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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安全資料表使用與簡介

物質安全資料表使用與簡介. 簡稱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源起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法規依據 物質安全資料表的內容說明.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源起. 我國於民國七十九年由工研院工安衛中心接受行政院勞委會委託,自國外引進物質安全資料表並改為中文格式,八十二年十二月完成第一部國內中文物質安全資料表。八十九年更將物質安全資料表改為十六欄位之格式。.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第 十三 條雇主對含有危害物質之每一物品,應提供勞工必要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簡稱物質安全資料表)。.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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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安全資料表使用與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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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物質安全資料表使用與簡介 簡稱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源起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法規依據 物質安全資料表的內容說明

  2.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源起 我國於民國七十九年由工研院工安衛中心接受行政院勞委會委託,自國外引進物質安全資料表並改為中文格式,八十二年十二月完成第一部國內中文物質安全資料表。八十九年更將物質安全資料表改為十六欄位之格式。

  3.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第 十三 條雇主對含有危害物質之每一物品,應提供勞工必要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簡稱物質安全資料表)。

  4.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法規依據 環保署→毒性化學物管理辦法 勞委會→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5. 物質安全資料表內容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二﹑成份辨識資料 十﹑安定性與反應性 三﹑危害辨識資料 十一﹑毒性資料 四﹑急救措施 十二﹑生態資料 五﹑滅火措施 十三﹑廢棄處置方法 六﹑洩漏處理方法 十四﹑運送資料 七﹑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十五﹑法規資料 八﹑暴露預防措施 十六﹑其他資料

  6. 物品名稱: 物品編號: 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傳真電話: 一、 物品與廠商資料

  7. 中英文名稱: 同義名稱: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 危害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 化學性質: 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危害物質分類及圖式 二、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 混合物:

  8. 聯合國編號(UN.NO.) • 係指聯合國編訂的危害物質登錄號碼,一個號碼可能為單一物質也可能為一類物質 ,由聯合國編號(UN.NO.)可以對應查到該物質的緊急應變處理原則。也就是一旦發生事故時,處理人員為保護自身安全及維護大眾之安全,在事故最初階段所應採取的緊急行動

  9.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NO) • 美國化學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在編製化學摘要(CA)時,為便於確認同一種化學物質,故對每一個化學品編訂註冊登記號碼(CAS. NO.),在一九六九年71卷的CA首次將CAS. NO.納入,一個號碼只代表一種化合物,若有異構物則給予不同編號,已通用於國際上,故查詢之正確性高,極適合作為資料查詢的索引號碼。

  10. 危害物質成分 • 須考量物質為純物質或混合物。若為混合物則應將主要化學物質個別之中英文名稱分別列上;化學式則指個別之標準化學結構式;含量以個別之百分比表示之。

  11. 最重要危害與效應 健康危害效應: 環境影響: 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 特殊危害: 主要症狀: 物品危害分類: 三、危害辨識資料

  12.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 入:皮膚接觸: 眼睛接觸:食 入: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對醫師之提示: 四、 急救措施

  13. 吸入 • 係指物質經由呼吸進入人體,此為化學物質最容易進入人體之途徑,也是最難控制者。 食入 • 係指物質經由口腔進入的危害途徑,此乃中毒最少見者。毒物被食入後會進入消化道吸收而進入血液。除非是蓄意自殺,否則除了用口呼吸可吃進微量污染物質外,衛生習慣不良才可能造成食入。

  14. 皮膚接觸 係指物質經由皮膚接觸而引起危害的方式。在皮膚有損傷、 碰到刺激性或可穿透皮膚的物質時,可能產生下列四種情況:  • 受皮膚外層有效的障壁,外物無法侵入。 • 物質與皮膚表面反應而產生刺激作用。 • 物質穿透皮膚並與組織蛋白結合而引起皮膚炎或皮膚過敏。 • 物質穿透皮膚並進入血液,可能到達器官產生病變,或引致全身性危害反應。

  15. 適用滅火劑: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特殊滅火程序: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 五、 滅火措施

