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k likes | 1.29k Vues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培训教程简介. 培训教程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为基础,主要面向基层普查业务人员,特别是普查员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讲解与普查现场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 教程共分为十讲,大约需要 14 个学时。. 培训教程安排. 第一讲:农业普查方案要点 第二讲:普查区划分、编码及地 图绘制 第三讲:住户和单位清查摸底 第四讲:住户普查表填报说明. 培训教程安排. 第五讲:单位普查表填报说明 第六讲:行政村普查表填报说明 第七讲:乡镇普查表填报说明. 培训教程安排. 第八讲:普查表填报及管理技术
E N D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培训教程简介
培训教程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为基础,主要面向基层普查业务人员,特别是普查员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讲解与普查现场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培训教程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为基础,主要面向基层普查业务人员,特别是普查员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讲解与普查现场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 • 教程共分为十讲,大约需要14个学时。
培训教程安排 • 第一讲:农业普查方案要点 • 第二讲:普查区划分、编码及地 图绘制 • 第三讲:住户和单位清查摸底 • 第四讲:住户普查表填报说明
培训教程安排 • 第五讲:单位普查表填报说明 • 第六讲:行政村普查表填报说明 • 第七讲:乡镇普查表填报说明
培训教程安排 • 第八讲:普查表填报及管理技术 规范 • 第九讲:普查表快速汇总方法 • 第十讲:普查质量控制和验收
普查员应该重点学习其中的七讲 • 第一讲到第五讲 • 第八讲、第九讲
普查指导员及乡镇以上普查人员 • 应学完所有的内容 • 对方案进行深入学习和认真讨论
第一讲 农业普查方案要点
内容 • 一、普查基础知识 •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原则
一、普查基本知识 • (一)普查目的 • (二)普查主要内容 • (三)普查表表式 • (四)采用的统计标准 • (五)普查标准时间 • (六)普查机构 • (七)普查区划分
(一)普查目的 • 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 为研究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 • 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产经营情况 • 农村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和农村经济 • 农民生活状况 • 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就业情况 • 农业用地情况 • 农民收入、消费、投资情况
普查重点 农村劳动力 流动和就业 农业用地 流转和利用情况 农民生活状况
(三)普查表表式 • 共5类10张。 • 实地访问填报的普查表4种8张
住户普查表3张 户3 户1 户2
单位普查表3张 单1 单2 单3
行政村普查表1张乡镇普查表1张 村 乡
在抽样调查样本上进行的住户普查长表(户4) • 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填报的农业用地普查表
(四)采用的统计标准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GB4754-2002) • 《全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 (GB2260) • 《统计上使用的城乡划分标准》
(五)普查标准时间 • 普查时点为 2006年12月31日24时 • 普查时期为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普查机构 • 国务院、省、地、县 设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五)普查机构 • 乡、镇 • 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街道 • 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 设立农业普查办公室
(五)普查机构 • 行政村 • 列入农业普查农村范围的居委会 • 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 设立农业普查小组
有农业生产的城镇地域是否设立农业普查小组由当地农业普查办公室确定。有农业生产的城镇地域是否设立农业普查小组由当地农业普查办公室确定。
(七)普查区划分 • 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单位划分。 • 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七)普查区划分 • 普查区以下设置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原则 • (一)普查对象 • (二)普查的行业范围 • (三)普查的地域范围 • (四)普查的主要原则
(一)普查对象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农村住户 •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 村民委员会 • 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村其他住户
普查对象—通俗地讲 • 住在农村的 或者 • 从事农业的
乡村级行政组织 农村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对象示意图 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农村住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村其他住户 住户 农 业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住户普查表 乡镇普查表和村普查表 单位普查表
农业生产经营者 • 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统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 • 指在农业用地和单独的设施中经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并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 • 第一、年末经营耕地、园地、养殖面积在0.1亩及以上; • 第二、年末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以上;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 • 第三、年末饲养牛、马、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 • 第四、年末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 • 第五、2006年全年出售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收入超过500元以上;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 • 第六、对本单位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500元以上,或者 • 行政事业性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的服务事业费支出在500元以上。 对本单位以外提供服务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 • 当一个单位根据上述标准之一被确定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后,该单位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均属于农业普查的范围。
例子: • 有一个户养了10只鸡,除此之外,既没有土地,也没有其他农业生产活动。 • 有一个户养了5只鸡,还有1分菜园。
1、农村住户 • 指所有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村其他住户,无论其住户成员的户籍是否在本地,也无论是否农业户籍。
1、农村住户 • 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是指在农村地域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 • 农村其他住户是指居住在农村地域,但不经营农业的户。
典型的普查对象 • 本村村民一家三口、住在村里、经营5亩土地、养殖一些畜禽。 住在村里,在村里经营农业
例子:这些户是不是农村住户,是不是农业生产经营户?例子:这些户是不是农村住户,是不是农业生产经营户? • 本村居民,目前住在镇上,但承包经营了村里的地。 • 有一户住在城里的人家,承包经营了本村的一块果园。
例子: • 外来人口给村里一家养殖场干活,住在养殖场里。 • 外来人口十几个人住在本村的出租屋内,在外村的工厂里干活。 是农村住户,但不农业生产经营户 是农村住户,但不农业生产经营户
有一户外来户在本村承包经营水稻田,但水稻收获后就回老家了。有一户外来户在本村承包经营水稻田,但水稻收获后就回老家了。 是农村住户, 但很可能不是由本普查区登记
农业普查不要漏掉任何户任何的户都是摸底对象农业普查不要漏掉任何户任何的户都是摸底对象
2、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 是指城镇地域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
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是指住户以外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 •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基本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未注册单位。
从单1表开始登记 • 法人单位 • 产业活动单位从单2表开始登记 • 未注册单位
典型的普查对象 • 农场 • 养殖场、牧场 • 林场 • 水产养殖场、远洋渔业捕捞公司 • 农机站、畜牧兽医站
例子: • 有一个单位养了2头猪,不出售,主要是改善食堂伙食 • 某个工厂在厂区里的一片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