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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過程之照護注意事項. 林麗華 台北榮總 護理督導長 101.11.24. 大綱. 前言 輸血規範 各類血品之備血及輸血 結論. 輸血規範. 病人輸血須 有醫囑,並詳細註明需用血品數量及血液成份類別 採血過程須 醫護人員 2 人 ( 含住院醫師、實習醫師、護理人員、麻醉技術員、心肺機組醫療技術人員等 ) 同時至病人床側執行採血見證 輸血時需醫護人員 2 人同時雙重核對,並簽名連帶負責. 輸血規範 (續). 由血庫領出之血袋,宜在 30 分鐘 內輸用,若無法及時輸用,血庫冰箱可供寄存血袋,時限為 48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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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過程之照護注意事項 林麗華 台北榮總 護理督導長 101.11.24
大綱 前言 輸血規範 各類血品之備血及輸血 結論
輸血規範 • 病人輸血須有醫囑,並詳細註明需用血品數量及血液成份類別 • 採血過程須醫護人員2人(含住院醫師、實習醫師、護理人員、麻醉技術員、心肺機組醫療技術人員等)同時至病人床側執行採血見證 • 輸血時需醫護人員2人同時雙重核對,並簽名連帶負責
輸血規範(續) • 由血庫領出之血袋,宜在30分鐘內輸用,若無法及時輸用,血庫冰箱可供寄存血袋,時限為48小時 • 血小板及白血球應儘速輸完,不可存放冰箱內冷藏,每袋紅血球血品輸入不可超過4小時
輸血前準備 • 辨識病人向病人解釋備血、輸血目的及過程 (每次門、急診與住院期間首次輸血須填寫輸血同意書) • 核對病人:詢問病人姓名、血型(由病人自己回答)及過去曾否輸過血或有無過敏史,以作為初步瞭解病人情況,並執行雙重核對,查閱病歷記錄及有無血型檢驗報告或過敏史
抽血系統操作-備血 1.進入院內網路 應用系統 2.輸入抽血人帳 號、密碼
備血安全 進入抽血系統
確認病人 掃描病人手圈條碼
抽血及見證 成功掃條碼後會出現病人檢查項目、需準備之檢驗管及抽血量
抽血及見證 醫護人員2人同時在病人床側核對及抽血
抽血完成 列印標本條碼
抽血完成 出現〝見證人〞視窗並逐項完成 再次掃描確認病人正確 逐一進行病人辨識後逐項打勾 見證後列印
抽血完成 試管外貼「輸血標本專用標籤」
備血安全 • 抽血人及見證人同時在備血申請單上蓋章或簽名 • 見證人需確實在場親自看見抽血者為病人抽血並打入試管,且需等檢體標籤列印並貼妥試管後才算完成見證程序
輸血使用之管路 • 紅血球血品: • 成人建議使用18~19號針頭 • 小兒科病人或靜脈通路難以建立之成人,可使用21~23號針頭 • 非紅血球血品: • 可以21~25號針頭輸注
案例~輸血管路與Dopamine管路及含 有KCL的點滴同時滴入 • NSICU入OR放置腦室外引流.由OR返室還在輸血中。護理師發現輸血管路與Dopamine管路及含有KCL的點滴以3WAY聯接一起,護理師問麻醉科人員是否同一條管路輸液,麻醉科人員表示是由同一條管路輸注,護理師覺得很懷疑再次與麻醉科人員確認,該人員還是表示確實由同一條管路輸注.
