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2

清治前期的臺灣社會

清治前期的臺灣社會. 報告人:洪健榮. 〔 綱目 〕    人口的成長 移民的族群與分佈    偷渡的挑戰與移民的性格    土地拓墾方式 開墾與合股經營 聚落與市街的興起    移民的宗教信仰    宗族組織的建立    分類械鬥. 人口的成長. 清初渡臺三禁令: 1. 欲渡臺者,先給原籍地方照單,經官方   批准,潛渡者嚴懲。 2. 渡臺者,不准攜家帶眷,業經渡臺者亦   不得招致。 3. 粵地屢為海盜淵藪,禁其民渡臺。 然而,人口仍迅速成長,至 1811 年約 194 餘萬人,至割讓日本前夕已突破 250 萬。.

nusa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清治前期的臺灣社會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清治前期的臺灣社會 報告人:洪健榮

  2. 〔綱目〕    人口的成長 移民的族群與分佈    偷渡的挑戰與移民的性格    土地拓墾方式 開墾與合股經營 聚落與市街的興起    移民的宗教信仰    宗族組織的建立    分類械鬥

  3. 人口的成長 • 清初渡臺三禁令: 1.欲渡臺者,先給原籍地方照單,經官方   批准,潛渡者嚴懲。 2.渡臺者,不准攜家帶眷,業經渡臺者亦   不得招致。 3.粵地屢為海盜淵藪,禁其民渡臺。 • 然而,人口仍迅速成長,至1811年約194餘萬人,至割讓日本前夕已突破250萬。

  4. 主要原因:臺灣人少地多,充滿著希望與機會,開發潛力多,故吸引眾多閩粵移民。主要原因:臺灣人少地多,充滿著希望與機會,開發潛力多,故吸引眾多閩粵移民。  「臺灣好趁食」  「臺灣錢淹腳目」

  5. 渡臺禁令對於清代臺灣社會的影響: 1.延遲臺灣的開發。 2.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a.男女人口比例懸殊。婦女身價高,重聘   金、童養媳的現象普遍,貧困之子不易   娶妻,故俗諺「一個某,較贏三仙天公   祖」。許多漢人因而娶平埔族女子為妻   ,故俗諺「有唐山公,無唐山媽」。

  6. b.許多單身無業的男子(俗稱羅漢腳)充   斥,社會治安惡化。  (羅漢腳「有路無厝」,「病無藥,死無   蓆」,「死無人哭」,「紅柿出頭,羅   漢腳目屎流」)。 c.偷渡之風盛行,造成海防的漏洞。

  7. 移民的族群與分佈 *清代臺灣移民的原鄉,主要來自閩南泉州府、漳州府、閩西汀州府以及粵東潮州府、惠州府與嘉應州。 福建省:  泉州府:晉江、南安、惠安、安溪、同安、德 化、永春等縣  漳州府:漳浦、龍溪、長泰、南靖、平和、詔 安、海澄、龍巖、漳平、寧洋等縣  汀州府:長汀、寧化、上杭、武平、永定等 縣

  8. 廣東省:  潮州府:大埔、豐順、饒平、惠來、潮陽、      海陽、普寧、澄海、揭陽等縣  惠州府:永安、龍川、河源、和平、海豐、 陸豐、歸善、長寧、連平等縣  嘉應州:程鄉(梅縣)、平遠、長樂、興寧      、鎮平(蕉嶺)等縣

  9. ◎臺灣客家籍人士,主要來自粵東潮州、惠州、嘉應州及閩西汀州,少部分來自閩南漳州。◎臺灣客家籍人士,主要來自粵東潮州、惠州、嘉應州及閩西汀州,少部分來自閩南漳州。 ◎臺灣常見的客家姓,如:邱(丘)、廖、彭、羅、范、姜、鍾、游……。另外如曾、呂、徐、謝、古、胡、黃、葉、溫、劉、詹……等姓氏,亦有不少為客家籍。

