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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范管理 推进按标施保 着力构筑困难群众 社会救助 “ 安全网 ”. 近年来,乌海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构建和谐 社会和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的要求,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执政为民、解决民生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形成以 “ 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 ” 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全市的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展 。. 一、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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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范管理 推进按标施保 着力构筑困难群众 社会救助“安全网”
近年来,乌海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构建和谐 社会和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的要求,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执政为民、解决民生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形成以“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全市的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展。
我市是以能源、建材、化工为主体的工业城市。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体制转轨,特别是企业通过改革、改组改制以后,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困难人群增加。对此,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加大三条保障线的工作力度。特别是城市低保,由救济传统的民政对象向保障下岗、失业的企业困难职工延伸,低保人数由1997年的680人增加到2003年底保障人数最多时的36075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我市是以能源、建材、化工为主体的工业城市。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体制转轨,特别是企业通过改革、改组改制以后,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困难人群增加。对此,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加大三条保障线的工作力度。特别是城市低保,由救济传统的民政对象向保障下岗、失业的企业困难职工延伸,低保人数由1997年的680人增加到2003年底保障人数最多时的36075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重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加强,一些低保家庭开始逐渐走出困境,加上低保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将超出低保条件的家庭陆续退出低保,到2013年7月底,全市低保人数已降到10838户、21139人。2004年7月我市在全自治区率先实行了城乡一体化改革,将约5万农业人口户籍统一变更为非农业人口。同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以保障农村向城镇发展过渡时期农区居民能享受到与城区居民相同的政策,带来更多的实惠。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重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加强,一些低保家庭开始逐渐走出困境,加上低保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将超出低保条件的家庭陆续退出低保,到2013年7月底,全市低保人数已降到10838户、21139人。2004年7月我市在全自治区率先实行了城乡一体化改革,将约5万农业人口户籍统一变更为非农业人口。同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以保障农村向城镇发展过渡时期农区居民能享受到与城区居民相同的政策,带来更多的实惠。
2004年10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乌海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对农区贫困人口纳入城市低保的实施方案》,2010年5月已市政府名义又制定印发了《乌海市城乡一体化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的实施办法》,到2012年底,全市共核定2911户、5837名农区贫困人口享受低保,农区低保金年支出由2004年的49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279.4万元。2004年10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乌海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对农区贫困人口纳入城市低保的实施方案》,2010年5月已市政府名义又制定印发了《乌海市城乡一体化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的实施办法》,到2012年底,全市共核定2911户、5837名农区贫困人口享受低保,农区低保金年支出由2004年的49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279.4万元。
社会救助达到新水平: 一、低保工作 二、五保供养工作 三、医疗救助工作 四、贫困大学生救助和临时救助 等工作
低保工作 全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实施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结合实际为低保对象发放了取暖补助、肉食和蔬菜等临时价格补贴。“十一五”时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十五”末的30800人减少到2010年的23512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十五”末150元提高210元,达到360元,保障标准居自治区各盟市第2位;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280.4元。“十一五”时期累计支出保障金30367.4万元,较“十五”时期的8729.5万元增加21637.9万元;低保对象冬季取暖补贴由“十五”末的320元/户提高到2012年底的1000元/户,低保A类人员享受低保补助标准列全区第一;从2006年开始先后为低保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低保户每人每月增加50元或100元的生活补贴;2009年底资助近4000名低保户“零参保”家庭参加养老保险。
五保供养工作 “十一五”时期,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500元和4300元,比“十五”期末的集中和分散供养2950元和1800元,分别提高3550元和2500元。
医疗救助工作 自2005年10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以来,制定出台新的救助制度,取消大病救助起付线和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开展了大病医后救助、日常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医中救助、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到2012年底,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5504万元,支出5051万元,累计为14万人(次)低保对象及边缘特困家庭实施了多项医疗救助。
贫困大学生救助 和临时救助等工作 我市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实施救助,自2005年实施以来,到2012年共筹集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453万元,对2006名当年录取的贫困大学生发放一次性救助金341万元。同时,全市累计对1485户特困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70.6万元。2009年底成立市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募捐。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覆盖全市的低保分类施保制度。以低保制度为基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市城区、农区贫困居民统一标准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救助、残疾人救助、特困家庭临时救助、农区灾民救助稳步推进;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救灾捐助等制度相继实施,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形成了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功能全、效果好的格局,多方面、多层次地帮助全市贫困人口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目前,我市已建立了覆盖全市的低保分类施保制度。