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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浙江省财政厅 综 合 处 李 慧 辉. 主要内容. 城镇住房改革历程.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住房保障体系简介. 1998 年. 住房分配方式转变 1998 年国务院发布了 《 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及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 (国发 〔1998〕23 号),正式提出以住房市场为基础的城市住房政策框架,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994 年. 住房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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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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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浙江省财政厅 综 合 处 李 慧 辉

  2. 主要内容 城镇住房改革历程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住房保障体系简介

  3. 1998年 住房分配方式转变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及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正式提出以住房市场为基础的城市住房政策框架,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994年 住房所有权转移 199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实行按成本价出售公房。(甩掉住房维修管理的包袱、回收大量售房资金。) 上世纪80年代 投资主体转移 为缓解因长期缺乏投资而造成的严重住房短缺,1980年,我国政府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启动了城市住房改革,将住房投资的决策权逐渐下放到地方政府、国营企业。 城镇住房改革历程

  4. 城镇住房改革历程-我省住房改革启动 • 国发〔1998〕23号文件下发后,我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年底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1998〕5号),要求全省各地一律在1998年底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明确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住房补贴等。 • 2001年省直房委会等单位联合印发《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区)住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省直单位正式开始发放住房补贴。

  5. 城镇住房改革历程 不分我房子了,我能有多少补贴呢?我能买什么样的房子呢?

  6. 主要内容 城镇住房改革历程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住房保障体系简介

  7. 住房公积金 住房补贴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 政策总概: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市、县,可以实行住房补贴;职工个人和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不低于6%。 • 执行情况:截至2009年底,已有75%的市县发放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10%-12%之间。

  8.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省直单位 • 住房公积金制度 • 缴存比例:12%(单位)+12%(个人) • 缴存基数:按人事社保厅确定的工资全口径作为基数,每年1月份调整 • 享受对象:在职职工

  9.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省直单位 住房补贴 老职工(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 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补贴、配偶职级差补贴、补足配偶住房补贴。 新职工(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 公积金补贴

  10.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省直老职工 • 一次性住房补贴 • 申领对象: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 • 申领条件:应满20年工龄。若未满20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发,工作不满20年离开原单位的,差额部分由职工一次性偿还。 • 建筑面积标准:一般干部、职工70㎡,科级干部(中级职称)80 ㎡,处级90 ㎡,厅局级120 ㎡ • 计发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50%×住房补贴面积×住房补贴比例。按照属地原则,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为3000元,住房补贴比例为单位补贴80%,职工个人负担20%,即,单位补贴2400元/ ㎡,夫妻双方单位各1200元/ ㎡

  11.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省直老职工 • 工龄补贴 • 申领对象:1994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 • 计发标准:公有住房成本价的0.6%(2000年房改成本价860元/㎡,约5.16元))×可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1994年底前工龄 • 配偶职级差 • 申领条件:在省级机关工作的一方职级高于配偶的,可以向省级机关申领 • 最新政策:2010年年底起,对2001年1月1日后、2009年12月31日前提升职务的,补发配偶职级差补贴;2010年后提升职务的,也可发放配偶职级差补贴。

  12.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省直老职工 • 补足配偶住房补贴 • 申领条件:配偶为下岗职工、困难企业离岗待岗人员,配偶已故未再婚或单身职工且已离退休的,配偶所在单位的住房补贴标准低于省级机关的、且配偶单位承诺不再发放的等 • 实施现状:离退休干部的配偶补足基本发放到位,在职职工部分于2010年12月启动发放。 上述四项老职工的住房补贴中,后两项为省级机关特有的,为2001年省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两项内容依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杭州市保持一致。

  13.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省直新职工 • 公积金补贴 • 申领对象: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 • 计发标准:月工资(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25% • 封顶政策:凡购买省级专用房的新职工,公积金补贴按职级相应的面积标准参照一次性住房补贴金额给予封顶。

  14.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住房补贴资金来源 • 住房公积金补贴 • 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费”中列支 • 企业:成本中列支 • 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 • 行政和参公单位:首先在单位住房资金、职工福利费及其它自有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批准,从原可用于购建住房的预算外资金中列支,仍有困难的,财政专项补助 • 其它事业单位:原则上从单位住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等渠道自筹解决 • 企业:首先使用单位住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不足部分经批准在成本中列支

  15.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实施情况 • 行政机关 • 已发放到位(除2010年底新启动的政策外) • 企业 • 目前经济实力较好的均已经发放到位 • 所有的离休职工已发放到位 • 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其它事业单位

  16. 1 2 3 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后,报省直房改办 省直房改办审核、审批。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省直申领程序 省财政厅综合处受理、审核,归口业务处室审核、需财政专项补助的则需厅长审核。

  17.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提取使用 • 条件 • 离退休、购买自住住房和偿还购建房贷款、去世后由合法继承人一次性提取 • 程序 •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审批、个人支取

  18.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财政监管 • 财政监管职能 • 参与每年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的调整工作 • 负责省级行政企事业单位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的审批发放,并落实财政专项补助部分资金 • 参与省直单位住房改革政策的制定 • 负责省直住房资金的财务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 负责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部门预算编制,即负责核拨管理费用

  19. 主要内容 城镇住房改革历程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住房保障体系简介

  20. 住房保障体系简介 • 全省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规划 • 大力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构建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住房保障体系。 • 大力开展危旧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农民工公寓等建设,逐步构建改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条件的政策支持体系。

  21.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经济 适用房 公共 租赁房 限价 商品房 危旧房 改造 廉租房 限定建设标准及租赁对象,以租赁方式解决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和“夹心层”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结构简易、配套不全、设施破旧的住宅建筑,进行拆迁、翻建、改扩建、维修即改善水、电路等基本配套设施建设后的住房 由政府通过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减免等方式,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保障性租赁房 。(保障范围:低保标准2倍以下) 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60%) 限价格(同地段商品房价格80%)、限面积、限套型 ,申请人家庭的年收入、住房面积等有明确规定

  22.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杭州市“六房并举” 覆盖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的人群 经济 适用房 廉租房 拆迁 安置房 住房保障 人才房 危旧房 改造 经济 租赁房

  23. 住房保障体系简介-资金保障 •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资金来源:土地出让金总收入的2%以上或净收益的10%以上,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直管公房出售、出租及拆迁补偿资金的结余,社会捐赠等 • 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 • 政府投资的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 非政府投资,由项目单位自筹 • 危旧房改造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24.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资金保障 •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试点工作 • 试点内容: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定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 我省杭州市和宁波市为试点城市。

  25. 省级专用房建设 • 背景 • 1998年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为解决房改历史遗留问题,由省发改委审批立项的省级单位自建专用房项目(个别中央直属单位自建项目) • 现状 • 共34家单位52个项目,包括拆旧建新的项目。 • 财政财务管理 • 资金清算流程:出售新房、腾空房,出售收入专户管理,财政成本预拨付,成本审核,资金清算

  26. 恭请指教,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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