  10. 移民至臺後的分佈,與下列因素息息相關: a.原鄉的生活習慣。 b.臺灣本土的農墾資源(如水源、地利)。 c.分類械鬥所造成的族群遷徙。   如:1853年艋舺「頂下郊拼」,頂郊泉     州三邑人(晉江、南安、惠安)和下     郊同安人械鬥,同安人失敗後遷至大     稻埕建立新街和霞海城隍廟。   如:新莊三山國王廟的一頁滄桑。   如:五股加里珍(今興珍村)的客家人亦     因械鬥而多數遷離。

  11. 漢人的開發,大體上是由南而北,由西而東,但其中仍多不規則的點狀開發,從事稻米及蔗糖的栽植。漢人的開發,大體上是由南而北,由西而東,但其中仍多不規則的點狀開發,從事稻米及蔗糖的栽植。

  12. 偷渡的挑戰與移民的性格 • 當時許多閩粵移民偷渡來臺,除了要面對大自然的風險之外,有時還會遭到人蛇集團(客頭)的加害:  如: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中記載: 「內地窮民,在臺營生者數十萬,囊鮮餘積,旋歸無日。其父母、妻子俯仰乏資,急欲赴臺就養,格於例禁,群賄船戶,冒頂水手姓名掛驗;女眷則用小漁船夜載出口,私上大船。抵臺復有漁船乘夜接載,名曰『灌水』。

  13. 一經汛口覺察,奸梢照律問遣,固刑當其罪,而杖逐回籍之愚民,室廬拋棄,器物一空矣。更有客頭,串同習水積匪,用濕漏小船,收載數百人,擠入艙中,將艙蓋封釘,不使上下,乘黑夜出洋,偶值風濤,盡入魚腹。比到岸,恐人知覺,遇有沙汕,輒趕騙離船,名曰『放生』。一經汛口覺察,奸梢照律問遣,固刑當其罪,而杖逐回籍之愚民,室廬拋棄,器物一空矣。更有客頭,串同習水積匪,用濕漏小船,收載數百人,擠入艙中,將艙蓋封釘,不使上下,乘黑夜出洋,偶值風濤,盡入魚腹。比到岸,恐人知覺,遇有沙汕,輒趕騙離船,名曰『放生』。  沙汕斷頭,距岸尚遠,行至深處,全身陷入泥淖中,名曰『種芋』。  或潮流適漲,隨波漂溺,名曰『餌魚』。在奸梢惟利是嗜,何有天良!在窮民迫於饑寒,罔顧行險;相率陷阱,言之痛心。」

  14. 偷渡的風險極大: 1.九死一生的危險。 2.逃避官府的追緝。  「唐山過臺灣,心肝結歸丸」  「六死、三留、一回頭」  「勸君切莫過臺灣,臺灣恰似鬼門關,千個   人去無人轉」(客家民謠〈渡臺悲歌〉) *即使僥倖登岸後,除了經濟生活的維持不易之外,另需與原住民、瘴癘及其他險惡的環境搏鬥。

  15. 今日偷渡行情,以渡往美國最昂貴,約3到6萬美金;英國為2萬英鎊;其它歐陸國家為80萬新臺幣。日本為45至60萬新臺幣。偷渡臺灣在清代的價格約為7至8兩,今日則為8至20萬元。今日偷渡行情,以渡往美國最昂貴,約3到6萬美金;英國為2萬英鎊;其它歐陸國家為80萬新臺幣。日本為45至60萬新臺幣。偷渡臺灣在清代的價格約為7至8兩,今日則為8至20萬元。 • 移民的性格: 1.不畏艱難的冒險性格(不怕死、民風強   悍、愛拼才會贏) ,勇於嘗試挑戰,易   於接受新事物(開放性)。 2.現實取向,急功好利,趨利重財(利之   所在,趨之若鶩,一窩蜂),奢侈浮誇   (暴發戶心態),賭性堅強。