  16. 個人應注意事項: 環境注意事項: 清理方法: 六 洩漏處理方法

  17. 處置: 工程控制: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最高容許濃度:生物指標: 儲存: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手部防護: 眼睛防護:皮膚及身體防護: 衛生措施: 七 、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八、 暴露預防措施

  18. 容許濃度 • 係指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質可容許的暴露濃度之閥值。一般氣狀物之容許濃度以ppm表示,粒狀物則以mg/m3為主。容許濃度有三種:

  19. 時量平均容許濃度(PEL-TWA) 為操作者每週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一般操作者重複曝露此濃度以下,不致有不良反應者。

  20.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PEL-STEL) • 一般操作者連續曝露在此濃度以下任何十五分鐘,不致有不可忍受之刺激、 慢性或不可逆之組織病變;或有麻醉昏暈作用、事故增加之傾向及工作效率之降低者。

  21. 最高容許濃度(PEL-CEILING) • 為不得使一般操作者有任何時間超過此濃度之曝露,以防操作者有不可忍受之刺激或生理病變。

  22. 動物50%致死量(LD50) • 係指給予試驗動物組群一定劑量(mg/kg)的化學物質,觀察14天,結果能造成半數(50%)動物死亡的劑量稱為LD50(Median Lethal Dose)。單位為mg/kg,分子為物質的量,分母為試驗動物的體重,表示每公斤試驗動物所曝露物質的量有多少。由於實驗結果會因試驗動物的種類及試驗方法而異,因此在LD50的數據後註明了試驗動物種類以及物質進入物體內的方式(如餵食、靜脈注射、腹腔注射或皮膚接觸等)。

  23. 個人防護設備 • 呼吸防護 • 手部防護 • 眼睛防護 • 皮膚及身體防護

  24. 物質狀態: 形狀: 顏色: 氣味: pH值 沸點/沸點範圍: 分解溫度: 閃火點: ℉ ℃ 測試方法: 開杯 閉杯 自燃溫度: 爆炸界限: 蒸氣壓: 蒸氣密度: 密度: 溶解度: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25. 名詞解釋 pH值 • 係物質酸鹼性的一種表示法,以數字0-14表示物質酸鹼性強度。pH值低於7者,表示酸;pH值高於7者表示鹼。一般所稱強酸之pH值約為0-3,強鹼pH值約為11-14。強酸和強鹼一般對材料均具腐蝕性,若接觸人體也會產生刺激性傷害或腐蝕。此外,它也可作為物質外洩後對土壤、生態或環境影響評估的依據。

  26. 名詞解釋 蒸氣壓 係指20℃或其他特定溫度下,密閉容器中液體或揮發性固體(例如碘)表面的飽和蒸氣所產生的壓力。單位以毫米汞柱(mmHg)或psi表示。 沸點 係指液體變成氣體的溫度,可用攝氏(℃)或華氏(℉)溫度表示。通常是在一大氣壓(760mmHg)下測得,若非則須註明。

  27. 閃火點 係指為使引火性液體蒸發或揮發性固體昇華所產生的混合空氣一接觸火源(如明火或火花)就產生火花的最低溫度,可用℃或℉表示。此溫度是密閉測試系統(稱為閉杯法,即“close-cup”)或非密閉測試系統(稱為開杯法,即“open-cup”)測得。 由物質之閃火點可以衡量物質的可燃性及易燃性。

  28. 蒸氣密度(空氣=1) 係指一定體積的蒸氣或氣體重量與同體積空氣重量的比值,密度小於1時傾向於上浮空氣中,大於1則往下降。密度沒有單位。可用下列公式計算:  蒸氣密度=蒸氣或氣體的分子量 / 28.8 溶解度 係指在20℃下,飽和水溶液中該物質的重量百分比濃度,單位為%,也就是一○○克中,可溶解該物質的克數。

  29. 爆炸界限 係指若氣體或蒸體或可燃性粉塵在空氣中濃度界於此二者之間,一旦有火源,便可能引起火焰延燒(propagation)在密閉空間或特殊條件下可能引起爆炸,因此,爆炸界限以及燃燒界限的濃度單位以“%”表示,意指氣體或蒸氣在空氣中所佔的體積百分比濃度;而粉塵爆炸界限的濃度單位以“g/m3”表示,係指粉塵在每立方公尺空氣中的重量多寡。

