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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一般计算. 保靖县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学校 龙俊. 消费税的一般计算.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 定额复合计税(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一、从价定率. 二、从量定额. 三、复合计税. 1. 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 2. 销售额的规定. 3. 包装物的处理. 4. 价外费用. 一、从价定率办法. 1. 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 一、从价定率办法. 应纳消费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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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一般计算 保靖县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学校 龙俊
消费税的一般计算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 定额复合计税(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一、从价定率 二、从量定额 三、复合计税
1 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 2 销售额的规定 3 包装物的处理 4 价外费用 一、从价定率办法
1 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 一、从价定率办法 •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 例题 • 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1月8日销售一批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化妆品适用税率为30%。计算2006年11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 应税销售额=20(万元) • 应纳消费税税额=20×30%=6(万元)
一般规定 特殊规定 2 销售额的规定 销售额包括全部的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 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一、从价定律办法 销售额=
2 销售额的规定 一、从价定率办法 例题 某橡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 车轮胎20万元,门市部当月取得含税收入28.08万元。计算该纳税人当 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税销售额= 28.08÷(1+17%)=24(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24×3% =0.72(万元)
2 销售额的规定 一、从价定率办法 例题 某卷烟厂5月份以10个标准箱卷烟(消费税税率45%)换入烟丝一 批,4个标准箱卷烟换入家用电器一批,以6个标准箱卷烟抵偿某企业货 款。本月按三种不含税价格销售同类卷烟,分别为:17000元/标准箱、 17500元/标准箱、18000元/标准箱。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税销售额:20×18000=360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20×150+20×18000×45%=165 000(元)
包装物的处理 3 包装物的处理 包装物的销售收入: 按其所包装物消费 品的适用税率征收 消费税。 包装物的押金收入 包装物的租金收入: 为价外费用,换算为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再按适用税率计算消费 税。 押金未逾期不并 入应税消费品的 销售额中征税。 逾期已收的押金 或已收取的时间 超过12个月的押 金,应征税。 酒类产品(除啤酒、 黄酒以外)的包装 物押金,无论是否 逾期、是否返还以 及会计上如何处理, 均应计算消费税。 。 啤酒、黄酒(从 量定额计税)的 包装物押金收入, 无论是否逾期, 均不计征消费税。 一、从价定率办法
3 包装物的处理 一、从价定率办法 例题 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化妆品(消费税率30%),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包装物逾期末还,没收押金。计算消费税。 押金已没收,所以应按化妆品的消费税率30%计征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500÷(1+17%)×30%=384.62(元) 例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啤酒、黄酒等酒品。2008年5月发生 下列经济业务:5月8日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5月18日销售啤 酒一批,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8500元;5月28日,没收已逾期一年的啤酒、黄酒包装物押 金46800元。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不征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 23400÷(1+17%)×20%=4000(元) 应纳增值税= 23400÷(1+17%)×17%+46800÷(1+17%)×17% =10200(元)
4 价外费用 一、从价定率办法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 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 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包含以下 两个方面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 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 价外费用 一、从价定率办法 例题: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向某大型商场销售 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 元,另开出普通发票收取运费117元;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 普通发票,列明金额4.68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10月份的应交 消费税。 化妆品适应税率为30%,运费117元属于价外费用,则 应税销售额=300000+117÷1.17+46800÷1.17=340100元 应交消费税=340100×30%=102030元 该化妆品生产企业还应缴纳增值税,即: 增值税销项税额=340100×17%=57871元
二、从量定额办法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注意事项: 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从量定额办法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计量单 位的换算标准如下:
二、从量定额办法 例题 某炼油厂6份销售无铅汽油1000吨,柴油2000吨, 当月将自产柴油3吨用于本厂基建工程的车辆和设备使用。 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000×1388×0.2+(2000+3)×1176×0.1 =513152.8(元) 某啤酒厂本月外销啤酒20吨,含税单价为4680元/吨,当月作为福利发给职工10升/人,共有职工988人。啤酒适用税率250元/吨,1吨啤酒=988升。计算该啤酒厂当月的应交消费税。 先将自用啤酒9880升折算成吨后再计税。 9880÷988=10(吨) 应交消费税=(20+10)×250=7500(元)
(一)适用范围 目前只有白酒和卷烟实施复合计税方法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十销售额×比例税率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复合计税,为从量定额征收和从价定率相结合, 即先对烟酒从量定额计征,然后再按照其价格 从价计征。 温馨提示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例题:山西汾酒有限公司2006年8月生产汾酒10吨,按出厂价取得 销售收入100万元.请计算汾酒集团2006年8月份的应纳消费税额. 1.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0×2000)×0.5 =10000(元) 2.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 =100×20% =20(万) 3.汾酒有限公司总应纳消费税额=1+20=21(万)
卷烟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实际销售数量 2、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 • 按实际售价、调拨价(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 • 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格÷(1+35%) 3、非标准条售价:先折算每标准条的实际售价再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例题 某卷烟厂2006年11月销售卷烟40箱,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每条烟单价=600000÷(40×250)=60元/条 适用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 应纳税额=600000×45%+40×150=276000(元) 某卷烟厂生产非标准条卷烟每包20支,每条15包,每条调拨价格60元(不含增值税)。计算每标准箱消费税额。 该卷烟每条有20×15=300(支),相当于1.5标准条。 每标准条单价=60÷1.5=40(元/条) 适用比例税率30%,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 每标准箱消费税额=150+(40×250)×30%=3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