  16. 土地拓墾方式 • 先由有能力者的「墾首」向官府申請開墾執照,或向原住民取得耕作土地的權利;官府核准後,招募眾人拓墾。 • 墾首(墾戶)向官府請墾的土地面積一般都很大,於是將土地劃分成數塊,招來墾佃開墾。 • 墾佃向墾首繳一定的地租,即「大租」,墾首於是又稱「大租戶」(或稱業主、業戶)。 • 大租戶必須向政府繳交正供(田賦稅)。

  17. 正供(田賦稅)與大租之間的差額,即大租戶的利潤。正供(田賦稅)與大租之間的差額,即大租戶的利潤。 • 墾佃又可招來佃人耕種,佃人向墾佃繳交地租,即「小租」,墾佃於是又稱「小租戶」。 • 凡向原住民取得土地耕作權者,則交給原住民地主租穀或財貨,稱為「番大租」。 • 結果產生一田二主或一田多主的現象。

  18.    正供(田賦) 墾  照 政(大租戶)(小租戶)︵ (代納番餉)墾(大租)墾(小租)二現  首  地租   佃  地租  佃 耕 府墾批佃 番(番租)番     農 (番餉)社佃︶ (番 大 租)

  19. 開墾與合股經營 • 由於開墾的面積廣大,需要龐大的資金與人力,為了避免風險,乃採取合股經營的方式。  如:陳賴章墾號(康熙後期開發臺北平          原)    胡林隆墾號(開發今泰山、五股地          區)    金廣福墾號(以新竹北埔姜家為主)

  20. 移民由於從事稻米種植,需要開發水利措施。水利開發的利潤高但風險也大,通常也採集資及合股經營。移民由於從事稻米種植,需要開發水利措施。水利開發的利潤高但風險也大,通常也採集資及合股經營。 • 水利開發的影響,一是稻米可以二熟甚至三熟,二是每單位面積的生產量提高,三是可以抽取水租,水租的租率每甲約三至四石。

  21. 清代臺灣較具代表性的水利設施: 1.八堡圳(施厝圳):1709至1719年由施世榜出資所建,引濁水溪水灌溉彰化平原13個堡半之8個堡,約1萬9千餘甲。在開發過程中,施世榜曾得「林先生」指導。其圳頭位於今彰化縣二水鄉,圳頭附近有林先生廟。 2.瑠公圳:為臺北盆地最大的水利設施,1740至1765年間由郭錫瑠、郭元汾父子率眾引青潭溪水而成,灌溉今臺北市、新店一帶約1千2百餘甲土地。興建過程中,郭錫瑠娶泰雅族女子以免除原住民的阻撓,郭元汾設計了尖底枧橋,以克服水圳橫越景美溪的困難。

  22. 3.貓霧栜圳:雍乾年間以通事張達京為首,率眾引大甲溪水而成,灌溉今臺中縣神岡、大雅、潭子、豐原與臺中市南屯、北屯等地。其特點在於平埔族岸裡社以「割地換水」的方式,由漢人出資開圳,然後將部分土地歸開圳者開墾,而岸裡社則取得部分水權。3.貓霧栜圳:雍乾年間以通事張達京為首,率眾引大甲溪水而成,灌溉今臺中縣神岡、大雅、潭子、豐原與臺中市南屯、北屯等地。其特點在於平埔族岸裡社以「割地換水」的方式,由漢人出資開圳,然後將部分土地歸開圳者開墾,而岸裡社則取得部分水權。 4.曹公圳:為清代臺灣南部最大的水利設施,19世紀中葉興建,引下淡水溪水(今高屏溪),分舊圳與新圳。舊圳由鳳山知縣曹謹倡修,曾謹並曾親自勘查水圳源頭九曲塘;嗣後地方士紳又籌建新圳。兩圳灌田4千餘甲,其灌區約為今高雄、屏東等地。

