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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价格与税费. 第一节 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价格 一、技术价格的含义 技术的价格,通常也称技术的使用费,是指技术转移过程中技术受方应向技术供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对于供方来说是一项特定技术的卖价或回收,对于受方来说是一项特定技术的费用或成本。. 二、技术价格的特点 技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格与一般商品相比有自身的特征。 (一)技术价格的不确定性 1 .技术具有专有性和垄断性。 2 .技术研发成本具有差异性。 3 .技术的潜在价值有所差异。 4 .技术市场是一个不完善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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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价格 一、技术价格的含义 技术的价格,通常也称技术的使用费,是指技术转移过程中技术受方应向技术供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对于供方来说是一项特定技术的卖价或回收,对于受方来说是一项特定技术的费用或成本。
二、技术价格的特点 技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格与一般商品相比有自身的特征。 (一)技术价格的不确定性 1.技术具有专有性和垄断性。 2.技术研发成本具有差异性。 3.技术的潜在价值有所差异。 4.技术市场是一个不完善的市场。 (二)技术价格的相对性 1.技术转让前,技术研发费用一般已得到部分或全部的补偿。 2.同一技术可进行多次转让。
三、技术价格的构成 技术价格的确定比一般商品价格的确定更为复杂,但供受双方在评估技术的价格时通常要考虑技术转让的各种成本和技术使用给受方带来的潜在收益,因此技术的价格中主要包括技术的转让成本、沉没成本、机会成本和利润补偿。 (一)技术的转让成本 1.直接转让成本 2.间接转让成本 (二)技术的沉没成本 (三)技术的机会成本 (四)技术的利润补偿
四、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 一般来说,技术价格的四个构成部分只能确定技术转让的基本价格,技术转让合同执行的实际价格还要受技术环境、合同条款等因素的影响。 (一)技术的生命周期 (二)技术的垄断程度 (三)技术的许可方式 (四)技术的使用限制 (五)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六)技术使用费的支付货币 (七)技术供受方的竞争程度 (八)技术贸易双方所在国的宏观环境
五、技术作价的基本原则 在确定技术转让价格时,供受双方所考虑的方面和因素不同,往往不能达成一致。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众多,如何确定一个让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合理价格,需要遵守世界上普遍接受的判断原则。 (一)利润分享原则 LSLP原则是国际上较多采用的技术价格判定原则,更进一步明确了技术价格与利润之间的关系,使技术的价格取决于技术受方引进技术所能产生的潜在新增利润。但在实际操作中,供受双方可以根据技术转让的具体情况围绕该原则确定的技术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二)技术供方的原则 (三)技术受方的原则
第二节 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价格的支付 国际技术贸易双方在确定技术价格后,还应明确技术使用费支付的具体办法,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支付工具、支付时间以及清算办法。
一、支付方式 (一)总价支付 (二)提成支付 1.固定提成法 2.递减提成法 3.滑动提成法 4.最低提成法 5.最高提成法 (三)入门费与提成费结合支付
二、支付工具 (一)支付货币 (二)汇票 三、支付时间 (一)预付 (二)延付 四、清算办法 国际技术贸易中各种费用和款项的清算通常是通过托收和汇付两种方式进行的。 (一)托收 (二)汇付
第三节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税费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供受双方均需履行依法纳税义务。各国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不同,税法规定存在较大差异,了解各国技术贸易的税收,保护自身正当权益、争取最大效益都有直接作用。 一、国际技术贸易中常见的税种 从各国税收体系来看,税种大致可分为三个类型:所得税类(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类(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流转税类(如增值税、关税)。三种税型国际技术贸易都有涉及。 (一)所得税(二)财产税(三)关税(四)增值税
二、国际上对技术贸易征税的通常做法 (一)技术受方政府对技术使用费的征税 若技术供方在技术受方所在国设有营业机构,则供方的技术使用费收入计入其营业利润中,按企业所得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美国称为公司所得税,在日本称为法人所得税。 (二)技术供方政府对技术使用费的征税 技术供方政府根据居民管辖权原则,有权对其居民从国内外获得的合法收入依法征税。简单地说,居民包括在该国从事经济活动和交易、拥有中心经济利益的法人和在该国从事一年以上经济活动和交易的自然人。因此,技术供方面临两国政府对同一收入所得的重复征税。
第四节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双重征税 一、双重征税问题的产生 双重征税是指对某一所得、收益或某项财产同时进行了两次以上的征税。双重征税现象通常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第一,国家实行复税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重复征税,如商品流转额,既征流转税又征所得税;第二,纳税人具有跨国性,拥有双重居民身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居民,如跨国公司;第三,收入来源具有跨国性,不同国家可依不同税收管辖权对同一国际收入征税,如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使用费。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双重征税问题主要是因为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的,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依据各自的税收管辖权,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个跨国纳税人就同一笔跨国所得按同一税种征税。国际技术贸易中的双重征税问题主要是因为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的,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依据各自的税收管辖权,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个跨国纳税人就同一笔跨国所得按同一税种征税。
二、双重征税对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 双重征税问题有损于国际技术贸易双方及其国家的经济利益,影响了国际技术转让和引进的积极性,不利于国际技术贸易的健康发展。 (一)双重征税影响了技术供受双方的正常贸易 对技术使用费的双重征税使技术供方的实际收益减少,为达到预期收益,供方往往提高技术报价,这样就降低了市场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二)双重征税影响了技术供受双方国家的经济利益 总之,双重征税给技术供受各方都带来了不利影响,影响了世界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因此,双重征税问题是国际技术贸易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国际技术贸易中双重征税的应对措施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双重征税问题源于双重税收管辖权,理论上讲,避免双重征税的最简单办法是统一税收管辖权,但是由于税收管辖权涉及到各国的经济利益和经济主权,因此该方法很难实施。尽管如此,各国政府还是采取了具体的措施,通过对内立法和对外协商,旨在解决双重征税问题,减轻国际技术贸易当事人的税务负担。 (1)国家政府通过国内立法,确定一种减免税原则,规定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征税,居民所在国根据纳税人已纳税情况,采取免税、减税和扣税等措施再行征税。 (2)政府间签订双边或多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承诺共同采取措施,限制税收管辖权的实施范围,使税收利益在国家间均衡分配。
四、拟定技术贸易合同税费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各国税收制度不尽相同,对技术使用费征税的规定也有出入,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遇到双重征税问题,因此国际技术贸易双方都应对两国税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充分了解,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对税费条款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税费条款中应明确划分技术输出国和技术输入国的税收负担问题,指明两国税收的缴纳方。一般地,技术输出国和输入国对技术供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收,由技术供方缴纳;技术输入国对技术受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收,由技术受方缴纳。
(二)税费条款中的规定不得违反所涉及国家的税法(二)税费条款中的规定不得违反所涉及国家的税法 我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国政府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均须征收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给予免税优惠的除外)。因此,我国技术受方代替外国技术供方缴纳我国政府对外方的课税(即所谓的“包税条款”)就违背了我国税法规定,也是不能为我国政府所接受的。