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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及纳税实务. 第二章 增值税法及纳税实务.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 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增值税对以下几种行为课征:. 销售. 加工. 修理修配. 进口. 【例题】.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 汽车的租赁 B. 桥梁的修理 C. 房屋的装潢 D. 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 D.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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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及纳税实务 •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增值税对以下几种行为课征: 销售 加工 修理修配 进口
【例题】 •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A.汽车的租赁 B.桥梁的修理 • C.房屋的装潢 D.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D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了解) •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三、征税范围特殊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收到代销清单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区分方法 •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5)、分配(6)、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7),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例题】 • 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 B.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答案:AC
【例题】 • 某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原材料加价10%后作为投资额;月底,企业职工食堂装修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 【解析】销项税 = 150000×20%×(1+10%)×17%=5610(元) 进项税 = 25500-150000×10%×17%=22950(元)
【例题】 • 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解析】23×17%=3.91(万元)
四、其他征免税规定 • 1.融资租赁业务 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即出租),不征收增值税(这属于营业税中的经营租赁业务)。2.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3.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增值税。 • 4.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5.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6.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征增值税。7.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8.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9.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0.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11.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新) 12.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列举食品、食堂餐具、为其他高校提供的外销快餐,免征增值税;提供的其他商品、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的外销快餐,一律计征增值税。(新)6.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征增值税。7.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8.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9.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0.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11.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新) 12.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列举食品、食堂餐具、为其他高校提供的外销快餐,免征增值税;提供的其他商品、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的外销快餐,一律计征增值税。(新)
【例题】 • 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B.纳税人委托开发的委托方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所得的收入C.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收入D.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图书取得的收入 【答案】AD
【例题】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A.纳税人委托开发的受托方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所得的收入B.纳税人销售软件后定期培训收取的培训费收入C.高校后勤实体为其他社会人员提供的外销快餐D.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并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 【答案】BD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例题】 • 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B.年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9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答案】C
二、其他注意的要点 • 【例题】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增值税纳税人,经批准,可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 • 【例题】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单位或个人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 )。A.某电子配件厂年销售额80万元,财务核算健全,其总公司年销售额为780万元B.某个体户批发果品,年销售额为200万元C.年销售额为110万元,财务核算健全的锅炉修配厂D.只生产并销售免税货物,年利润额120万元的药厂 【答案】× 【答案】ABC 【答案】ABC
三、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三、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 (1)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 (2)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例题】(2005年)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提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的,可直接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并进行管理。( ) 【答案】×
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 (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例题】 • 下列项目适用17%税率的有( )。 • A.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 C.食品厂加工速冻水饺销售 •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答案】C
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面掌握) •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 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 •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 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1.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征税时一定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3)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金(价内税)
2.销售额中不包括: •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 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举例】 • 销货销售给购货方,经过运输企业,销货方先支付给运输企业1000元运费,先开发票给购货方,货物价值是120000元,从购货方要回120000+1000,交增值税时120000×17%,1000元不计入价外收入。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 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 销售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 销售折让 :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例题】 • 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 【解析】则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12389.38元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2.以旧换新销售: •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 【例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电机产品,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销售该电机产品618台,每台旧电机产品作价260元,按照出厂价扣除旧货收购价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91 040元。 【解析】销项税额=(791040+618×260)×17% =161792.4(元)
【举例】 • 一个金店(一般纳税人),一条项链销售给顾客个人的零售价格6000元,共卖了4条新项链。 【解析】 销项税=6000×4÷(1+17%)×17%=3487.18(元) 还有以旧换新,顾客拿来一条旧的,要打成和新的一样,以旧换新抵了,实收4000元,销项税=4000÷(1+17%)×17%=581.20(元)
3.还本销售: •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 【例题】某钢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钢琴,开了普通发票20张,共收取了货款25万元。企业扣除还本准备金后按规定23万元作为销售处理,则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A.25万元 B.23万元 • C.21.37万元 D.19.66万元 【答案】C 【解析】25÷(1+17%)=21.37(万元)
4.以物易物销售: •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 【例题】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 【解析】销项税额=(600+600÷300×40)×17%=115.60(万元) 【解析】销项税额=(600+600÷300×40)×17%=115.60(万元)
5.包装物押金处理: •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帐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例题】 • 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此业务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 【解析】 销项税=[93600÷(1+17%)+2000÷(1+17%)]×17% =13890.6(元)
【例题】 •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2辆,分别取得收入l1000元(原值为400000元)和64000元(原值为56000元)。 【解析】应纳增值税 =9200÷(1+4%)×4%÷2+64000÷(1+4%)×4%÷2 =1407.69(元)
复习: •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 2.以旧换新销售 • 3.还本销售 • 4以物易物销售 • 5.包装物押金 • 6.销售旧车、旧货
(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顺序 •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平均售价;2.如果当月没有同类货物,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3.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就要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 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如果该货物是应税消费品,公式中还应加上消费税金,但这时的成本利润率不再按10%,而应按消费税有关规定加以确定
【例题】 •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 【解析】销项税额 =450×380×(1+l0%)×17% =31977(元)
【例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税务机关核定的当月商品每件平均售价为18.58元。单价为不含税价格):【例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税务机关核定的当月商品每件平均售价为18.58元。单价为不含税价格): • (1)销售给甲公司某商品50 000件,每件售价为18元,另外收取运费5850元。 【解析】销项税=(50000×18+5850/1.17)×17%=153850(元) (2)销售给乙公司同类商品15 000件,每件售价为20.5元,交给A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 【解析】销项税=15000×20.50×17%=52275(元) (3)销售给丙公司同类商品650件,每件售价为11元(税务机关认定价格偏低)。 【解析】销项税=650×18.58×17%=2053.09(元)
(四)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 【例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1月份隐瞒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被处少缴增值税额2倍的罚款已在税前扣除。 【解析】 不含税销售额=30/(1+17%)=25.64(万元)增值税额=25.64×17%=4.3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6×2=8.72(万元)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题】 • 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65 830元。 【解析】 • 进项税额=65830×13%=8557.90(元)采购成本=65830×(1-13%)=57272.10(元) • 如从某供销社(一般纳税人)购进玉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 000元。 【解析】 进项税额=300 000×13%=39000(元)采购成本=300 000(元)
【例题】 • 某卷烟厂2006年6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40000元,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解析】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40000×(1+10%)=44000(元); 应纳烟叶税额=收购金额×20%=44000×20%=8800(元);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44000+8800)×13%=6864(元)
②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 • 1.范围: 购货(7%)、销货(7%,增值税进项;93%,营业费用)。 • 2.基数:加法、减法。 • 3.发票(货票)支付的运费。
【举例】 •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是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了货运发票,注明是2000元。 【解析】 进项税=50000×13%+2000×7%=6640(元) 采购成本=50000×87%+2000×93%=45360(元)
③收购废旧物资的计算扣税: •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 应用举例:某钢厂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收购一批废钢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70000元,另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2000元。 • 进项税额=70000×10%+2000×7%=7140(元)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总结: • ①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②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① 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② 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③ 生产企业收购免税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论是否取得法定扣税凭证 ) • (1)购进固定资产:这是生产性增值税性质决定的; • 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 : •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 (7)扣税凭证不合格 :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用举例: • 下列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产品 • B.用于返修产品修理的易损零配件 • C.生产企业用于经营管理的办公用品 • D.校办企业生产本校教具的外购材料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