  23. 聚落與市街的興起 • 聚落伴隨著土地開墾而增加,人口成長也帶動著商品需求量的擴大,因此與中國大陸貿易的港市也隨之發達。 • 清治初期,府城鹿耳門為海峽兩岸唯一合法的正式口岸。 • 1784年開放鹿港與福建晉江的蚶江口對渡,促成鹿港商業的蓬勃。 • 1788年開放八里坌(今臺北縣八里鄉)與福建五虎門的對航,促成淡水河岸新莊、艋舺等港市的興盛。 • 一府二鹿三新莊一府二鹿三艋舺

  24.  臺灣傳統歌謠:「艋舺女,滬尾風,雞籠雨,郎去郎來容易死」。 臺灣傳統歌謠:「艋舺女,滬尾風,雞籠雨,郎去郎來容易死」。  池志徵於1891年(光緒17年)10月26日遊覽臺北艋舺時,觀察到此處「歌樓舞館,幾乎無家不是。俗重生女,有終其身不嫁以娼為榮者。此風不知何自始耶?」池志徵希望主政者能藉由風水格局的調整,以改變當地的社會風氣:「地氣溫濕,人性自淫,宜開湖水以洩其菁華,宜栽大樹以收其亢氣。當道者何不一見及此耶?」

  25. 18世紀前期,臺灣的進出口商或大批發商為了避免同行間的惡性競爭,並控制商品的價格,於是聯合組織類似行會的「郊」。18世紀前期,臺灣的進出口商或大批發商為了避免同行間的惡性競爭,並控制商品的價格,於是聯合組織類似行會的「郊」。 1.以貿易地為郊名:如臺南的北郊(上海、寧波、天津、煙臺)、南郊(金門、廈門、漳州、泉州)、港郊(東港、旗後),鹿港的泉郊、廈郊,艋舺的泉郊(頂郊)、北郊、廈郊(下郊)。 2.從事特定貨品買賣的郊:如鹿港的油郊、糖郊、布郊、染郊等。

  26. 港市的郊行將貨品輸入臺灣後,其將貨品  銷售至消費者的轉賣過程: 郊  文市  消費者             消費者      消     行  割市  文市   販仔   文市  費         (大街)      (小街) 者 販仔 *文市:商品零售商 *割市:小批發商

  27. 移民的宗教信仰 • 供奉原鄉信仰的神明:  漳州人:開漳聖王(如基隆奠濟宮)  泉州同安人:保生大帝(如大龍峒保安宮)  泉州安溪人:清水祖師(如三峽祖師廟)  汀州人:定光古佛(如淡水鄞山寺)  客籍移民:三山國王(如臺南三山國王廟、            新莊廣福宮)

  28. 航海神的奉祀:  媽祖(如各地的天后宮、媽祖廟)  玄天上帝(如各地的北極殿)  水仙尊王(如臺南市水仙宮)

  29. 瘟神崇拜(驅疫消災)  如王爺(五府千歲、五年千歲…)  與土地公、媽祖、關帝及觀音菩薩同為全臺極為普遍的民間信仰之一。

  30. 祭祀圈的形成:對某一神明有義務性共同參與祭祀活動的居民所居住的地域。祭祀圈的形成:對某一神明有義務性共同參與祭祀活動的居民所居住的地域。  收丁錢  鬮爐主  巡境、繞境

  31. 宗族組織的建立 • 移民們為了祭祀祖先、相互扶持或集資創業,成立由同宗或同姓組成的團體。 1.唐山祖祭祀公業 a.別稱:入股式、會分嘗 b.祭祀對象:原鄉較顯赫的同姓祖先 c.成立方式:以契約方式共同集資購置田產        作為祭祀公業

  32. 2.開(渡)臺祖祭祀公業 a.別稱:鬮分式、血食嘗 b.祭祀對象:開(渡)臺祖或其後代 c.成立方式:後代各房分產後,從祖產中        留部分作為祭祀公業。   張三      祭祀公業        分產      A ABCCB