以低保制度为基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市城区、农区贫困居民统一标准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救助、残疾人救助、特困家庭临时救助、农区灾民救助稳步推进;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救灾捐助等制度相继实施,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形成了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功能全、效果好的格局,多方面、多层次地帮助全市贫困人口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四个方面: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出台开展和完善社会救助的地方性规章政策 (二)逐年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三)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全力打造社会救助“阳光工程” (四)协调部门整体推进,逐步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及时出台开展和完善社会救助的地方性规章政策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2004年我市成立了乌海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也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显加强,各项工作摆上了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经常听取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市委书记、市长对社会救助工作经常过问并给予重要批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政协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涉及社会救助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如:《乌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乌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乌海市特困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乌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乌海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对农区贫困人口纳入城市低保的实施方案》、《乌海市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实施细则》、《乌海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管理办法》、《乌海市城乡一体化困难居民纳入社会救助的实施办法》等,2011年7月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近日,市政府研究通过了《乌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这些地方性制度政策的出台,保障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使各项救助工作不断步入有序开展和规范管理的轨道。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涉及社会救助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如:《乌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乌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乌海市特困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乌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乌海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对农区贫困人口纳入城市低保的实施方案》、《乌海市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实施细则》、《乌海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管理办法》、《乌海市城乡一体化困难居民纳入社会救助的实施办法》等,2011年7月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近日,市政府研究通过了《乌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这些地方性制度政策的出台,保障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使各项救助工作不断步入有序开展和规范管理的轨道。
逐年加大资金投入, 确保各项救助制度落到实 处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用于民生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相应增多,特别是低保资金投入大幅增长,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已先后进行了10次调整,保障标准由1997年的90元提高到2013年的470元,人均月补差由最初的46元增加到目前的309元。低保资金年支出由2000年的245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8382万元。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由2002年的200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4040万元。
与此同时,市、区财政在医疗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特困临时救助等方面也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2010年市区两级安排1亿元资金,资助“零社保”低保家庭、库区移民、残疾人、精神病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1.88万人参加养老保险。2004年以来,市政府已累计为全市低保户发放冬季取暖补贴5564万元;为实施“蓝天工程”,各区政府也为辖区低保户发放了取暖补贴和煨炭实物补助。与此同时,市、区财政在医疗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特困临时救助等方面也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2010年市区两级安排1亿元资金,资助“零社保”低保家庭、库区移民、残疾人、精神病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1.88万人参加养老保险。2004年以来,市政府已累计为全市低保户发放冬季取暖补贴5564万元;为实施“蓝天工程”,各区政府也为辖区低保户发放了取暖补贴和煨炭实物补助。
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全力打造社会救助“阳光工程” 在我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宣传栏以及印发宣传单等形式,让群众了解政策。二是公开审批程序,严格公示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监督电话,2010年市政府投入100多万元为三区各镇、办事处和社区配备了125台低保公示电子触摸屏,公开低保对象名单,同时在《乌海日报》刊登全市低保人员名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市以争创自治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市、区为契机,充分利用民政网、纪检监察电子监控平台、基层电子触摸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名单,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各区民政部门通过采取手工定期核对与自治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时比对的方式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各区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根据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标准,上门入户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立即予以取消,让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为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市以争创自治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市、区为契机,充分利用民政网、纪检监察电子监控平台、基层电子触摸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名单,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各区民政部门通过采取手工定期核对与自治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时比对的方式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各区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根据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标准,上门入户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立即予以取消,让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今年上半年通过全区公安交管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查,对拥有私家轿车和卡车已超出低保标准的259户低保家庭及时清退出低保。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低保的监督管理。各区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出台了《低保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力求做到用制度管人;乌达区新达办事处在社区中聘请责任心强、威信高的居民担任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审核和动态管理,监督该办事处低保工作的整个操作程序。他们的做法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群众的好评,并在全市推广借鉴。四是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制定印发了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城市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加大了低保入户核查和公示力度,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低保户收入核查和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低保按标施保工作。今年上半年通过全区公安交管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查,对拥有私家轿车和卡车已超出低保标准的259户低保家庭及时清退出低保。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低保的监督管理。各区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出台了《低保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力求做到用制度管人;乌达区新达办事处在社区中聘请责任心强、威信高的居民担任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审核和动态管理,监督该办事处低保工作的整个操作程序。他们的做法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群众的好评,并在全市推广借鉴。四是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制定印发了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城市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加大了低保入户核查和公示力度,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低保户收入核查和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低保按标施保工作。
协调部门整体推进, 逐步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 市、区社会救助体系领导小组均在民政部门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近年来,除民政部门直接组织的各项救助外,由民政部门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多项救助。
