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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電死 台大校長不起訴 -- 99.6.8(98.8.16) http://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1280873 台大實驗室火警 副教授緩起訴 —100.1.11(99.9.29) 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aspx?g=posts&t=43707 研究員職災亡 核研所組長被訴 —99.1.8(96.9.1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8/today-north2.htm.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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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電死 台大校長不起訴--99.6.8(98.8.16) • http://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1280873 台大實驗室火警 副教授緩起訴—100.1.11(99.9.29) • 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aspx?g=posts&t=43707 研究員職災亡 核研所組長被訴—99.1.8(96.9.14)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8/today-north2.htm 案例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國立台灣大學蕭姓工友去年8月清查校區廢棄線路時,觸電意外死亡,台北市政府認為台大校長李嗣涔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李嗣涔不起訴處分。(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國立台灣大學蕭姓工友去年8月清查校區廢棄線路時,觸電意外死亡,台北市政府認為台大校長李嗣涔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李嗣涔不起訴處分。 • 檢方指出,蕭姓工友去年8月16日在台大農藝館附近進行廢棄電路清理工作時,因觸電造成電燒性休克,導致缺氧性腦病變死亡。台北市政府認定雇主李嗣涔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未提供必要的設備,導致發生死亡災害,因此將他移送北檢偵辦。 • 檢方查出,台大在去年5月間曾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清查廢棄線路為例行性工作,不用校長監督;且校方在事發當天有提供包括連身青蛙裝等防護器具,蕭姓男子可能因天氣炎熱,不穿防護器具導致災害發生,與校長無關。 • 檢方表示,蕭姓工友身後遺留3名不滿8歲的稚子,台大校方為幫忙他的遺眷,去年8月底發動全校募款,暫時緩解蕭家沉重的經濟壓力,並協助蕭姓工友的太太就業,雙方已在同年9月達成和解。990608 工友電死 台大校長不起訴--99.6.8(98.8.16)
台灣大學地質研究所305實驗室去年8月間因緊急照明燈電源線短路,引發火災,所幸無人傷亡。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實驗室主持人、副教授沈川洲有疏失,今天予以緩起訴處分。 台大地質所305實驗室去年8月28日晚間8時57分因緊急照明燈電源線短路起火,燒毀實驗室內天花板、實驗桌、抽氣櫥櫃等物,所幸消防人員在20分鐘內順利撲滅,沒有人員傷亡。 檢方指出,沈川洲身為實驗室主持人,本應注意實驗室經常使用酸姓溶液實驗,酸姓溶液揮發後讓空氣偏酸性,可能造成實驗室中電源配線絕緣劣化,竟疏於注意,導致火警發生,涉及公共危險罪嫌。 檢方表示,由於沈川洲並無前科,犯後自白不諱,態度良好,且火災未延燒到其他實驗室,造成其他損害,因此將他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並應在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台幣2萬元。1000111台灣大學地質研究所305實驗室去年8月間因緊急照明燈電源線短路,引發火災,所幸無人傷亡。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實驗室主持人、副教授沈川洲有疏失,今天予以緩起訴處分。 台大地質所305實驗室去年8月28日晚間8時57分因緊急照明燈電源線短路起火,燒毀實驗室內天花板、實驗桌、抽氣櫥櫃等物,所幸消防人員在20分鐘內順利撲滅,沒有人員傷亡。 檢方指出,沈川洲身為實驗室主持人,本應注意實驗室經常使用酸姓溶液實驗,酸姓溶液揮發後讓空氣偏酸性,可能造成實驗室中電源配線絕緣劣化,竟疏於注意,導致火警發生,涉及公共危險罪嫌。 檢方表示,由於沈川洲並無前科,犯後自白不諱,態度良好,且火災未延燒到其他實驗室,造成其他損害,因此將他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並應在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台幣2萬元。1000111 台大實驗室火警 副教授緩起訴—100.1.11(99.9.29)
研究員職災亡 核研所組長被訴〔99.1.8自由時報 記者 余瑞仁/桃園報導〕 • 行政院核能研究所化工組助理研究員李財興在96年9月14日 實驗時,因管線洩漏高濃度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桃園地檢署調查發現,李原本在有環境安全與監測設備的實驗室實驗,化工組長陳靖良卻任由他轉往沒有安全設備的實驗室實驗,且未提醒,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陳提起公訴。 • 檢方調查,李財興任職於桃園縣龍潭鄉的核研所多年,從事化工研究,96年9月11日 起,他在化工組03A 館212實驗室內,以微型石英管反應器進行天然氣觸媒重組產氫的耐久性實驗,預計實驗1000小時。 • 實驗僅進行至第4天李進行除水管延長組裝時,因管線接續不良,導致洩漏出高濃度一氧化碳,他在不知不覺下吸入過量致死。 • 檢方調查發現,李原來在另一實驗室進行有洩漏一氧化碳與有氫氣爆炸風險的相關實驗,原來實驗室有環境監測器可偵測一氧化碳濃度,並有可自動抽換空氣的安全設備,但核研所卻任由李在無環境監測器與安全設備的實驗室進行高風險實驗,與李的死亡有因果關係。 • 檢方因此認定李的死亡為職業災害,昨天偵結將負責管理的化工組組長陳靖良(53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研究員職災亡 核研所組長被訴—99.1.8(9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