  33. 分類械鬥 • 「分類械鬥」係指帶著不同的「原鄉認同」 (福佬、客家)來到臺灣的移民及其後裔發生磨擦,進而產生衝突群鬥。 • 初墾時各籍移民因為地廣人稀,尚能互助合作而相安無事。後來墾地漸小,開始因田地、水利、地租等現實生活利益而起爭執。 • 甚至連一些偷雞、摸狗、賭博、爭注等小衝突,也會引發成大械鬥,甚至還有因婚外情而起械鬥的。  「仙拼仙,拼死猴齊天」

  34. 械鬥的原因: 1.政治因素:官方控制力量薄弱,未能善盡保護人民之責;人民遇有關係鄉邑或個人利益之事,每自行率眾合族,私相逞鬥。 2.經濟因素:移墾社會的生存競爭激烈,如爭奪墾地、灌溉用水,或同行間的利害衝突。 3.社會因素:民情好勇鬥狠(臺灣移民的原鄉閩南和粵東本為民風強悍、械鬥不已的地區),游民(羅漢腳)充斥,民間結盟風氣盛行。

  35. 械鬥的類型(較大規模的約60餘次): 1.閩粵異省(福、客)械鬥:  如:1721年屏東客家人結合成強有力的武裝團練組織(六堆),在福客械鬥中屢居上風。  如:1797年宜蘭地區的泉客械鬥,1844年彰化地區的漳客械鬥。 2.漳、泉異府械鬥:  如:道光年間臺北士林的漳泉械鬥,使當地的漳州人一度躲到芝山巖小山上的惠濟宮。  如:板橋漳州人與艋舺泉州人的多次械鬥,使得板橋林家要建造板橋城自衛,並創辦大觀義學來調和漳泉衝突。

  36. 3.同府異縣的械鬥:  如:1853年艋舺的「頂下郊拼」,泉州三邑(晉江、南安、惠安)人vs.同安人。 4.異姓械鬥:  如:雲林西螺李姓、鍾姓、廖姓的三姓械鬥,持續3年。 5.同業械鬥:  如:道光年間宜蘭地區兩家不同的轎夫行因搶生意而械鬥。  如:宜蘭地區同屬北管樂團的西皮、福祿因為唱腔、風格和所信仰的神明不同而械鬥。

  37. 械鬥的影響: 1.政治方面:造成清代臺灣抗官事件(民變)興起的原因之一。 2.經濟方面: a.勝敗雙方多損失慘重。   (Winner takes nothing) b.各類居民自劃地界,影響道路交通,阻   礙產業發展。 3.社會方面: a.政府威信喪失,法令面臨挑戰。 b.造成狹隘的地域及族群意識。

  38. c.械鬥雙方搶莊、燒屋,導致人民流離失   所,構成社會問題。 d.械鬥敗方往往被迫遷徙他處,促成大規   模的人口移動。 4.文化方面: a.造成文化的衰退。 b.古廟和古老住宅興築防禦工事,如銃眼   等防禦設施。

  39. 械鬥至清代末期逐漸平息的原因: 1.移民的祖籍原鄉認同在相傳數代之後必然逐漸淡化,如俗諺所云:「金門不認同安,臺灣不認唐山」,移民的後代不再是移民,而逐漸本土化,使得械鬥的「分類」基礎逐漸模糊,對上一代或上兩代的恩怨逐漸淡化。 2.新移民不斷進入臺灣,使得原先互相對立舊移民之間的衝突,因面對共同的挑戰而淡化;或因新的統治者日本來了,令「分類」的雙方因共同面臨新的外來力量,產生相近或相同的命運共同感,而減少對立。

  40. 3.日治時期,因為全島交通網落絡的形成而逐漸產生全島一體的臺灣意識,過去福佬、客家或是漳州、泉州的分類,縱使在一些人的心中仍有陰影,也很難浮出檯面形成械鬥,更何況日本近現代式的政府組織、行政系統、司法機關與警察機構的建立,當然不能再容許過去那些亂無章法的械鬥繼續存在下去

  41. The End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