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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類科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作業流程圖. 是. 每年依各類考試計畫時程由行政院主計處函請各一級主計機構,分別填報高普考試、地方特考、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任用計畫 。. 依各類考試時限由行政院主計處分別彙整高普考試、地方特考、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任用計畫 ,函送人事行政局,作為放榜分發之依據。. 由行政院主計處分別核對高普考試 、地方特考 、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任用計畫之職缺異動情形 ,送人事行政局。. 各類考試放榜後,由錄取人員至人事行政局e - CPA 之網路分發系統選填志願,行政院主計處人事處主動上網瞭解錄取人員選填職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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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類科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作業流程圖 是 每年依各類考試計畫時程由行政院主計處函請各一級主計機構,分別填報高普考試、地方特考、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任用計畫 。 依各類考試時限由行政院主計處分別彙整高普考試、地方特考、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任用計畫 ,函送人事行政局,作為放榜分發之依據。 由行政院主計處分別核對高普考試 、地方特考 、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任用計畫之職缺異動情形 ,送人事行政局。 各類考試放榜後,由錄取人員至人事行政局e-CPA之網路分發系統選填志願,行政院主計處人事處主動上網瞭解錄取人員選填職缺情形。 由行政院主計處分別至人事行政局e-CPA網站列印分配高普考試、地方特考、初等考試錄取名冊 。 行政院主計處將分發錄取人員名冊彙整,函知各錄取人員及各該一級主計機構查照。增額錄取人員依出缺情形另行分發。 考試錄取人員收到分發函後 ,依規定期限報到占缺實務訓練。 實務訓練機關在一週內填訓練計畫e-mail 保訓會並副知人事行政局 、文官培訓所及行政院主計處。 電話或e-.mail行政院主計處處人事處無考試及格人員之需求。 各一級主 計機構是否有 職缺需用考試 錄取人員 否 結束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作業注意事項: 一、訓練期間: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4個月,基礎訓練期間高等考試為4星期、普通考試為3星期、初等考試為2星期,其餘時間為實務訓練。但特種考試簡章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如已具有與考試錄取等級之次一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得向保訓會申請免除基礎訓練。 三、受訓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相當之合格實授公務人員身分,且與擬任職務職責相當及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實際經驗4個月以上者,其實務訓練期間得予縮短。請受訓人員並於報到後10天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務單位提出申請。服務機關於受訓人員報到後1個月內函轉保訓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