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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精品课程”.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普通植物病理学. GENERAL PLANT PATHOLOGY. 第十三章 植物病害的诊断和防治. 分类 鉴定 命名 诊断. 分类( classification ). 分类的任务是解决从个别到一般或从具体到抽象的问题,亦即 通过收集大量有关个体描述的资料,经过科学的归纳,整理成一个科学的分类系统 。. 理想的分类系统应该是反映生物进化规律的自然分类系统。. 鉴定( identifi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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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精品课程”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普通植物病理学 GENERAL PLANT PATHOLOGY
分类 • 鉴定 • 命名 • 诊断
分类(classification) 分类的任务是解决从个别到一般或从具体到抽象的问题,亦即通过收集大量有关个体描述的资料,经过科学的归纳,整理成一个科学的分类系统。 理想的分类系统应该是反映生物进化规律的自然分类系统。
鉴定(identification) 鉴定的任务与分类恰恰相反,它是从一般到特殊或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亦即通过详细的观察和描述一个未知名称纯种生物的各种性状特征,然后查找现成的分类系统,以达到知类辨名的目的。 • 将病原物的种类和病害种类同已知种类比较异同,确定其科学名称或分类上的地位。
命名(nomenclature) 命名的任务是为一个新发现的生物种确定一个新学名。亦即当你详细观察和描述一个未知菌种后,经过认真查找现有的权威性分类手册,发现这是一个以往还未记载过的新种,这时就得按微生物的国际命名法规给以一个新的学名。
诊断 (diagnosis) 从症状等表型特征来判断其病因,确定病害种类。
第一节 植物病害的诊断 • 及时准确的诊断,采取合适的防治措施,可以挽救植物的生命和产量. • 如果诊断不当或失误(误诊),就会贻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 一、诊断的意义
二、诊断的程序 从症状入手,全面检查,仔细分析,下结论要有余地。 (1)症状的识别与描述; (2)调查询问病史与有关档案; 田间观察 症状诊断 病原鉴定 确定病害 诊断的程序一般包括 : (3)采样检查(镜检与剖检等); (4)专项检测; (5)逐步排除法得出适当结论。
三、柯赫氏法则(Koch’s Rule) • 又称柯赫氏假设(Koch’s postulates ),通常是用来确定侵染性病害病原物的操作程序。 • 如发现一种不熟悉的或新的病害时,就应按柯赫氏法则的四步来完成诊断与鉴定。
柯赫氏法则具体内容 (1)在病植物上常伴随有一种病原生物存在; (2)该微生物可在离体的或人工培养基上分离纯化而得到纯培养物; (3)将纯培养物接种到相同品种的健株上,表现出相同症状的病害; (4)从接种发病的植物上再分离到其纯培养,性状与原来微生物记录 相同。 • 如果进行了上述四步鉴定工作,得到确实的证据,就可以确认该微生物即为其病原物。
但有些专性寄生物如病毒、类菌原体、霜霉菌、白粉菌和—些锈菌等,目前还不能在人工培养基上培养,只能采用其他实验方法来加以证明。但有些专性寄生物如病毒、类菌原体、霜霉菌、白粉菌和—些锈菌等,目前还不能在人工培养基上培养,只能采用其他实验方法来加以证明。 • 所有侵染性病害的诊断与病原物的鉴定都必须按照柯赫氏法则来验证。
柯赫氏法则同样也适用于对非侵染性病害的诊断。只是以某种怀疑因素来代替病原物的作用,例如当判断是缺乏某种元素引起病害时,可以补施某种元素来缓解或消除其症状.即可确认是某元素的作用。柯赫氏法则同样也适用于对非侵染性病害的诊断。只是以某种怀疑因素来代替病原物的作用,例如当判断是缺乏某种元素引起病害时,可以补施某种元素来缓解或消除其症状.即可确认是某元素的作用。 • 柯赫氏法则只是病害鉴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柯赫氏法则只是确定了病原物,只有通过对病原物的形态学观察和生理学及分子生物学研究才能鉴定病原物和病害。
四、植物病害诊断要点 • 许多植物病害的症状有很明显的特点,一个有经验或观察仔细善于分析的植病工作者是不难区分的。 • 在多数情况下,正确的诊断还需要作详细和系统的检查,而不仅仅是根据外表的症状,对于一个新手或经验不多的植保人员来说更为必要。 • 植物病害的诊断,首先要区分是属于侵染性病害还是非侵染性病害。
(一)侵染性病害 病原生物侵染所致的病害特征: • 病害有一个发生发展或传染的过程; • 在特定的品种或环境条件下,病害轻重不一; • 在病株的表面或内部可以发现其病原生物体存在(病征),它们的症状也有一定的特征。
1、寄生性植物 2、线虫病害: 3、真菌病害: 4.细菌病害: 5.菌原体病害 6.病毒病害 7.复合侵染的诊断:
植物线虫病害 症状: 虫瘿、根结、胞囊; 茎、芽、叶坏死,植物矮化、黄化。 有口针的线虫。
真菌病害 多产生病征,或可以很容易地诱导出子实体。 症状:all kinds 诊断方法: 镜检 分离 接种 柯赫氏法则 新鲜病斑的边缘组织 P147-149
植物细菌病害的诊断 • 症状识别:斑点、萎蔫、腐烂、畸形。 水渍状、菌脓 • 显微镜检查:喷菌现象。 • 分离培养:NA培养基稀释法或画线法培养。观察单个菌落特点。 • 人工接种:将分离的细菌接种于寄主植物或过敏性发应植物,观察所得症状。 • 链霉素防治:植物病原细菌对链霉素敏感,可用于防治细菌病害。
植原体病害 • 植株矮缩、丛枝、小叶、黄化、花变叶 • 注射四环素,对青霉素不敏感。
病毒病害 • 无病征 • 症状:花叶、矮缩、坏死 • 检查内含体 • 接种、血清学诊断
