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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協議 的神

自定協議 的神. 神與人類之間的關係. 人的看法有三種模式: 心腸超軟的爺爺 認為祂沒有公義,沒有道德的素質或審判 - 人是宇宙的中心(偶像崇拜) 自然神論 神太遙遠,太不關心,太沒人情味 互相利用,以物易物 此模式的預設-聖經上的神是有需求的. 神與人類之間的關係 第一種模式. 心腸超軟的爺爺 認為祂沒有公義,沒有道德的素質或審判 - 人是宇宙的中心,被嬌慣(偶像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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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協議 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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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自定協議的神

  2. 神與人類之間的關係 人的看法有三種模式: • 心腸超軟的爺爺 認為祂沒有公義,沒有道德的素質或審判 - 人是宇宙的中心(偶像崇拜) • 自然神論 神太遙遠,太不關心,太沒人情味 • 互相利用,以物易物 此模式的預設-聖經上的神是有需求的

  3. 神與人類之間的關係第一種模式 心腸超軟的爺爺 認為祂沒有公義,沒有道德的素質或審判 - 人是宇宙的中心,被嬌慣(偶像崇拜) 凱瑟琳大帝:I shall be an autocrat: that‘s my trade. And the good Lord will forgive me: that’s his.(我應該是一個獨裁者:這是我的工作。神是善,會原諒我的,那是他的工作) 我們可以免受懲罰,擺脫任何罪惡感。神是位大好人,祂唯一的作為是和藹可親,並赦免我們

  4. 神與人類之間的關係第二種模式 自然神論 神太遙遠,太不關心,太沒人情味 祂超級偉大,無可測度。所以別指望祂會關心你這微不足道的存在。 整個宇宙可能無需祂的托住,它會自行運轉。 聖經是如何宣稱的? 祂甚願與人互動,無比慈愛同時又完全聖潔。面對誖逆,罪,及卑鄙下流的邪惡,祂就-憤怒。 兩種模式都不符合聖經 -第一種模式,祂沒有公義,道德的素質或審判。第二種模式,祂太不關心,太沒人情味。

  5. 神與人類之間的關係第三種模式 互相利用,以物易物論: 此模式的預設-聖經上的神是有需求的 多神信仰尊是非常普遍的。這些神是有限的,都有怪癖,缺點,罪惡,怪異行為,罪,和需要。有專屬的興趣,運作領域。 有些自稱基督徒的人也認為他與神的關係也是“禮尚往來”,我幫你背瘙癢,你就幫你背瘙癢。

  6. 沒有需求的神 • 神不能被人操縱(徒1724) 徒1724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 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神不能被簡縮到只在一座殿中,被祭司制度操縱 • 神不需要我們 (徒1725 ) 祂創造人類并不是祂孤單,寂寞 不需要我們不表示 不回應我們,不能喜悅我們,沒有預見未來,事情失控 是因為祂屬性的美善 徒 1724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徒 1725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7. 沒有需求的神 • 我們需要神(徒1725 ) 我們依靠神賜予 - 生命、氣息、萬物 我們是一個完全倚賴神的被造之物 我們不能賄賂神 唯一與神建立關係是祂彰顯無上主權的恩典 有時:藉應許,讓人學習信靠祂的話語,期盼將要作的事 有時:與我們訂立協議(約),祂的恩典在這彰顯,領人驚歎 神所擬定的幾個約

  8. 創世記十二章 • 3-11 章之間令人憎惡的事迅速增加,神以洪水淹沒全地,只有幾個人倖免,帶領的挪亞很快酒醉了 • 第十一章,一場誖逆再次發生 -巴別塔 • 神呼召亞伯蘭(後改名為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 這是一個神滿有恩慈,以祂的全權,無條件的應許 • 這個家族雖然有亂七八糟的故事,但神最終信守祂的應許,保守這個家系,直到擁有那地 • 神不僅揀選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並且堅稱將透過他們地上的萬族都必得福。這是滿有恩典,以祂的全權,無條件的應許

  9. 創世記十七章 • 後來不只有應許,還有“約”,雙方都有義務: 171~10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3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4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5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8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10. 創世記十五章8~18節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11. 創世記十五章 一個約的結構 • 認識古代的約-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有關條款,就有惡果發生,如被劈開分成兩半的動物 • “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代表神的臨在 • 是神獨自走入血淋淋的小路,祂全然承擔全部的責任,這就是恩典! • 神一直忍受亞伯拉罕後裔的道德起伏,因為祂應許要守約

  12. 創世記二十二章 1~2節: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7~8節: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 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11~18節: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13. 創世記二十二章 • 當時異教獻祭給“摩洛”的惡俗 • 從某一個角度來看,這可視為符合當日文化的一種考驗:你是否信任我,像異教徒所信奉的錯誤的,殺人的神明? • 神其實說:是我提供祭物!你怎能藉犧牲兒子來討我喜悅呢? • 祂對我們的要求是:全心的尋求祂,確實的承認,祂是神,是主,仰賴祂,信靠祂,順服祂 • 隨着舊約的進展,期盼一個時候來到,屆時神會提供一個祭物,其價值遠遠超過二十二中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的公羊

  14. 摩洛 利18: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利20:2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利20: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利20:5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王上11:7 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 王下23:10 又污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裡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 耶32:35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巴力的邱壇,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他們行這可憎的事,使猶大陷在罪裡,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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