  30.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應避免之狀況: 應避免之物質: 危害分解物: 急毒性: 局部效應: 致敏感性: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特殊效應: 十一、 毒性資料

  31. 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佈: 廢棄處置方法: 國際運送規定: 聯合國編號: 國內運輸規定: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二、 生態資料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 十四、運送資料

  32. 適用法規: 參考文獻 製表者單位 名稱: 地址/電話: 製表人 職稱: 姓名(簽章): 製表日期 十五、法規資料 十六、 其他資料

  33. 常見的法規 • 勞工安全衛生規則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是規則 • 事業廢棄物儲存清除方法及設施標準 • 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

  34. 國際運送規定 此欄說明此化學物質在國際運送之規定,不同的危害等級有不同之運送規定,常使用分級方法之來源有 • DOT49CFR(國際航運組織) • IATA/ICAO( 國際海運組織) • IMDG(美國交通部)

  35. 國內運輸規定常見的有: 道路安全交通規則 船舶危險物品裝在規則 台灣鐵路局危險品裝卸運輸實施細則 飛機?

  36. 危險物質分類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 安全管理辦法規定 • 氧化性物質(第一類) • 易燃性固體(第二類) • 禁水性物質(第三類) • 易燃性液體(第四類) • 爆炸性物質(第五類) • 強酸性物質(第六類)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定 • 爆炸性物質 • 著火性物質 • 氧化性物質 • 引火性液體 • 可燃性氣體

  37. 混合危險對應表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第五類 第六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第五類 第六類 X X X X X X X O Oa X X X Ob X X X O Ob Ob Oa X Oa X Ob X X X X Oa X X:混觸危險 O:無危險 Oa:有潛在危險 Ob:若無其他物質混觸則無危險

  38. 混合後會發生危險的混合物質 物質A 物質B 可能發生的現象 氧化物 可燃物 生成爆炸性混合物 氯酸鹽 酸 混觸發火 亞氯酸鹽 酸 混觸發火 次氯酸鹽 酸 混觸發火 無水鉻酸 可燃物 混觸發火 高錳酸鉀 可燃物 混觸發火 高錳酸鉀 濃硫酸 爆炸 四氯化碳 鹼金屬 爆炸 硝化物 鹼 生成高敏感度物質 亞硝化物 鹼 生成高敏感度物質 鹼金屬 水 混觸發火

  39. 混合後會發生危險的混合物(續) 物質A 物質B 可能發生的現象 亞硝胺 酸 混觸發火 過氧化氫 胺類 爆炸 乙醚 空氣 生成爆炸性有機過氧化物 烯尿烴 空氣 生成爆炸性有機過氧化物 氯酸鹽 氨鹽 生成爆炸性氨鹽 亞硝酸鹽 氨鹽 生成不安定氨鹽 過氯酸鉀 赤磷 生成對於打擊摩擦敏感的爆炸物 乙炔 銅 生成對於打擊摩擦敏感的銅鹽 苦味酸 鉛 生成對於打擊摩擦敏感的鉛鹽 濃硝酸 胺類 混觸發火 過氧化鈉 可燃物 混觸發火

  40. 醋酸 丙酮 乙炔 過氧化氫 碘 汞 濃硝酸 硝基烷 草酸 不可相容的化學藥品(具反應危險性) 鉻酸、硝酸,含氫氧基的化合物,乙二醇,過氯酸,過氧化物及高錳酸鉀 濃硝酸與硫酸混合物 氯、溴、銅、銀、氟及汞 銅、鉻、鐵、大部分的金屬或金屬鹽、任何易燃的液體、可燃物、苯胺、硝基甲烷 乙炔、氨(無水或水溶液) 乙炔、雷酸(由硝酸、乙醇混合製備) 、氨水 醋酸、丙酮、乙醇、鉻酸、氫氰酸、硫化氫、可燃性液體或硝化物 無機鹼、氨 銀、汞