复合侵染的诊断 • 分开病原物 • 鉴定侵染性
(二)非侵染性病害 • 病植物上无病征,也分离不到病原物 • 往往大面积同时发生同一症状的病害 • 没有逐步传染扩散的现象
非侵染性病害诊断要点 1.病害突然大面积同时发生,发病时间短,只有几天,大多是由于大气污染、三废污染或气候因素如冻害、干热风、日灼所致。 2.病害只限于某一品种发生,多为生长不良或有系统性的一致症状,多为遗传性障碍所致。 3.有明显的枯斑、灼伤,且多集中在某一部位的叶或芽上,无既往病史,大多是由于使用农药或化肥不当所致。 4.明显的缺素症状,多见于老叶或顶部新叶。 非侵染性病害约占植物病害总数的1/3,植病工作者应该充分掌握对生理病害和非侵染性病害的诊断技术。只有分清病因以后,才能准确地提出防治对策,提高防治效果。
第二节 植物病害的防治原理 植物病害的防治 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使病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低于经济损害水平,并力求防治费用最低、经济效益最大、可能产生的对植物和环境的副作用最小。
我国的植保方针 • 预防为主,综合利用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的概念 (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IPM) • 综合治理或称综合防治(integrated pest control, IPC) • 从农田生态系统出发,协调应用农业、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有效防治技术,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危害允许水平以下。
IPM要求贯彻三个观点: 经济观点、生态观点和环保观点,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 IPM中的经济观点着重在贯彻“经济阈值”。 • IPM的生态观点是设计防治措施要考虑特定的农田生态系统生物群落的平衡。 • IPM的环保概念是使用环境安全的生物农药和低毒化学农药。
利用经济危害允许水平和经济阈值指导有害生物防治是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不要求彻底消灭有害生物,而是控制在EIL以下。利用经济危害允许水平和经济阈值指导有害生物防治是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不要求彻底消灭有害生物,而是控制在EIL以下。 • 特点: • 不会造成防治上的浪费,也不会使有害生物危害造成大量的损失。 • 保留一定种群密度的有害生物,有利于保护天敌,维护农田生态系统的自然控制能力。 • 有利于充分发挥非化学防治措施的作用,减少用药量和用药次数,减少残留污染,延缓有害生物抗药性的发生和发展。
防治病害按照其作用原理,通常分为: • 回避(avoidance) • 杜绝(exclusion) • 铲除(eradication) • 保护(protection) • 抵抗(resistance) • 治疗(therapy)
从主要流行学效应来看,各种病害防治途径和方法不外乎通过减少初始菌量(x0)、降低流行速度(r)或者同时作用于两者来阻滞病害流行从主要流行学效应来看,各种病害防治途径和方法不外乎通过减少初始菌量(x0)、降低流行速度(r)或者同时作用于两者来阻滞病害流行 P340-341 表13-1
植物病害防治的具体方法 • 植物检疫 • 农业防治 • 抗病品种的利用 • 生物防治 • 物理防治 • 化学防治
1 植物检疫(plant quarantine) 是依据国家法规,对植物及其产品进行的检验和处理,以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 pests)通过人为传播扩散蔓延的一种植物保护措施。 我国现行检疫体制分设 国内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 进出境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主要措施 1.禁止进境:针对危险性极大的有害生物严格禁止可传带该有害生物的活植物、种子、无性繁殖材料和植物产品进境。 2.限制进境:要求出具检疫证书,说明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不带有规定的有害生物。此外,还常限制逆境时间、地点,进境植物种类及数量等。 3.调运检疫:对于在国家间和国内不同地区间调运的应行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等,在指定的地点和场所。由检疫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和处理。凡检疫合格的签发检疫证书,准予调运,不合格的必须进行除害处理或退货。
4.产地检疫:种子、无性繁殖材料在其原产地,农产品在其产地或加工地实施检疫和处理。这是国际和国内检疫中最重要和最有效的一项措施。4.产地检疫:种子、无性繁殖材料在其原产地,农产品在其产地或加工地实施检疫和处理。这是国际和国内检疫中最重要和最有效的一项措施。 5.国外引种检疫:引进种子、苗木或其它繁殖材料,事先需经审批同意,引进后除施行常规检疫外,尚必须在特定的隔离苗圃中试种。 6.旅客携带物、邮寄检疫:国际旅客进境时携带的植物和植物产品需按规定进行检疫。 7.紧急防治 对新侵入和定殖的病原物与其它有害生物,必须利用一切有效的防治手段,尽快扑灭。我国国内植物检疫规定已发生检疫对象的局部地区,可由行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创为疫区.采取封锁、扑灭措施。还可将未发生校疫对象的地区依法划定为保护区,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防止检疫对象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