭无观待, 不变如前无损住。   我方破 遣此因不定之过 第1天 第100天 驳:如果观待时间的话,那请问所作在毁灭的时间尚未出现之前到底变化还是不变化?如果变化,就已经证实了毁灭并无观待,因为毁灭的时间虽然尚未到来,但已经灭亡了的缘故。 如果观待时间,那请问:所作的毁灭时间还没有出现之前,它会不会灭? 即这个瓶子从形成的那一天开始,到最后毁灭的第一百天之间,它自己的本体有没有毁灭,有没有变化?

  29. 若观待时所作变,则成毁灭无观待, 不变如前无损住。   我方破 遣此因不定之过 1 如果变化,就已经证实了毁灭并无观待,因为毁灭的时间虽然尚未到来,但已经灭亡了的缘故。 1 2 1 如果变化,那这种法会在一刹那间马上毁灭,如此,我们的不观待因就可以很顺利地成立了。

  30. 相违 产生 毁灭 若观待时所作变,则成毁灭无观待, 不变如前无损住。   我方破 遣此因不定之过 第99天 第1天 2 假设所作不变,那么后来也应一如既往,完好无损而存在,因为前后的本体无有差异之故。 1 因为二者一体 2 ② 如果从第1天到第99天之间,瓶子的本体没有变化,那么: 第1天的瓶子能住99天 →第99天的瓶子还可以留住99天(瓶子的寿命变成两个99天) 而你们承认瓶子的寿命只有100天的时间

  31. 产生 产生 若观待时所作变,则成毁灭无观待, 不变如前无损住。   我方破 遣此因不定之过 第1天 第1天 第99天 第99天 2 假设所作不变,那么后来也应一如既往,完好无损而存在,因为前后的本体无有差异之故。 1 若二者一体 若二者一体 2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问:两个99天的最后那个瓶子,跟第1天瓶子的本体是一体还是他体,或者有变化还是没有变化? 第2个99天 B.这个瓶子永远不可能住到99天;或者最后一天的瓶子,在第一天马上会毁灭的(永远不能安住)。 A. 瓶子永远也不会有毁灭的时候(永远恒常)

  32. 若观待时所作变,则成毁灭无观待, 不变如前无损住。   我方破 遣此因不定之过 2 假设所作不变,那么后来也应一如既往,完好无损而存在,因为前后的本体无有差异之故。 1 2 结果凡夫相续: 我每个刹那都在变,但本体还是一个,没有变化,如何破斥? 不变如前无损住 抓住本体不变来破

  33. 遣此因不定之过 当然,我们这里是以天数来算的。 其实,我们也可以缩短为小时,或者一刹那一刹那。 • →瓶子乃至一切万法 • 要么永远恒常, • 要么永远不能安住。 只不过我们有一种相续相同的染污,不知道每一个法刹那刹那都在改变。 因此,我们为什么经常说自己的意识不可靠,包括眼耳鼻舌身,全部不可靠,原因就是这样的。 一切万法就像佛经中所说:“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 “诸行无常,是生灭法”。 我们凡夫人全部是颠倒的分别念: 真正的真相,眼睛看也看不清楚,心里想也想不清楚。本来没有毛病的,反而认为这个有毛病,那个也有毛病; 而真的有毛病的,自己倒看不出来:啊!这个挺好,那个也很好。

  34. 对方辩 谓聚无变之一体,是故此因不成立。 因缘在第一刹那具足 生果之前的最后刹那 遣此因不定之过 对方又进一步地说:由于土地、种子等因的聚合自本体从第一刹那直至生果的最后刹那之间是一成不变的一体,结果观待相续变化的这一因就不成立了。 对方:由于田地、种子等因缘在第一刹那具足,然后一直到生果之前的最后刹那,一个法一成不变,一直不灭。 所以你们前面讲的,不观待而马上毁灭的说法不成立。

  35. 三月份 聚合犹如后萌生,一体之故初应成。 我方破 四月份 遣此因不定之过 驳:那么,就像聚合以后到末尾聚合生芽一样,由于这两者是一体的缘故,最初的聚合就应该生芽了。 驳斥:就像聚合以后到最后末尾的刹那一样,这两者之间如果是一体,那么最开始的时候,也应该发出苗芽。 在这个期间一直不改变 种子与地水火风大集聚 开始出现苗芽 应成在种下庄稼、播下种子的三月,也应该马上发出苗芽

  36. 三月份 怀孕那天 怀孕 九个月 聚合犹如后萌生,一体之故初应成。 四月份 我方破 遣此因不定之过 驳:那么,就像聚合以后到末尾聚合生芽一样,由于这两者是一体的缘故,最初的聚合就应该生芽了。 驳斥:就像聚合以后到最后末尾的刹那一样,这两者之间如果是一体,那么最开始的时候,也应该发出苗芽。 在这个期间一直不改变 本体是一体 种子与地水火风大集聚 开始出现苗芽 刚怀孕那天怀着的,应该是九个月后生下的孩子,并且,在那一天也应该生出来。 应成在种下庄稼、播下种子的三月,也应该马上发出苗芽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