教育救助方面,教育部门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四免一补”政策,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团市委开展了“市长助学行动”;市总工会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市红十字会开展了“博爱一日捐,助你上大学”活动。在住房救助方面,市建委与民政部门共同开展了对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从2006年我市正式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对低保无房户全部实现实物配租,15平米以下低保户住房实现应保尽保;教育救助方面,教育部门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四免一补”政策,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团市委开展了“市长助学行动”;市总工会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市红十字会开展了“博爱一日捐,助你上大学”活动。在住房救助方面,市建委与民政部门共同开展了对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从2006年我市正式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对低保无房户全部实现实物配租,15平米以下低保户住房实现应保尽保;
在法律援助方面,市司法局在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劳动保障、工会等12个部门和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就业援助方面,市区就业部门也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为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今年,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人社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就业减退帮扶管理办法。每年春节前,民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救助活动,从多方面帮助和扶持困难群众。在法律援助方面,市司法局在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劳动保障、工会等12个部门和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就业援助方面,市区就业部门也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为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今年,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人社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就业减退帮扶管理办法。每年春节前,民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救助活动,从多方面帮助和扶持困难群众。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需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 (三)社会救助政策与就业政策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建立。 (四)低保网上审批和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社会救助信息共享、 联动机制需进一步提高 社会救助是全社会的工作,在社会救助信息上要打破一家专管的格局。要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并且建立部门配合,协调联动机制,以提高社会救助的能力和水平。
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 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随着社会救助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宽,救助范围的不断扩大,工作量的不断增加,而社会救助工作的力量薄弱。尤其是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兼职多,岗位变动频繁,与当前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社会救助政策与就业政策 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建立 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人员仍然占有一定比例,除了受就业环境、主观影响外,也与鼓励和支持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的优惠政策不够有较大关系。
低保网上审批和社会救助工作 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新版低保软件在内容设置上存在很多不足,缺乏可操作性 ,造成低保网上审批工作进度迟缓,软件开发公司对基层实际操作上指导和衔接不够,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平台还未完全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 (二)进一步加快实施医疗救助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对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标准,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救助活动。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六)加大低保户就业工作力度。 (七)加大低保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家庭收入情况,加大低保对象收入核查力度,使低保人员能进能出、补差水平有高有低,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管理机制”、“低保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家庭收入情况,加大低保对象收入核查力度,使低保人员能进能出、补差水平有高有低,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管理机制”、“低保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加快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市区两级地方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匹配力度,规范医疗救助管理措施和程序,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减化救助审批程序,同时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管理平台建设。(二)进一步加快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市区两级地方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匹配力度,规范医疗救助管理措施和程序,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减化救助审批程序,同时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管理平台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对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标准,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救助活动。(三)进一步加大对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标准,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救助活动。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做好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临时性、突发性特殊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做好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临时性、突发性特殊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完善衔接机制,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使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和司法援助等制度之间衔接配套。加强社会救助与其它民生保障的衔接,推动城乡社会救助事业的协调发展。(五)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完善衔接机制,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使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和司法援助等制度之间衔接配套。加强社会救助与其它民生保障的衔接,推动城乡社会救助事业的协调发展。
(六)加大低保户就业工作力度。积极与就业部门协调,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就业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就业部门为低保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加强低保户与社区义工服务制度的衔接,加大促进低保户就业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就业,退出低保。(六)加大低保户就业工作力度。积极与就业部门协调,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就业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就业部门为低保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加强低保户与社区义工服务制度的衔接,加大促进低保户就业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就业,退出低保。
(七)加大低保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沟通联系和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改进完善新版低保软件,增强低保软件的可操作性,便于基层更好的实现网上审批。以低保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建立规范完善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七)加大低保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沟通联系和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改进完善新版低保软件,增强低保软件的可操作性,便于基层更好的实现网上审批。以低保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建立规范完善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