  41. 不可相容的化學藥品(具反應危險性) 氧 油、油脂、氫、可燃液體、固體或氣體 過氯酸 乙酐、鉍及合金、乙醇、紙、木材、油脂 有機過氧化物 酸(有機或無機),避免摩擦,儲於冷處 白磷 空氣、氧 氯酸鉀 酸(參考過氯酸)、水 高錳酸鉀 甘油、乙二醇、苯甲醛、硫酸 銀 乙炔、草酸、酒石酸、雷酸、銨基化合物 亞硝酸鈉 硝酸銨及其他銨鹽 任何可氧化的物質,如乙醇、甲醇、冰醋酸、乙酐、苯甲酸、二硫化碳、甘油、乙二醇、乙酸乙酯、乙酸甲酯、及夫喃甲醛 過氧化物 硫酸 氯酸鹽、過氯酸鹽、高錳酸鹽

  42. 不可相容的化學藥品(具反應危險性) 鹼及鹼土金屬例:鈉、鉀、鋁、鎂、鈣、鋁粉 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及其他氯化碳氫化合物(不要用水、泡沫、及化學滅火劑撲滅左列金屬的火災,乾砂則可以) 氨(無水) 汞、氯、次氯酸鈣、碘、溴及氟化氫 酸、金屬粉、可燃的液體、氯酸鹽、亞硝酸鹽、硫、細碎的有機物或可燃物 硝酸銨 苯胺 硝酸、過氧化氫 氨水、乙炔、丁二烯、丁烷及其他石油氣、碳化鈉、松節油、苯及金屬粉 溴 碳化鈣 水 活性碳 次氯酸鈣 氯酸鹽 氨鹽、酸、金屬粉、硫、細碎的有機或可燃物

  43. 不可相容的化學藥品(具反應危險性) 鉻酸及鉻 醋酸、奈、樟腦、松節油、乙醇他 酐(三鉻化氧) 可燃性液體 氨水、乙炔、丁二烯、丁烷及其他石油氣、氫、碳化鈉、松節油、苯及金屬粉 氯 二氧化氯 氨水、甲烷、磷及硫化氫 銅 乙炔、過氧化氫 氟 與任何東西隔絕 聯胺 過氧化氫、硝酸及其他氧化劑 氰酸鹽類 酸 氟化氫 氨水溶液或無水物

  44. 不可相容的化學藥品(具反應危險性) 含砷的物質 任何還原劑 砷化氫(胂) 疊氮化合物 酸 疊氮化氫 氰化物 酸 氫化氰 次氯酸鹽 酸 氯或次氯酸 硫化物 酸 硫化氫 硝酸鹽 硫酸 二氧化氮 硝酸 銅、黃銅、任意金屬 二氧化氮 亞硝酸鹽 酸 二氧化氮 磷 苛性鹼或還原劑 磷化氫 硒化物 還原劑 硒化氫 碲化物 還原劑 碲化氫 氯化物 氧、日光、熱 光氣、氯氣

  45. 危害標示分類(CNS6864 Z5071)

  46. 危害標示分類(CNS6864 Z5071) 第一類:爆炸物(Explosive) 1.1組:有一起爆炸危險的物質或物品 1.2組:有拋射危險,但不一起爆炸危險的物質或物品 1.3組:會引起火災,並有輕微爆炸拋射危險的物質 或物品

  47. 第一類:爆炸物(Explosive) 1.4組:無重大危險的物質或物品 1.5組:有一起爆炸危險,但不敏感物質或物品 1.6組:有一起爆炸危險,但極不敏感物質或物品

  48. 第二類:氣體(Flammable, Non-flammable, Toxic, and Non-toxic gases) 2.1組:易燃氣體 2.2組:非易燃氣體 2.3組:毒性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Flammable liquids)

  49. 第四類:易燃固體(Flammable solids) 自燃物質(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 禁水性物質(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4.1組:易燃固體 4.3組:禁水性物質 4.2組:自燃固體

  50. 第五類:氧化性物質(Oxidizing substances) 有機過氧化物(Organic peroxides) 5.1組:氧化性物質 5.2組: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毒性物質(Poison) 感染性物質(Infectious subs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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