NOTE 輸血器之使用 • 依過濾網之功能及滴注速度更換,原則上每4小時更換,最長不超過12小時 • 輸完血品後若需輸注其他溶液,需更換靜脈輸注器 • 可同時使用同一條輸血器 • 0.9% NS、血品或Albumin • 任何藥物均不可以加入血袋與血同時使用,或共用一條靜脈管路
任何藥物均不可以加入血袋與血同時使用,或共用一條靜脈管路任何藥物均不可以加入血袋與血同時使用,或共用一條靜脈管路 • 只能用0.9% NS同時輸入
輸血加溫及加壓之應用 • 加溫 • 加溫不可>37℃ • 當大量輸血(成人輸血速度>50 ml/kg/hr、小孩> 15 ml/kg/hr) 、嬰兒換血或有冷凝集素者需使用加溫器 • 加溫器應定期校正,且有溫度顯示及警告器 • 加壓袋 • 除大量輸血外,不建議使用加壓袋 • 如需加壓,壓力需<300 mmHg
案例~轉院間血袋無任何證明、 血品無冷藏 • 由外院坐救護車轉入急診,病人因解血便由外院帶2包血袋至本院急診,於急診掛上第2包血袋轉入病房,病房護理人員與急診交班時,詢問由外院帶的血袋是否有外院血袋之相關證明,急診表示病人由外院帶的血袋無任何證明,且急診醫師表將外院帶來的血繼續輸完即可,急診醫師及急診護理人員無recheck 病人血型及血品就給予病人繼續輸由外院的血袋,病人轉入病房後,病房護理人員詢問家屬此血袋的經過來歷,家屬表示病人從早上由外院就開始輸血,從外院帶2包血袋於本院急診,途中在救護車及本院ER 血袋都無冷藏且有allergy (皮膚癢)情形,告知值班醫師表馬上停止輸血及N/S 500 cc ivd use
NOTE 血液貯存之溫度 • 紅血球 • 貯存之溫度為4±2℃,容許溫度偏離範圍為1‐10℃ (僅容許一次且需<5小時) • 血液運送之溫度可在2‐10℃,時間需<12小時 • 血小板 • 於恆溫震盪箱中貯存之溫度為22±2℃ • 血漿 • 貯存溫度為-25 ℃ • 溫度22±2℃需4小時內使用,溫度4±2℃需24小時內使用 Guidelines for the blood transfusion services in the UK 7th edition
轉院間血品處理 NOTE • 病人如要轉院勿領血,已領血掛上最後一袋再轉院 • 血品需轉送需依標準保存,未適當保存者以廢品處理 • 至院後依各院標準執行血品核對及輸血作業 建議制定院與院之間輸血及血品轉送作業標準
輸血前核對作業 • 核對病人 • 確認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血型 • 核對血袋資料 • 血袋之血型、 Rh因子、血品種類、血袋號碼、製配時間及血品有效期限 • 病人辨識貼紙 • 床位、姓名、病歷號 • 照光 • 確認血袋是否蓋上「已照光」章 • 檢視血品末效期及外觀有無異狀
各類血品 • PRBC • Plt Phresis • FFP
血袋相關資料 輸血核對單 發血通知單
輸血安全 • 掃描病人手圈條碼確認病人身份
核對病人及血袋 掃描血袋號碼 確認病人及血袋資料
輸血作業見證 • 再次確認病人及血袋資料
案例~血超過4小時未輸注完畢 • 14:35入加護病房,帶PRBC 2U到加護單位,且病人身上剛接上PRBC 2U輸注,經詢問手術醫師後表示要再輸注並輸完,當時已告知開刀醫師血品應於出庫後四小時內輸完,但醫師仍堅持要將血品留下輸完,所以此次輸血將會超過4小時要輸畢之規定。
NOTE 輸血速度 • 輸血開始15分鐘內,速度應緩慢,應<20滴/分鐘,且需密切觀察病人之意識狀況及生命徵象;若無輸血反應及輸液過量情形,流速可調至40-50滴/分 • PRBC輸血時可加入少量NS(1 unit 不超過 25 ml) • 輸血前、輸血15分鐘後及完成輸血時,需測量血壓、脈搏、呼吸、體溫並記錄 • 每袋血之輸血時間應<4小時
輸血後照護 • 輸血完成/或停止時,再測量一次病人生命徵象,並持續觀察至輸血後1 小時。 • 護理人員應確實填寫「輸血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